有一回,云檀路过灶房的时候,听见柳丝儿在里头愤愤不平地跟蓝缎阿姐说道,“她长得一点都不好看,一张清汤寡水的脸,跟得了痨病似的,哪里讨人喜欢了”“可她有本事让人上钩,你呢”蓝缎阿姐洗着池子里的碗筷,漫不经心地回答,她跟柳丝儿的应该很熟,因为她对她说话的时候从不会露出那种假装亲热的笑容。“我怎么了”柳丝儿将抹布往灶台上一甩,尖声尖气地说道,“从前你们靠我挣了多少钱财,现在翻脸不认人了”蓝缎阿姐无可奈何地回过头来,想跟她说些什么,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了云檀,于是立刻向柳丝儿抛去一个眼色。柳丝儿一愣,转身看向门边,只见云檀手里拎着一个茶壶走了进来,浅浅笑道,“天气冷,我下来倒些热水,打搅你们了。”“哪里话”蓝缎阿姐立刻笑着迎了上去,她接过她手里的茶壶,往里头灌满了刚烧开的水,一边亲热的叮嘱道,“这水烫得很,你拿上去慢慢喝,小心一点。”“好,谢谢阿姐。”云檀又笑了笑,她拎着茶壶走回自己的房间,然后关上门,走到铜镜前坐下,细细端详起镜子里的容颜来。她未施粉黛的脸非常苍白,十分柔和的五官跟她的人一样没精打采,她想到柳丝儿那句跟得了痨病似的,竟觉得有几分形象,不禁又好气又好笑。这些年她消瘦了许多,不仅褪去了少女时的娇憨和可爱,举止也变得越来越老练,随着心头的热情日益减弱,她对粗言暴行也不再震惊,有时甚至不得不费些心思,装作天真可欺的样子才能引人上钩。她的橱柜里挂满了鲜艳的衣裳,梳妆台上堆着簪珥钗镮,精巧,件件生辉,这些东西就像是她的武器,每当她精装盛饰完毕,就好像铸就了铜墙铁壁,她变得不再是自己,走出去便能无所畏惧。日子一天天地过,仿佛看不到尽头,有一天夜里,云檀睡不着觉,披了一件外衫去楼下的院子里散步,等她吹够了凉风,提着灯笼回房时,突然在回廊上撞见了黑鼠。黑鼠喝醉了酒,醉醺醺地拦住她的去路,她进一步,他退一步,而她退一步,他则进一步,好像她不让他满意,他就不会放她走似的。云檀看出了他的企图,跟他面对面僵持起来,黑鼠冲她呵呵地笑,嘴里传出一股难闻的酒气。云檀心想这么耗下去不是办法,于是伸手一把撕了纸糊的灯笼,掏出里头的蜡烛往黑鼠身上扔去,烛火碰上他的衣服立刻烧了起来,她趁机夺路狂奔,穿过回廊,转了个弯,闪入自己的屋子里,将门牢牢关上,又拴上了门闩。“你这个贱人”那黑鼠在回廊上乱骂乱嚎,他使劲拍打着身上的火焰,蓝缎阿姐听见声响从屋里冲出来,“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过道上传来一阵夹杂着尖叫的骚动,火光亮一会儿,很快便被扑灭了。云檀贴在门上听着外面的动静,心怦怦直跳,她觉得自己得想一点自保的法子,于是开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最后目光落在一个陶瓷花瓶上,少女走过去将它砸碎了,从中挑出几片又长又尖的,用布条裹住一端当匕首用。她在枕头地下塞了一把,常穿的衣服上也系了几把,又再梳妆台的抽屉里藏了一些尖利的碎片。果不其然,那个长着八字胡的男人并没有那么轻易放过她。过了约莫三五日,蓝缎阿姐跟柳丝儿上街去了,而那老妇人则一个人在西面的厢房里休息。黑鼠很少去看她,从前他去看自己的母亲也只是为了要钱,现下更是不上心,给老母亲地方住,便觉得自己仁至义尽了。老妇人受了打击,身体每况愈下,如今已奄奄一息,黑鼠却不肯花银子给她买药,云檀一有闲暇便去照顾她,可惜没什么用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一天比一天糟糕。那天云檀刚刚从老人的房中走出来,回到主屋里,她前脚跨过门槛,后脚便看见黑鼠一个人坐在桌子边笑嘻嘻地看着她,她想收回脚转身走,但已经来不及了。“来,给我倒杯酒。”黑鼠咧开嘴,好整以暇地瞧着她。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云檀犹豫了一下,缓缓向他走去。她来到桌边,小心翼翼地拿起桌上的酒壶,倒酒时,她微微俯过身,凑得有些近了,黑鼠深深吸了一口她身上的香气,把手按到了她的腰上,云檀先是咬牙忍着,一声不吭地继续倒酒,可他的手开始往下滑,飞快地滑过了臀部,往她的腿里伸去。少女立刻一转身躲开,顺手将酒壶砸向他的脑袋,黑鼠侧首一避,伸出大掌挡开,同时另一只手飞快地伸出来扇了云檀一记耳光。这记耳光打得很重,连他自己的手都打疼了,云檀更是捂住脸踉跄后退了一步,惊恐地瞪大了眼睛。黑鼠见她不堪一击的脆弱模样心里十分痛快,他大步走上前抓住她,哈哈大笑着动手撕她的衣服,云檀尖叫起来,她紧紧拉住胸前的衣襟,不让它滑下去。黑鼠的身高几乎与上颢不相上下,虽然他不算什么出色的打手,但骨骼很大,对付云檀这样的弱女子是绰绰有余的,只见他随手一扯就扯下了她的外袍,露出里面单薄的内衫。少女体态纤瘦,腰身细小,比寻常女子看着都要柔弱几分,黑鼠轻而易举地将她摁倒在桌子上,分开两条腿,险些就要得手了,可这小泵娘不知从哪儿抽出一把尖刀,狠狠刺进了他的肩膀。鲜红的血液顿时涌了出来,黑鼠露出了惊恐的表情放开了她,连连后退好几步,然后弯下腰哀嚎起来,疼得好像快要死掉了。云檀立刻从桌子上跳下来,她惊魂未定,手里握着陶瓷碎片做成的小刀,警惕地瞪着他,鲜血染红了她手里的瓷片,她瞥了一眼,手微微地发抖。黑鼠此时捂住流血的肩膀,瘫倒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哪里还顾得上见色起意云檀这下看出来了,他是那种吃软怕硬,恃强凌弱的家伙,恶人中最没用的一类,即使进了魔窟也只能给人当个小喽啰。院子外传来了一些响动,似乎是柳丝儿和蓝缎阿姐回来了。云檀弯腰拾起地上的外袍,飞快地跑出了屋子,蓝缎阿姐正好向她迎面走来,柳丝儿跟在后头,两人看见云檀的狼狈模样一下子愣在原地,而云檀干脆也不跑了,她将染血的小刀当着她的面往腰带里一插,然后披上外袍,不紧不慢地走回了自己的屋子。***********作者有话要说:女主还在努力挣扎中很快就要苦尽甘来啦、往事:殉国风吹过茫茫的平野,尘沙弥漫在空中,天狼古城就伫立在灰蒙蒙的风沙后。城下的兵马一批批随着将校的指令集结成阵,百姓们在官兵的指引下拖家带口地往城外撤去。虽然宁襄王征服整个南漠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全国各地,但事实上那只是用来唬人的。苏涵至今还剩一座城尚未拿下,那就是天狼古城。天狼古城的城主南岳是个经验丰富,能征惯战的将领,自从三王爷叛乱后,他死守严防,日日披甲执兵,枕戈待旦,才保全了南漠的最后一座城池。今日,时至傍晚,西边的天际一点残阳如血,南岳默默站立在城头上,眺望着遥遥万里被鲜血浸透的枯黄土地。苏涵凶残暴虐的战法是鼎鼎有名的,每破一座城,他必先以冲车强攻,然后命全军涌入,将所有负隅顽抗的将士以及来不及逃脱的百姓杀得片甲不留。听说赤璋城沦陷的时候,整座城如同血池子一般,尸首堆叠成山,连几十丈高的雉堞上都染满了殷红的血迹。“我要走了。”一个温柔的女声在南岳身后响起,他转过身,看见了自己的妻子。南岳的妻子姓楚,名叫楚璎,楚璎夫人今年三十五岁,正是风韵动人的时候,她此时就站在丈夫身后,静静望着他,脸上露出淡淡的苦笑。南岳向她点点头,他伸手轻轻按住妻子的肩膀,“路上小心,羽儿那孩子虽勇武过人,却生性鲁莽,你要时刻提点他。”“我知道。”楚璎夫人点点头,她的神色黯然,沉默片刻,忽然握住了丈夫的手,“我们为什么不能一起走你心里很清楚,这座城中军马不过数千,根本无法与苏涵的万人大军抗衡,你若不走只有死路一条。”“我明白。”南岳叹了口气,“但我若弃城而走,往后的日子一定会过得比死都难受。”楚璎长叹了一声,“我知道,你是忠义之人,不愿临阵退缩,可这么做值得吗雩之国早已今非昔比,苏昂自登基以来穷奢极欲,大兴征伐,如今为了充盈国库又横征暴敛,举国上下早就离心离德,你何苦为这样一个自私自利的君主死守江山呢”南岳闻言只是笑了笑,“我这么做不是为了皇上,而是为了先帝。”“先帝”“不错,漠上犬戎嚣张多年,先帝深知防守边关乃是重中之重,他不仅将此任托付于我,更令你委身下嫁到这贫瘠之地,我岂能辜负他的信任,任人糟蹋他的江山”说着,他忽然意义深长地望向自己的妻子,“那么多年来,我其实一直都知道,你并不是普通的贵胄之女。”楚璎夫人愣住了,她吃惊地望着他。很多年前,楚璎的母亲与先帝有过一段情缘,并且有了身孕,却因生性洒脱不羁,不愿入宫为妃,便趁尚未显怀,匆忙地择了一门亲事,嫁与他人。楚璎年少之时,时常以各种理由被人接进宫去。她至今都记得那个高高在上的君主总是把她当作公主一般宠爱,任她在宫中无拘无束地玩耍,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看她时,眼神中透出的浓浓关爱。“你看,先帝对我如此抬爱,不仅委以重任,还将最宝贵的东西赐予我,我怎能一走了之”方当中年的城主伸手抚摸妻子的脸颊,他的手掌干燥又粗糙,跟这塞外的黄沙一样。楚璎夫人张口想说话,可眼眶却先红了。当初她奉旨下嫁时,曾万分痛苦。一个久居皇城繁华之地的贵族娇女,有朝一日竟要嫁到那么遥远贫穷的地方,与一位从未谋面,久经风沙的男子厮守终生,她简直痛不欲生。初来乍到之际,她憎恨过这片粗莽的土地,它在她眼中是那么乏味,那么贫瘠,阳光热得像灼人的火焰,拂面的轻风中裹挟着尖利的沙石,无时无刻不在摧残她娇嫩的容颜。可南岳却是待她极好,他包容她的多愁善感,理解她的娇纵任性,他年长于她,又自小从戎,阅历极其丰富,他时常向她讲述发生在荒漠上的壮烈往事,像个父亲一样温柔又耐心,慢慢引导着她,直到接受这片土地。“既然你心意已决,那我便不再劝你了。”楚璎夫人伸手拭去了眼角渗出的泪水,她抬头深深望着相伴多年的人。他的容貌并不英俊,却写满了刚毅与忠诚,这些年他教会了她许多,让她从一个娇贵的千金小姐变成了大气的城主夫人,他对她而言就像是干燥的沙漠上最丰泽的一片绿洲,她从未想过有一天竟要弃他而去。“快走吧。”南岳揽着夫人的肩膀往城下走去,“趁苏涵的大军还未赶到,你们要抓紧时间,带领百姓们从偏门撤离。”楚璎应了一声,她不敢说话,生怕自己一张嘴就会哭出来,两人并肩走到城门边,南岳扶着她上马,她坐在马上回头看了他一眼,咬住嘴唇扬鞭策马,奔向了远方。南岳目送着她的背影,心里忍不住掠过一阵凄凉。她走了,很快他就再也看不见她了,可他也是人,一个人无论心胸多么广阔,头脑多么清醒,在孑然一身面对死亡时也会感到恐惧与悲哀。不过伤春悲秋的时间很快就没有了,等到楚璎的身影消失,南岳城主重新奔上高高的雉堞,随着他一声令下,角楼上的号角响起,城门大开,披挂齐整的军队,飞驰而出,他们列阵于城垛前方,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远处的夕阳光华璀璨,晚霞被染成一片通红的血色,忠诚的守军们严阵以待。未过多久,一种低沉,密集,如滚雷般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只见遥处,平行的天地间,飞扬的尘土滚滚而来,直扑天狼古城。苏涵率军八万攻城,其余数万分散各地,截杀援军。“杀随我攻城”宁襄王一马当先,手中的长刀高举过头。他虽然个头矮,但短小精悍,孔武有力,每次出征必定亲自上阵。这矮个子王爷极其迷恋纵马杀戮时的快感,遍地的死亡和哀嚎无一不在证明他的强悍,他甚至喜欢挑战人高马大的对手,以击败他们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夕阳辉映下,成千上万的骁勇轻骑,个个如狼似虎,冲锋陷阵,马蹄惊起黄沙漫天,大军势如破竹,光在阵势上便给了对手一个下马威。城门前方,金鼓齐鸣,呐喊震天,死守城池的铁骑们亦非等闲,他们凭着一腔不可攀折的勇气,驻守于古城前方,按照南岳的命令,以铁索连马,一行又一行地排列开来。这种连环马策略最适合用于拖延防守,即使一条铁索上的人马全部衰竭也依然能够形成重重障碍。黄昏的战场上金铁交鸣,飞矢乱石连番进攻。叛军从四面八方发起猛攻,他们借着浩大的兵势,如灰色的狼群般扑杀撕咬,铁锁连马的守城策略只勉强支撑一会儿便现出弱势来。苏涵有条不紊地指挥全军袭击城外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