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黄沙飞扬,陈晓手里拎着根鞭子,鞭子那头结结实实的捆着四只野兔,兔子们早已被放干了血。营地里已经树起了大大小小的篝火堆,士兵们围坐在火堆旁,陆纯钧也没呆在帐子里,一手掂着只铁壶,漫不经心的与周围人交谈。他抬头看到陈晓,眯了眯眼睛,没有说话。陈晓却无视他一身寒气,走到陆纯钧身边,把那捆在一起的野兔扔了过去。陆纯钧:“拿走。”陈晓:“傻小子,干粮有什么好啃的?我答应了陆凰要照顾你,便要说到做到。”也许是“陆凰”这个名字起了作用,陆纯钧没有抬头,倒也没硬要赶人了。陈晓便在他身边坐下了。四周的士兵们都在小声议论着,陈晓知道他们谈论的是自己,却压根没放在心上,见陆纯钧对自己打回来的兔子无动于衷,又实在不想啃干粮,陈晓“啧”了一声,终究还是从袖子里抖出只小刀,自己开始处理兔子。陈晓是前几日来到兵营的。他来之前,漠北铁骑与北胡士兵正结束了一场大战,陆纯钧率军又一次打退了侵略者,但这只能说是“惨胜”,营中士兵们死伤颇多,短时间内已经无力承担下一次冲突。那北胡的骑兵也正巧很给面子,连着好些日子都没再来进犯。弟兄们说不得都逐渐放下了警惕,以为那些杂种们是被陆纯钧打退了,不敢再来了。唯有陆纯钧一直坚持:必须全营警戒。陈晓来的时候是个深夜,他奔袭千里,跨着匹瘦马,满身都是黄沙与烟尘,于军营十里外停下,放走了马,自己走进了营地里。他就像黑暗里的鬼魅,放哨的、守卫的兵士们竟然没有一个发现了他,还是陈晓进了营,自己烧了堆篝火,燃烧的烟气才引起了众人注意。那时弟兄们还以为是北胡士兵正面打不过,玩阴的,半夜跑来烧粮食。一群人挥刀舞棒的冲了过来,就见一个浑身红衣的妩媚男人坐在篝火边,双手合拢置于嘴边,像是因为寒冷在小声的呵气。他是那么的好看,与这个到处都是臭男人的军营算得上格格不入了。一时间众人都看呆了,有人瞪大了双眼:“这,这是天上的仙子吗?”只有陆纯钧不动声色的抽出了腰侧的刀。他对这个红衣人可不陌生。陆凰的那截断指就像他心中永远的一根刺,无时无刻不在控诉:这是你的罪过!因此再看到陈晓,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好脸色。沙漠里的风极大,一时间两人之间气氛紧张,好像下一刻就要打起来。陈晓却在这时候掏出了一只戒指,朝陆纯钧摇了摇。陆纯钧瞬间便不动了。那枚戒指算不上什么好东西,不过是枚铁戒,四周的士兵们神情疑惑,很是不解老大怎么不动手。只有陆纯钧知道,这戒指到底有什么含义。陈晓:“陆凰放不下你,叫我来看着你。”他的眼神挑剔,上下打量着陆纯钧,“你这臭小子,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真叫我不明白。”※※※※※※※※※※※※※※※※※※※※来啦,周末休息不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