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经文传遍全村,这死寂的村庄,总算染上了一点点活气。也不知是沉浸在了金刚经的神佛世界中了,还是背着背着就迷糊了。反正等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天早就亮了,我正横躺在床榻中,身上还盖了半角被子。入土为安胡乱吃了点剩饭,我又拿了锹出了门,继续挖坑大业。以前没干过体力活,现在一干,才知道真累啊。没有半小时,我的胳膊就酸的抬不动了,昨天可能是刚开始干,没显出什么来,经过一晚上休息,酸痛的肌肉开始造反,再加上现在的强劳动,我觉得这胳膊我都不想要了。现在的天看来正是夏季,大太阳热辣辣的照着,脸上的汗不一会儿就流下来了。手心很疼,水泡起了五六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磨破了,渗出了透明的水。我长这么大,从没遭过这个罪。妈的,真想不干了。可我又不敢停。天气越热,尸体腐烂的就越快,招来的蝇虫越多,疾病传的越快。我必须尽快的将这些尸体处理掉。而且,我这个身体很显然也是这个村子的人,没准这些尸体中,也有她的父母,她的亲戚,于情于理,我都不应该任他们曝尸荒野。挖着挖着,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象很笨。我完全可以先将这个坑埋满尸体,然后再在别处挖坑,再埋几具。这样既可以减少传染源,又可以不这么持续的挖坑。也不怪朋友都说,我这个人,一根筋,有些时候,笨的可以。想到就干,我把锹放到一边,开始去搬离的最近的尸体。最近的是一个强壮的男人,他的致命伤是脖子上的一刀,喉管完全断了,整个脖子只连着一层皮,我一抱他,脑袋就掉了下来。于是我又开始吐了。吐完后,找来些旧衣服,撕成布条,将他的脑袋放正,用衣带把脑袋和脖腔裹在一起。我太小了,实在抱不动他,只好拖着他走。于是他荣幸的成了坑里第一个安葬者。第二个是个少年,他缺了右臂,我找了半条街,才找到了,用布裹好后,照例拖入坑中。陆陆续续的,一上午,我安葬了三十二具尸体。不是我效率太低,只是缺胳膊少腿的,我都尽量帮他们接全了。中国人不是最讲究完整来,完整去吗中午饭,照例是边吃边吐。不过就吐的质量和次数来说,没有昨天好了。这说明了,人类的适应力,真的很不错。下午继续埋尸,有了上午的经验,这次埋了五十七具。坑还有一半才能满。趁着天还没黑,我在坑中浅浅的埋了一层土。看着被土渐渐湮没的尸体,我竟然有了一丝心安。夜幕降下,我开始了在这里的第二个夜晚。照样是油灯全亮,门户紧闭。惟一不同的是,我今天开始念地藏经。外婆去世的时候,母亲就教我念的地藏经,据说有超渡死人的功效。那这里遍地死人,不正好应该念这个吗“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忉利天,为母说法。尔时十方无量世界,不可说不可说一切诸佛,及大菩萨摩诃萨,皆来集会。赞叹释迦牟尼佛,能于五浊恶世,现不可思议大智慧神通之力,调伏刚强众生,知苦乐法,各遣侍者,问讯世尊”这次和念金刚经不同了,念着念着,外面开始起了大风,很大很大的风。风中隐隐有哭喊声,极其的凄惨。门窗啪啪齐响,一股股风从门缝窗缝中呼呼刮进。一股阴冷的感觉慢慢浸透了全屋,然后屋中七灯齐暗,就好象有人伸手将烛光掐住了一样。我听母亲说过,念地藏经的时候,可能会引来鬼魂。也不知是因为今天真正接触了死人的关系,我竟然没有觉得害怕。仍是端坐床上,闭目背诵地藏经。不知道外面闹了多久才散去,反正等我睁开眼的时候,又是满屋阳光。白天埋尸,挖坑,晚上背诵地藏经,过了七天,我才将这里的尸体全部埋掉。这七天里,我适应良好,看见腐烂的尸体已经不会恶心了,而且吃饭时,也不会吐了。我没有去翻检死者身上有无钱物,我觉得这是种不道德,虽然他们留着那些东西已没有什么用了。要说我拿了他们的惟一的东西,就是一本书。一本不知用什么纸写的书。从一个中年男人身上掉出来的。那个男人身上有一股药味,我断定他可能是大夫。这本书,也极可能是医书。为了这本书,我单独为他立了座坟。清理尸体过程中,我有些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被屠杀了。这里爆发了某种疾病,有些尸体上没有刀剑伤口,但这种尸体,有一种很明显的特征,就是肚腹偏大,身体浮肿,好象在水中泡了好多天一样。惟一例外的是我用的这具身体,既不是病,也没有刀剑伤,可能是看见杀人,活活吓死的吧。根据这些尸体,我推断这里发生了某种传染疾病,没法医治,政府下了屠杀令。于是不管有病的,没病的,都死在了屠刀之下。这在古代,是很常见的事情。至于他们为什么没有放火烧村,我就不知道了。村中的财物,当然被这些屠杀者拿了个尽,难怪这村子象被抢劫过一样了。点了根火把,我站在村口。看着这个住了七天的破败村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在这里,我明白了生死其实没什么可怕,总有一天,我会再度归于尘土。那这村子,就先让它也尘归尘,土归土吧。火把一扔,落到草垛上,火呼呼燃起。我站在大火前,看着村子在烈火中烧成灰烬。一瞬间,竟然想起了新龙门客栈中,金香玉站在大火燃烧的客栈前,说:“我们离开这个无情无义的地方。”最后到我立的二十座坟前祭拜了一番,这些坟头,大的太大,小的太小,放在一起,实在有些滑稽。可我却一点笑不出来。因为这下面,有我亲手葬的,五百七十二具尸体。整整的一个村的人。我立在坟前良久,感觉脸上有湿意,伸手摸去,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流了泪。我狠狠的擦了擦脸,然后大声喊道:“我会再来看你们的。”转身大步离去。生计我没有选择下山的小路,而是选择了上山。如果这里真的爆发流行性疾病的话,那么出山的路口,肯定有官兵把守,我下山,绝对是死路一条。这个时候,上山才是最好的选择。事实证明,我的推测没有错,走了半天后,我发现了另一个村子。这里已被燃烧殆尽。灰烬的下面,我看到了焦黑的骨头。我立定,诵了一卷地藏经,继续上路。一路上,这样的村庄路过了几个,我更加庆幸自己没有冒失的闯下山去。庆幸的同时,也深感悲哀。看来这次的疾病,很严重,很迅猛。要不也不会连杀几个村子了。但愿没有封山,不然,我得老死山间了。烧掉的村子我会诵部经再走,没有烧掉的村子,我会葬了死者,再烧村。这些日子下来,至少有千八百具尸体让我埋于黄土了。这座山,不算太陡,山势很和缓,要不也不会有几个村庄建在这里了。我慢慢的走着,一路上,人声全无,只有鸟啼兽鸣与我做伴。我知道我这样上山其实很危险,没准蹦出一只猛兽就会要了我的命。可我,还有别的选择吗渴了饮山泉,饿了吃干粮,摘野果。累了就停下来,看手中的那本书。这本书很显然是本医书,因为上面画了一些植物的图画。这让我想起了插图版的本草纲目。不过这本书比本草纲目薄多了,而且里面的文字,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曲里拐弯的,好象是蚯蚓爬,又好象是起起伏伏的心电图,就是线条稍粗一点。当有一天我在路边发现一株植物真的和书上的画一样时,我才对自己的人生大概有了一个规划。索性做个采药人吧。这样既能存药换钱,短时间内又不用下山。我其实是个没有理想没有目标的人,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难听点就是胸无大志。无论条件好坏,我从没抱怨过。郭德纲有个相声,不就说过,人不能总往上看,要往下看。我就是那个经常往下看的人。刚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买不起房,租房而住,天天吃方便面,我也觉得很幸福,因为有好多人,他们连房都租不起,连方便面也吃不起,经常饿肚子。等我们有房的时候,已将近而立之年,虽说比不上大学同学们富裕,我却觉得有片瓦遮头,也很不错。他终于赚了大钱,我当了家庭主妇,我更没埋怨过什么,当我悠闲逛街的时候,不是还有很多人在为生活打拼吗这个世界,从来不乏贫穷困苦,我已经很幸运了。人贵在知足常乐。在山里转了小半年吧,我已经积累了好多药草。我在山中搭建了一个小窝棚,周围密密麻麻的插满了竹签,防蛇用的。在这几个月中,我已经会了简易的制作陷阱,还用它猎到过几只倒霉的野鸡野兔。也大致知道了几种药材的作用,哪种可以消炎,哪种可以止血,哪种可以赶跑蚊蝇。当然这些不是从书上看来的,而是实践出真知的。知道神农尝百草吧,我算不上尝百草,却也试了不少药。山中行走,难免受伤,我会按着书上的植物采上几株,全捣成浆,糊在伤处,然后看它的效用。试了几次,果然知道了哪种可以消炎,哪种可以止血。这些日子最大的收获,恐怕应该是一把跟着蛇采来的药。有一天看见两只蛇在撕咬,结果当然是一死一伤,活的那只也受了很重的伤,它不顾伤势严重,急匆匆往前爬,我跟在它后面,追了几里地,它才停在一丛小草前面,吞了小草往肚里咽。过了没多久,它身上的伤口竟然慢慢愈合了。等它爬走后,我采下了那丛草。当然没有拨光,而是留了根,记牢了位置,等过些日子再来看,不知能不能再长出新芽。等衣服烂的不能再穿的时候,我决定下山。已经过了几个月了,我想山下应该平息了。走了将近一个月,终于走出了大山。如我所料,已经没有官兵把守了。我出现在街头的时候,人们都拿看怪物的眼光看我。也难怪,虽然我头面还算整齐,可那身衣服,实在太破了。镇子上人烟稀少,而且人人自危,家家大门紧闭。我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家药店。这里倒是人挺多的。一听他们说话,我就知道糟糕了。我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这真让人郁闷。我在药店没待多久,就有伙计过来轰我了,看来是把我当成要饭的乞丐了。我从用草绳编的口袋中掏出一把药草,示意他我是来换钱的。他松开了手,叽哩哇啦的说了一痛,可惜是鸡同鸭讲,我仍是一头雾水。我抓了把药草,又指了指一个买药人手中的钱,意思是我想换钱。伙计把我拉到后院,叫来一个中年人。这个中年人穿得倒是不错,看来是个管事的。他把药草从口袋中倒出来,逐一查看,当看到那把蛇吃过的药草时,眼睛亮了一下。这个,果然值钱。他将药草都收到一个竹编的篮子中,那把药草却单独收了,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大锭银子,还有一点散碎银子交给我。至于是占了便宜还是吃了亏,我也没想,这个时候,只能一切听人家的了,他没白白抢了我的药草,我就该谢天谢地了。我接过银子,鞠了个躬,这就往外走。那个中年男人却拉住了我,向我说着什么。我指指嘴,告诉他我不会说话。他握着那把草,可能是问我在哪采的。笑话,怎么可能告诉你,告诉你了下次我用什么换钱。摇头,示意听不懂。他失望的松开手,放开了我。从药店出来,在街上转转,只看见一个卖饼的小摊,买了两个,边走边吃。心下却在合计,下一步我该做什么呢继续进山,还是先在这个镇子住下来,学学说话,找个先生,认认字在街上逛了半天,看别人用多少钱交易,能买多少东西。大致估计出手中的钱不算少,因为我看见别人拿了好象铜板的东西交易,没几个是拿银子交易的。和中国古代没有太大不同,心下有了谱。这个镇子不大,多半天就让我走了个遍,对这里的情形摸了个差不多。走进一家衣服店,买了几套衣服,为了方便,全买的男孩的。穿戴整齐,又买了几样礼物,走进了镇子里惟一的学堂。先生是个老头,胡子白白。我奉上礼物和钱,指指老头手中的书。老头看看钱,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