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猎夫第二步:先下手为强,教他离不开你身旁。虽然她不明白自已突如其来的傻念头为何如此强烈,甚至连对方姓啥名谁这等最基本的事都一无所知,却那麽渴望能永远陪伴在他身旁,像一首唐诗所描述的那样:「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啊,莫非是冥冥中已前生注定「一定是的。」小蝶是那麽笃定地相信,不知不觉脱口而出。「这小姑娘是怎麽回事」楚少玦暗自嘀咕。他看见了一个小怪物,一个小叛逆者她有一股千金小姐特有的娇气,衣著珠饰也印证了这个事实,她应该是位大家闺秀,但其言行举止却像极了鸽群里的猫一个小破坏者。她的的确确、彻头彻尾是个危险的小东西他敢下此定论。「小怪物」通常离经叛道,「小叛逆者」必然先做了再考虑後果,而「破坏者」才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危险的小东西」就这麽理所当然的要把你拖下水,还由不得你说不。爱情它说来就来,几时饶得过有缘人小蝶分毫不知他的内心正赶著建筑防御工事,正准备抗拒她。她没具备和他一样饱经世故、洞烛世事的锐眼,此刻,除了那份在她心里莽动的感情之外,她几乎无法看清任何事情了,只觉得一波令她眼花缭乱的巨浪把她卷了去,卷向有缘人,卷向那个他「这位姊姊,」坐而言不如起而行,风蝶影是个行动派,柿子先捡软的捏,遂讨好的向容小千请教。「你可识得这位大夫。」容小千有点受宠若惊,忙道:「可不是,楚大夫是我爹的救命恩人呢」「也姓楚这麽巧。」小蝶征了怔,不由再次估量楚少玦的身分,最後摇了摇头。在她顽固的小脑袋瓜里,叫什麽「公子」的全是跟段拂一个样,一副讨人厌的死相。「他不会是白云公子。」她喃喃自语。「管他呢,只要他能医好爹的病,又教爹喜欢上他,管他姓楚还是姓别的。」那厢,楚少玦很快将她踢出脑海,把药材包好交给容小千,容小千千恩万谢地走了,临行前不忘再次央求他跑一趟叶庄。他尚未答应,被踢出脑海的童音又自动钻入。她什麽时候贴近他身旁来了「叶庄那是什麽地方」小蝶兴致勃勃的问他。「真是孤陋寡闻」曹敏娟逮著机会,在一旁迎风放火的说:「叶老爷是我们村里最了不起的人物,富甲一方,连县太爷都得巴结他。他住的地方就叫叶庄,在那儿出人的可都是些有头有脸的知名人士,不是什麽人都进得去。」「被一个九品芝麻官巴结便不可一世地抖了起来,看来这位叶老爷也没啥了不起。」风蝶影不屑地嗤之以鼻。「你好大胆子,不怕叶老爷派人把你抓起来送衙门」曹敏娟猫哭耗子的劝道:「瞧你模样,大概来历不小,但常言道*强龙不压地头蛇*,还是谨言慎行方能保平安。」风蝶影这时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为求得真相,勉强附和她。「你说得我好不惶恐,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不知叶老爷大名,又是干什麽的」「叶老爷名无求,却是个求名得名、求利得利的硬角色,植林、种田、养鱼、畜牧,方圆百里四、五村的村人有一半要靠他过活,若没有他,不知有多少人要活活饿死了。」容小千在一旁听得刺耳,忍不住道:「就因如此,他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两,这才赢得村老虎的绰号。」「村老虎这不是说他吃人不吐骨头吗」风蝶影咋舌道。「容小千,」曹敏娟非常严肃地指责她。「你怎敢毁谤曹老爷的声誉他可曾欺到你爹头上你们父女俩在村里住得厌了是不是」容小千充满戒心的看著她,争辩道:「曹姑娘,令尊被请去曹庄三天了,都没有一点消息,你竟还无关痛痒」「我担心什麽家父医术高明,被请去叶庄也不是头一次。」曹敏娟轻松的说:「据家父诊断,叶老爷根本没什麽病,只是籍个名目找家父去聊聊罢了。」话中有话,流动的眼波中闪动几许羞涩与得意。没想到这位饱食终日的千金小姐完全不知民间疾苦,容小千自问穷归穷,可穷得有骨气,不免瞧她不起,口没遮拦的讽刺道:「原来你有作人家姨太太的嗜好,可不知是排名第三十八,还是已排到四十九去了」「你说什麽」容小千扮个鬼脸,哼了一声,转身出去了。「哇,十分精采耶」风蝶影为容小千鼓掌欢送,连楚少玦也忍不住会心一笑,气得曹大小姐破口大骂下逐客令。「走就走,神气什麽」她可不懂什麽叫忍气吞声,马上反击。「不怪你暗恋村老虎,母老虎合该配公老虎嘛」「你再胡说」眼看有人在门口指指点点,曹敏娟都快气哭了。风蝶影还要再说,楚少玦一对秋星般的寒眸望向她,她马上鸣金收兵。本来嘛,凡事需适可而止,只是她常常忘了而已。走出药铺,那匹可怜的马正被人围攻,指著马鼻骂主人。原来她不信邪,在前村市集里看中意这匹烈性甚强的马,马贩子说她骑不来,她丢下银子骑了就跑,一路而来也没出啥岔子,听说叶家村住了位高明大夫,於是骑马入村来,谁知烈马突然发起性子横冲直撞,撞倒了张三的面饼摊子,踢翻了李四的水果摊儿,吓哭了张嫂的心肝宝贝,骇得汪婆将一块上好的猪肉抖手掉落泥沟里把一个平静的村子搅乱得鸡飞狗走、东家骂西家叫,不讨回公道怎行风蝶影顾著办「正事」,取出几块碎银将人打发了去,牵了她的倒楣马,半分不耽搁的追上了她内定的「长期饭票」。「哎,你等等嘛,楚大哥。」她改口改得可顺了。虽说童音亲切可爱,楚少玦依然听得鸡皮疙瘩全冒上来。「你跟著我做什麽」「你不是要去叶庄吗正好我们同路。」他眼中露出质疑之色。「真的呀」在他的眼光下,她非但不瑟缩,更迫切的找话来说服他。「我爹生了一场怪病,找来许多大夫都诊断不出病因,看著母亲每日以泪洗面,我怎麽也待不住,求人不如求已,就自个儿跑出来寻良医。听人说这里有位很高明的大夫,姓曹,我就来啦不巧,他给人请去叶庄,而你也要去叶庄,我正好和你一起去,亲眼瞧一瞧是曹大夫的医术高明,还是楚大哥较好那麽,我爹就有救了。」楚少玦左右看不到一条清澈的溪水,没处洗耳朵,筒直难受得很。自幼及长,不曾有人亲密的黏在他身旁,这小姑娘没被他的冷淡吓得却步,还左一句「楚大哥」右一句「楚大哥」,怎麽她不嫌肉麻吗「楚大哥,你怎麽不说话」小蝶很体贴的代他回答:「我明白没有人喜欢被比较,像我,最讨厌长辈们拿我和洞春姊作比较,一味要我多学学她,哼,全是一些小鼻子小眼睛的三姑六婆没水准外加没眼光,看不出我的优点有一马车那麽多你们当大夫的也是同行相忌的吧我可没有看轻你年纪轻的意思,只是想多见识一下,增广见闻罢了。」「姑娘」「我叫风蝶影,小名叫小蝶,不许叫我蝶儿,那是我最讨厌的。」又一个「最讨厌」,她的小世界中有多少个「最」呢还有,她竟敢打断他的话。「风姑娘」「叫我小蝶吧楚大哥。」又来了。他忍耐的轻咳一下。「我不是你的大哥。」「我知道啊所以我在大哥之上加个楚姓,以示区别。江湖儿女不兴忸怩之态,你不会在乎我这样尊称你吧」该死的,她竟先开口堵住他的话头。堂堂七尺男儿岂能教小姑娘取笑你忸怩改弦易辙。「你今年贵庚十五十六」「你眼光不好,我十七岁了。」小姑娘就怕被人说校「十七也罢,十六也罢,叫我大哥不成体统,叫大叔吧」「大叔」风蝶影诧异得双眼发光,乐得上上下下一再打量他,嗯,真是愈看会满意。「你凭哪一点作我大叔一没胡子,二没皱纹,小腹也没挺出,怎能叫大叔呢不行,不行这一叫我可理亏了,你是最佳丈夫人选呢」楚少玦听得右脚伴上左脚差点跌跤生平第一次,他被吓住了,被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姑娘的话给吓祝「你疯了」「我没疯,我是在抬举你呢」小蝶儿兴奋得两颊红扑扑,追不及待地想要展翅飞向他。「我,风蝶影向上苍宣告:决定要跟著你」他掉头就走。他需要服两颗宁神丹,或者找一条乾净的河流小溪的水不够洗,不然乾脆开一帖哑药强灌她喝下去,教她从此不能再胡说八道最後,他什麽也没做。只是不断地提醒自已:那是一个小疯子无药可救的小疯子他不曾救过她,当然更是从来也不认识她。很好,就这麽办。他洒开大步,愈行愈远。第三章「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骑著它,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著去赶集,我手里拿著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歌喉不甚高明,就用吓死人的音量来补充。「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闭嘴」楚少玦再也冷静不了,恨不能将耳朵塞祝「原来你听得见啊不早说,害我唱这麽大声,现在口好渴哦」风蝶影倒来嗔怪他。「人家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你听见了也没鼓掌,也不大声叫好,害我以为你耳朵失灵,愈唱愈大声,真是辛苦。」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哈,她真是味著良心说瞎话楚少玦这位堂堂君子遇见「疯小蝶」,险些把教养抛在一边,恨不得把她捉起来先打一顿屁股再说。「没错,你的歌喉称得上是大猪小猪落玉盘那些大猪、小猪听见你的歌声都情愿自杀,给人吃下肚算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原来我的歌喉有此神奇功能,能教猪只自动奉献性命,再也不需屠夫们动刀,那正好可减去他们杀生的罪孽。」楚少玦不知气好还是笑好,天底下有人比她更会瞎扯的吗风蝶影更是得意。她一直想诱他开口,终於成功了。她怎会连自已歌喉不好这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呢想当初段拂一片诗情画意,十分羡慕神往姜夔诗里的意境:「白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萧。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还真个自作一曲新词,教她低声吟唱,他就和著调子妇唱夫随的吹著洞箫,光是想像,就有说不尽的萧洒快乐结果,她初试啼声便教他掩耳不迭,大叹「孺子不可教也」。最後,他还真把到一位名叫小红的歌妓,一偿「小红低唱我吹萧」的宿愿,而且在她面前炫耀,分明在暗示她很差劲。那年,她十四岁,便下定决心到死都要讨厌段拂再丑再笨的男人都可以嫁,就是绝不能嫁给瞧不起老婆的男人。她年纪小小,脑筋可不糊涂,讨厌段拂,绝对有理。如今,她的歌喉不也派上用场了吗哼哼,段拂那只笨驴竟然敢取笑她,用一种看到白痴的眼光看她,活该被她三振出局。楚少玦明显也不欣赏她的歌声,还说她的歌声难听到「大猪小猪落玉盘」,她却丝毫不介意,因为这是事实。他没拜托地展喉,是她自愿的,他没当她是白痴,只是点出一个事实。不似段拂拜托她时轻声细语,最後却无礼的拂袖而去。虽然花霞一直说她对段拂的偏见太深,但这绝对不是偏见,而是事实。风蝶影,一个有理想、有原则,并对自己的理想和原则顽固到底的小姑娘。既然她看准楚少玦是她的理想夫婿,有什麽理由不死缠到底,跟上了他呢她怎麽想也想不出一个理由好说服自已放弃他。想得愈深,愈感觉到楚少玦真是一个幸福的男人,被她这麽痴情的小女子看到,焉能不额手称庆对她「爱、爱、爱不完」真美的远景,不是吗「我说楚大哥」咦人呢「可恶,你竟走得老远,」楚少玦显然不与她「志同道合」,她不过才幻想那麽一下子,他就走得老远,招呼都不打一个。哎,男人嘛,总是粗心大意些,不容易摸得清女人的心思,不过,没关系,日久生「默契」,总有一天他会懂她的心。「楚大哥,等等我」她手里拿著小皮鞭,朝空嘎的打了一鞭,娇口数音吆喝吆喝,真有说不出的快意。呀嗬,不管他跑到天涯海角去,且看风家擒拿手,三两下将他手到擒来。「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她又在唱了,这首歌想来已变成她的招牌歌了。楚少玦只有充耳不闻以保清静。这丫头真够招摇的,买了两串铃当挂在马脖子上,叮叮当当、叮叮当当,这还不够,外加过分的魔音传脑,简直教人无法忽视她的存在,可以吵死人。这对清静惯了的他,可说是一种酷刑。假若他施展轻功,不是可以把她老远抛在後头,教她望尘莫及吗话虽不错,奈何她已知晓他的目的地是叶庄,他先行一步的结果,必然是:她嚣张的直捣虎穴,大声嚷嚷要他们交出「楚大哥」。那种画面,不是「丢脸」两字可以一笔带过的。「我遇见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