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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就能是个有把儿的,不若白夫人求神拜佛那么多年,怀三胎流三胎,好容易最后保住一胎,将来却也是要改姓夫家的。。。可惜咯,红颜薄命,年纪轻轻的就都没了,白老大从此一个拖俩仔,有的烦了。”“可不是麽,以前还顶羡慕他艳福深厚,老婆有钱姘头有貌,哪一边的好处都让他给占尽了,怎料他实际是个克妻命,老婆才死不到一年,姘头也跟着下去了。”“这姘头也真够霉的,都熬了十多年,好容易熬到原配先走一步,压顶泰山消失了,出头之日就在眼前,结果却熬不过肺病一关,不然母凭子贵,扶正不是迟早的事儿么。”“少胡说八道了,原配不在娘舅还在,别忘了白老大是靠老婆的钱发的家,男人一旦靠老婆便底气不足,总得忌娘家人三分吧只要有秦爷在,能让白老大续个舞女当白小姐的后妈切”“如此说来,这姘头倒是死得正好,死得其所呐,她要不是死得早,那小仔子还指不定得候到猴年马月,才能踏进白家的门槛呢。”“这还用得着说麽。。。”“。。。。。。”月朗星稀的夜里,窗明人静,蝉吟四起,淡淡的月华笼如轻纱,掠过眉梢,透过眼帘,悄无声息地翻启那些陈旧晦涩、黯淡无光、一页页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沉封海底的如烟往事,蓦然之间,无波的湖面泛起涟漪,卷作浪花,形成波涛,最后如泛滥洪水咆哮袭来,将他的神思一下子冲出老远老远。就因为她说:“不要怕。”多么迟的一句话。在那些年幼懵懂的时光里,他也曾偷偷地希望过有谁能对他说这一句话,但最终谁都没有,脆弱无助的母亲每日挣扎在死亡的边缘,自顾不暇,帮务繁忙的父亲很少露面,难得有空也是关心骄纵任性的妹妹远胜于他,下人们背地里的闲言闲语,他早已听得麻木,他们都当他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孰不知孩童的心灵最是澄澈明晰,铭刻至深,只是不知该如何表达。却也没有人需要、允许他表达。他是父亲唯一的儿子,虽然出生不光彩,母亲地位卑微,但父亲带他回白家的那天仍是摆了一桌宴席,端了酒杯对叔伯长辈们说:“他叫白静江,是我的儿子,但从今儿起,他更是白帮的一员他能或不能在白帮里生存下去,全凭他自个儿的本事大家不必看我白老大的面子,就当他是一普通兄弟总之往后的日子还长,他如有任何不稳当的地方,还请各位做长辈的不吝训导,毋庸客套”就这样,他在白帮待了下来,一待就是十四年,从起初的惊惶不安逐渐迈向冷静镇定、从容淡然,最后笑看风云。十四年的漫长岁月,足以令他明白该如何在这个残酷如角斗场、对外抢地盘争场子明刀明枪、对内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暗箭难防的利益集中营里生存,一路披荆斩棘,屹立不倒。偶尔驻足街头,看见别家小孩的童年环绕着洋人五颜六色的气球,再看看他的童年亦是一般色彩鲜妍缤纷,却如触目的血。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在旁人嘲笑的神情里、轻蔑的眼色中,步步惊心地活了下来,慢慢站稳了脚跟,慢慢地、将白静江的名字从白帮里传扬出去,变成帮派中的一个符号,一个令人闻之敬畏的符号,终于没有人能再欺负到他、打击到他、伤害到他,而父亲也逐渐开始欣赏他、倚重他、到后来甚至钦点了几个大场子给他做,接手的时候,大家对他前呼后拥,阿谀奉迎,直赞白公子青出于蓝,白老大后继有人,他却只是微微一笑,脸上流露着适当的喜色,心底却平淡得波澜不惊。对他而言,已没有什么真值得高兴,正如已没有什么真值得悲伤,从母亲的棺木被火炉吞噬的那一天起,从他踏进白家大门成为白公子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抛弃了一切软弱哭泣,一切退缩畏惧,他比所有人都更早更快地学会独立坚强,未雨绸缪,在刀尖处游刃有余,在虎穴中运筹帷幄,在惊涛下布局收网。。。这么多年,一脚一个血印子,走到今天。直到今天,直至今夜,一个病得几乎毫无重量的女孩子;一个正面临着死亡的阴影一点点蚕食她年轻鲜活生命的女孩子;一个虚弱无力地躺在他的怀里、他只需两指轻轻一捏就能叫她魂飞魄散的女孩子她居然叫他不要怕;居然自信满满地说她一定不会被肺病打败;居然能够一眼看透,在他那自以为已锤炼得刚硬坚冷的心房下,面对她被肺病折磨的痛苦模样,就宛如重复经历十四年前与母亲那场生离死别之际的。。。恐慌。为什么是她她怎么可以,又怎么可能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与他萍水相逢,她帮他,他也帮回她,途中的调笑嬉戏只是他增添生活情趣的习惯伎俩,而待两不相欠之后,她便会与方安琪、金芙蓉、鲁梅、廖云珠。。。一般,从他身边仿若流云行过无痕、此去无踪。耳畔,忽又回响起白日里前半阙平弹词来:“唯叹当时年少轻狂,桀骜无骛,只作寻常看,待得回首,却已是错身难求。”白静江呆怔半晌,方觉莫盈气息绵长,已然是睡着了,他暗叹口气,终于放下她,仔细将她的脑袋搁在鹅绒枕上,转身从书橱里找出瑞士银行存折,拉开抽屉取了房契,却没碰首饰盒子,因他以为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子,怎能不戴首饰,大不了他补了这份便是。正待关上抽屉,手指磕到一个璎珞般的饰物,随意拿起一瞧,却是他送她的淡孔雀蓝底纹嵌暗红水晶搭扣钱包,她将钱包与首饰盒子并放一处,显是视作珍爱之物,思及此,他的唇角不禁泛起一丝笑意,但这笑意很快便被她的咳嗽打断,他返身走近她,掌心轻柔地抚着她的胸口,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安静下来,只是呼吸比以往急促了些,约是被梦魇住,她的两道秀眉拧成了一个川字,他不由自主想要抹平这个川字,却见她突然翻了个身,睡眼蒙蒙地看向他,低低念一声:“谢谢你。”仍是简简单单三个字,仍是那般清冽透澈,却宛如一根细而尖的针,直直扎进他的心里去。他几乎是逃也似离开了莫家,一个人奔走在霓虹闪烁的大马路上,微寒的夜风拂起他鬓角一缕墨发,露出耳廓一枚闪耀如星的钻钉,纤尘不染的衣袂飞扬似流雪,翩跹若惊鸿,引来路人纷纷侧目,不禁好奇这位形貌秀雅的年轻公子,究竟何事如此行色匆匆,神色仓皇。第22章 当断则断一晌午时分,树静风止,艳阳当空,刺目的日光照耀着求凰谷后山的空旷校场,将列靶上的黑白环映出一圈又一圈的浮光,模糊了视野中靶心的位置。却有人偏要在这个时辰练枪。但闻一声令下,候在场外的两排卫戎立正,向校场中央伫立着的一戎装男子敬礼,齐步跑到列靶处,将本是平竖的靶子往后拖延十米,围成一道半圆。中午十二点,正是日间最炎热之际,戎装男子的后领已被汗渍浸湿,脸庞晒得通红,鼻尖都开始蜕皮了,但他仍固执地杵在原地,任凭烈阳曝晒,汗水蜿蜒,沿着铁灰色的军帽淌下,他随手一抹,露出一张英气勃勃的脸庞,浓眉大眼,嘴角紧抿,神情倔强。林子里的鸟雀早已不知踪影,子弹也不知被打完了几匣,但戎装男子却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身后的副官满脸黑线,望着前方高大挺拔的四少,抹一把汗,再抹一把汗,憋了许久就是没敢开口。四少脚踏乌亮军靴,下盘纹丝不动,手腕一扬,但闻砰砰砰一阵枪响,便又报销了一匣子弹,卫戎快步跑到靶子那头查看,远远喊道:“恭喜四少,全中”四少一听,却连枪带军帽往地下一掷:“没劲没劲”明明全中还能叫没劲的,大概眼下只有胸气郁结的穆世峥了。“再将靶子给我搬远点儿”卫戎们立刻照办,哪知才挪出不到五米,就见四少已从地上捡起手枪,推弹入膛,对着一排靶子啪啪啪一连串扫射起来,卫戎们惊得个个抱头,就地卧倒,只听得四少在那一头怒骂道:“一群怕死的东西就凭本少的枪法,还能打着你们不成韩作校,你过来把苹果给我顶上”韩作校是顶替张茂新上任的副官,他为人有点儿胆小,事事讲求安全第一,对穆世铮风风火火的脾性颇感头痛,这段日子陪着穆世铮天天在后山校场练枪,不怕风吹日晒,就怕穆世铮叫他顶苹果。“我的四少哎。。。”韩作校眼看四少从一箱苹果里挑出个最小的朝自己扔来,一张脸顿时苦得跟黄连似得:“咱已练了一上午了,瞧这日头毒得,可把四少给晒坏叻,要不您先歇歇,喝口茶”韩作校差个卫戎去倒茶,转而又对四少道:“对了四少,今天表小姐邀了英国驻华大使方约翰的千金来府里做客,这会儿大小姐和三少该是都在前厅陪客呢。”四少只顾低头装子弹,哼道:“他们见客关我什么事”“据说那位方安琪小姐自小拜从西洋名师,一手小提琴拉得极其精彩,在英国美国参赛都得过大奖的,大小姐有意结交方小姐,便托人购置了一把意大利玛基尼小提琴送给方小姐做见面礼。”韩作校赔着笑,一路铺垫总算说到了主旨上:“四少最近操劳过甚,不如回府听一曲高雅音律,去去煞气也好。”“闭嘴再啰嗦就叫你顶葡萄”四少挥挥手枪,一脸不耐烦:“什么小提琴大提琴,拉起来跟二胡似得,有啥了不起这些老什子的西洋货,披着伪华丽的外衣,骨子里分明是盗改中国乐器我是听来听去听不出个好来,唯一能入耳的,也只有那钢琴。。。”一说到钢琴,四少的脑海里顿时闪过一个巧笑嫣然的倩影,她坐在钢琴前,纤纤如玉的十指覆在八十八个黑白键上,灵动跳跃如行云流水,弹奏出振奋人心的乐章。是了,那是他与莫盈的初遇,在私立高校联合举办的抗日军民汇演上,他代表穆军前往演讲。穆家战功赫赫,在北都声望崇高,他甫一出场,便迎来一片热烈掌声,演讲的时候,莫盈静静候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仿佛是心有灵犀地,他一边慷慨激昂地鼓舞着台下的学生们,一边偷偷拿眼角与她的视线相接,演讲一结束,她率先起立鼓掌,之后更以一首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为他喝彩。琴键落下、琴声入耳的瞬间,他的心怦然而动,那是从未有过的事情、从未有过的感觉,即使是与辛颦大婚的当日,他也不曾如此激动曾经的他,生活中没有意外,只道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但凡来自父亲的命令,他都必须遵守,哪怕婚姻大事也一样。。。这就是穆家的规矩。幸而,他并不讨厌辛颦,在没结婚之前,他一直把辛颦当作是和廖云珠一般的妹妹,待结婚之后方才学着将辛颦看作相濡以沫的妻子,慢慢对她生出一份感情来,但那种感情十分细水长流,宛如白开水一般平淡无味、平凡无奇,他以为人生不过如此,爱情亦不过如此,直至他遇见莫盈。原来,爱情竟可以这样牵肠挂肚,魂牵梦萦,令他激情四射、如痴如狂。他记得他们第一个亲吻,便是在那个初遇的晚上,圣约翰的梧桐树下,星灯喷泉之前,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他的身影与她融合一线,不分彼此。他记得他们第一次过夜,是在莫家、她的闺房,他掩上房门的那一刻,看着她眉目含情,娇颜如花,他心跳犹如擂鼓,方才知道什么叫做回眸一笑百媚生,她被他看得满面羞红,低着头别过脸去,但正是那转首间的神飞顾盼,令他再也控制不住内心蠢蠢欲动的渴望,几乎是半哄半迫地要了她。。。他至今仍记得,那个时候,她纤细的身子颤抖不停,眼角微有湿意,但她没有抗拒他,仍是答应了他,最终在他的强势下化作一潭春水,同时也令他无可自拔地深陷沉沦。。。往事,历历在目,清晰犹如昨日。而那曾经燃烧如火鸟般的爱情,如今却朦胧模糊地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他跟她说,他一定会娶她进门,虽然这句话背后所代表的含义,是要她做妾,而做妾并不是她真正想要的,更不用说,父亲绝不可能让一个戏子的女儿进穆家的门,但当时的他满脑子就是想和她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冲动也罢鲁莽也罢,他对着她信誓旦旦,承诺娶她,尽管,他明知要实现这样的承诺有多么难如登天。或许此刻的浓情蜜意终有一日会因为彼此家庭背景的巨大分歧而产生隔阂裂缝,但不管将来如何演变,他已暗下定决心,就算到时要他放弃骄傲和自尊去跪求大姐和三哥的援助,只要是为了她,他都愿意去做。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敢于与父亲站在对立面,为自己的幸福勇于争取。只可惜,当他做好一切心理准备去承担父亲雷霆之怒的时候,上天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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