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怪这人,沈知南的脾性没人摸得透,人人只道是个摸不透的主。盛星晚淡淡地:“我找沈知南。”“......”服务生不好拦她,再怎么说她也是这里的会员。7号门口。一分钟,三分钟,十分钟过去,盛星晚还在门口。眼前不停略过的,是沈知南被她两度拒绝时的脸孔,除开英俊外只有慵懒的笑意。现在,她要去找他。然后呢?极羞耻地问他,您还要不要我?盛星晚握着门把手的掌心里全是水光,细细密密的一层。有时候,自尊心也会成为一种折磨。要面子,要里子,又不能两者都选。盛星晚很少会有紧张难堪的时刻,但不得不承认,只是可能还没有遇到而已,她低头看着手中的骨灰盒,一咬牙霍地拉开7号包间的门。......里面五光十色,音乐澎湃,真皮沙发上坐着十几号人,皆是名流权贵,在门被拉开的那一瞬间全部都齐刷刷地看了过来。“她是谁?”“好像那个刚死亲妈的盛家私生女。”“所以呢,所以她来找谁的?”“......”那一瞬,盛星晚浑身都在发麻,如有万只蚂蚁在瞬间爬在脊背,她没有看那些贵公子,或者说,本能驱使她第一眼看见了沈知南。对于有人闯进,沈知南眼皮都没掀一下,他坐在最中央的位置但身旁皆无人,自成一方天地,手里是一杯加冰的白兰地正浅尝慢饮,举手投足间始终散发着上位者的气魄。灯色浮过男人眉眼,清俊,低沉,世间无二。心就那么提了起来。盛星晚攀着盒角的手指微不可察地颤着,她抬步正欲上前时,却被突然上前的男人拦住去路。林殊胜的脸赫然出现,带着格外不屑轻视的神情,目光扫过她手里的骨灰盒,很冷淡地开口:“星晚,我以为我已经和你说得恨清楚了,那你现在抱着个骨灰盒又追到这里几个意思?昨晚你离开得利落爽快,我还一度很佩服欣赏你的气度,希望你别死缠烂打让我看轻你。”众人哄笑,打趣不停。有人调侃:“林公子魅力无边阿,让盛家两姐妹都拜在你的西装裤下。”四处皆是暗色昏淡。盛星晚眼光停顿在虚空里,听不见那些人在说她,也没能听到林殊胜的话,她没有任何解释的欲望,同样也没有争辩的冲动,尘世喧嚣,似乎在此刻被她遗忘。眼里只能看见沈知南。他的眉眼,他的蓝痣,他的唇,就那么在隐在一片暗色里,一派玩世不恭的懒散样,终于,他饮着酒,喉结上下滚动时将目光投了过来。四目相对,呼吸一滞。不得不承认,盛星晚每一根神经都紧绷起来了。“星晚——”林殊胜再次出声,甚至往左边挪一步完全挡住她,“你到底要怎么样,能放过我,你好歹也是所谓的宁城第一美人,有的是男人愿意要你,你放过我吧。”盛星晚:?是觉得她在纠缠不休,给他造成困扰?盛星晚接连三日未进滴水粒米,体能消耗殆尽,口干舌燥地实在不愿意多说一句话,她掀眼无表情地看一眼男人斯文的脸,然后越过他,直接朝沈知南走去。从沈知南的视角看,女人穿的还是那件白色羽绒服和黑裙子,不再是光脚,搭了双黑色矮靴,她越过了林殊胜,向自己走来。【哪个野男人衣服都舍不得给你买一身?】沈知南无端想起这句话,停下饮酒动作,薄唇弯起一抹几不可察的弧度,只一瞬,笑意便无痕迹可寻。离沈知南越来越近,哪怕再暗色里,也能看清眼尾那颗蓝痣。“沈知南——”她喊他名字;那颗蓝痣在眼里生长。没能靠近,手腕被人从后方大力扣住,盛星晚被拽得直接转过身,她微微拧眉看林殊胜:“放手。”声音融进音乐里,没人能听清,包括刚刚那句沈知南。恰时,有人用遥控器关掉音乐。上一秒还喧闹嘈杂的包厢,立马安静下来,有人重新坐回真皮沙发里,有倒酒的声响,有往酒里连加数块儿冰的碰撞声,独独无人声。手腕被捏得生生发疼。她皮肤娇,轻微的力道都会留下红痕,好几天消不下去,被这么拽着,等会儿手腕一圈儿都得发青紫。林殊胜没有任何放手的意思,说话的口吻是越来越不耐烦了:“我记忆中的你骄傲得不可一世,不会对一个男人死缠烂打,星晚,你现在真的太掉价了。”用掉价来形容一个女人,实在是算不上好听。盛星晚垂落目光,看着被男人握住的那只手,周围肌肤已经开始泛红,她极轻地笑了笑,自嘲一句:“是挺掉价的。”亲口拒绝沈知南两次,一次比一次果断,现在又巴巴地凑过来想要借他的能力成全自己,不是掉价是什么?“林殊胜,”盛星晚很明白一点,当一个男人不爱你时,你连活着都是一种罪过,她静静地与男人对视,字字清晰地,“我不是来找你的。”手腕上一松,但未完全放开。林殊胜那张斯文的脸上透着疑惑,他扫一圈真皮沙发坐着的各位,这里没有她认识的人,不是他还能有谁?“我找沈知南。”手腕被彻底松开,露出一圈紫红痕迹。不只是林殊胜,在场除沈知南以外的所有人,在听到她说出那名字时,皆是一怔,后是群惊。“她疯了?”“认识沈先生么她,上来就找沈先生。”“才听说她得罪了沈总阿。”“......”林殊胜用一种分外吃惊的口吻,转头看沙发中央的男人:“沈先生,你认识星晚么?”沈知南唇边笑意四散,那种极漫不经心的笑,他淡淡扫一眼面色苍白的女子,开了口:“听过。”了了两字,像是当头冷水泼在她的脸上。听过,只是听过。就这么两个字,让人解读不出第二种可能来。他在告诉所有人,她不认识他。那些看盛星晚的目光,愈发耐人寻味,可能只是随便胡诌的一个借口吧,根本原因还是来纠缠林公子的。在众人正当想继续搜刮点什么小料八卦时,沈知南搁下酒杯,人已起身,声线无任何起伏:“大家尽兴,算我头上。”一见沈知南要走,想必是被扫了兴致也无人敢留,只纷纷放下酒杯起身相送,个个儿客气和悦地说一句沈先生慢走。沈知南捞起一旁的黑色西装外套,被扯松的白色领口斜悬着黑色领带,敞着精致锁骨和喉结,活脱脱一个雅痞败类,迈着长腿懒懒地往外。男人气息逼近,带着绝对的侵略感。在沈知南途径时,几乎是想都没想,她伸手轻轻拉住他白衬衫的袖角,冰凉指尖划过男人温热手背。“沈知南。”她喊得又轻又慢,又像是用尽力气。男人挺拔身姿一顿,停在与林殊胜并肩的位置,中间夹着一个盛星晚。所有人都没想过她会这么大胆,毕竟沈知南不近女色这件事情人人皆知,在这种场合遇见沈知南的几率不算小,但哪一次看见过沈先生身旁有女人?不都是独自一人成一方天地默默饮酒,最后阔手一挥买单走人。更令人意外的是,沈知南没有像众人预想的那般,直接甩开女人的手,只转头以一种极寡淡的表情睨着她:“盛小姐,有事?”被他这么一看,盛星晚觉得血液都快要被凝住,她拉着他袖口的手指收紧:“我有话要对你说。”那双黑眸,深深不见底,快要将她卷进去。半晌,一直注视着她的沈知南倏地低笑一声:“是么?”顿上一秒,无情地抽走自己的手,“我没兴趣。”“......”沈知南手腕上搭着黑色西装外套,收回视线抬步离去。徒留她一人在原地。没想过,完全没想过会这样。她真是太高估自己了。等那男人彻底离开包间,林殊胜长吁一口气,单手叉腰皱眉质问她:“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这也是其余人想知道的一点。盛星晚没有给任何回答,只抱着盒子直接追了出去,把林殊胜的声音和那些议论声,通通都甩在了身后。......文哲一直在夜笙外等。文哲靠着黑色迈巴赫,扶了扶眼镜抽着烟,他吸烟频率比不过沈知南,但沈知南自控力强到令人咋舌的地步,一般烟这玩意上瘾不容易戒掉,可沈知南能随性所欲地控制,他只有想抽的时候才抽,但绝非是因有烟瘾。最长一次记录,沈知南已有近一年未曾抽过烟,重新看他吸烟的那天,是在苏青的葬礼上。远远地,人已到跟前。沈知南立在跟前,似笑非笑地看他:“走神呢?”文哲将烟踩灭在脚底,回神一般:“才十点呢,您这么快就出来了,平时不都要到十二点。”沈知南将臂弯上的西装外套重新穿上,人如松柏挺拔,他摇头失笑:“有小野猫在场子里乱跑。”“野猫?!”文哲提高音调,“夜笙里怎么会有野猫,挠人不挠人,没惊到您吧?”文哲一脸认真严肃的表情,倒是把沈知南成功逗乐,沈知南眯眸若有所思道:“没惊到,就是挠人,挠得心痒。”文哲:???男人话音将落,风雪呼啸而至时,盛星晚也紧随其后地出现在视线里,她迎着乱灌的风,长发皆散弥漫半张脸。文哲第一眼看见,疑声:“又是她?”沈知南没回头,没转身,但他知道是谁。一见男人停在车身边与人对话,盛星晚下台阶的脚步加快,她在文哲的目光里吞着冷风一路小跑到过来。她的后面,跟着一溜人,刚刚在包厢里的看客们,那些公子哥可能是觉得热闹没有看够,也跟着跑了出来,人群里,也包括前未婚夫林殊胜。盛星晚奔下台阶,那些人在台阶上方。十几米的台阶,此刻看上去格外像个看台。其余人是观众,而她是表演者。第11章在无数道的目光里,盛星晚奔到浑身散着清冷的男人面前,站定,她比他矮上大半个脑袋,以至于只能微微仰脸去看沈知南。那姿态近乎是仰望。文哲虚咳一声,自觉地退到一边。又是一阵寒风从二人间穿过时,盛星晚缓慢地露出一个苍白的微笑,道:“沈先生,您不要我了么?”裹着风声,台阶上的人们听不清,却更能激起人们的好奇心。沈知南看她的眸光清冷,无情绪,无回应。她迎他目光,大胆对视。可没人能在沈知南目光里保持平静,她的神经开始紧绷起来,被他盯着时,总会想到侵略二字。“盛星晚。”那是他第一次叫她名字,温善,沉诱,像是裹着甜蜜的毒药。沈知南能捕捉到她眼神里的任何细枝末节,他知道她要做什么,于是道一句:“刚刚听林公子说,你可不会对一个男人死缠烂打。”听到这里,盛星晚像是想到什么,扭头看一眼站在台阶上方的林殊胜,对沈知南笑道:“以他的性格,要是知道是沈先生将那照片扬得漫天飞,是一定不会和你坐在一起喝酒的。”那又有什么关系?沈知南压根儿不在乎,他无需维系任何人际关系,只有别人来攀附他的份儿,换句话说,他不怕得罪人。“所以——”沈知南没往下说,一边睨着她一边垂首从掏出的烟盒中咬出根烟来,“你拦下我的原因,是为告诉我你很了解你的前未婚夫?”前未婚夫。怎么听都有股讥嘲感,尤其从他嘴里说出来。盛星晚单手抱着紫檀盒,空余的那只手拂开脸上被风吹乱的散发,美人骨印在月色里,入目三分,她又往前一步,用两人仅能听到的声音:“沈知南,我要跟你。”嗯?男人缓缓眯起了眸子。黑西装的衣角被白皙手指攥住,他的目光笼在烟雾里,去看她,这是她第一次向他靠近,小心翼翼,面目美丽又苍白,像一朵等待被救赎的花朵。沈知南吁出一口烟,清贵的脸上弥漫开笑意,笑意不抵眼底,仿佛只为了应景,他说:“可是我已经不想要你了。”啪地一下,神经就那么断掉了。在盛星晚的余光里,自己拉住他衣角的手指明显一颤,然后男人微凉的指伸了过来,云淡风轻地拨开她的手。在她瞬暗失望的神情里,沈知南甚至在温善地笑着说:“向人寻求帮助,就间接承认自己是个弱者,这样岂不是折了盛小姐一身傲骨?”字里行间,写满对她的嘲讽。旁边的文哲,忍不住又站远了些,此刻老板身上的气场迫人,离得太近会觉得呼吸困难,真不知道眼前这姑娘怎么承受得了?盛星晚的唇齿紧陷,死死咬着,直到一嘴的血腥味儿,她也没有任何放弃的意思。她倔强,她也执著。她站得极近仰脸看男人,美人骨渡上月色,平添几抹清艳,声调软中透着镇定:“理由呢,给我一个理由。”不是说要她。哪怕在女厕也要亲她两下的男人,说不要就不要了?月色下,男人那张脸英俊冷漠,他懒懒地往黑色车身上一靠,说:“我沈知南不要一个女人,还要理由?”“......”狂妄这东西,是长在沈知南骨血中的,生生不息。那一瞬间,她是真真正正领略到这男人的厉害处;当他有兴趣要你时,给你台阶你不踩,当他不要你时,他便会毫不手软地亲手挥断所有可能性。予你难堪,予你一场无地自容。沈知南指间的烟已快到底,微弱的火星在风中明灭,他想,也就到这儿吧。在他准备转身时,她深深倒吸一口凉气道:“那我不要理由,可我不信你对我没有任何一丝兴趣。”沈知南微微偏头,目光扫过台阶上的一圈人,一笑,痞意漫出来:“那么多人看着呢,你这么骄傲,不怕别人说你对我死缠烂打么?”她知道,那些人都在看她,包括林殊胜。面上慢慢发热,这男人是真的恶劣,知她骄傲,所以故意说这样的话来激她。“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她注视着男人,缓慢道。烟蒂坠地,被男人踩在脚下,他低笑一声看她:“宁城第一美人的头衔,够你傍个资本不错的男人,可惜不会是我了。”那双黑眸里,她窥探不到任何情绪,也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反驳。难受么?是你活该,到这一步是你选的。眼睁睁的,盛星晚只能生生看他淡漠转身,文哲小跑过来替他拉开后座车门,长腿一迈坐进车里。嘭一声——车门就在盛星晚眼前关上。文哲绕过车头回驾驶座时,同情地看一眼盛星晚,那一眼和看其他女人完全没什么分别,文哲已经见惯沈知南拒绝女人的场景了。不过在文哲看来,这盛家二小姐是最好看的一个,虽然没什么用,结果还是被沈知南残忍拒绝,好在她和那些女人不一样,没哭没闹没上吊,就那么怔怔地站着,是嘛,平静点多好。但是文哲错了。文哲大错特错!在他系好安全带,准备起步时不经意地看一眼倒视镜,镜中抱着骨灰盒的女人单手开始脱掉白色羽绒服,露出里面的一字肩黑裙,香肩沐浴在月色里还不肯停手,只伸手去拉侧边的拉链。大冬天的,脱衣服?文哲惊住,把着方向盘转头透过暗色的车窗,看女人拉链半开,出现诱人腰线和胜雪的肌肤。台阶上方,见沈知南上车都准备散去的人们,纷纷停住动作,看着雪地里女人动作,议论声瞬间爆炸。“她在脱衣服?”“受什么刺激了阿,要让大家一饱眼福?”“林公子,你.....不拦拦?”林殊胜完全在状况外,订婚两年时间,他从没见过她的身体,平时肢体接触的情况也很少,她到底要做什么?“沈总!”文哲拔高声音,喊一声后座男人,“她在脱衣服!”沈知南整理袖口的动作一顿,闻声转头,隔着车窗与女人清淡视线对上,她正对着他,然后挽唇浅笑。那一瞬,天落白雪。白色纷纷扬扬,落在女子眉眼上,白皙肩颈上,后方台阶上数十人眼巴巴地看着,她抬手,手指搭在肩带上,往下拉着。在男人深沉如晦的视线里,黑裙缓缓下落。“妈的。”文哲仿佛听见沈知南骂了句脏话,但没听清具体的,下一秒就听见了清晰开车门的声音。第12章她承认,她在赌。没人会以沈知南的内心当赌注,她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沈知南在事业上掠杀成性,那在私生活上也会是主导者,他看上的女人,怎能让旁人看尽躯体?反之,如他真不要,他便不会动容。但是——她赌赢了。在黑裙落至前胸处,还有下落迹象时,她微笑着看男人沉着俊脸打开车门,伸手将她一把拽进车里。快得没人看清,台阶数十人同时惊呆了,林殊胜正往下迈的脚霎时将在那里。拉车里去了?盛星晚裙衫半褪,踉跄地跌坐在男人怀里面,瞬间被淡淡烟味和清冽薄荷香包围,两种味道,混在一起竟出奇好闻。人是坐在他腿上的。“开车。”沈知南关上车门,眉目寡淡,视线落在女人敞露的白皙肌肤上:“只有妓-女才会当众脱衣服。”寒意被男人体温驱散。盛星晚装没听见羞辱,瞥一眼窗外雪地上的羽绒服:“我的外套......”沈知南简直要被这女人气笑了,大手握住纤腰捏了一下:“我没那么穷,几件衣服尚且还负担得起。”他答应了?盛星晚没抗拒他的接触,是她自己选的,她要接受。“沈知南,你不能反悔。”她去看男人的双眼,清晰又缓慢地说道,“你拉我上车那一刻起,事就已成定局了。”车辆缓缓起步,前方文哲面红耳赤的,他妈的,他一个大男人害羞什么?又不是他女朋友!沈知南大掌握她的腰,轻松地将她抱起,放在身旁位置。“是不是?”她追问。“......”“沈知南,理我阿。”“嘘。”女人就是聒噪,他上手脱自己黑色西装外套,淡淡地:“安静会,我在生气。”盛星晚收声。现在,她坐在他旁边,就已赌赢了一半。沈知南把外套随手扔到她身上,没看她。盛星晚拉好拉链,把外套也穿上后,双手抱着盒子坐得端正,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也不知过了多久。文哲试探性地,小心发问:“回公寓么,沈总。”男人鼻腔里懒洋洋应一声,然后偏头看盛星晚一副小乖巧的模样,弯了唇:“你要是笨的话,世上就没有聪明人了。”能得到沈知南的夸奖,何其荣幸?盛星晚对上他的视线,温温和和地一笑:“谬赞。”很快抵达公寓。沈知南让她在门口等着,他站在车身旁边和文哲交谈,说些工作上的事情。远远地看着,她发现,他真是长了一副神颜,月色下身姿挺修长,简简单单的白衬衫被传出杂志封面的既视感,英俊得一塌糊涂。不冷么?他把外套给她了。谈话结束,文哲颔首示意离开。沈知南转眸,发现女人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提了脚尖往前去。男人靠近,伸手替她将外套拢得更紧,细心极了:“走吧,你该冻坏了。”......17层,公寓。一度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里的盛星晚,突然就想到真香两个字,她那天在内心告诉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做笼中鸟的。真香。沈知南走在前方,把手机随意放到茶几上,弯腰拉开茶几下方的小抽屉拿出蓝色医药箱。“放下盒子,跟我来。”盛星晚照做,把盒子轻放在茶几中央,走在男人后方。上楼,卧室。不是她上次睡的那间,而是主卧,英式简约装修风格,配有一个环形小露台。沈知南长腿迈进了浴室。她跟了进去。浴室空间不算小,定期打理干净无异味,沈知南把医药箱放在盥洗台上面,指了指马桶盖儿:“坐着。”“......”盛星晚想说点什么,但看着男人沉沉面色,还是选择了闭嘴。她放下马桶盖,乖乖坐了上去。沈知南拿出医用棉签和双氧水,放台上,又转身出了浴室,没一会儿重新出现时手里多了双男士拖鞋。经过盥洗台时他顺手拿过棉签和药,拎着拖鞋在她面前单膝蹲下。这姿势,可太像求婚了。以她的角度,男人长睫低垂,眉目清隽至极,没由来地就想到一个问题,他要是真求婚会是什么样儿?沈知南伸手过来,手指攀附在小腿的位置,托起来,然后......然后帮她拖鞋?!这可是沈知南。现在放低姿态,屈身蹲着只为帮一个捡来的女人脱鞋?说出去都没人信。要说无动于衷是假的,盛星晚怔忡两秒,回神后倾身弯腰去挡他的手:“我......我自己来。”说完的时候,两只鞋都已经被脱下了。露出来的双脚血迹斑斑,算不上有很深的伤口,但是磨皮的地方许多,难免有些触目惊心了。她的脚落在男人掌心,纤瘦白皙。沈知南皱眉,啧一声:“傻。”盛星晚垂着脑袋,没吭声,看男人慢条斯理地拿着棉签沾上双氧水,准备帮她清洗伤口。忍了忍,还是没忍住:“这个我自己来。”上次给她脸上药时,差点没疼晕。沈知南没同意,轻描淡写地拨开她伸过来的手:“我尽量轻一些。”“好吧。”“......”“嘶——”“......”“沈知南,我疼。”男人擦拭的动作微微一顿,抿着唇不语,他这是捡了个娇气鬼吧,能有多疼?一只脚完事,盛星晚已疼得拧眉了。她眼巴巴地看着她,希望他能再轻一点。不知是敷衍还是应付,沈知南擦另一只脚时象征性地给她呼了呼,像是哄小孩子似的:“这样总该不疼了。”“......”你吹的是仙气?上完药,盛星晚额角已经冒了足足两层冷汗,她往后靠着白色水箱休息,谢天谢地擦完了。沈知南起身,把棉签和双氧水放回医药箱,重新回到身前将她一把打横抱起,走出浴室,放在柔软的大床上。下意识地,她问:“那你睡哪里?”沈知南正俯身帮她盖被子,闻言抬眼看她,勾着唇:“一起睡?”“......”沈知南没有再逗她,掖好被角后起身站在床边,灯光下,女人的脸蛋儿娇俏极,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乖乖睡觉,明天再谈正事。”他说。“哦。”沈知南离开房间,出去时顺手带上了门。不得不承认,他要是真温柔起来,不见得能有女人能抵抗住,好比刚刚那些——他屈尊给她脱鞋上药,抱她上床替她掖好被角。他懂女人要的那些细节。那些温柔错觉,差点让盛星晚忘记,也就是这样一个男人,隔岸观火,三番几次忽视她的求救信号。沈知南......她默默呢喃这个名字,不简单。第13章第二天清早,盛星晚被窗台几只蹦跳鸣叫的麻雀吵醒,她一睁眼,就看见矮柜上放着一整套的衣服。揉着惺忪睡眼下床,双脚传来的钝痛感令她一下清醒不少,低头看自己的脚,几处破皮伤口微微结痂,周围泛着不正常的红。昨晚沈知南替自己上药的场景浮在眼前,细致温柔,想到这儿连洗漱的动作都跟着慢了下来。沈知南很懂女人,非常懂。走出盥洗室,盛星晚拿起矮柜上的bra, 拎出来看了下尺码,准得不能再准了。沈知南到底是蓄谋已久还是心血来潮呢?说他蓄谋已久吧,区区一个女人倒不至于,要说心血来潮那在这么短时间内把她的bra型号都摸得清清楚楚,也太可怕。楼下备好玉米粥和一些早点,软糯清甜的香味飘在空气里。人尚且还在楼梯上时,目光就被餐桌边的男人吸引住了,他还是那副商务总裁风派头,利落干净,慢条斯理地用餐,手边摆着一个ipad, 时不时地会看上两眼。察觉到动静,沈知南眸光看过来,深邃笔直。“过来。”她走过去,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下,没动勺筷,默默看了会儿男人喝粥后,慢吞吞地发问:“我——”“先吃饭。”沈知南打断她,口吻和眉眼都极淡。盛星晚抿唇收声,低头拿起勺子小口小口地喝粥,胃里暖暖的,喝到一半对面男人突然开了口:“不吃饱哪儿来力气谈判。”碰巧送到唇边的勺子停住,抬头去看沈知南,发现他勾着唇笑得意味深长:“我不是说过么,我不会给你第三次拒绝我的机会。”是阿,现在是她在追逐他。沈知南是君子,报复一个人,他从不急在某一瞬间,好比在盛家、在夜笙,几度无视她让她难受得像百爪挠心似的。现在呢?他是她唯一的救世主,要的也是绝对臣服。在沈知南的目光里,她没由来地呼吸停了一秒,然后脸庞绽放微笑:“我可不会愚蠢到和你玩谈判桌上的游戏。”短短几年时间将hk资金翻百倍的男人,和他谈判,岂不是自寻死路?沈知南搁下勺,淡笑道:“嘴挺甜。”听过太多溜须拍马的恭维话,一般奉承对他起不了作用,难得女子一句无关轻重的话,倒让他觉得心中舒坦。用过餐的沈知南起身到露台接电话,他懒懒地倚在栏上,单脚踩在下方小阶上,整个人闲适随性,初阳的光辉给整个人渡上金光。光是这幅皮囊,都得迷惑多少女人,啧。似是察觉到她的目光,沈知南逆光抬眸看她,视线融在一片淡金色里,辨不清情绪,偶尔简单地回应电话那端。踏进来的前一刻,沈知南挂断电话,最后一句她听清了。他淡淡地说:“打断腿也给我带回来,明白?”那话不是对她说的,但是一股寒意莫名爬上脊背,令人后怕。沈知南人已至跟前,看她目光虚空,就知道她走神了,用指将几缕碎发轻轻顺在白皙耳后。“嗯?”男人从鼻间轻哼一声。那指尖凉意划过脸颊,如蜻蜓走水淡淡一下,却又能激起涟漪。盛星晚回神,起身的动作优雅完美,哪怕是野子也是名门养出的千金,她与他面对面站着,轻轻开口:“你考虑好了?”要不要她。沈知南眉目微垂,他抬手轻捏出她的下巴:“会乖么?”颌角蔓来凉意,她仰着脸与男人清楚对视,那双黑眸具有侵略性。盛星晚弯唇,反问:“多乖才算乖?”沈知南用指寸寸抚过她的轮廓,他淡淡地陈诉:“你可以在我的底线范围里,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