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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药酒,不知叶小郎君打算如何卖若想寄放于医馆或药房,还请考虑一下我百草堂。”这对叶凡而言无疑是意外之喜。“小子在此多谢先生,原本还在发愁这酒怎么卖,虽说我家也有酒坊,根基名望却是无法同行医济世的百草堂相提并论若蒙不弃,贵店能寄卖一二,实乃小子的荣幸,也是这酒的造化。”叶凡半点都不端着,把那百草堂一通夸,直说得那大夫笑容满面,当即下了一笔大单。安回看得目瞪口呆。边老大夫摇头失笑。小狐狸,当真是个小狐狸安回把叶凡送回了韩家岭,言语间更加恭敬。叶凡不知根底,也没过于在意,依旧像之前一般爽快得体。他给安回装了两壶适合女子服用的“参归养荣酒”,又送了一坛上好的状元红清酒,没要钱。他偷偷看过了,安回带来的谢礼除了一支粗壮的老参,还有婴儿拳头那么大的两个银锭子,加起来少说得有一百两。不仅不赔本,还赚了许多。因此,叶小财迷对安回几人更加热情,一直把他们送到谷地。“等到桑葚下来,我再配些果酒,那个药性温和,娘子郎君们都可尝上一尝。安兄若有意,我便留上一些。”“如此,我便代主家谢过小郎君,介时一定来,小郎君请留步。”叶凡执手,双方作别。二人皆不知道,此时此刻,正有人正站在阁楼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虽然隔得远,李曜依然认出了安回。更何况,安州节度使的牌子明晃晃地在马车上挂着,想认错都难。阮玉啧啧惊叹:“这姓安的还真是嚣张,明目张胆地跑到咱们地盘上,也不怕有去无回”李曜冷着脸,虽未言语,熟悉的人都知道,自家侯爷此时心情不大美丽。于公,李家和安家是政敌,从前在朝堂上,安王就跟李父处处针锋相对。于私,种种迹象表明,李父的死和安王脱不开干系,一旦拿到确切的证据,李曜绝对会不惜一切代价替父报仇。如今李父身死,李家退出朝堂,偏安一隅。安家却成为一方诸侯,如日中天。在外人看来,无疑是安家胜了。李三郎黑着脸,咬牙道:“我这就去让他见识见识,我李家的地界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的”说着,便气冲冲地拿上马鞭,跑下楼去。第26章 李家兄妹狼王静静地看着你送走了安回,叶凡正打算回家,突然听到一声急喝:“小心”话音未落,耳畔便传来破空之声,紧接着,一支羽箭堪堪擦着耳廓飞过去,深深地钉入黄土中。叶凡惊得一身虚汗。高坡上冲下来一个娇小的身影,人还没到,便急急地开口:“你怎么样有没有伤到”叶凡平复了下骤然加快的心跳,扭头看过去,只见对方穿着男装,面貌却是娇俏秀美,一看就是个小娘子。对方跑到近前,一脸歉意地解释:“抱歉抱歉,我方才站在树后面,没看到你可伤到了”伤倒是没伤到,只是吓了一跳。叶凡见她态度恳切,也不好计较,只玩笑般指了指不远处,“我没事,只是你的兔子吓跑了。”小娘子松了口气,露出一个清清爽爽的笑,“你无碍便好,那兔子本就是无主之物,没猎到便不算我的。”叶凡勾了勾唇,这小娘子倒是特别。小娘子把羽箭从土里拔出来,放回背后的箭筒里,目光重新回到叶凡身上,一笑,露出白生生的小门牙,“我见过你,你住在那边。”纤细的手一指,正是叶家窑洞的方向,“你家还有个小娘子,经常在窗户根下坐着,边晒太阳边做绣活。”叶凡挑了挑眉,“你如何得知”小娘子咧着嘴笑笑,毫无心机地交待,“我从亭子里看到的”她的穿着打扮一看就不是村里人,更不像山中的猎户,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她是李家人。只是不知道她是李家的丫鬟,还是李曜的妹妹。唔该不会是大姐说的那个李五娘吧叶凡晃晃脑袋,把这个想法赶跑怎么可能这么巧,偏偏让他遇见“订亲对象”。想想就尴尬。小娘子上前一步,正要说些什么,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两个人双双扭头看过去,只见李三郎正骑着一匹乌黑的马,朝着谷地疾驰而来。“呀他、他来了”小娘子惊得瞪圆了眼,慌慌张张地地躲到叶凡身后。叶凡第一反应就是往旁边闪自从和李曜确定了关系,他再也没有跟女生离得这么近过。小娘子似乎也发现了他并不可靠,拔腿就跑。跑了一大截又回过头来说:“今日对不住了,回头逮着兔子送给你,权当赔罪。”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叶凡不由失笑,还捉什么兔子,这姑娘自己就像只小兔子。小娘子刚走,李三郎便行至近前。飞扬的马蹄带起重重黄土,叶凡扬起衣袖挥了挥,抬脚避到坡地上。“小子,先别走,我有话问你”李三郎毫不客气地嚷道。叶凡转身,对上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只是,此时这双眼中不见风流,反而带着明显的怒意。叶凡眯了眯眼,他没惹到这家伙吧李三郎抓着马鞭,朝他一指,“喂,我问你,方才那个姓安的是你什么人”神经病吧,一点礼貌都没有叶凡扫了他一眼,转身欲走。“嘿,问你话话,我说你”李三郎飞身下马,拦住他的去路,待看清了他的长相,不由地愣了愣,“你是”他盯着叶凡上上下下看了一番,一拍大腿,“那天山崖下,是不是你”叶凡不甘示弱地扬起下巴,“是又怎么样”他也认出来了,那天在山崖下,这个人叫李曜“兄长”也就是说,眼前这个嚣张的家伙,很有可能是李曜的亲弟弟。他的心情略复杂,假如有一天,他和李曜有机会复合,这家伙应该叫他呃,想得有点多了。李三郎很快转变了态度,眼中的怒气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惋惜,“你怎么跟姓安的混在一起”“开门做生意,来者是客罢了。”叶凡语气平淡。李三郎拍拍他的肩,“看不出来,长得跟个酸秀才似的,还挺圆滑。”叶凡扫了扫肩膀:“看不出来,穿得像个侯门公子似的,也会以貌取人。”“呵,嘴皮子倒是好使。”李三郎往安回离开的方向瞅了瞅,人影都没半个,干脆不追了,转而往叶凡跟前凑了凑。“喂”“我姓叶。”“姓叶的”叶凡抱着手臂,不冷不热地看着他。“好好好,叶小郎君,行了吧”李三郎大大咧咧地拉着他坐到地上。“我早就想问了,你是不是有啥妙招,那么胆大包天地挑衅老大,都不见他碰你一根手指头。”叶凡翻了个白眼,头顶飘过一排“呵呵哒”他“碰”我的时候,你早就变成文物了,当然看不到。李三郎不晓得他脑袋里正乌拉乌拉跑着小火车,自来熟地勾住他的肩,一脸谄媚,“说说呗,也让兄弟学两招”叶凡的视线移到他胳膊上,仿佛能烧出一个窟窿。李三郎丝毫没有感受到自己被嫌弃了,反而挪了挪屁股,凑得更近。不用叶凡开口,便有人看不下去了。半空中传来一声绵长的哨音,不知由何物发出,声音清亮,如同响在耳边。李三郎条件反射地坐直身体,端正了表情,大声回道:“得令”这个姿势维持了好一会儿,直到那边传来一声短促的回应,他才垮下肩膀,露出一张苦瓜脸。“老大喊人了,我得回去了,看来今儿是听不到了。”不知叶凡想到什么,突然一改刚刚的冷漠,弯着眼睛冲他笑笑,“你真想知道”李三郎丢给他一对大白眼,“废话,不想知道我干吗问你”叶凡没有计较他的态度,反而好脾气地说:“有空了来找我,我教你。”李三郎眼睛一亮,“你真有绝招”“那人是不是霸道、专制,又暴力”叶凡冲他挑挑眉。李三郎一拍大腿,“可不是么,一天到晚板着脸,吓死个人。”“放心吧,对付这样的,我有的是法子。”叶凡做出一副自信满满的姿态。李三郎立马信了,激动地握住他的手,千言万语汇成两个字,“教我”“好。”叶凡扬起嘴角,笑得软萌无害又可信。李三郎感动得眼泪汪汪,直叹相见恨晚。哨音再次响起,声音急促。“唉,我真得走了,兄弟,回见”李三郎匆匆骑上马,满心欢喜地离开了。叶凡惬意地拍拍手内部间谍,策反成功。实在没想到,李曜的弟弟竟然这么好骗。当真是一个窝里出来的崽吗为啥一个像狼王,一个像二哈他并不知道,此时,“狼王”正站在阁楼上静静地看着他。并且,利用阁楼中的机关把他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霸道,专制,又暴力吗很好。第27章 怂小凡修看上你就是倒了八辈子霉连日来,叶凡配药酒、养金针菇、兑换大大小小的东西,明里暗里做了不少事。于家人和他朝夕相处,若说一点都没有觉察,肯定不现实。意外的是,他们对叶凡有一种盲目的信任,没有人质疑他身上的变化,更没有人站出来阻止或拆穿他。彼此生活在一个屋檐下,默契地心照不宣。叶凡很庆幸,也觉得十分神奇。实际上,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都像于家人这样,情感世界朴素而忠诚,他们谨守着内心的原则,遵循着这个时代特有的社会秩序,认同等级观念,安于自己的位置,纯粹而踏实地生活着。这些,都需要叶凡慢慢体会。眼下,第一茬金针菇就要收割了,虽然他技术不咋样,好在小东西们很是争气,长得又细又白,浓浓密密一大丛,十分喜人。叶凡拿眼瞅着,越看越觉得,如果就这么扔给系统,太可惜了。更何况,自己种出来的蘑菇,如果不亲口尝一尝,总觉得不够圆满。再者说,倘若能把金针菇的种植在当地推广开来,不失为一种改善民生的好方法。达则兼济天下,这是李曜教给他的。他思来想去,最终选了个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干脆进山一趟,就说是山崖下发现的。反正没人能拆穿他,除非这里有第三个穿越者。于是,叶凡打定了主意,背上柳条筐,特意选了条人多的路,遇到村民就主动打招呼,为的就是让更多的人知道他要进山了。也算是煞费苦心。如今已是四月末,韩岭山比他第一次来时热闹了许多。野草长高了,灌木郁郁葱葱,偶尔能看到一两只山鸡野兔慌慌张张地跑过。叶凡干看着逮不着,心里直痒痒。他想到了陷阱,不会挖;扔石子,没准头;比速度,呵呵。所以说,为什么要让他这样的人穿越胖团叉着腰,气势十足,“凡凡,让我来”刚好一只羽毛斑斓的山鸡扑扇着翅膀飞出来,胖团鼓足了力气,把自个儿憋成一个圆溜溜的球形,紧接着,一道柔和的光从他身上发出来,咻的一下,射到山鸡脑袋上。那山鸡在半空中足足停顿了三秒钟,之后鸡眼一翻,脖子一歪,落到了草丛里。“呀呀,打中啦”胖团兴奋地飞过去,抓着鸡冠努力拽。叶凡眨了眨眼,这就完了一只大山鸡就这么到手了跟白捡的有什么两样“要点数”胖团软软地提醒,“能量箭,要两点。”“不怕,咱还有金针菇。”叶凡当即卸下背筐,把藏在筐底的金针菇翻出来,底部不好吃的地方正好掐下来,一丛接一丛地丢进系统里。系统面板不断发出“叮、叮、叮、叮”的声音,提示有点数进账。原本停在个位数的贡献值嗖嗖地往上涨,叶凡笑得见牙不见眼。“儿咂,这些点数都给你,随便用,咱今儿个来票大的”胖团激动地握住小爪子,“要打老虎咩”叶凡嘴角一抽,“个头不大,志向不小。”呀,被夸啦,好开心胖团趴到叶凡脑袋上,幸福地滚啊滚。他昨晚睡前洗的头发,经过一个晚上的翻滚,早起一看,像是被雷劈过似的,炸成了蒲公英。就连胖团都倒在被子上咯咯直笑。大清早,为了把那些桀骜不驯的头发丝绑成一个髻,叶凡举得胳膊都酸了。好不容易成了型,如今被胖团这么一滚,瞬间散成了蘑菇头。小家伙一点“闯祸”的意识都没有,反而顺势堆出一个小坑坑,满足地躺进去,“凡凡的头发软软哒,好好睡。”叶凡把山鸡放到背筐里,抬手捏捏它,“那你就好好睡吧,看到兔子我叫你。”“好v。”又萌又乖。很多时候,叶凡都会不由地想着,如果胖团真是他的孩子就好了,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宝宝陪在身边,即使没了李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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