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殊严肃认真地放下了筷子,直视着我,仿佛在说:小样,我想听你能说出什么花样来。我心一横,把这几天憋了好久的话都说了出来:“……我真的非常感谢师兄!我知道师兄你是好心,你是个超级大好人,我知道!但是我的腿真的好了。你看,”我为了展示我受伤的那条腿是如何健美,主动伸出来,用敲西瓜的姿势敲了敲膝盖骨,“没问题啦……嘶。”樊殊看着我疼得眉毛鼻子都皱在一起的样子,挑了挑眉。“……总之这不重要。总之,总之,”我咬咬牙,“总之我们还是一别两宽吧!”“什么是一别两宽?”我谄媚地把我还没喝的老鸭汤汤碗双手举过眉心,推到他老人家面前,效举案齐眉状:“就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好我好大家好。”樊殊没有接我的汤,这让我举得有点难受,手部的肌肉都因为僵硬而有点抖:“你就这么讨厌我吗?”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闷。“当然不是,只是人都要有自己的生活嘛。”我赔笑道。“你删过我。”他强调道。“……误会,误会!”这老人家怎么记性这么好!樊殊终于接过了我的汤。我松了一口气:“谢谢师兄。”他把汤碗放到了一边,施施然道:“我拒绝。”“为什么啊!”我忍不住尖叫了出来,连邻桌的人都被我的动静给惊到,朝这边多看了两眼,“你不都接过我的汤了吗!”“我又没喝。”樊殊闲闲地说。“……师兄你放过我吧tat你天天跟我绑定看我在看书的间隙写论文,你自己也烦了吧。”“还好。”“……”完了。所以现在,我解决不了问题,就只能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了。可是提出问题的人就是我——难道要我自己干掉自己?还是说,我应该调整心态,接受现实?爆发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就在我纠结于这个哈姆雷特时代流传下来的经典问题时,我似乎听到樊殊在说话:“……师兄,你刚刚说什么呢?”我茫然地抬起头,“我没听到。”“没听到就算了,”樊殊直到嘴里的食物全都咽下去之后才道,“只是想告知你,那就是我对于身边永远多一个你这件事并没有执念,这点请你放心。没有眼力见地非要把你禁锢在我身边,只是怕你又出意外罢了。”“师兄,你不会真信伤筋动骨一百天吧!”“问题不在于这个,问题在于,”樊殊似乎犹豫了一下,他的筷子在土豆丝上面逡巡了很久,最后被收了回去,“你在我眼前坠落了。”“什么?”我没听懂他的话。“你知道符拉迪沃斯托克吗?”他忽然问我。我想了想:“海参崴?”“没错。俄罗斯远东重要港口,人口六十万,温带大陆性湿润气候。”“我小的时候,”樊殊盯着自己眼前的食物,长长的眼睫毛落下一片阴影,“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将近十年的时间。由于父母工作的缘故,我常年看不到他们,他们怕我孤单,就让爷爷过来陪我。”这是樊殊第一次提到自己的家事。我放下了筷子,也逐渐变得认真起来。“爷爷对我很好,尽管他完全不会俄语——不,应该说,尽管他什么外语都不会说,尽管我们生活的地方附近没有一个中国人,他还是选择过来了。接下来差不多好几年的时间,我和爷爷相依为命,再然后,”樊殊停顿了一下,“爷爷就去世了。”樊殊拿起了筷子,夹起了一丛土豆丝,放进嘴里很细很细地咀嚼着。少许之后,他再次开口的时候,声音淡漠又辽远:“结冰了,他摔了一跤,就在我眼前坠落。我没有拉住他。当时他看上去没什么大碍,我扶他起来的时候他还对我笑。不到一个星期,我最爱的人就在我眼前去世了。”原来……是这个原因。我看向樊殊。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是一如既往平静的状态,没有加入任何情绪,使用的是陈述句,好像是在谈论一件别人的衣服一样冷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很难过。我的心脏绞了一下,有重锤锤在了上面。我仿佛是在一瞬间顿悟了一件事,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忽然恍然大悟:面前的这个人,其实是个跟我同岁的少年。好长一段时间,他的成熟、自制、坚韧太过耀眼,他的面具太过坚固,他算无遗策,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在我心中,他一直是一个半神的存在,有着几千几万年的阅历,和我不会有任何共同点。哪怕我们的交集越来越多,我也始终坚信,我们的交集,只不过是两条直线偶然的相遇,在越过这个点之后,我们终将越来越远。我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现在,当我看着他的面孔的时候,哪怕他的表情和平时相比还是没有变化,我却突然感受到了他的难过。于是我也难过了。怪不得他总是看起来那么心事重重,仿佛有石头一直压着,让他喘不过气来,让他永远耿耿于怀。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因为我知道什么安慰都不会起作用。倒是樊殊先开口了:“说得太多了。吃饭吧。”“师兄……”“我想了想,”樊殊夹给我一块红烧肉,“既然你腿已经好了,那就这样吧。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师兄?”我惶恐于他情绪前后的循序变化,有点担心,“师兄我也不一定……”“是我自己神经过敏了。”他打断我,“我被自己的回忆缠住,却让你替我买单,这本来就是不对的。人本来就该是自由的。”“师兄!”他看向我。我深吸一口气,认真地看向他:“我逻辑一直不好,本科的时候去选逻辑学还挂了科,所以我怕我说不清楚,我只能尽量表述。我想说的是,我的坠落,与你无关。”“……我没有拉住你。”“坠落是一件事,它只是就这样发生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挥舞着胳膊,深恨自己为什么表达能力这么弱,“你在事情发生的当时与之前,都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阻止它的发生。我相信你之前也是很小心地看护着爷爷,就像你当时一开始拉住了我一样。你做了,但是事情还是发生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你不能把它当成你的错误。它不是错误,它只是发生了,没有办法。我们既然是人,既然还不是神,就没有办法。”“所以,你不用对我有任何愧疚的情绪。你不要自责。不是你的错。”樊殊忽然开口:“你怎么知道我在愧疚?你怎么知道我在自责?”他的声音像是碎片一样零落,“我明明什么都没有说过。”这个问题可怎么回答?我挠挠头:“我就是知道啊。”“……”不知道过了多久,轻轻地,樊殊露出了一个微笑、这是记忆中我第一次见他笑。不是假笑,不是嘲讽,只是单纯的笑。像是初生的小奶猫,毛茸茸的,让整个寒冷的冬天一下子回春了。于是万物生长,于是草长莺飞。作者有话要说:后天不更,大后天与大大后天连着更因为要考试了,抱歉☆、我看到了天命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樊殊。我并不是说樊殊不好看——樊殊当然是好看的。高挺的个子, 如同雕刻一般的轮廓,还有黑宝石一样深邃的瞳孔,就算是鹤师兄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这不好看。但一直以来,樊殊的好看是清冷的。那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后远远仰望带来的震撼感, 是古典主义的。用温克尔曼的话来说, 便是“高贵的单纯和静默的伟大”。所谓壮美, 所谓震撼,其底色本质上一种恐惧, 因为恐惧而敬畏,敬畏到了深处就转化成一种崇拜。樊殊是遥远的。但是今天的樊殊, 就在我眼前。他在笑。那个笑容是温暖的, 是常见的,是在你脸上在我脸上在我们所有人脸上都会出现的,一种纯粹单纯的笑。他的笑容是触手可得的, 因此而美不可胜收。至于我为什么一定要用触手可得这个词来形容呢?“松手。”我默默地收回手:“对不起。”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活像个三百斤的孩子。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伸出了罪恶之爪, 可能实在是太震惊了?我不无嫉妒地想着手上残留的触感。皮肤也太好了吧!伏尔加酒泡大的?“你说心事的声音还能再大一点吗?”樊殊敲了我一个暴栗, “是伏特加不是伏尔加!”我捂着头:“所以你真是伏特加泡大的?”“你真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樊殊黑着脸说。我看是你没有幽默感才对!有的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在和樊殊的相处中,我已经变得有点抖m了, 否则刚才樊殊和颜悦色对我笑的时候,我为什么要伸手去把他笑容戳下去,又为什么当他恢复了平时夹枪棍棒的说话模式之后, 我会觉得这才是正常的人生该有的状态。简直没救了!我一边吐槽自己,一边心满意足地吃着饭,听到樊殊问我征文写得怎么样,便口齿不清地回他:“不怎么样。”他说了句什么, 我没听清:“你说什么?”“我说这两天我有事,不会再来图书馆,你有什么问题赶快问我。”樊殊无奈地说,“有的时候我真想知道你的耳朵还在吗?”“还在呢,长这儿呢,”我指指自己耳朵,“俩呢。”“所以你是熊吗?”“什么意思?”樊殊假笑:“狗熊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听一句扔半句。”就知道他又在损我。我哼了一声,没理他,吃得吧唧吧唧直响。“快说啊!我真的要走了。”樊殊催我。我当然不是听话只听半句的狗熊!我知道他的好意,只不过嘛……“算了吧,”我想了想说,“毕竟是征文比赛,我们也是竞争对手。”樊殊说了句我意想不到的话:“我不一定参加。”我一口饭差点卡出来:“你不参加?天啊大佬你是神吗?面对这么多的钱你都能忍得住!我懂了。”我严肃地说,“你一定是觉得,为了钱而打乱自己的研究计划会是一件不值得的事。大佬!为了你的气节,请吃下这个卤蛋!”“不要把你不爱吃的往我这边放!”我废了老鼻子劲才把这颗附赠的蛋抗争到了他的碗里,得意洋洋:“放心吧师兄,这颗我一点都没碰过,可干净了。”“……那你还需要我教你吗?”樊殊第三次问我。我摇摇头。我当然知道,如果我同意的话,不说一等奖,至少二等奖肯定是我的——樊殊本来就是做古代文论的,虽然才子佳人小说属于古白话,他不一定完全了解,但他的直觉和大局观一直很好,要是能得到他一两句的提点,问题就会变得很好办。但我恰恰怕它变得好办了。除了钱,我也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实力。要说之前琢磨着投机取巧的时候,或许还有几分投机主义在其中,但进行到了现在,或许是和樊殊那次吵的架起了作用吧,我还真有点认真了。学文艺学嘛,总要有点傲骨。我也是有自己的骄傲的。“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樊殊说,“虽然我觉得证明实力并不是通过拒绝合理的帮助而实现的。”他再也没有提这件事。***樊殊真的走了。他没有骗人。当天下午,他就收拾东西离开了图书馆,之后一两天也都不在,让我都说不清到底是那天谈话起作用了他临时起意,还是真的早就计划好要离开图书馆了。没有了樊殊,图书馆变得非常简单,回归到了那种横平竖直的无趣状态。倒不是说我怀念前几天那种鸡飞狗跳的混乱,只是现在它也太枯燥了吧?看书、翻书、查书,我看连鹤师兄都有点累了,连着两天他都把电脑一放,直接敲门进狗师兄的研究室了。当然,我知道,他已经写完了。其实很多人都写完了,这从图书馆的熟面孔越来越少可以看出来。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严重的拖延症,除了我。我无聊地趴在桌子上,将手机竖着,一条一条地刷过去。微博,没意思;鹅组,没意思;公众号?啊一打开就是文艺学中心的推送,还是我排版的,真是早就看够了……追星群里,一群人正在热火朝天地讨论着。虞白最近官宣了一部新戏,一番,校园青春偶像剧,导演在这个领域口碑很好,向来能把简单的题材拍出花来,而且从来不会为了戏剧冲突而崩主角人设,简直完美。大家正在猜女主角是谁。很多人都倾向于是一个最新当红小花,有站姐说看到对方进组了。这个小花好啊!口碑好,演技好,国民度高,从来不炒cp不说,还知道避嫌。这难道不是人民群众做梦都想要的完美女主吗,堪称田螺姑娘本姑娘啊!人民群众对此乐见其成。当然,也有人提出异议。有人拿出鲍里斯的截图,那上面鲍里斯说不一定会是这个女主,资方还没有完全确定。但由于大家实在太期待当红小花了,以至于鲍里斯的话在短暂的停顿之后,就被大家刷过去了。阿元:不是完全确定,基本也算确定了吧?狗二三:我想不出资方拒绝plmm的理由wwwwwwwww媛媛渊源:查了下,接下来几个月里除了这个小花,别的比较红的小花都有日程,除非资方出高额违约金,否则都没戏。总不可能我们哥哥主的剧女主查无此人吧?狗二三:那不是我们哥哥给别人抬轿?我不可以阿元:我不可以+1远方远方:我不可以+2……我见大家说得开心,自己的情绪也被带动了起来,暂时遗忘了现实的无聊,也跟着刷了一条加一。其实我也不是非要玩手机的,实在是论文没有进展啊。解码和编码,说得又玄霸又简单,真要执行起来就是“一头雾水”。什么是解码?名词解释要不要做?做完概念基本阐释之后呢?更头大的是这几本才子佳人小说连个作者名字都没有,什么“青心才人”“天花藏主人”,这除了让我知道他们的名字是四个字还是五个字,没有提供半点有效信息啊。看论文?看完论文后我觉得更晕了,一说二二说一,还不如不看呢。虽然不能说是完全不知所云,但心里一直觉得有个点没有点透。要是点透了就好了,但我怎么也找不到那个点在哪儿。早知道还是应该问问樊殊的……唉,事不过三,你说你再问我第四遍,我不就有了台阶下了吗?形势比人强,骨气算个啥。主要是这种卡着个东西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感觉太难受了,就像高中时做数学题,老师都说个别题不重要,关键是整体要尽可能多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会经常停在一道题上就不肯走下去,做不出来死活放不过自己,最后一整个晚自习过去,一道题都没做出来。这样想着的时候,不知不觉,我已经走到了放那堆才子佳人小说的书架,并且手指已经搭在了书的上面。既然已经来了,就再看一遍吧,虽然这些小说原本我一个星期前就已经翻烂了。我抱着无可无不可的心态,打开了书。(⊙o⊙)!!!天使!我看到了天使!这里必须说明一下我们学校六楼的借阅规则。六楼是阅览楼,书很全,但外借和外带都是不允许的,大家只能当天看完当天放回旁边的收书柜上,而图书管理员会在闭馆之后将这些书又放回书架上。如果前一天晚上没看完,第二天还想看,那就必须到专门的地方登记,且有数量限制,一次不准超过三本。我看的这几本书还是年纪比较大的古籍,如果要保留的话,要求只会更多。所以在看完几遍又做完笔记之后,我就把书还回去了,省得麻烦。我上次还书,如果没记错的话是一个星期前的事;才子佳人小说一向都是研究冷点,这一块书架几个星期都不见得会有人路过。那么这书上的标签是怎么回事?只见我眼前的书上,贴满了层层叠叠的便利贴,便利贴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字,像是在阅读后不吐不快的批注。然而,这又不是一般的吐槽,它是学术的,是一针见血的,是稳准狠的,是天赋绝伦的!它甚至还会开书单!有好几本研究的参考书我都没有听说过!我的天啊,这是神仙吗?金圣叹,你复活了吗?你不批水浒来批才子佳人小说了吗?不对,金圣叹好像比才子佳人小说出现的时间要早……这是哪位大神在阅读之后笔耕不辍写出来的神仙读后感啊!!!我第一反应是樊殊。第二反应又立刻否定了第一反应。毕竟天使姐姐不光油菜花,字还写得好的一比。这手一看就练了很多年的好字,说什么也不可能是樊殊写的!他连给我们写句批注都要电脑打印下来然后一条条贴上去呢!我们学校真是卧虎藏龙啊!我盯着这本批注版《玉娇梨》,感觉自己看的不是书,是天命。图书馆的书当然是不准在上面勾画的,但有的时候借阅的人管不住自己,就会买便利贴在上面写好贴上去,不吐不快,我也看到过好几次。但这么有干货、有条理、有思想的便利贴,我真是读这么多年书第一次见到。天命要兴我啊!作者有话要说:按照约定,考完了我来更新了。明天赶火车,争取火车上多写点☆、爱情不是先来后到天命不受, 反受其咎。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我日益狂化,每天学的昏天黑地,只要有机会就往图书馆跑, 图书馆闭馆了就找个教室继续琢磨。教室也锁门了之后, 就回寝室洗个澡继续在生活室研究。虽然书不在手头, 但可以用电脑看论文啊!还有一些论文的仆从工作,比如改格式、规范用语等, 都可以在这些零碎时间完成嘛!不要浪费一秒钟的时间!连鹿子都被我吓到了,她问我受到了什么刺激, 说如果真的很缺钱的话她可以借我, 没必要,真的没必要。唉,她不懂。她不懂, 一个衰惯了的人如果要是骤然得到了上天的橄榄枝, 她会有多么的诚惶诚恐。而且, 随着研究的深入, 我对那位天使的景仰之情不减反增,目下已经到了五体投地的地步。每一次我按照前一本书的书单找到下一本书,都会在下一本书上看到更深入的笔记;而就算是我自己找的书, 有些甚至和才子佳人小说没有明面上的关系,大神的杰作也会在上面呈现,处处料敌先机。他一定在这个领域深耕很久了, 不然绝不可能如此铁手神算!他简直就是个天才!不,他就是个天才!我甚至觉得他比樊殊还厉害。真要是和樊殊对上,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话又说回来,这天使到底是谁啊!这也太锦衣夜行了吧, 难道是老师?甚至有的时候,我前一天才将新看完的书还回去;过几天再去借,就能看到全新的笔记,而字迹还是熟悉的人。这让我甚至写出了一种愧疚感,我觉得正是我的借阅,使这位研究才子佳人小说的天神每天都缺书看,只能等我还了之后才赶快抓紧翻一翻。说不定别人也正有什么论文要交呢。我得赶快写完,不然天神被我耽误了,那罪过可就大了。我紧赶慢赶,总算是在交稿截止日前两天写出了个大概。还剩一点尾巴,本来想一鼓作气弄完,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图书馆闭馆音乐响了。我无可奈何地来到暂存区,登记之后,把资料放到那里,准备明天早点来写完。六楼的暂存区就在进出口的旁边。我抱着电脑走到一半,突然想起充电线落在图书馆了,赶快冲回去找。还好充电线在。拿到充电线,我心满意足地离开。此时悠长的闭馆铃声还在响第二遍,还有很多学生没走干净。路过暂存区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熟人正对着暂存区的书探头探脑张望着:“小沙?”我好奇地绕到她旁边,也跟着她一起探头探脑,“你在看什么?”“啊!”小沙一声尖叫,猛地回过头:“你怎么不喊人!吓死我了!”她一脸像是见了鬼的表情。“我……我喊了啊qaq”小沙以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姿势挡了暂存区的桌子好一会儿,忽然莫名其妙地松了一口气,“走吧走吧,我请你去吃金拱门。”我默默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确定时针和分针的指向都是左上方:“这个点,你确定?”小沙不由分说地把我往前推:“啊呀走吧,别磨叽了,人图书馆都在赶人了。”“不是,为什么要请我啊?”“因为想请!”…………在意外得到了一顿金拱门特供套餐之后,我边打着饱嗝边想,她一定是很羞愧,羞愧于之前刺探我情报的行为,所以要用美食贿赂我。唉,何必呢?我早都忘了。我林某人向来大肚,不仅能容饭,还能容人,双位一体。太晚吃宵夜的结果就是不消化,以至于第二天早上都过了好久,我还胃里翻江倒海地,连带着论文收尾工作都慢了几拍。不过好在,终于还是做完了。最后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各种错误之后,我把论文发送到了指定的邮箱,心满意足地关上了电脑。我迫不及待地想找人分享一下这份神功练成的喜悦,于是我向几个狗人群发了一下信息,收获到了如下回复:鹿子:你写完了?那快回来做值日吧,宿舍的地都快长草了。狗师兄:恭喜你,你在勇争三等奖的路上又前进了一步!鹤师兄:我五天前就写完了。小沙:你总算写完了!你再不写完我就要完了!为什么我不写完她就要完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地挠挠头,看到了樊殊发过来的回复:“恭喜。晚上出去吃点东西庆祝一下?”在收获到如此多客观陈述事实的无情回复之后,樊殊毫无情趣的表述看上去非常诱人。我啪啪敲道:“好呀,我请你吃好吃的!”樊殊秒回:“没有要女生请客的说法。你想吃什么?”“说了我请啊,是我论文写完了又不是你论文写完了。”我觉得有点好笑,“晚上六点,你可以吗?我带你去吃,我给你说可好吃了,你个外国人肯定不知道帝都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你能吃辣吧?对了你现在在哪儿呢?我都好几天没见到你了。”“……晚上见。”樊老师消失了,任凭风吹雨打也不回复。这樊殊怎么神出鬼没的?我摸摸头,收拾东西,打算回去,却又觉得少了点什么。想了想,我拿了张便利贴,走回到了那排熟悉的书柜前,轻车熟路地拿出了命运的起点——《玉娇梨》。当初就是在这本书里和天使见面的。现在论文写完了,也该写个纸条给天使说谢谢——虽然不知道ta能不能看到。我拿出笔,在便利贴上刷刷写:谢谢小天使!你帮助我太多了^_^加油吧,你前途不可限量。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人了!想了想,又在“天赋”后面拉了个钝角,补上两个字“之一”。咬着笔想了想,确实也不知道再写什么了,便打开《玉娇梨》的第一页,等便利贴上的墨彻底干了之后,在那行毛笔行楷的旁边端端正正地贴上去。唉,我这手烂字啊。写完之后,我还不满足。想到刚刚补的“之一”,我突发奇想,打开我们图书馆的网站,搜了一下“理智与情感”。上次我拖樊殊出去的时候,他拿着的就是《理智与情感》,前几天在图书馆的时候,他也老看这个。说不定他也在书里留下了什么想法呢?这样对比一下,就可以知道他和天使,谁在“之一”的前面了。外国小说区,各种各样的大部头鳞次栉比,《理智与情感》这种经典著作版本也不少,一时间确实不好找。还好我还记得书的封面,花了五分钟,总算是捡出了樊殊的那本。打开一看,我失望了。这里面什么都没有嘛!干干净净,不仅没有那种没素质人常干的直接在书上写字的情况,也没有便利贴小纸条,除了有点自然旧,连个页边弯折都没有。不过这倒也确实是樊殊的风格。我翻了翻书,见确实什么都没有,就决定把书原处放回去。一张纸条飘落到了地上。在图书馆查书专用的电脑旁边,会有一些小纸条被提供,那是图书馆准备的,用于学生查书后记书号,算是隐形福利。当然,为了省钱,更多也是没必要,图书馆的特供小纸条一般都裁得非常小,纸张也很薄,如果夹在书里的话,很容易就会因为存在感太低被忽略了。我捡起小纸条。确实是樊殊的字体,一笔一划,像是刚学写字的小孩子,不过他写得很认真。《理智与情感》是简·奥斯汀的小说,和《傲慢与偏见》齐名,但流传度稍微低一些。在《理智与情感》中,理智自制的布兰特上校喜欢上了热情活泼的玛丽安娜,但玛丽安娜却一直喜欢维洛比,并且一直对布兰特上校抱有偏见。她觉得布兰特上校比她大太多了,性格又很无趣,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布兰特上校。当然,这篇小说是一部he小说,所以到了最后,玛丽安娜发现了维洛比是个渣人,最终放弃了维洛比,并爱上了上校,和上校幸福地结婚了。可是樊殊写的却是:一厢情愿的小说。爱情是先来后到的游戏,布兰特上校怎么可能比得过回忆。我又想起了那天在会议室,当所有人都在热火朝天地讨论要在仇金主那里挣多少钱的时候,樊殊坐在最后一排郁郁寡欢的样子。我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我很讨厌鹤师兄,虽然我知道他什么都没有做错,但我还是会忍不住埋怨,他为什么从来都不给樊殊一个好脸色看呢?他是真的很喜欢鹤师兄吧。这样想着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樊殊也有点刺眼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是鱼刺卡在了喉咙里,明明已经被醋冲下去了,可是划在喉壁上的伤口却还一直停留在那里。看着那张纸条,鬼使神差地,我在后面也补了一句:布兰特上校当然比得过回忆,因为爱情从来都不是先来后到。爱情是命中注定。写完之后,看了半天,怎么看怎么别扭。心里一阵烦躁,我把纸条夹回书里,草草放回了书架。回寝室去!烦!作者有话要说:回家了,家里太好玩了,忍不住吃喝玩乐了一天樊老师应该快表白了,嗯,按照大纲是这样的不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表白。话说回来,我男二去哪儿了???☆、樊殊化妆了?帝都, 出了名的胡同多。就算是随着城市的无数次开发,胡同不断消亡,也总有一些漏网之鱼,等着好事者的探查。我们学校附近有一条胡同叫冰窖胡同, 一到冬天, 光是名字都能给你带来十万点冰冻暴击。在这条胡同再拐三个弯的最深处, 有一家老字号涮羊肉,是全帝都最正宗的, 还是我有一次给学生补课,被土著学生推荐的。因为味道太好了, 后来每次请朋友吃饭, 我都会请他们去这里搓一顿,比如鹿子、狗师兄啊,大家都对这里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