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泪还悬在眼角,要落不落的。他用指尖拂去那滴泪时,温淡开口:“这么受不得委屈,离开盛家后你在外界没办法生存,因为你不适合风浪,只适合被人宠着。”“宠着?”盛星晚好像听见什么好笑的字眼,冷嗤一声,不屑至极,如果他把羞辱和压迫认为是恩宠,那她无可话说。“被一个人欺负,总比被一万个人欺负要好得多。”沈知南这么回答,他当然知道她在心中想什么。于是,她唇角的讥嘲更深;就连杏眸眼底,都是不见天日的暗色。沈知南表情不明地睨她一眼,然后松开她的脸庞,弯腰去帮她整理刚刚被他一手弄乱的裙摆,拉下去,遮住一双白皙的腿。他很擅长收拾残局,无论是人,还是事。待男人直起挺拔腰身时,发现她正格外刻薄地看着他,视线里有冰,恨不得将他就此融化。他问:“有话说?”盛星晚注视着面前男人,冷漠地开口:“我不喜欢被一个陌生男人侵犯,我已经明确拒绝过您的提议,希望沈先生能自重,别再使手段,把别人的私生活扬得到处都是不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沈知南的眸沉了。那瞬间,周围温度急转直下。见他面色难辨,她不经意地反问:“刚刚会场里满天飞的照片,难道不是您的手法儿么?”是他,然后呢。沈知南不介意这件事,介意的是听她又一次拒绝了他。“嗯,所以?”他应对自如,又漫不经心地补上一句,“你在为你出轨的未婚夫鸣不平么,他奈我何?”“......”如果没有绝对资本,断然不敢如此狂妄说话。她看着他,半晌,吐出三个字:“好手段。”恐怕他早就知道林殊胜和盛可雨的事情,但她不说,昨晚没说,今早没说,偏偏在她选择见林殊胜的时候,把照片扬得满天飞,借此来告诉所有人,最主要是告诉她——林殊胜出轨了。没有女人能容忍,无关情爱。不得不承认,他看得又透又准,照片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无意当着所有人的面用一支笔在她和林殊胜间,画上一条无法逾越的天堑。转念想来也理应这样,他是家族权利追逐的上位者,简单几字能窥到无数,毕竟能站到如此高位,要说无城府无心机无手段,怎可信?轰地一声————在二人沉默间出现一道杂音,循声望去,是一个女人从隔间里跌出来,摔倒了,正趴在门板上。有人?!那刚刚的所有岂不是......?第7章敢情是这女人一直趴在隔间门上偷听对话动静,没料到门板松落,就那么狼狈地跌了出来。那女人仰头,目光慌措双唇微微张着。沈知南目光散散落去,他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丝毫不为自己在女洗手间里的所作所为感到脸红羞愧,反倒是对那地上女人温善一笑:“要紧么?”谁不知道沈先生是一只笑面狼?那女人吓得双目圆瞪,冷汗遍布,三两下从门板上爬起身对着男人深深一鞠:“沈先生,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我是听到您的声音太害怕所以没敢出来,就一直等在里面的.......”沈知南淡淡的笑:“怕我做什么,我又不吃人。”可这男人比直接吃人的猛兽要恐怖得多。那女人还想解释点什么,沈知南显然没兴趣听,也没心思去斥责,只摆摆手让人赶紧离开。如获大赦,那女人提着厚重的裙摆跑得比什么都快。只余两人,愈发安静。盛星晚的目光从地上门板收回,也没看男人,迈步离开,身后传来他不冷不热的声线:“我不会给你第三次拒绝我的机会。”事不过三,这是他的一贯原则。盛星晚脚步一顿,只一秒,就没有犹豫地离开男人视线。走出去时的唇角格外讥诮,巧了,她不会被同一个男人纠缠三次。走出会场短短距离,她却觉得格外漫长。他看上她什么?后来,有人问她:“沈先生是不是对你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开什么玩笑呢。沈知南见过的女人如桐花万里路,阅尽千万种风情,他怎么可能对一个女人一眼倾心?太轻浮,别人可能会,但他沈知南一定不会。换一种说法,沈知南英俊,多金,权握宁城经济命脉,多得是女人拼得你死我活想要得到他,他若是容易交付出好感,那倒显得掉价了。外面又开始下雪了。盛星晚从储物柜里拿出一件下午在百货商场购置的白色羽绒服,套在身上,走出了会场。会场外,林殊胜的保时捷停在那里,他也看到了她。但明显不是在等她。后来的盛可雨越过她,下巴抬得高高的,转头微笑着睨她:“好妹妹,去哪儿呢,要不要我和殊胜送你一程?”——谢绝好意。盛星晚没说出口,视线寡淡地扫过两人的脸,发现林殊胜有些不敢与她对视时,讥诮地弯了弯唇,心虚呢?走出去五米开外时,盛可雨叫住她。“星晚。”“......”她转头。“今夜好梦。”“......”有病?盛星晚实在是无心再与这两人拌嘴,嘲讽地扯了扯唇,再度转身离开,她现在要忙着去百宝存取骨灰盒。不适宜将骨灰带到这么热闹的宴会,所以在先前时刻将骨灰盒存到百宝存(一个临时寄存东西的地方)。百宝存,盒子和现金都存在那儿的。但是前台的工作人员告诉盛星晚,现金和盒子都被人取走了,听到这个消息时先是脑中一白,然后,还是空白。“取走了?”渐白的脸色配上那道遮不住的红痕,看上去别提有多折堕。盛星晚抬手抚着额角,试图冷静,她质问道:“是我本人寄存的东西,为什么没有经由我的允许,就随意让别人取走?叫你们管事的出来。”经理磨磨蹭蹭地出来,秃头,耳胖体宽的,恬着啤酒肚踏着外八字从里面走出来,不满地看眼前台站着的高瘦女子:“啥事儿阿,咋咋呼呼的。”在听过来龙去脉后,那胖经理把手一摊,告诉盛星晚:“取东西只要有本人身份证就行阿,的确是你本人身份证,我们才敢给,这位小姐你可不能不讲道理。”身份证?压根就没带,在盛家她的房间里。想到这里,盛星晚猛地意识到什么,眸光一凝:“经理,给我看看监控,是不是一个女的。”本不想麻烦的,但是经不住盛星晚闹腾,经理还是让人调监控给她看——屏幕上,约是她离开一小时后,盛可雨就出现了,手里拿着的果然是她身份证。【今夜好梦】此刻,她终于明白,盛可雨为什么要意味深长地说这句话了。......盛星晚在大厅枯坐整整一夜。连陶淑的骨灰盒都要抢走,是怕她胡来,还是单纯就想看她痛苦?长椅上,她拢紧白色的羽绒服,双手覆面,黑暗中的眼又涩又痛,深深弯腰佝着身体看上去弱小又无助,蜷缩一团,最后一嘴狠狠地咬在自己的手背上。——母亲,是我无用废物,没能为您争口气。天色大亮,外面街道开始日复一日的热闹,鸣笛声,交谈声,呼呼风声,在无数声潮里,只有她一人表现出极度的衰颓和沉堕。八岁生日那年,丫头时期的她看着水果蛋糕高兴无比,和母亲一同准备吹蜡烛时,有不速之客到来,一位商人和他的跟班们。商人说:“女儿交给我,你养不好她。”那晚,在她声嘶力竭的哭喊中,被带离她和妈妈小小的家,那严肃商人把她带到好大的豪华房子里,对她说:“你就住在这里,从今往后你就是这个家的二小姐了。”到头来,陶淑碎掉一颗心,得到一场欺骗,失去一个女儿。生无名分;死无碑冕。陶淑一生只剩可悲。重新从掌心里抬起脸时,已是水光一片,她在无声无息中崩溃。她只有二十岁,小姑娘一个,再怎么骄矜傲慢,在走投无路时,也还是会哭。又枯坐上一会,终起身往门外走去。漫天风雪,吹在脸上是活生生的麻木痛感,她转身,往北边方向缓慢步行,那是盛家所在的方向。她得要回来,陶淑的骨灰。半道时,索性拖下磨脚的高跟鞋,赤足在雪地上慢行,一双白皙的足冻得通红,连带着露出来的那截儿小腿也是红的。又冷又疼,但盛星晚始终没有任何表情,好似一个无悲无喜的死物。一路走着,行人看她的目光如看待一个神经病,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中光着脚穿条薄裙行走,就连那份骄矜的美,也透着股融进白雪里的病态。那日的风雪很大,正值隆冬,冷得格外不近人情,她就在如此寒意中,赤足徒行两小时有余,生生地走到了盛家。黑色雕花大门就在眼前。推开门,盛星晚走进院落,她在这里生活十余年,一花一木都熟悉得紧,但她此刻以一个外人身份踏进这里,心头漫着说不明的陌生。也许,从一开始她从未融进过这里。第一个注意到她的人,是汪世元,汪世元站在廊沿上无心一瞥,就看见面色寡淡的女子立于院中,赤足散发,满目清冷。二小姐!汪世元在心中暗喊一声,连忙一跺脚就从廊道往外面奔去,人未到跟前,声音先一步送出去:“二小姐,您怎么不穿鞋阿,瞧瞧冻得这么红会得病的!”盛星晚立着没动。“小晚,先随我进去换身暖和衣服穿上鞋,有事情慢慢说。”汪世元语重心长着急得不行,弯腰接过她手上拎着的高跟鞋。只有两人单独谈话时,汪世元才会唤她一声小晚,在外从来都是尊敬的喊她二小姐,盛星晚也知道,偌大盛家,唯汪叔与她最亲。但她此刻没听汪世元的话,仍是站在那里,神色冰冷的开口:“盛可雨在哪里,我要见她。”“......”汪世元脸上留着连鬓胡,此刻面露难色看上去很是愁人:“大小姐在客厅,不过今日有贵客登门,实在不宜扬家丑。”他深知她的秉性火气,一颗心难免提了起来。贵客?那是盛家的贵客,可不是她的。盛星晚抬起冻得红僵的脚,沾着白雪直接入内。里面其乐融融,诸多盛家成员女眷皆在,暖气开得十足,果茶糕点一应俱全,那和睦的景象被闯进的盛星晚打破。谈话声骤止。众人目光齐聚在狼狈出现的盛家二小姐身上,她光脚出现在客厅中央,露出来的任何一处皮肤胜如白雪,尤显美丽。所有人都在,但是她第一眼看见的不是盛可雨,而是坐在主位上的沈知南,他长腿交叠,浑身散发着上位者的气魄,旁边站着他的随行助理文哲。原来他是所谓的贵客。文哲正好在替那男人点烟,屈躬用手拢住火焰送去:“沈先生,小心火。”沈知南搭在扶手上的指骨轻轻敲着,也没看她,只懒懒地偏头点燃香烟:“盛老,看来你有客人。”客人——寥寥两字,意味深长。这么一说,仿佛他沈知南压根儿就不认识她似的,盛柏也这么认为,不冷不热地扫一眼盛星晚:“没看见沈先生在这里,滚回你房间去,看你这幅样子成何体统!”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走来的。盛星晚看了看自己沾满污雪的双脚,几处地方磨破皮,渗出鲜红的血珠来,她维持着仅有的冷静,没有理会盛柏的怒斥,直勾勾地盯着坐在不远处沙发上的盛可雨:“还给我。”那声线又清又冷,融不进周遭暖意里。盛可雨手捧一杯普洱茶,目露轻屑地看着客厅中央女子:“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说着又扫一眼那黑色裙摆,似笑非笑的,“这两晚你在哪个野男人那儿过夜了,衣服都舍不得给你买一身儿吗?”沈知南:“......”第8章汪世元尾随其后匆匆进屋。似迁怒,又似蓄意刁难,盛可雨话锋一转直逼汪世元:“汪叔,你到底是怎么照看妹妹的,让她这幅样子出现在贵客面前,岂不丢脸?”满屋盛家人,无不侧目。汪世元满头凉汗,三两步走到女子身旁,小声劝解:“二小姐,您也看见这情况,快上楼回房间吧,等下老爷真的要生气了!”盛可雨知道汪世元与她最亲,所以杀鸡儆猴故意做给她看。“汪叔——”她淡淡一声,浑身漫出凌厉和冷薄,“你让开。”盛星晚抬手拨开挡在身前的汪世元,抬步直接往沙发方向走去,停住时冷声道:“别让我重复第三次,把我母亲骨灰还给我。”骨灰......陶淑的?在场女眷们面面相觑,彼此目光间满是耐人寻味,陶淑那个女人挣扎多年还是死了,至于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无人会提。盛可雨一手顺着肩上散发,一手端着普洱茶慵懒地往沙发上一靠:“你母亲的骨灰为什么找我要?”瓷白地砖上是一路点点血迹。主位上的男人容颜朦胧在青白烟雾中,窥不清情绪,只能看见他目光一直下落,落在地砖上面,丝毫也不关注此刻上演着的家庭姐妹吵架的戏码。别人都在看,独他垂目冷淡。女子清清冷冷的声音再度响起,夹着讥诮与嘲讽:“不肯交出我母亲的骨灰盒,怎么,你是要晚上抱着睡觉替我尽孝?”“呸——”盛可雨正喝完一口茶,听到这话直接咽下就反驳:“纵然你再舌灿莲花能说会道,又能改变什么呢,有的话尽管使出来,我偏偏不交出来,你又能怎么样?”气氛瞬间降至冰点。所有人都知道,盛家两姐妹素来不合,但是今日有贵客在场,也没想到两人丝毫不顾及就那么你一言我一句地针尖对麦芒,盛柏的脸色也彻底沉下来。盛星晚面目寡淡,轻弯唇角笑时很是惊艳:“你不肯交,那你会非常不好过——”她一顿,然后在众人的目光里,直接扬翻了那杯普洱茶。啊!众人惊愕,四下纷纷起身。那杯普洱茶直接被扬到盛可雨的脸上,热汤洒人满面满衣襟都是,“哐当”一声,茶杯连盖子崩碎在地板上,细碎渣滓渐得到处都是。“盛星晚!”“放肆!”那一瞬,好多人一齐喊她名字。尤数盛柏和余嫚的声音最为突兀,余嫚见自己女儿被这么一泼,登时坐不住,直接从远处冲过来揪着盛星晚的手臂狠狠一拽:“你反了你!”白色羽绒服整个都被拽了下来。余嫚就着那件羽绒服直接往女子脸上一砸,怒骂:“今天长辈们都在,又有客人你发什么疯,要滚滚远点,丢人现眼的!”羽绒服从脸上慢慢坠落到脚边。盛星晚看一眼后,脸庞没有任何情绪地看着余嫚:“我喊你一声盛夫人,是尊重你,请你不要再为难我,我只想要回母亲的骨灰盒。”“你做梦!”盛可雨怒意丛生,她一边手忙脚乱地取过抽纸替自己擦脸,一边指着她咬牙切齿地谩骂:“区区一个外来的私生子,夺到盛家千金的名分还不满足,竟妄想替你那个不要脸的小三妈正名,葬家族墓园?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可能是因为在场皆是盛家人,被激怒的盛可雨不太需要维持温婉娴静的人设,所以骂出来的是格外难听吧。“盛星晚,我告诉你,死也别想再拿到你妈的骨灰——你和你妈都是街头人人喊打的老鼠,尤其是你,是不是以为自己做了几年千金小姐,就忘记自己不过是个卑微下贱的蝼蚁了?”......盛星晚垂目听着,敞露的香肩和手臂在暖意里浮起颗粒来,连头皮都在发麻。在情绪管理这一方面,还算得心应手,在听完如此难听的言语后,盛星晚只淡淡地看去:“骂完了就把骨灰盒还给我。”余嫚皱眉:“你听不懂人话?”她听懂了。她们不会给她陶淑骨灰。盛星晚沉吟片刻,缓慢转身,目光略过神色不明的男人,直接看向盛柏轻声问一句:“她们拿走母亲骨灰,你知情吗?”盛柏的唇绷成一条直线,眉头紧皱,表达着自己极端不满又碍于有客在场,实在不便发作,只不说话。沉默即回答。在那短短数十秒的沉默里,盛星晚已得到答案,是阿,如果盛柏不知情默许的话,盛可雨又敢如此胡来呢?外面是漫天的风雪,她的美人骨映进雪景里,尤显出一股无人能临摹的冷傲气质,片刻后,她道:“今日不拿回骨灰,我不会离开。”满室沉寂,静得能窥听到心跳声。最后的最后,在沈知南悠闲开始抽第二支烟时,盛柏出声打破这份持久的沉默,他说:“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别再胡闹,我会把你母亲安葬在一处极好的墓园。”“第二,拿到骨灰,从此离开盛家我就当没有过你这女儿。”“你最好考虑清楚,是选——”“我选二。”盛柏的话音被掐断,他眼里有不可置信,有痛心疾首,也有怒意,他不明白这个女儿为什么会这么倔强!就像盛星晚不明白他这个父亲为何如此铁石心肠。父女二人对峙,气氛冲到最高点。那一刻,盛柏莫名就看到了她脸上那道被手杖打出来的红痕,这是他娇养出来的女儿,从来没打过,倘若从今往后真赶出去......倘若......他还是忍不住说:“拿回骨灰又能做什么,你母亲不可能葬盛家陵园。”盛星晚执犟无比,摇头:“总有一天我能做到,我现在只想要回骨灰盒,不惜离开盛家,剥掉盛家二小姐的这层衣服,也要讨回来。”后方,汪世元眼泪纵横,他就知道会这样!今日盛家亲眷皆在,盛柏作为一家之主,自然不能辱没家主风范,咬着牙硬着头皮应:“好!可雨,去给她拿骨灰盒!”“爸爸!”盛可雨瞪着眼睛,“她泼我一脸茶,就这么算了?”盛柏沉着脸重复:“去给她拿!”盛可雨将手中纸团一扔,动身往旋转楼梯走去,在经过星晚时蓄意用肩膀一撞,力道用得不小。在雪地里徒行数小时的身体,又无进食,经不住猝不及防地一撞,于是整个人直接往前方摔去。咚——响起一声闷响。那是种不太尖锐的钝痛,冲击到四肢百骸,她强忍着抬起脸来,视线正前方是昂贵的黑色皮鞋。不偏不倚,正好摔在男人交叠的长腿边。视线往上,沈知南深沉英俊的脸庞朦在烟雾里,唇角有抹似笑非笑,漫不经心地看着颇狼狈的她。每一次遇到他,她都很狼狈。第9章在女人摔在地上的那一刻,沈知南屏息一瞬。以他的角度看去,盛星晚颇狼狈地匍在黑色皮鞋边,长发披散垂落在胸前,她怔怔抬头看他,水眸盈盈,却无丝毫求饶服软的迹象。“没事吧?”沈知南缓声问一句,听不出任何关心,甚至有一分笑意在里面。作壁上观,隔岸观火。沈知南是天生的掠夺者,他在商界浮沉掠杀,披荆斩棘到如今手握宁城经济命脉,垄断这座城市的娱乐圈以及房地产资源,资产成迷年年翻盘。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被她拒绝了两次。现在哪怕是顺势踩她两脚,也无可厚非,但是沈知南不屑做这种落井下石的事情,不会通过欺负弱者来获得快感。今日,沈知南到此,是盛家的贵客,盛柏怒意已抵临界点的位置,他从旁边位置站起来,两步走过来,沉身呵斥:“这可是沈先生,趴在地上像什么话,快起来!”是她想趴在地上吗?在盛可雨撞到她的时候,就选择性失明了?训完她,盛柏把怒意咽进肚里,转脸尽其温和地摆出一副商人嘴脸来对男人笑道:“沈先生,圈地二期的事宜,我们不如去后院谈,有亭子可避风雪。”看吧,盛柏只关心他的生意。沈知南掐灭烟头,目光淡淡扫过脚边的女子,起了身:“无妨,既然盛老有家事要处理,我们改日再谈。”“沈先生——”盛柏没能留住男人。笔挺的西装裤透着疏离感,从眼前略过,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他的皮鞋踩在摊开在地上的黑色裙摆,留下一抹灰痕。盛星晚双手撑地,怔怔地看着那抹灰痕。文晢紧随其后,问: “沈总,不谈了?”“恩。”前方是男人挺拔淡漠的背影,他的步伐沉稳有规律,所有盛家人皆起身相送。“沈知南。”这一声喊出来时,满嘴全是血沫星子味道,肆意蔓延,她咬破口里内壁叫出了他的名字。做什么呢?自取其辱,还是妄想他伸手救你。你是个笑话,盛星晚。男人步调一顿,没回头没反应,只一瞬就重新抬脚,文哲在旁边低声提醒:“沈总,那个二小姐好像在喊你名字。沈知南眼角慵懒,睇视一眼文哲: “你听错了。”文哲哦一声没再说话。他消失在她的视线里,像是一轮月缓慢地沉进海里,了无生息。不知怎的,盛星晚一下就想起了那晚初见那男人时的月色,那月色很美,清辉漫漫,无边缱绻。......顷刻;披散黑发的女子,抱着紫檀骨灰盒从盛家冲出来,光着一双白皙的足奔进风雪里,那件白色羽绒服也没来得及穿好,斜垮垮地套在身上。零下十几天的寒风如冰刀,生生刮得脸庞发痛。那天,非常冷。盛星晚的目光直接落在不远处停着的黑色迈巴赫上,汪世元跟着也追出来,手里提着双她的冬靴。她开始赤脚奔向黑色座驾,一路上留下点点殷红。文哲双手把在方向盘上,偏着头通过后视镜去看,在雪地里踉跄着徒奔而来的女子:“沈总,那个二小姐追上来了。”就在一刻钟前,上车后的沈知南并不着急离开,懒懒散散地开窗点一支烟吸着,也不说话,只让文哲等着便是,等阿等,等到盛星晚出现的那一刻,文哲醍醐醒悟,原来先生在等她!令人意外的是,下一秒,沈知南却无情绪地开口:“好了,走吧。”文哲:?难道不是在等盛小姐?沈知南身旁窗户未关,分明的腕骨搭在窗沿上,指间是燃掉半边的香烟,他淡淡注视着镜中离车身越来越近的女子,沉了声:“文哲。”文哲惊得后背起鸡皮疙瘩,他最怕听到老板以这种语调喊他,准没有什么好事。利索地点火起步。黑色车身缓缓而动,盛星晚深一脚浅一脚地前行,本就着急,无意踩到雪中坚硬的黑石整个人便扑进雪里。“她摔了......沈总。”文哲打着方向盘,速度放慢,盯着后视镜没忍住,说了这么一句。沈知南弃掉烟头,与手一同收回的,还有那格外寡淡的视线,他只恩一声,然后关了窗,再无言语。文哲:.......自沈知南掌权日开始,文哲就一直跟在他的身旁,数年来,从摸不透沈知南在想什么、想要什么、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文哲很清楚一点,沈知南整个人都是冷的,连骨血是冰的,他善于攻心,长袖善舞间就将一个人的命运玩弄于鼓掌中。外界诸多言论已将沈知南捧上神坛,有一句话,文哲记得很清楚:世界上只有两种男人。那就是——沈知南,和别的男人。单单沈知南三字来看,不是名字,而是一个形容词,能把自己名字活成形容词的男人,岂是简单人物?“文哲。”冷不丁的低沉男音在车厢内响起。文哲被拉回现实,立马应:“诶,沈总。”沈知南低头把玩着手机,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他慢悠悠地问话:“你有没有驯服过什么?”驯服?此词太过于色厉内敛,虚张声势。“没有吧。”文哲觉得真正乖的不需要任何驯服,但他不懂沈知南,沈知南享受那种慢性的快感,一步一步,将一个骄傲的灵魂揉在掌心里。但文哲还是决定接下话题:“狗,算吗?”“狗?”沈知南呢喃这个字眼时,低沉笑了下,“不,完全不像,要是像一条狗得多无趣。”文哲淘尽脑容量,想挤出点什么话来,但是无奈能力有限接不下去,他工作认真负责,效率高,但是恕他无能,他一点儿也看不透老板的内心。“沈总,回公司?”“恩。”纵然车辆已驶出去极远,但文哲忍不住去看后视镜里面,刚才那个盛家二小姐的模样真是落魄狼狈阿,那么追过来老板都舍不得停一秒,看来她得罪老板的消息十有九成是坐实了......话说这消息还是他亲自放出去的。......盛星晚精疲力竭地匍在雪地里。骨灰盒还是紧紧抱着的,这一次,不会让任何人再抢走母亲的骨灰了。“小晚!”汪世元拎着鞋追上来,年近五十的他直接跪在女子旁边,急切道:“雪里得多冻人,快起来!”他见不得这丫头这么糟蹋自己阿,怎么就这么犟呢?被汪世元搀着拉起来,双脚仍是深深陷进雪中的,已经无知觉,盛星晚尚不自知,没头没脑地问出一句:“要是我能将母亲骨灰葬进家族墓园呢,汪叔。”汪世元一怔,觉得这丫头是冻糊涂了:“老爷已经动怒了,你就先别再想这个事情了,算汪叔求求你好不好?我看着你长大的,你再怎么闹再怎么折腾都行,但是这件事情一定不要再犟了!”“我不会去求父亲。”她说。静默一秒后,盛星晚冷静地转头看着汪世元,苍白的唇以一种缓慢的速度开合着,说了一句话。冷风如狮吼,太凛冽,呼呼地吹着。所以汪世元一开始并未听清那句话。直到在脑中反复演练重复好几遍,方重新拼凑出来,原来说的是——“我要和魔鬼做一场交易。”第10章夜笙是宁城最神秘的销金窟,隐喻夜夜笙歌,无主,更准确一点来说,从未曝光其主属谁。这里是上流社会的温柔乡,终身会员制。在如此纸醉金迷的地方,盛星晚无疑是格格不入的,她颓唐、她狼狈、她在这五光十色的地方抱着一个骨灰盒。所以当盛星晚一踏进夜笙,众人侧目,视线锁住她。原因无他。她美丽,美得近乎有种无名的攻击性。美丽的同时,她在平静中衰颓,像是一朵开到荼蘼的花,随时都能四散坠进尘埃里。“盛小姐,”虽然她是这里的会员,以前也经常过来光顾,但是眼下她看起来实在不像是取乐的,怀里还是骨灰盒,难免有服务生来到面前,“请问您是来找朋友的吗,还是?”盛星晚停在原地,视线落在后方7号的豪华包上:“我到7号找人。”服务生瞪了眼,很是吃惊:“您找谁?现在沈先生在那个包厢,怕是不便被饶了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