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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月入怀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37(1 / 1)

“哟,简桥也来?”顾妈一拍脑袋,“你这死孩子不早说呢。”半夜,顾郁和简桥端端正正地躺在大红囍被子里,两人都有些莫名的微妙的尴尬。“这个被子……”“啊,”顾郁立即打断他,“有点儿、有点儿艳丽。”“要不……”简桥侧过身来面向他,故作掩饰地清了清嗓子,“趁被单这么热情,咱们……?”“不行不行,”顾郁慌了,“这不太…不太合适。这个场合它就不太……”话音还没落下,门铃声响了起来。顾郁应了一声,房门被打开,从门缝里钻出一个小脑袋,对着他俩灿烂一笑。“顾愉,你过来。”顾郁对他招手,乐乐听话地关上门,走近坐在了床沿。虽然乐乐已经十一岁,但发育得迟,个子小小的。在同班同学中间显得更加稚嫩。顾郁觉得他已经是小男子汉了,于是不再叫他乐乐,给足了他面子,那种顾郁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的面子。直到现在身边亲近的人都叫他小宝,“小宝”长“小宝”短的,他自以为的一身威猛被这个憨厚的小名给杀得一干二净。遇到易向涵这种扯着嗓子大喊“顾小宝宝”的,他就更无地自容了。“乐乐该上五年级了吧?”简桥问道。此言一出,顾郁就知道他并没有意识到称呼的问题,就像他把自己叫完“小宝”又叫“春虫虫”一样。乐乐正色道:“我初二了。”“嗯?”简桥很疑惑。顾郁笑起来,“这点随我,学习好,连连跳级也满足不了他的求知渴望。”“是吗,”简桥也笑,“现在不玩霸王龙了?”“桥桥哥哥,它的学名叫雷克斯龙,”一说到这个乐乐就来了劲,跳到床上,严肃地说道,“雷克斯龙,也叫暴龙,也就是你口中的霸王龙,属兽脚亚目,是食肉恐龙。从这一点来说,我还是更喜欢蜥脚亚目的恐龙,大部分都以食草为生。后来我发现,商场里的很多恐龙玩具都是有错误的,明明是梁龙,却标注的是迷惑龙。上回我就跟售货员姐姐指出错误……”顾郁诚心发问:“她没让你一边玩去吗?”“让了,还让我别叽叽喳喳。”乐乐回答。顾郁:“……应该的应该的。”“你跟同班同学也这么讲吗?”简桥好奇地问道。“他们都太笨了。特别是班里的女生,每天都让我讲,明明都听不懂,还一副觉得很有意思的样子。她们要是能花一半的时间去做数学题,就不至于拉低全班的平均分了。”“哈哈哈卧槽……”顾郁乐不可支。简桥默默在被子里揪了他一把,问道:“乐乐,你的男同学对你怎么样?”“他们说我成天看书不运动,每天课间都让我去跟他们踢球,但是女生要听我讲恐龙,都不让我走。”“……所以?”简桥又问。“我都不想!课间就应该休息,不应该一直说话,也不应该做运动。”顾郁:“啊,那你怎么休息?”“做数独啊,或者自己跟自己成语接龙。我的同桌,上学晚,还留过级,比我大五岁,每天都捉弄我。”“是吗?”顾郁猛地坐了起来,紧张地问道,“怎么捉弄你?你以前怎么不跟我讲?”“放学的时候他总堵我,有时候突然跳到我的自行车后座上。他那么高,我根本载不动他。他还偷偷把我书包里的数独册子换成漫画,谁要看那么无聊的东西?他还说,如果他叫我一声哥哥,能不能帮他写作业。有一天我忍无可忍帮他写卷子,考了年级第一名,他被罚站了两节课。”“我去,哈哈哈,”顾郁乐了,“这是你捉弄他啊。”“乐乐,你要和同学好好相处啊。”简桥摸摸他的脑袋,苦口婆心地劝道。“他太笨了,又长那么高,像爱炫耀自己力量的肿头龙。我才不要和他做朋友。他居然还约我跟他一起上高中,我看他再不努力,就根本考不上我要读的高中了。”“那你帮帮他嘛,”顾郁也劝他,“顾愉,哥哥上学的时候就辅导过一些后进生,也许你的一句鼓励,就能改变他们的人生呢?”经过两个人轮番劝导,乐乐有些动摇,再讲了一会儿为什么翼龙不是恐龙之后,打着哈欠回屋睡了。顾郁还回味着乐乐说的那些日常趣事,躺好抱着被子,硕大的红“囍”字似乎都没那么尴尬了。简桥躺在他身边,伸手搂住他,轻声道:“乐乐挺幸运的。哎,你当年为什么没跳级啊?”“我要是跳级,你还遇得到我么?说不定你来画舟堂的时候,我都毕业了。”顾郁答道。“要是能再早点儿遇见你就好了,”简桥说,“在你长高之前。”顾郁笑了笑,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肩膀,良久才道:“现在这样就已经很好了。”秋季天气转凉,夜来多风雨。有时候简桥睡不着,就趁着月色细细打量眼前的五官,到第二天就画下来。他答应顾郁只给他画肖像的事情还在进行中,已经完成了三十几幅。有的是速写,几分钟就搞定,有的下了功夫,一画就是小半个月。顾郁挺喜欢那种感觉,他一动不动地坐好,简桥拿着画笔,时不时抬眼看向他,于是两人相顾无言,满心满眼都是笑意。有时候还不明白为什么,就已经撑不住笑场,一个姿势摆不好,一个画笔拿不稳,总而言之就是画了个寂寞。简桥正静静看着他,只见眼前的人双眼猛然睁开,简桥吓得一抖,骂道:“你大爷!”“你大爷啊!”顾郁也被他吓了一跳,着急忙慌地坐起来,“我突然想起你今晚没吃药,快起来把药吃了再睡。”“今天白医生让我最近试着断掉一阵子看看效果,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简桥把他拉回来躺到身边。“……行吧,”顾郁有点儿不放心,还是躺了下去,攥住他的手,轻轻摩挲着,“反正我都会陪着你的。”简桥把被子往上提了些,看着他浅浅一笑。人们都是在一次次的崩溃中自我重建,在一次次的沉眠中被人唤醒。总有一次,你我都不再孤单。“你的工作室有投资了吗?”简桥问。“有啊,我本来还以为回国之后,刚开始会挺艰难的呢,”顾郁答道,“你知道第一个投资是谁出的钱吗?”“谁?”“总裁老爹啊,一天天的,”顾郁无奈扶额,“我都这么大了,哪儿能要他的钱。”“你也可以收一收嘛,万一他真的只是想分点儿红利呢?”简桥打趣道,两个人都笑起来,简桥伸手,在被子下摸了摸他的腰,“对了,我妈今天还说带你回去看看呢。”“什么?”顾郁一听这话就愁眉苦脸,“哎呀这东西很吓人啊,你爸妈万一不喜欢我……”“挺喜欢的,上回你不是买了一堆东西,接到电话之后留了个纸条,就着急忙慌赶回来了吗。我妈说你写字好看,这么多年该见见了。”顾郁偎依在他肩上,仔细斟酌考虑了一会儿,“嗯……年前吧,也好看看你们破败小城市的烟花。”“少说两句吧。”简桥戗他。顾郁抱着他无声地笑了一会儿,在他后腰上轻轻拍了拍,“睡吧。”“嗯,”简桥吻了他一下,“晚安。”从前诗仙李白恣意大醉,跌入湖中,掬着清泉要打捞月色。不知那月是浮在水中,抑或嵌在天上。天上的月亮是终日仰望的心头清晖,一路追寻,洒下满身星光。水里的月亮是朝思暮想的眼中唯一,迈出那一步,便撞个满怀。他成为了一名自儿时就期盼的翻译,有了自己的优质的团队,见过许多曾憧憬过的世界。他抬眸,身旁的人睡意朦胧,长睫轻颤,平稳的呼吸带着暖意,身上有浅淡怡人的香味。如今,天上月或是水中月,都在他怀里了。.深秋露水重,原本清净的山岗上今日礼炮齐鸣,草叶上的露珠都被震颤得抖落一地。在一片烟火中,穿着吉服的新人走了上来。这次特别办的婚礼来的都是一群年轻人,不算太多。大多是艺术圈里的,再加上几个关系好的邻居,但依旧热闹非凡。“三箭定乾坤——”初阳是今日的赞礼官,徐水蓝端着合卺酒含笑地站在一旁。刚一开始主持婚礼就有人不服了,顾郁喊道:“小初阳,你又不是长辈,当什么赞礼官啊!”“该给我当啊,我是新人爸爸,”赵觅山拍着手笑起来,“我当年的预言还是很准的,要不是宰自家熟人,她怎么可能嫁得出去?”身着凤冠霞帔,今日最艳丽动人的新娘路过他,在盖头下瞥见他的鞋,很不淑女地踢了他一脚。“这是蓄意报复啊!”如今也小有名气的青年画家马溪叫了声,很快也遭到了新娘雨露均沾的一记飞踢。“看到没,最毒妇人心,”王元其跟着起哄,还很鸡贼地跑到了新娘踢不到的地方,“我跟你说,凡是拿过文创金奖的她都不顺眼。”“我呸呸呸!”新娘突然掀开盖头骂骂咧咧,“你这个黑幕!金奖明明该是……”“哦——”众人了然,“该是你男人的——”“别掀,”新郎低声笑吟吟地说道,“我都还没掀呢。”“怎么回事儿?”顾郁不服,“也有我男——”简桥吓了一跳,连忙捂住他的嘴。赵觅山翻了个白眼,“知道了,也有你男人的一份。烦死了妈的死给!!”温竹扑哧笑道:“怎么还人身攻击呢?”“对啊,我们这儿还有呢,”顾郁抬手一指路浔,“你没遭过国际警察的毒打吧?”白深忍俊不禁,路浔得瑟地挑挑眉,摆了摆手,“玩点儿真刀枪罢了,低调低调,不值一提。”“一拜天地——”新郎新娘跪地而拜。眼前的天地,是真正的天地。是青山,是绿水,是白云悠悠,是煦日微风。“关小梨你站哪儿呢?!”新娘又把盖头一掀,抬头骂道,“你给我起开!”“你老公都拜了我一下了,”关小梨无辜地耸耸肩,“给我磕个头怎么了?”“那你叫我一声妈怎么了?”易向涵怼他,原本是秾丽春色芙蓉脸,粉面红唇,最是美丽,此刻看着却像泼妇骂街。顾郁笑起来,一把将关小梨拉到旁边,“算了算了,他能叫我一声舅舅我都要烧香拜佛了。”站在一旁的一个年轻人突然转过头来,剑眉星眼,五官俊秀,有些诧异,“他是顾郁的亲戚?”“嗯,”简桥含笑点点头,“他挺好玩的,说两句就不耐烦了,跟你当年差不多。”“哎,”顾郁出声,从简桥背后绕过,站到他们中间,问道,“我的特产呢?”“你再问?”舒牧凶巴巴地瞪他一眼。“好凶啊,”顾郁啧啧两声,一把揽住了简桥,“怎么你也算我们的媒人吧,居然不送点儿礼吗?”舒牧笑了,“也该你们送我吧?”“二拜高堂——”随着初阳这个不太像样的赞礼官一声喊,新人携手在一对墓碑前跪了下去,磕头跪拜。冷清轻声道:“师父,我们成婚了。您说得对,黑白其实也不错。无论如何,还是会有人闯进我的视野时,周身都是亮色。”“师父,师娘,我是你们的向涵。师娘,还记得我吗?”易向涵也出了声,不觉已经哽咽,泪珠啪嗒落下来,给这片土地最温情的灌溉,“现在大家都过得不错,你们放心。师父,您这个糟老头教出来的徒弟,个个都有出息。您孙子顾小宝最厉害,学历高,又混得人模狗样的……”“哎!”顾郁喊了一声,大家都笑了起来。天朗气清,风和日丽,最是人间好时候。顾郁看着眼前的墓碑,以及艳丽的婚服,将视野里染成一片喜庆的红色,渐渐晕染开,眼中一片水盈盈。“爷爷,奶奶,小宝回来了,”顾郁低声喃喃,伸手牵住简桥,手指滑进他的掌心,与他十指相扣,声音轻得几不可闻,“这是我的爱人,简桥。”简桥也紧紧握住他的手,轻笑着温声道:“师父,师娘,我是画舟堂的徒弟,简桥。这是我的爱人,顾郁。”两人眼眶泛红,转过头来,相视一笑。愿善人有舟可渡。愿爱人白头眷属。愿这山川不改换,年年长青。愿此故人不离散,岁岁相逢。不论心尖上的月亮在哪儿,水上天上,都要奋力一跃,抱月入怀。别撒手哦。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感谢相伴。:d祝愿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月亮,梦想也好,心愿也好,亲朋也好,爱人也好。找到它,抱住它。勇敢,勇敢,再勇敢~☆、番外1许漫衣1.记得早先少年时大家诚诚恳恳说一句是一句那一年春天,江边的柳树发出新芽,水位渐渐高起来了。老陈还和往常一样,叼着一根香烟,点上火,烟雾就缭绕着他的手指一圈一圈,缠得指尖都看不分明。那会儿我刚被母亲送到他家学工笔,早晨跟着他去江边走。老陈说:“丫头,画家对世界的热爱要大过对他自己,晓得?”我懵懵懂懂地点头:“晓得了。”最开始,老陈带我去户外写生。那时他大概二十来岁,过着如隐士一般的生活,没几个人知道他是市面上赫赫有名的画家。他的一幅画,能卖出普通人家一整年的积蓄的价钱。老陈总是沉默,拿着铅笔画轮廓。我好像不是画画的料,一根线拉得东拐西歪。他瞧见了,难得爽朗地笑了一声。老陈笑起来很好看,好像一下子年轻了十岁,变成英俊挺拔的阳光少年。一瞬间,天空都蓝了。他说:“别擦,就用这一根线。”可是花茎明明笔直一般高傲,怎么会是我画的这么歪歪扭扭呢?我在旁边添了一根同样不直的长线。那朵春日的海棠花像古时候文人雅士最欣赏的怪柏,蜿蜒曲折,在洁白的纸上孤单绽放。老陈说:“画的不错。”他好像很喜欢,还让我夹在画板里,放在最上面。我不喜欢那幅画,闷头不理他。跟在他身后走了很久之后,他打开家里昏暗不明的壁灯,光着脚径直走到书房。我想,老陈是个怪人,是个名副其实的无人懂的艺术家。那晚,我在房间里开了一盏小灯,重新画了一朵花,它笔直、孤傲、高洁地立在那里。我很满意,我认为一朵美丽的海棠花理应如此。可老陈看见之后没有夸我,他说:“丫头,这是人们看到的花,不是人们追求的花,你明白吗?”我看着他深邃的双眼,觉得里面空无一物,无所求,也无所得。我说,不明白。.2.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买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去老陈家里学画的第三年,那时我十五岁。也许是熟络了,我大着胆子问:“陈老师,你为什么不结婚?”他正拿着大白云染色笔上色,闻言指尖顿了一顿,反问我道:“为什么问这个?”我看着他,答不上来。他还在专注地调颜料,牡丹花瓣是暗沉的砖红色。过了半晌,老陈打破沉静,他放下笔,突然说:“丫头,有一种花叫做水晶兰,被称作死亡之花。它全身上下没有叶绿素,不需要进行光合作用,在阴暗潮湿之处生存。”我不知道老陈为什么说这个,只是似乎突然明白他卧室里挂着的那些黑白且压抑的画是什么了。他没有成家,依旧把自己时常关在屋里,偶尔到江边散步,偶尔到郊外吹风,偶尔一个人背着画板漫无目的地走过大半个城市。再过几年,老陈患了风湿,下雨天关节疼得厉害。偏偏南方潮湿,我建议他搬去北方住。那里夏天有大风,冬天有霜雪,痛快淋漓,与南方的温柔缠绵截然不同。其实我是有私心的,我将要去北方念书,我怕我一走他就会淡忘我,我怕我一走他更加孤单封闭。其实我多想陪着他啊,为他调色,为他裁纸,为他沏茶,或者就坐在他身旁看着他。这些他都不知道,老陈以为我只是热爱绘画,以为我只是想学到技巧,然后去追求所有人向往的名利,和不知是否已变质了的梦想。我很喜欢下雨天的早晨一个人出去给老陈买早餐,打一把他的蓝色雨伞,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看人真是奇怪啊,明明是阴雨天用的东西,却有着如晴空一样的蔚蓝色。今天买什么好呢?他好像没有什么食欲,最好清淡一点。现磨好的豆浆热乎乎地冒着水汽,捧在手里暖暖的,最快乐的事就是知道他正在家里等我。我回家的时候,老陈坐在窗前睡着了,身上盖着灰色的长风衣。窗外的雨点飘落进来,我把豆浆放在他手心,再从外面握住他的双手。这是一双有过许多作品的手,修长漂亮,一看就知不曾见识人间疾苦。我坐在他身前被雨水打湿的地板上,望着他很久很久。.3.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有天晴空万里,我闹着要他陪我出去走走,下了楼突然发现风大得很,我独自上去给他拿外衣。上楼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拿衣服,我趴在阳台上往下看,风吹乱了老陈的头发,他安静地站在那里,与这个人来人往的世界格格不入。我走进他的房间,拿出一件大衣,衣裳展开的一刻,一个老旧的相框摔在地上,玻璃上有了几道裂痕。我拿着大衣下楼,看到我手中的衣服,老陈的脸色倏然变得凝重,他转身走在我身前,背影清冷得很。“陈老师!”他转过头来看着我。“你爱过人吗?”小小的声音瞬间消散在风里。他依旧淡淡地看着我,眼里没有波澜。不一会儿他浅笑起来,问我,“你呢?”我觉得委屈,觉得不公,为什么总是不回答我的问题呢?为什么在他的生命里,我拼尽全力也不能拥有一些什么呢?他说:“丫头,你长大后,也会爱人的。”他以为那时未经世事的我不明白。可自从跟着他我就懂了,早就懂了呀。“那你能答应我搬去北方吗?”我已经问了很多次,他每次都是笑而不语。这一次,他轻轻笑着,说:“对不起,丫头。”“哦,好吧,”我看着他,也笑起来,笑得眼眶通红,“老师,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其实我做的所有都是一厢情愿。我强行把一些东西胡塞给他——我的好意和热情、我的想念和温柔、我的偷偷摸摸的欢喜……可惜他从来都不想要。他不知道,这些东西,我只给他一个人。第二天清晨下着细细密密的雨,我提着行李悄悄离开。那家卖豆浆的小店还没有开张,我坐在门口一直等到天色完全亮了,路过的老婆子笑眯眯地说:“妹妹莫等了诶!今天中秋佳节,人都团聚了不开张。”原来是这样。我走到车站,坐上绿皮火车,离开这座生活多年的城市。我将在相距千里的北方念书,那里有大风大雪,有似火骄阳,可是没有他。夜晚的大都市纷纷扰扰,处处灯火通明,人们手挽着手说说笑笑。我一个人走在冷风中,找了一个无人的屋顶,望着天空中那一轮圆月。他那里在下雨吗?云是否遮住了月,没有我他会不会觉得难过?别这么傻了,他什么都不在乎。.4.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离开他的八年间,我发表了很多画作。从一开始无人问津,到后来拍出高价。人们评价我的手法和著名画家老陈如出一辙,称我是“小陈姑娘”。我听了哈哈笑,说,还好风格不一样,否则大家就不会这么抬举我,而是骂我抄袭了。大家说,对啊,老陈画的都是阳光下的自然色彩,而小陈姑娘最擅长用水墨画花,无色彩也是一种斑斓。这么文艺啊?谢谢大家捧场。我笑道。我没说,有一种水晶兰,真的没有斑斓的色彩。可是在阴暗处,它会发出白色光亮,是一抹救赎的光。一年,老陈发布了一个画集,听说很有意境,被人们争着抢着买。我没有买,并且有意避开了关于他的作品的一切消息。我想,要是能永远忘记他就好了,忘记他在雨天里隐忍的双眼,忘记他画板前灰棕色的长风衣,忘记他的看到我画的歪歪扭扭的直线时微眯着眼勾起唇角的轻笑。不久后,母亲通知我去谢恩。我回到了熟悉的地方,沿着江边一直到他家里。你说这个家伙,一生孑然一人,最后送行的人寥寥几个。他离开的路上,只有我流得干涸的眼泪作伴。母亲说,他在我曾寄住的那个房间服用了大量安眠药,被送颜料的朋友发现时,已过世三天。老陈,你明明知道我有多爱你,为什么就连离开,都不知道让我先回来见见你啊?老陈,你明明知道当年我离开你是赌气,为什么都不给我一个机会倾听你的余生啊?老陈,你明明也是喜欢我的,为什么不能让我在你身边陪伴你平平淡淡地度日到离去那一刻啊?老陈,老陈,老陈,你真的不想都解释清楚吗?陈老师,你真的不要我了吗?你醒来回答我啊。.5.有人说,时间是最妙的疗伤药。此话没说对,反正时间不是药,药在时间里。——木心后来我买了他的那本最后的画集。一张一张,是他的一生。画里穿着单衣的小男孩笑得灿烂,背后是一片风尘满满的废墟。画里男生在路边拿着糖哄一个摔倒大哭的小姑娘,他笑起来双眼像落了星星。画里长大的男人领着女孩告别她的母亲,他揉了揉女孩的头发。画里他带着女孩去郊外写生,他看着她画的曲折的直线忍俊不禁。画里戴着毛线帽的女生坐在地上,望着眼前靠着椅背闭眼的人,握着他的手。画里女生拿着行李登上了绿皮火车,他在远处安静地看着,不言不语。画里男人托人买了女生很多无人要的画,把它们挂在自己的房间里。画里女人办了画展,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而男人只是在门口驻足。画里他坐在窗边,手里拿着一幅写生,写生是一朵海棠花,花茎歪七扭八,看着好笑,窗台上摆着一瓶药片。你知道吗,他的画集叫做《南方旧忆》,可是画集的第一页是一张北方胡同的照片,已经老旧发黄了,看起来好像还被碎玻璃划过。人们说是作者身居北方忆南方,只有我知道,他住在山川风雨里,他不愿去北方。画集里全都是人物画,有很多是一男一女,人们说他画了一对恋人。只有我知道,他画的都是孑然一身的人。画集里每幅画都是局部上色,那个男主人公始终都是黑白。人们说他是用彩物衬托人物的凄凉,只有我知道,他上色的好多是关于我的东西,我的朱红色裙子、我用的湖蓝色笔盒、我捧着的米黄色豆浆纸杯。噢,最后一幅例外,里面没有人物,只有一朵水晶兰,人们说这是画集里唯一一幅黑白画,只有我知道,这是花是唯一一幅全部上色的画,只是水晶兰没有叶绿素,浑身通透,它孤独地开着,就连花蕊也黯然失色。花下写了一句话,还是他用硬笔时最好看的字迹——丫头,水晶兰也叫作“银锁匙”。人们说那个“丫头”是他的爱人。只有我知道不是,她只是个求而不得的人。她没能爱人,也没能被爱。她画的每一朵“银锁匙”,都打不开他永远不为人知的锁。后来有人说,老陈近年的画好像有些变化,不过还是和“小陈姑娘”的风格大相径庭。也有人说,老陈和小陈姑娘的画有点像了。还有人说,两个画家肯定成为了好朋友,相互影响了。只有我知道,小陈姑娘把自己活成了两个人,一个可爱却画着压抑,一个阴郁却画着热情。.6.我是一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哪,你再不来,我要下雪了。——木心朋友,你知道“银锁匙”是什么样子的花吗?它全身通透,在没有阳光的高寒之处生活。那你知道银锁象征什么吗?那是一个长命百岁的祝福。可是银锁没有长命百岁,银锁匙也就永远折断在还未打开的锁芯里。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老陈的故事(包括下一章)都是我上中学那时候写的,非常简单又莫名其妙。当时喜欢写短篇,又不爱取名字,经常写完通篇只有一个姓或者一个绰号。那时候心里对崇拜和爱就是这样的看法,专一、纯粹,一尘不染。现在想来也有幼稚之处。我很喜欢老陈这个人物,挺神秘,我自己也想不通他是啥样的人。(摊手)☆、番外2古灵子佛不要你皈依,佛要你欢喜。—————1. 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那天流浪者大街和往常一样坐着各式各样的人,一眼望不尽的流浪者正表演各自的歌舞。那一年我作为中西交换生来到西班牙,穷学生,娱乐场所只能是这条兰布拉大道,各路流浪艺人在这里进行游艺表演。老陈是我在这条街上遇到的第一个华人,很年轻,穿一件灰色长袖t恤衫,黑色长裤,戴一顶黑鸭舌帽,一身低调的装扮。他背着贝斯,弹的手法不像街头的摇滚乐手,而是轻轻淡淡的。他在街头唱令人心醉的西班牙情歌,声音低沉,喑哑,清冷,不像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坐在他脚边的流浪大叔抱着吉他唱着和声,在热情的西班牙街头,两人沉沉的嗓音吟唱的estar contigo远离了尘嚣,只有浓浓的风尘味。我停下来,坐在他们面前。唱完最后一句,老陈放下贝斯,坐到一旁的悬铃树边抽烟。流浪大叔接着唱下一首歌。我再听了一首准备离开,站起身,就听见金刚铃响,我条件反射地看向那个老陈,在这里,只有华人才会带着藏铃。他的手上果然拿着一个法器金刚铃,轻轻摇了两下,清亮圣洁的声响。老陈笑了笑,一抬头,两人四目相对。我行了一个合十礼,凝视他如深潭一般的双眼,离去。后来我仍旧经常去兰布拉大道,从加泰罗尼亚广场徘徊到港口区,再也没有遇见他。回国后我开始了毕业旅行,从北方到川西康定,在软座大巴上抱着背包打瞌睡。旁边的人挨着坐下,淡淡的烟草味。他放好自己的背包,身上的什么东西叮铃铃响了两声,清脆宏亮。这里是许多朝圣者的中途,不乏带着法铃的人,可这个声音一响起,我便突然忆起西班牙街头的老陈。睁眼转头看去,一双沉静如深潭的双眼正看过来。我不知道他是否记得我,但是第一眼我就能够确定,就是他。我们有过一面之缘,在七八千公里外的西班牙。是他的那双令人捉摸不透的眼睛,让我记了两年。我没话找话,“你去哪里?”他收回看向窗外的视线,转而看向我,“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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