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脾气很好地问他有没有事,莫挽青摆摆手示意没事,继续“蹒跚”地走在路上,眼睛还盯着路边商铺贴出的“招聘信息”。他没注意到被他撞的男人回头看了他好久莫挽青突然眼睛一亮,他看到一家竟然在招人,月钱丰厚竟然还包吃包住再一看,这家门口冷清的可以,应该说是不见半个人影。“有人吗”莫挽青推开大门,老旧的木门发出难听的“嘎吱”声,他皱眉喊了半天才听到一个老头子半死不活地回了一句:“来了,你找谁”老头子的声音飘忽不定,大晚上听见还会让人以为见鬼了。莫挽青倒是不怕鬼神的,他转身这才看到这个有着飘忽嗓音的老头子长着一张阴森的脸,他枯瘦的身体佝偻着,脸上没有半点表情。莫挽青第二次皱眉,他觉得这里的气息有些奇怪,但说不上来哪里奇怪。“我是来找工作的。”枯瘦地和纸片一样的老头子望了他半晌才慢吞吞地说:“你怕死人吗”莫不着头脑的问题,不过这倒是难不倒他,他摇头,“不怕。”老头子追问了一句,“真不怕”莫挽青还是摇头,肯定地说:“真不怕”枯瘦老头子这才说:“那你跟我来吧。”说着领着他往屋子里走去,屋子里倒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倒是莫名觉得非常凉快。在这个炎热的夏天,能有一处如此凉快的地方还真难得,难怪老头子穿着厚厚的衣服跟龟壳一样。老头子带着他穿过大堂来到一个铁门前,掏出钥匙开门前对他说:“你自己说不怕死人的,可记住一会儿不要吓到屁滚尿流啊。”第9章:死人怕不莫挽青此时已经有了些隐约的猜测,和死人打交道的工作,据他所知也不是没有。果然打开那道铁门,莫挽青就看到屋子里一整面墙放着冰块。当然更瞩目的还不是冰块,而是里面一张张木板上放着的尸体。大致看了一下,少说也有几十具。“所以说,我需要做的是什么呢”老头子讶异他淡定的反应,在他看来就算不说被吓坏,吃惊总要有的吧。可是他什么也没看到。这个美貌少年像看到一摊猪肉一样地问他该怎么卖。怪啊。毕竟是成天和死人打交道的人,老头子倒不会被他吓到,而是认真地和他交代:“我只是个看门的做不了主,晚上老板会过来,到时候他会决定要不要你,以及要你做什么。”这时候莫挽青倒是难得地担心了一下:“你看我能被留下吗”老头子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说:“在这里,胆大的都能被留下。”莫挽青这才放下心来,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他摸着肚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能不能讨顿饭吃饿了两三顿扛不住了都。”老头子无语,这句话放在什么背景都不算问题,问题是他们正在几十具尸体面前讨论饭的问题。就算是看了几十年尸体的老人家都觉得,这个少年,略重口。许久,老头子才在莫挽青期待的眼神下说:“我还剩了点饭菜”“谢谢谢谢你真是个可爱的老头”莫名被少年的“热情”砸中,老头子表示受宠若惊,他以为这个少年天生没情绪的,没想到他情绪如此热烈奔放。不过,何谓“可爱”莫挽青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他迫不及待地去祭他的五脏庙。风卷残云地干掉三大碗饭,莫挽青才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对于少年的食量老头子没有任何惊讶了,前面早就惊讶完了,不就是三大碗饭嘛正常。“怎么会想到跑这里来做活”老头子难得好奇地问了一句。莫挽青满足地摸着肚子说:“管吃管住还有钱啊,老头子你不也在这里工作”“同样的条件不差这一个,就是钱给的多少不一样而已,但其他的还不需要天天对着死人。还有,我不叫老头子,我姓李,你可以叫我”“李老头”莫挽青接话接的那叫一个快,成功把老头子噎住了,新出炉的“李老头”对莫挽青吹胡子瞪眼,可惜并没有什么用,莫挽青还是一副“我很无辜”的样子。“可其他工作没这个轻松。”莫挽青继续陈述他觉得这份工作好的理由。李老头叹口气说:“好吧,你一点都不怕死人。”简直不能用不怕来形容,他敢打赌这小伙子看死人和看猪肉没啥区别。莫挽青瞪大眼睛说:“为什么我要怕死人他们又不会起来打我。”真是个天真无畏的孩子,兴许他天生就适合干这行。晚上那个老板来的时候莫挽青还在李老头的小床上打盹,被老头推醒还有些迷糊:“怎么了”“快起来,快起来老板来了”听到老板两个字,他瞬间来了精神:“在哪呢”李老头说:“在大厅,快过去吧。”莫挽青和李老头到大厅时,看到一个穿着大红衣裳的瘦长老板坐在最前面的椅子上。还别说,他那一张痩脱形的脸配上这一身大红坐在凉飕飕的大堂里,简直是完美的鬼片。为自己的脑补点赞,那个枯瘦的老板也开腔了:“你是想来干这个的李伯应该已经和你交待过了,对自己要做啥有数吗”莫挽青点点头:“知道知道。”“那就行,我这里没太大规矩,老实干,干的时间越长奖励越多。好了,没什么事你就退下吧。李伯过来,我还有点事交待。”李老头点头说:“嗳”跟着大红袍子老板转去了内堂。莫挽青打个哈欠,面试来的太快,让他觉得只要自己不怕尸体就完全可以胜任。简单是简单,就是干久了总归对身体有损害,看老板和李老头的痩的样子就知道。反正他也不真靠这个养家糊口,等把蚁王找到搞死,他也就离开这里了。第二天,他也算正式开工了。据李老头说,这里就他和莫挽青两个人,所以莫挽青要一个人干好几个人的活,比如打扫卫生,看尸体,定时运冰块放进去。此外他还需要给没人认领的尸体找家人。实在找不到的还要定时清空,这个清空倒不是整个草席子把人家直接丢出去,而是挖个小坟埋了。不管找没找到家人,总要入土为安的嘛。这倒是和他想象中的活不一样,他还以为自己需要验尸什么的呢。结果李老头告诉他,不是天大的冤案,没人希望死后被别人摆弄来摆弄去的。就是有天大的冤情,家人也同意了才会允许他们查看,当然只能是“看”不能“查”。也许他真的低估了这个时代人的接受能力。真是神奇的思想,不管这些,他算是找到了一个很棒的工作,看起来活很多,其实非常清闲,一天干活时间还不到两个时辰,月钱还那么高,真是不要太好。当然,京城新出的传言,他是半点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知是在说自己。第10章:明星般的美人儿听说京城来了位大美人,虽年岁尚小却形容非常出色,观之便言,神仙也不过如此。但是呢这个美人有点奇怪。他竟然成天和死人待在一起,搞的整个人都带上了死气,看着还挺渗人。哎,不过美人就是美人,就算成天和死人待在一起,美貌依旧不变,不过是显得清冷些,不好接近些。这位在京城小道消息中广为传播的美人是个男美人,也就是刚来这里不久的莫挽青。很多人听说了这个传闻,好奇地跑去围观,想看看这么出名的美人究竟有多美。看到他之前还想,一个男人而已能美到哪里去,难道他还能和神妃仙子比肩不成看到他之后就完全打翻前言,此人哪里是神妃仙子可以比的,分明就是仙子下凡啊。宽肩窄腰,纤腰长腿,光身段就足够风流更别提他的容貌了。此人肤白胜雪,柳眉星目,男生女相,比那些养于闺阁的大家小姐美了七分有余。便是京城公认的第一美人,梁家小姐,梁浣雪也远远不及他的美貌。可惜,他形容尚小,不过十三岁的模样,要不然这京城的未嫁少女可万万按捺不住芳心。自古都说郎才女貌,可人总归是喜欢美的东西,就是这夫君的样貌自然是能多俊就多俊好。他年纪小,适龄的姑娘们也只能观望着,不然早早上前说道,不仅没女儿家的矜持,还会落人口舌。因此,莫挽青完全因为年龄的原因,少了“女粉丝”的骚扰,可年龄却挡不了“男粉丝”。京城这等繁华的地方自然什么都不稀罕,达官贵人腻了娇软的女子,在府里养些侍童也不稀奇。据说,有的大官人特别好此道的,侍童还能和一般侍妾相提并论。好此道的达官贵人不少,自然也不会放过莫挽青这个初来乍到的美人。有人人一查,莫挽青是个来自小乡村的穷小子,来城里打工,多次被辞退后好不容易找着现在这个工作满意的不得了。果真是穷乡僻壤里出来的小子,连个看死人的活计也能让他高兴成这样。那要是金银财宝放在他面前还不让他眼睛都看直。这样的话,让他乖乖跟自己走还不是小菜一碟显然这么想的不止一个两个,所以莫挽青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总是会收到很多“礼物”。刚开始这傻小子可高兴了,还以为这城里的人太友好,特地跑去和他唯一的朋友李老头去分享。结果李老头接过东西一看,笑的非常古怪。“你要收下这些东西”“不能收吗我看这些东西都蛮好的,用不上的可以卖了换钱。你不是说年纪大了阴雨天总是骨头疼又没钱治嘛,正好换钱给你治病。”莫挽青扒拉几下那堆礼物,扒出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什么图案精美的手帕,玉制的扇子,还有一应的坠子。这些玩意儿好看归好看但根本用不上啊,特别是那些手镯玉簪。在他看来,这些奇怪的东西应该是女人喜欢用的,他一个天天干活的男人戴着这些干嘛,碍事不说还特别娘。“嗳,可别我不要用这些东西的钱。”李老头满脸的褶子皱成一团,差点把他的绿豆眼都遮没了,看着非常喜感。老头子的拒绝太坚决,莫挽青也不明白。“为什么”“因为这些东西不干净。你个傻小子以为人家白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啊,人家是要你陪呢。”“赔什么”莫挽青一头雾水,这些人真奇怪,送出去的东西还叫人赔算什么道理。突然额头一疼,李老头拿他那根烟枪实打实地敲了他一下。“你说陪什么,人家要你做他的小妾,可能连小妾的名分都不会给你占。”莫挽青恍然大悟,来这;里有一段时间,他也大概懂一点这里的规则,所谓小妾就是一种被丈夫包、养的小蜜,只不过那是经过法律允许的。刚知道那会儿,他还吐槽这里的法律制度不够女权,没想到现在他被当成女的了。这还能忍吗,不能一把将桌上的东西推到地上,“我不是女人,也不要做他们的小妾”“谁说小妾就得是女人啊,有些人啊就是喜欢你这种水嫩的小生。”李老头吧嗒吧嗒吸一口烟,悠哉哉地看他发火。这小子太镇定,他都没见过他面摊之外的表情,也就会在生气时他才像个十三岁的小孩。第11章:流氓新玩法所以他乐得逗他,看他比乡下来的小子知道的还要少,看他一次次出囧。那感觉,倍儿爽。莫挽青惊愕,没想到他以为不开化的世界竟然如此开放,他还以为这个世界根本不会接受两个男人在一起的呢。但就算这样,他也不可能答应这种奇怪的追求。“我把东西都扔出去,以后来一个打一个。”莫挽青也是有脾气的,显然脾气还不小,当时就把东西全部扔了出去。惹得李老头又一次大笑,这老头子纯粹是闲太狠了,一点乐子都不放过。他还巴巴地奔去问他被“追求”的感受,看到莫挽青气怒他就更乐。还是那句话,这感觉倍儿爽。从那以后再来送礼送请帖的一概被莫挽青打了出去,是真的用打的,将暴力两个字深深地刻在来人心里。此后京城的美人儿又多了一条传闻,那就是美人虽美但颇有武力且脾气暴躁。这条传言出来后,莫挽青的生活就彻底平静了下来。大多数男人都架不住他与生俱来的大力气,以及暴躁到说打就打的脾气。毕竟美人虽美,生命价值更高嘛。不过也说是大部分男人了,总有一小群人就不畏惧莫挽青的暴力,有人甚至更加喜欢暴力的他。其中最突出的人就是宋太师的儿子,宋茜。宋茜是京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吃喝嫖赌不算什么,还好、色。平生最爱美人,给点钱就肯跟他的美人他还看不上,他就喜欢那些难得到的,越难到手他就越喜欢。所以他最迷恋莫挽青,发誓不把他弄到手就不做男人。这个誓可算是毒誓了,作为一个男人发这种誓言比死还重。面子大于天,再加上他又实在喜欢莫挽青的紧。平常他追莫挽青的方法就层出不穷,送东西是常态,各种理由约他出去更是寻常,还会找各种理由要去里面看他。他将死缠烂打发挥到极致,只要他有空就必然出现在莫挽青身边。宋茜自诩面容俊美,有气质有钱有权,美人没有理由不选他。岂不知在莫挽青看来,他恨不得宰了这只孔雀。在他眼里,骄傲个贵公子宋茜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欠扁。从来没见过这么烦的人,他甚至会在自己洗澡时突然跳出来大流口水脾气本来就不好的莫挽青不可能对他有好脸色,奈何李老头说这个人他半点也动不得。否则他还真想把这人的头拧下来,让他彻底领悟一下他的脾气是有多不好。可是不能“小青儿,今天天气真好,我们出去踏青吧”“就在郊外,不远。我让人套了马车,保管你舒舒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