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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5(1 / 1)

孩。他像平日里他看不起的那些男生一样,穿上了最爱的蓝裤白衫,选好了角度,怎样让阳光照在他身上,显得更帅气一点,连嘴角挂着的笑容都估算的刚刚好。他单手抵住她的单车,在她诧异的眼神里,微笑着说:“何简,以后放学要不要一起走。”她很傻,愣了许久,才垂着头遮住一半烧红的脸,用蚊子哼的声音说:“可以。”很奇怪,这明明是在他意料之中,可为什么会比拿了一百分还要开心。他注视着眼前这张清秀可人的脸庞,挑高了眉毛,大概是读书的日子太过漫长寂寞,有个人能做个伴也不失为件有趣的事。时间久了,总有明眼人能看什么不对劲,班里不管玩的好的还是不好的,都开始有意无意地开起他们的玩笑,老师上课又比较热衷于点他们两起来回答问题,总是会在他们两相继站起来后,又接收到一片此起彼伏的咳嗽声。若是以前,他会觉得这帮人真是蠢透了,可是当下,他觉得偶尔蠢那么一次也不是不可以。就像是应了大众号召一般,跟何简表白似乎成了件板上钉钉的事,他并不介意早恋,也无所谓什么管制,反正他薛元想要的东西,费尽心思去得到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他小时候玩游戏的时候也牵过女孩的手,可他都只觉得跟牵萝卜青菜没什么区别,像第一次碰到何简的手那种强烈的怦然心动,真的是长这么大第一次。触手的绵软让他不敢用力,他怕一不小心就将她这几根软骨捏断了。这种感觉让他觉得新奇,但还不至于让他不可自拔,高三转眼就到,他抽不出时间去陪她,她也不会抱怨,也就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看书,最多时不时抬头偷偷看他一眼。他觉得这样很好,他需要时她就会出现,舒适的相处模式才会长久。所以,当他得知她不能跟他一起去上大学时,他虽然遗憾,但也没有太失望,当然也不会傻不拉几的就为了她而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临走前一天,她偷偷从家里跑出来送他,鼻子哭得红红的,在月色下,那双眼睛清亮逼人。他费了好大力气才压制住心里突然叫嚣着的不舍情绪,他捂住她的双眼,低下头还是吻住了她,唇齿交缠间,他不经大脑思考的就蹦出来一句:“等我回来。”就这一句话,换来了她一年内频繁又兀长的信件,他初始还会每一封都一点一点仔细看,再绞尽脑汁回复她一封同样长的信件。可是随着越来越深入的学习,学业越来越重,大学里能人倍出,他也感受到四面八方的压力,他每天几乎都很忙,忙到她的信件积压了整整一小箱,他才能抽空回那么一封。久而久之,她就不怎么来信了,他感觉生活好像松了口气,没有堆积如山的信件,像甩掉一个大包袱。说实话,他有时候并不是很想回复她那些琐碎的小事,他不明白,明明每天有那么多的事要做,哪来的空闲时间去抱怨生活。日子随流水滑过,他好不容易熬到毕业,终于得下空来,在某天阳光大好的日子里,他春风得意地捧着杯咖啡立在属于他的第一间办公室里,写字楼外车水马龙,他突然就想起那个还在c市等着他回去的何简。他扬着唇,在想要不要回去看一看呢,还没等他来得及做出打算,薛老爷子的电话就跟催命一样进来了。“薛元,辞了你那边的工作,立刻回来。”不容置疑的语气,让他连反对的权利都没有。他皱了眉,尴尬地辞了他在这里好不容易换来的工作,火速赶到家里,薛爷爷坐在沙发上,手杵着拐杖,脸上是许久不露的严肃表情,沉着声跟他说:“薛元,爷爷这么多年对你也算是尽心尽力了吧,我要你娶裴家的姑娘,你答应是不答应。”他不是不高兴,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那是他从小到大最敬重的爷爷,他没了父母后把他照顾到大的爷爷。他只能低了头,说:“我知道了,爷爷。”裴家是什么样的光景,他自然知道的,临市市长的女儿,爷爷让他娶裴佩,自然是花了不少关系。爷爷告诉他,他老了,不中用了,有些可以掌控的东西已经慢慢握不住了,那些该藏起来的东西被人翻了出来,自然是要倒霉的。在他还有能力挣扎的时候,他一定会尽他所能的护住点东西,至少能保证自家亲孙子的未来无忧。他无言以对,收拾行李箱的时候翻出来大把的信件,突然觉得这些东西竟变得弥足珍贵起来。爷爷请了裴家的人来做客,他穿了套最名贵的西装,挂着无懈可击的微笑,欢迎这位从未谋面的未婚妻。裴佩是个标准的美人,一颦一笑都是优雅万分,坐在他对面,表情跟他是一模一样。他倾过身,给她添了杯红酒,红色液体摇曳,映着她精致的面庞,竟觉得分外刺眼。他想起了何简,他从没看过她化妆的样子,但就是那样素面朝天,也比对面这个女人来得耀眼万分。婚期定在今天的七月十三号,也就是两个月后的事,他奉命跟裴佩相处,不管是牵手拥抱还是接吻,他好像都没有听到过心脏强烈跳动的声音。他回来了一个月,他都不敢去找何简,直到写喜帖那天,裴佩问他:“薛元,你遗憾吗我知道你有个小女朋友,没有跟她在一起,遗不遗憾”他瞬间就恍惚了起来,遗憾吗他从来不敢想这个问题,他害怕答案太过明显,是他承受不能之重。“那你呢,没有遗憾吗”也许是真的太过寂寞,实在需要有个人来说说话解解闷。裴佩搁了笔,精亮的眸子带着笑意直直的望了过来,“我为什么要遗憾,我喜欢的人即将成为我的丈夫,这不是可喜可贺吗。”她捏着大红喜帖,顿了顿,又接着说:“薛元,你不知道,其实我早就认识你了,高中有次全省的物理知识竞赛,我爸爸是特邀评委,那天我也去了。你得了第一,我还记得。”她面容掩在柔和的灯光下,带着点他从未见过的羞意,眼神亮晶晶期待的望着他。他如平地惊雷,不可置信,怪不得裴佩愿意嫁给他,原来不止家族联姻这层关系在这里。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在他眼里,她只是裴家的女儿而已。他抿了唇,半晌也只能硬撑着头皮吐出两个字:“谢谢。”其实,他也可以虚情假意地配合她,哄一哄她,但那一瞬间他就是克制不住的想起了何简,她有着比裴佩更亮人的水眸,在说喜欢他时含羞带怯的样子,比裴佩动人了百倍。也许就这两个字,多少伤了裴佩的自尊,她咬着唇狠厉地笑着说:“谢谢薛元,你真是好样的。”她用钢笔使劲地在喜帖上写下两个字,“明天我陪你去送请帖给何简,昔日好友怎能不分享下喜悦呢。”裴佩和他一样骄傲,要么没有要么是零。所以,她哪怕用家族的权利威胁也逼得薛元不得不亲自去送这份请帖。时隔多年,他竟有些不敢去直视何简的眼睛,她依旧单纯美好,只是他却开始万劫不复。他撇开头,以为可以逃避心里一种叫做钝痛的东西,可是,他却听到她冷冰冰地说:“是吗,好巧,我也要结婚了。”语气带着点绝望和无助。他在心里自我安慰,小简只是在跟他赌气而已。而,七月十三号那天,他瞪大眼睛都无法相信眼前同样一身喜服的人,是何简和另一个男人。可他却不得不笑着说恭喜,他举着酒杯对着那个恨不得掐死的陌生男人说:“何简是我的好朋友,你可要好好照顾她啊。”遗憾吗他好像听到心底有巨石落地的声音,砸得他面目全非。何简跟他碰了酒杯,眼底的光芒尽碎,她闭眼的那刹那,他似乎有那么一瞬想不顾一切的冲过去,摔了她手里的酒杯,带着她离开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可是他的手还没伸出去,旁边裴佩的手就探了过来,死死地挽住他的胳膊,宣誓主权。机会往往都是转瞬即逝的,他在婚礼上没有迈出那一步,那往后的日子,自然是木已成舟。裴佩说她不求其他,就想要个孩子,可以,那有什么问题。反正都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不可以。小渡出生的那一年,举家同欢,但是他还未感受到丁点欣喜,爷爷就突然心脏病发去世。树倒猢狲散,几乎是一夜之间,薛家转瞬落败。不知是不是该庆幸,裴佩这时候生出小渡,才使得裴家没有做绝,没有将他隔绝门外。丧礼是裴家帮着举办的,来得大多数都是裴家的人,而薛家的,不过零星点还有些良知的人。他敛着眉目,想笑又笑不出来,只得弯了脊梁骨,毕恭毕敬的对着每一个裴家鞠躬致敬。从此,他的世界里,已经没有骄傲这种东西。心死如灰的那一刻,他一抬头,竟然看到了她。婚礼之后,他们已经有两年没见了。她盘了头发,眉目间也憔悴许多,眼睛里望着他的,是许久不见的柔和,可柔和里好像又少了点什么东西。她对着灵台鞠了三个躬,走到他面前,轻轻地说:“节哀。”她浅浅地拧了眉,“你家的事我听说了。薛元,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什么呢从始至终错的都是他不是吗,他抬目扫视了一圈,他没有看到如何简一样真正悼念的眼神。他突然就笑了,笑着对何简说:“谢谢。”谢谢你曾经来过我生命里,没有把握住你的确是我最大的遗憾。如果还有机会的话,我不会再次错过。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抱歉啊,放上来晚了。帮朋友处理些事情,搞到现在,对不起昂一上来就看见又掉了几个收,好想去厕所哭一哭我更新了啊,真的更新了啊,被抛弃的感觉好心塞qaq考虑了好久,还是决定在这里插个薛元的番外,也算是解释下他跟何简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吧。后面会主要发展照照和裴渡的感情了,照照都告完白了,裴大神的告白还会晚嘛明天还双更好咩不支持一下咩、第34章 三十四三十四c市这几年日新月异,连带着乡村这边也跟着改头换面,我不过是大半年没回来,这一路过来我都快认不出来了。大巴车也有了停车站,站牌竖在路边上,路线也规划的整齐清楚。可是我不认识路了啊我抹了把脸,吸溜吸溜鼻子,摆好笑脸拦住个过路人,“叔叔,请问你知道xx路怎么走吗”“奥,从这里过了马路后一直沿着下坡走,然后到个路口左拐,走一段路后再左拐,看到家小店后再右拐就行了。”哦,谢谢啊,我还是打电话给爷爷让他来接我吧。“照照,你到了啊不认识路好吧,你在站台那等着别跑啊,马上去接你。”幸好站台这边有家小卖部,我花了两块大洋买了块红豆面包,蹲在马路边上边等边吃,脚边还有摊未化开的积雪,冷风列列,感觉好像很辛酸。等我啃完一个面包还在考虑要不再要去买第二个的时候,远处就传来耀耀兴高采烈的呼叫声:“姐姐姐姐,有没有给我带好吃的。”我跺跺脚站起来,把手放在嘴边哈气,刚才吃面包时手露在风中,就这一会儿已经冻僵了。我眯了眯眼才看清楚马路对面的裹得跟个黑球似的耀耀,牵着他手的,好像不是爷爷,裹了个大围巾遮住半张脸,看不清面容。我打了个手势,让他们在马路对面等我,省得跑过来又跑过去。耀耀估计是见我背了个大旅行包,以为我给他带了好吃的,兴奋地在那边上蹿下跳的,我无法想象如果爸妈真的离婚的话,耀耀会变成什么样。胡思乱想间,已然过了马路。耀耀带着小耳罩小帽子,就露了张红扑扑的小圆脸出来,扑到我身上仰着脸用亮晶晶的眼神看我,跟狗狗祈求肉骨头时候的眼神一模一样。我颇有些嫌弃地拨开他的脸,“庄小耀,你这只猪你就知道吃。”他撅着嘴一本正经的反驳我:“那姐姐也就知道吃,姐姐也是猪”我瞪圆了眼,还没来得及发作,旁边却先传来声笑意。我这才抬了眼去看他,眉眼有点熟悉啊,“你是”“他是沈剑哥哥。”耀耀抢着回答,又开心又骄傲的语气。他轻笑了一声,把围巾往下压了压,露出整张脸出来,普普通通的五官,仔细看的话依稀还有小时候的影子。他抬手拍了拍我的肩,朗声道:“照照,好久不见变漂亮了。”举止落落,成熟尽显。被夸了还是挺开心的,我挠挠头,笑着说:“谢谢。可是,怎么是你来接我,你不是去外地工作了吗,怎么回来了啊”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沈剑了,有一年回家过年听奶奶说,他出去找工作去了,都走了有段时间了。没想到这一转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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