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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在学文艺学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11(1 / 1)

樊殊嘛, 半个外国人, 一看就不能吃辣椒, 来这里最合适了。冰窖胡同倒远不近, 没有直达的公交车,的士又因为是旧式胡同路窄难行,基本开不进去。要说直接走过去吧, 这个天还真的挺冷的,所以我准备祭出我的坐骑,让宝驴带我和樊殊自由飞翔。但直到我回寝室找了半天车钥匙、眼瞅就快到约好的时间之时, 我才反应过来了三件事:第一,自从我上次出车祸,我把车往路边随手一停之后,我那血迹斑斑的车就一直停在那个路口风吹日晒——我把它给忘了!第二, 我找不到我车钥匙了。第三……还差十分钟六点的时候,鹿子终于回来了。她一进门,就后退了一大步,惊恐道:“我擦!我们寝室是过台风了吗?”“你终于回来了,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我坐在垃圾哦不衣服堆上,抬起一只疲惫的眼皮。“我手机没电了啊……不是,你,”鹿子揉了揉眼睛,手指都在颤抖,“你到底在找什么啊?我的天啊!”“我在找我车钥匙。我记不得我放哪儿了。”“你不是把车钥匙给我了吗?!”“我这不才想起来吗!”我恼羞成怒地说。这就是我反应过来的第三件事了!我都把寝室翻了个底掉之后,才顿悟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三天前就把钥匙借给鹿子了!我要是找得到就有鬼了!我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在和论文奋战,每天活得不知今夕是何夕地,昏天黑地之中突然收到鹿子的微信,她问我钥匙放哪儿了说要拿去用,我连脑子都没过就把位置报给她了。现在看来,这不光是脑子都没过的问题了,这是脑子没了!被吃了!被消化了!我垂头丧气地把衣服往衣柜里捞,边说:“说起来,你借我车钥匙干什么呀?”“这个……”“你帮我去取车了吗?”我好不容易把衣服放进去了,草草收了下包,把手机等必需用品都放进去之后,就准备下楼,“如果取了的话那就太好了,我回头请你吃饭。今天我要带樊殊去吃好吃的。”鹿子干笑:“我没取啊。”“那你借去是做什么?”我奇怪地看着她,“光拿钥匙也没用啊。对了,差点忘了。”我走到她后面,拿起我放在窗台上的相机包。鹿子说:“怎么说呢,我虽然没有取,但是有人帮你取了。”我越来越听不懂她的话了。鹿子正打算说什么,忽然楼下有喇叭声传来。鹿子探头看了一眼,如释重负地说:“行了,我也不用解释了,因为那个帮你取的人来接你了。”恰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我拿出来,樊殊纯黑色的头像在这个晚霞纷飞的时刻很耀眼:“师妹下来,我在楼下了。 ”我拿着包下楼了。路过一楼生活室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只见在这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时间点,生活室中一反常态地聚集了一大堆人,并且不是吃外卖或者做作业,而是像小笋子要出土一样“红杏枝头春意闹”,全聚在窗子那里张望,兼及交头接耳:“我们学校什么时候有这么帅的人了……”“这不是樊殊吗?”有人给旁边的女生科普,“文学院学文艺学的,挺有名的,之前评校草的时候就上过榜,你不知道?”“我知道啊!但他不长今天这样啊!”“别嘴炮了!你拍了没有啊!”“拍了拍了,我手机都没内存了…靠!他到底在等谁啊!气死我了!”???我满脑袋黑人问号地刷卡开门。一道金光登时以至少十万伏的态势闪瞎了我的钛合金眼。好…好帅!我素来是知道樊殊的好看的。哪怕他万年只会白衬衫搭一切,从来没有打扮过,但只要是站在那里,就可以清清爽爽地吊打方圆至少一公里的颜值。但我不知道他打扮之后居然会这么好看。穿着一身黑风衣的樊殊一手抱着摩托车头盔,一手扶着黑色的电动摩托。肃杀感如落叶一般扫过心腔,而比平时更加凌冽的剑眉,在路灯昏黄的照耀下,简直俊美到不可方物了。他见我出来,微微颔首,伸出手。他说:“师妹,过来。”我说:“你化妆了?”“没有!”话音刚落,手机铃声就响了。我愣愣地点击接听,并且手抽地碰到了外放。只听得狗师兄的声音以高强混响的态势汹涌而来:“师妹!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不要告诉别人尤其是樊殊!樊殊化妆了!!!他去找赵二哥画眉毛了!!!!!我的天啊,这是什么绝美爱情啊摔!”赵二哥,文院有名的精致男孩,化妆技术鬼斧神工,据说他有一百多把专业的化妆刷,连起来可以把脸给画秃。我默默地关了手机。樊殊的脸色在路灯下飞速地变换,最后他猛地栽下头:“走吧,你指路。”“……”我不知道樊殊什么时候学会骑车的,但很明显,他现在的技术已经勉强可以和四年老司机的我持平了。在后排坐着,我小心地扶着坐垫,感受着不一样的座位触感。这似乎是我的小电驴,又似乎不是,因为我觉得皮子明显没有那么年久失修了。不光如此,车把、早就不灵敏的马达、方向转盘,在上次冲撞中严重扭曲的承重杆……所有的都被更新了,所有的隐患都被解决了。“找鹿萌拿了你的钥匙,问了她一下你停车的地址,”樊殊在前面解释道,他的声音在风中显得断断续续,“算你走运,停了一个多星期不光没丢,还在持续的阴雨天气中没有锈死,还能修。希望你下次能够及时想起自己的车,我希望这不会是一种奢望。”原来他这几天消失,是去修车了。我抽了抽鼻子,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情绪在蔓延:“那……那我自己本来会去取。”我嘴硬道。“你是会取,你只是会等到要用的时候才想起。指路吧。你说的到底是哪家?”“……右转。”上车的时候,樊殊把摩托车头盔给了我。过了一个红绿灯的时候,我把头盔摘下来,递给他。樊殊头也不回:“不要。”我直接给他套到了头上:“怕你冻晕了翻车。”“那你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樊殊想了想说。我从善如流。红灯很快就过了,进入了黄灯。樊殊准备出发,而我也握紧了身下的车座,知道他马上要加速了。这个姿势不太好保持平衡,所以一定要小心。正在我和车作斗争的时候,冰冷的手掌握住了我的手。我愣愣地看着樊殊牵过我的手,让它们搭上他的腰间:“安全最重要。”樊殊说完后,绿灯正好被切换过来,车像是箭一样稳稳地弹了出去。上次的时候,他还不会骑车呢。我心里乱七八糟的感觉越来越多了。我们很快驶到了目的地。樊殊把车停到了巷子口,锁好车之后,和我一起走进了店面。他摘下摩托车头盔,露出了被冻得通红的脸颊:“就是这里吗?”“是呀,可好吃了。”回到了熟悉的环境,我定了定神,赶快招呼老板道,“老板娘,一份涮羊肉,肉要最好的!”“哟,小册来了,”围裙上绣着水仙花的老板娘从后厨走了出来,擦擦手,笑眯眯地说,“没问题!”“你们很熟,”等涮锅里的水加热的时候,樊殊给我说,用的陈述句,“我看店里这么多人,她只在招呼你。”“还行,因为我老带客人来嘛。”我一边给樊殊打调料,一边拼命地客串安利工作人员,“来来来,你尝尝这个肉,巨好吃!真的巨好吃!”我把一块肉夹到他碗里。“作为一个学文学的,你的形容词库还可以再多一点。”“尝尝嘛,尝尝。”樊殊夹起那块肉,放到了嘴里。我期待地看着他:“怎么样,好不好吃!”樊殊点点头,又夹了一块。看到他吃的停不下来,我也很开心。其实请客吃饭最怕的倒不是花钱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客人对这个根本就不感兴趣。那种感觉还是挺失望又挺不好意思的,因为自己耽误了别人的时间和味觉。我美美地也开始吃,不时还会和他抢肉。樊殊倒也不让着我,和我一起抢的眉飞色舞,他果然真的很喜欢吃涮羊肉,这顿饭真是请得太值了。因为以前他吃饭的样子,总让我怀疑他是喝露水长大的。在太宰治的《斜阳》里,有一段非常经典的描写,说主角的妈妈作为一个老牌落魄贵族,使用汤匙时手指的动作就像是翻飞的蝴蝶一样。樊殊吃饭的感觉和这个就差不多,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也能看得出,主人拥有着非常优雅的用餐礼仪。抢肉的间隙,樊殊忽然开口:“师妹,问你一件事。”我笑嘻嘻地说:“把你这块肉给我,随便问。”樊殊把肉直接夹到我碗里:“三年前的小挑,你是不是得了一等奖?”我的筷子停住了。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了。求收藏!求点击!据说应该吆喝一下【其实是之前收藏掉太多了有点被吓到】另外说一下,由于本文是半现背,一些东西我会说明,但有时我会忘记。如果看的过程中有不太明白了欢迎留言问我,我一定会回答的,也祝同志们看文愉快,虽然我也知道看这篇文的半个教室都坐不满= =☆、回忆“挑战杯”是一个全国性质官方背书的大学生比赛, 每年都会举办一次,但隔年的比赛内容会不一样。“大挑”指的是创业比赛,奖金会更多,活动也更隆重, 之前红红火火的“小黄车”项目就是当年的大挑一等奖(当年后续姑且不论了)。而“小挑”指的是两年大挑间隙举办的比赛, 也叫“挑战杯”, 但主要比的是学术论文,奖金较少, 学术性会更强。樊殊骤然说起这个事,让我都愣了一下:“呃……我都忘了。”“我在官网看到了你的获奖论文, ”樊殊看着我, “非常厉害,实至名归的一等奖。”“也没有,鹿子帮了挺多的, 我们是合作……”“鹿萌给我说, ”樊殊打断我, “说当时百分之八十的工作都是你在做。特别是定方向、选题的环节, 基本是你一手操办的。她还说你在本科期间成绩一直都很好,在学生会也做到了部长的职务。”“……那都是好早之前的事了。”樊殊忽然说:“你明明是一个这么耀眼的人,为什么总是不自信呢?”“因为我本来就很差啊。”我条件反射地说。他严厉地看着我, 似乎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我也意识到这个答案似乎确实丧过头了,便补救道:“师兄啊,我要真像你说的那么厉害, 我就不会成为你师妹了。你可能不知道,我是重考了一年才考上研的。”“鹿萌说,你当时成绩好到能保研却没成功是因为大一作死选修了数理逻辑,挂科而自动失去保研可能, 实际上你除了这门课,其他课的成绩都是前列。而你第一年没考上……是因为你在初试那天去面试了。”“这个鹿子怎么什么都给你说。”我小声嘟囔。樊殊叹了口气:“不要怪她,都是我在多问。话又说回来,你这次的论文也写的非常好。我并不是礼节性的称赞。我说这些,只是希望,”樊殊停顿了一下,“你可以活得更开心一点。”“你可以神采飞扬的,师妹。”樊殊的话,让我五味杂陈,连往日最爱的涮羊肉都索然无味了。他居然知道我不开心。我心里巨震,那些被我刻意忽略的情绪一下子涌了上来,连带着回忆,连带着往昔所有痛苦的瞬间。涮锅的炉烟爬上我的眼镜,让樊殊的脸看不真切。可我知道,他在担心我,认真地担心我。我其实从来不是一个爱多说自己事情的人,因为我觉得没必要,没有人会真正对另外一个人的事感同身受,所以说出去,无非就是以私事本身的狗血性搏点廉价的安慰罢了。何必要当祥林嫂呢?自己也贱了,听的人也很困扰。人与人的沟通百分之八十的情况下本来就是无效的,还是自己消化吧。但是现在,我很想说,非常非常想说。再不说我会疯的,如果不能让樊殊听到,我一定会疯的。“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我看着炉烟,尽量克制住自己的语气,“那个人是我的初中同桌。”我以为我会说不出来,没想到一旦开口之后,一切就像是水银泻地一样流淌了,“我们关系一直很不错。”岂止是不错,简直是太好了。我们会在写完作业之后会答案,会在课间聊到头掉。在中考出成绩的时候,是他第一个打电话给我的。他在班上受欺负了,我帮他去打架。我考试没考好被妈妈训得抹眼泪,他放学后带我去吃甜点,打游戏放水给我。“我其实初中很贪玩,成绩并不好,但他一直还不错。他给我说,希望未来我们还可以一起读书,于是我就发了疯地努力,后来中考一考完我就睡了整整三天,因为实在是太累了。”但是很值得。因为醒来之后,当我揉揉眼睛,打开被敲响的房门时,看到的是他的笑脸。太好看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为了它,我可以付出一切。“我们表过白,在那个拥有西瓜、世界杯和炸鸡的暑假,”我很感谢涮锅的雾气,如果不是他们,我现在脸上一定很难看,“啊,不过是小孩子的表白啦,像开玩笑一样,不过我们约定了,我们一定要考到同一所大学,到时候我们就可以真正在一起了。”“我真的喜欢他,真的好喜欢他……”樊殊一直静静地看着我,没有说话。感谢他不说话,这让我还有把故事说完的勇气。“然后他就把我忘了。”他把我忘了,却不是因为时光流逝自然衰变,或者是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如果是这些,我或许还不会这么耿耿于怀,可是真相是,他把我忘了,原因却是一个意外。他在那个暑假的最后跟着父母外出旅游出车祸了。重度脑震荡,在医院躺了快半年的时间,差一点就成了植物人。好不容易醒了过来,过去的记忆却丧失了大半。后来虽然在医生的帮助下想起了一些,但那些被捡起来的记忆,却再也不是原来的记忆了。它们对于他来说,就像是电脑找回的数据。但也只是数据了。他再也不会对我那么温暖的笑了,他看到病床前的我,笑得茫然而困惑。再后来,他生还的爸爸带他去了一个新的地方,我们就这样彻底断了联系。“再后来,上了大学,我惊讶地在同一个城市又看到了他。”他在这个城市学表演,其实他小时候就很好看,去学表演我一点都不奇怪。他本身就适合这个,他天生就该站在舞台之上被所有人仰望崇拜。他是星辰,就应该在天上闪耀。但我却以为这是命运的重逢,虽然当我们在校园里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了他,而他目不斜视地径直走过。“我很努力,很努力,我想要和他一样优秀。我明明是个懒散的人,自我步调,学文学的却因为好玩非要去跨选数理逻辑,一个字都听不懂也还是觉得好玩。但因为大一见到了他,我的大学生涯就全变了。”他果然很快就红了,并且越来越红,最终成为了顶流。我怎么追也追不上他的脚步,哪怕我再熬夜、再努力,当深夜惊醒,我数着自己身上的标签的时候,都会一瞬间泄气,觉得一切都回到了原点。我还是那个配不上他的女孩。我甚至配不上回忆。“我怎么做也做不到,大四的时候,明明我有那么多的实习经历,我得过这么多奖,可是他们工作室还是不要我,因为他们最小的助理都是有着好多年工作经验的人了,并且学历一点也不输我,他们不需要从零开始培养新人……我努力了四年,却连星星的尾巴都抓不到。”“他还是不记得我。”那次和樊殊一起去的生日会上,他给了我一个拥抱。那一瞬间,我难过的情绪居然超过了快乐的情绪。我知道,我被他拥抱了,以一个资深粉丝的名义。可我明明就不该是一个粉丝。我不是粉丝啊,我是和他拥有这么多回忆的人啊,那些夏天,那些试卷,那些共同度过的青春,难道一切都是假的吗?只有我还记得。连初中同学聚会的时候都不会再调侃了,连我爸妈都忘了我曾经有个他们警惕过的“疑似早恋对象”了。只有我还记得。我被留在回忆里,无论如何也走不出去。我想要改变现实,但现实无法改变;我想要删除回忆,可是我又无论如何无法释怀。因为我总是会想,如果,如果没有那次意外,如果时间线按照正常的逻辑平稳地流动,那么一切会怎么样?会不会我们早就在校园的香樟树下携手漫步,早就为了共同的未来并肩战斗?又或者,我们分分合合,最终不敌时光与距离?但这也很好,不是吗?悲剧结尾的故事毕竟也是个故事,但我没有故事。我的故事被删了。“我之所以来学文艺学,”我低声道,“就是因为这里有这么多的理论,它可以把我的回忆数据化。理论告诉我,我的爱情是一种多巴胺的分泌,我的执念是一种前欲望无法满足之后的自我循环,我的追求是一种社会普遍性阶级固化焦虑的映射。理论告诉我,我的想法是建构的,是一种被决定的结构性产物。多好,是建构的,是假的,那么失去也无所谓了。”“……不行。还是不行。情感是不能理论化的,我真的好后悔,真的好后悔,如果我可以再努力一点……”我一定是哭了。因为我什么都说不出来了。我放下筷子,抱着膝盖,将自己投身到掌心深处的淡淡温暖中。冰凉的水在布料上流淌,但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冬天衣服的布料都经过了放水处理,不会下渗的。有人轻轻地拍着我的背:“这就是你不开心的理由?”我听到樊殊轻轻地说。我沙哑地说:“如果我足够优秀,他就可以看到我了。”“但就算他看不到你,你也依然足够优秀。”“林册,看着我。”有人拉开我的手,温柔而坚定地,不让我再当鸵鸟:“看着我。”我呆呆地看着他,眼睛还布着一层水雾。朦胧中,他蹲在我面前,帮我擦去脸上的泪之后,凝视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你非常优秀,在我的心中,没有人比你更优秀。你之前不是告诉我了吗?那是事件,是你我不能决定的。未来是一片漆黑,或许永远漆黑,但我们只能选择进入黑暗。当你决定这么做,而不是停在原地继续等待时,你就已经是你自己的主人了。”“作为一个学文艺学的人,你应该知道,说一个人是‘自己的主人’,这是世界所能够给予这个人的最高评价了。”他的声音很柔软,像是天鹅绒。好委屈。我之前还没觉得这么委屈,我其实从来没觉得自己委屈过。如果说刚才还只是在叙述中不可避免带出来的悔恨,那么现在,就是纯粹的委屈。那是一种在走过了许多危险的地方之后,终于回到了家、看到迎接自己的最亲的人时的如释重负。背水而战的人不会委屈,因为他知道委屈也没有人会理他。但现在,有人理我了。他给我说,我是自己的主人。“别再哭了,擦一擦。”樊殊递给我一张纸巾,轻柔地说。我接过纸巾,一遍擦,一边一抽一抽地控诉:“你之前不是还说我没脑子。”“这两者不矛盾啊。”樊殊轻笑。“切。”我的心情变好了,像是雨后的彩虹,当光亮擦过的时候,一切仿佛都和以前不一样了。这是彻底的范式转化。“其实……”我听到樊殊有点犹豫地说,“我认识你,远在你以为的之前。”“咦?”我有点吃惊地抬起头,樊殊却躲开了我的视线。他垂下眼眸:“我本来不想说的。但我忍不住了……真的忍不住了……”他飞快地说了一句俄语,我没听懂,“什么?”“面试的时候,老师们问我为什么要回国,我说因为爱。其实,我说谎了。”“也不能说是说谎吧,”樊殊看着地面,低低地说,“但…不全对。我确实喜欢古代文论,也确实考虑过回国学习。但促成我最终下定决心的决定性因素……”“是你。”“……”我不敢置信地长大了嘴巴,条件反射地说:“可是你回国不是为了鹤师兄吗?”樊殊猛地抬起头,同样不敢置信地望着我。“你看到我和鹤师兄在一起就很生气,不是因为……”我吞了吞口水,“你喜欢鹤师兄吗?”“你觉得我喜欢贺汝卿?!”“我以为…”“你居然会觉得我喜欢贺汝卿那种东西?我喜欢贺汝卿?”樊殊很生气地站起来,连声音都变了,“你的理解能力差到令人发指,这让我觉得我们不能够再说话了,因为我觉得再听你说哪怕一句话都会让我做出我自己都想不到的恐怖的事!老板!”樊殊大步走到前台,“结账!”“等等,”我赶快冲过去,“今天说好了我请客的……”樊殊直接从钱包里掏出几张钞票,不由分说地拍在桌子上,转身就走。我小跑着追上去:“樊殊!樊师兄!”我一溜小跑,总算是在他出巷子口之前截住了他:“樊师兄!”樊殊冷冷地看着我,让我所有想说的话都忘了:“你有什么事吗?”他明显是生气了。不,不是生气,他盛怒了。我原本是想拉住他好好解释一下,然后认真道歉,可是在他的情绪中,我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只记得我原本带着的任务,就把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相机包摘下来,递给他:“我送你回去吧。”我讨好地说。“不需要。”“那师兄,你把这个带走,我怕我下次忘了。”我说话愈发语无伦次起来。“这是什么?”“你上次给我的相机,”我把相机包塞到他手里,“我都知道了,这是台新相机,不是修的,所以我不能要。”“拿走。”“我知道,我也用过一次,它没有那么新了,我本来想还你钱的,但是我实在凑不够,就想还不了钱就先还相机吧。另外这次你帮我修车……”“你就一定要算得这么清楚吗!”樊殊忍无可忍地咆哮,“和我牵扯上关系,就这么让你难受吗!”“我不是这个意思,师兄你听我说…”樊殊忽然又笑了。他神经质的样子让我有点惶恐:“师兄你,你没事吧…”“你在想什么,林册?”他一步步地靠近我,逼得我不听后退,“你以为我喜欢你,所以我明明不会修相机还说自己会,然后买了个新的相机送给你。你是这样想的吧?你觉得我在讨好你?”“不是…”“那你想错了。我不是在讨好你,我从来就没有讨好过你。相机是我买的吗?或许是吧,或许不是,这不重要。你觉得困扰吗?是不是觉得看着这个相机就像是看着一个烦人的追求者,所以寝食难安地一定要处理掉?”樊殊紧紧捏着我的肩膀,像是两把钳子:“回答我!”“我没觉得你烦…”在我能够说出完整的句子之后,樊殊大吼道:“那你自己拿去处理吧!我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你可以放心的是,我永远不会再讨好你了!永远!”“拿走你的相机!”手上重重地往下一带,我一个趔趄。樊殊把相机往我怀里一塞,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黑暗。涮锅店的老板娘从我身边一溜小跑过去,拉住了樊殊。“你又有什么事啊小册!”我听到樊殊忍无可忍地大喊,“说了别跟着我!”“不是小册,是我。”老板娘的声音陪着笑,“这是找您的零钱,您收好。”“……”樊殊脚步踉跄了一下:“给她!”樊殊愤愤地走了。老板娘把钱放我手里,拍拍我的肩膀:“别吵架了,人小伙子爱你呢。”“……”我呆呆地站在路口。樊殊……喜欢……我?作者有话要说:如大家所见,这一章有点长,所以……= =下一更大后天更。多缓一天。这一章是从一开始就构思好的,所以男二终于登场了。说个小彩蛋吧,本来是想番外的时候再写的——第一人称就这点不好,因为是林册视角,而林册不懂俄语,所以她不知道樊殊那句话嘟囔了什么,我也不能写出来。樊殊说的是:r лю6лю te6r.r te6r oчehь лю6лю.(我爱你,我非常非常爱你。)最后:我昨天充了点钱,想给老读者发小红包答谢。所以如果还有潜水的可以出来啦~发红包啦~☆、忘不掉的过去“你和樊老师怎么了?”三天后的上课路上, 偶然遇到短暂同路的狗师兄问我。我低着头,看着路面上的一颗小石子,无精打采地说:“狗师兄,你真是春江水暖鸭先知。”“我不用看, 凭感觉就知道你们吵架了。是因为什么原因啊?”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这跟吵架还不一样。要光是吵架也就好了, 那无非就是时间的问题, 稍微缓一缓,等两个人都冷静下来, 像上次一样,问题就解决了。但这次的事情, 却是冷静下来之后会更严重的局面。“你别问了, ”我小声地说,“师兄我快迟到了,我先走了。”“小册子。”跑到一半的我停下脚步。狗师兄走到我面前, 笑笑说:“还是去和樊老师和好吧。”“师兄……”“我啊, 是真的希望你们都能幸福。”狗师兄拍拍我的肩膀, “上课去吧, 我走了。”狗师兄怎么了?我记忆中的狗师兄,只要是私底下的场合,就从来不会正经说话, 要么就是抄着手像没骨头一样歪着,要么就是插科打诨惹是生非。像今天这样,用如此郑重地语气嘱托我, 就我认识他的这几年,绝对是从来没有过的。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吗?可是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啊。我看着他清瘦的背影逐渐消失在夕阳下,想不出名堂,只能无奈地先去上课。还是老周的课, 还是熟悉的教室。樊殊坐在门边的第一排,桌子稍微靠前了点,有些挡住了门。见我推门进来,樊殊把桌子往后拖了一半,然后继续看他的电脑,全程没有和我有任何的视线交流。“谢谢。”我低声地说。樊殊“嗯”了一声,不再说话。你看,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局面了。我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一边听老周在讲台上挥斥方遒,从王夫之讲到王国维,一边偷偷地看着樊殊的背影。也只有现在,当他绝对不可能注意到我的时候,我才敢单方面观察一下他。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敢相信。我从来没有想过樊殊会喜欢我。其实……如果说真的从来没有感觉到过,这显然是说谎。做文学的人本来就很敏感,樊殊对我这么好,特别是在我受伤那段时间,那么小心翼翼地对待我,我并不是没有察觉到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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