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猫一尾伍世青能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上海滩最声名显赫的大亨,靠的就是义气两个字,所以当忽然有个大姑娘跑来问他“你还记得十年前救你的小屁孩吗?”必须记得啊!他把大姑娘接回来像大小姐一样的供着,白得了一大闺女,老光棍的他不怕没人给他送终了。不曾想忽然有一天自称全家死光的小姑娘的爹找上门了,大姑娘立马哭倒在地抱着他的大腿。“爷你可是说好了要抬我做姨太太的,可不能赶我走啊,你就是不要我,也不能不要我肚子里的孩子啊。讲道理,我当亲闺女一样待你,你居然想做我姨太太,真的好吗?怕不是个傻子,不能做正经太太吗?居然想做姨太太!回去再算账!伍世青点了一支烟,吐了一个圈,说道:“人您是带不走了,要不我敬您一杯女婿茶?”内容标签: 强强 时代奇缘 三教九流 年代文搜索关键字:主角:伍世青,金怀瑾 ┃ 配角: ┃ 其它:民国,报恩一句话简介:民国大佬脱单之路第1章作者有话要说:先避雷。首先,最近迷恋白话文,所以整体是白话文文风。其次,慢热,很慢,很慢,俩在一起估计得过三分之二。再次,鉴于作者自己清楚自己耐力有多少,全文不会超过二十万。如果过了十五万,老朋友们请务必点醒作者,不然后果你们懂的。那一年,上海的冬天来得格外的早,十月还未过完,白日里倒还像样,夜里便是穿着绒线衫还觉得寒气逼人。伍世青从新世界舞厅出来的时候,夜里十点都过了,正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像是不得父母宠爱的二八少女在默默的哭啼,不敢落下大颗的泪水,怕打湿了地板,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怕惊了旁人被责骂。这位少女实在不可人,让原本就不暖和的秋夜更加凄冷,伍世青只穿了一件佛青色的长衫,虽站在舞厅门前的穹顶下,不至于淋雨,但也太过单薄。胡曼云从里面追了出来,高跟鞋哒哒的响,从后面将手里的狐毛披风搭在伍世青的长衫外面,又走到前面,将两肩拢好,两只雪白的胳膊吊着伍世青的颈项上,昂头望着他,美丽的眼睛里尽是柔情,娇声道:“夜深雨寒,爷您仔细着凉。”这话一出,边上的齐英便笑了。伍世青知道齐英在笑什么,胡曼云自己就单单穿了件水红色的西洋舞衣,漏胳膊露腿,前胸后背都雪花花的一片,竟然让他仔细着凉。胡曼云的脸庞生得极美,巴掌大的小脸,柳眉桃腮,在舞厅大门的霓虹灯的映照下更是让男人迷醉。如果你愿意伸手搂住她的腰,你会感觉她的腰身比豆腐还柔软,比水蛇还纤细,若是寻常的男人,这般景致下,只怕非得马上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才好。她瞪了齐英一眼,那一眼的神采虽然凶悍,却凶悍得很可爱。不过伍世青不是寻常的男人,他是新世界的老板,他是上海最大的帮会东帮的老大,如果他想抱胡曼云,他随时都可以抱,所以大可不必如此猴急。伍世青微微点头,像是接受了胡曼云的好意,然后说道:“回去罢。”声音很轻,事实上伍世青从来不大喊大叫,说话总是又慢又缓,却绝对不容置疑。胡曼云有些不甘,长长的睫毛如翅膀般闪动几下,似乎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但她透过积在眼眶的泪水看到了伍世青眼神中的不耐。这种不耐藏得深,若胡曼云不是混迹声色之中多年,极擅察言观色,可能都看不出来。但她看出来了,于是她马上冷静下来,放下了吊在伍世青颈项上的胳膊,退后两步,道了一声“五爷慢走。”便快速的走了。齐英拉开车门,伍世青却在一只脚快踏上车门的时候停下来了,他向左边看去,在左边的第二个路灯下站着一个小姑娘。雨不大,也不知道这姑娘站了多久了,疏疏的刘海湿漉漉的贴在额头上,身上的蓝布长衫已经湿透了,脚上的黑布鞋,右边那只脚背上的搭扣坏掉了,耷拉在一边,手里提着一个黄色的皮箱。这小姑娘正站在路灯下面,倒是让伍世青看得真切。也许是见伍世青终于注意到她了,那姑娘提着箱子快速的跑过来,齐英见状闪身站到了伍世青的前面。在上海,没人敢惹伍世青,但想杀伍世青的人,也多得数不清,谁也不知道这个姑娘是不是也是其中一个。齐英是伍世青手下头号刽子手,平日里跟谁说句话,胆小的没准能尿裤子,这般往伍世青身前一站,吓得那姑娘愣是立时停了脚步,将原本提在手里的箱子,抱在胸前,一动也不敢动了,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像只受惊的猫。伍世青不想出声的,按照他往常的习惯,他能停下来等这姑娘走过来已经很宽容了,然而,也不知道为何,他说道:“站上来说话。”新世界门前给客人候车的地盘上有个气派的大理石穹顶,站在上面,至少淋不着雨。那姑娘听了这话,眼睛一亮,立时便笑着小跑到台阶上来。待她站上来了,伍世青才发现这姑娘面嫩得很,两颊肉嘟嘟的,分明还是个孩子。显然是伍世青方才出声给了这姑娘一些勇气,站上来后,便道:“你可是伍世青?”自从伍世青当上东帮的老大,已经许久没有人直呼他的名字了。也不待伍世青应声,那姑娘便往前一步,脆声说道:“你十年前可是去过承德?”去过的,十年前,伍世青为了向东帮当时的老大严大鹏表忠心,急功近利,追杀一个严大鹏的仇家,从上海追到承德,遭到伏击,差点儿命都丢了,得亏被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救了,藏了几日,才捡回了一条命。他记得那姑娘一双眼睛很圆,眼珠子又黑又大,像只猫儿。他看向眼前这个浑身湿透的姑娘,可不是一双眼睛圆得很,倒是绝对不会错的。他记得这小姑娘每次听见他叫她猫儿,都气得两颊的肉一抖一抖的。仿佛思量了许久的样子,伍世青道:“你是……猫儿?”果不其然,便见原本笑着的姑娘立时气得鼓着脸直跺脚:“瑾儿,人家叫瑾儿儿!”伍世青笑了,笑着招招手,道:“怎的弄得这般样子,仔细着凉,先坐车回家。”翻过年,伍世青便三十了,在乡下,三十岁抱孙子的也不是没有,伍世青却连太太都没娶上,但到底年纪有了,哄起孩子来倒是似模似样的。-瑾儿,全名叫金怀瑾,承德人,生来便没了爹,好在母亲嫁妆丰厚,母女俩在乡下,节省些用度,倒也过得下去。十年前,极其偶然的偷偷背着母亲收留了身负刀伤的伍世青,不过六七岁不懂事的小姑娘被这个未来的黑帮老大指使着天天端茶送水,饭菜汤药的伺候着了五日,伍世青临走前吃了一海碗的面条,还带走了俩馒头,与她说以后到上海找他伍世青。想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姑娘,顶多没事偷跑出去买糖吃救个以后的黑帮老大回家,嫁人顶多也就嫁到邻乡,怕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去到上海那么远的,怎想的,她还没出嫁,她的母亲便因病没了,多年来的只出不进,早就没什么多余的钱财,眼看着要活不下去了……她决定来投奔这个近几年声名显赫的东帮老大伍世青。伍世青当上东帮的老大也不过是两年前的事,怀瑾也是近几年看报纸才知道她当年一时昏头救下的人如今竟然成了上海最大的黑|帮老大。得亏伍世青叫伍世青,他若是叫张三李四王麻子这种全国没一千也有八百的名字,怀瑾怕认错人,还不敢贸然花了这许多盘缠跑来寻他。原本她也想过若这个五爷并非当年那个一身血衣,凶巴巴的人该怎么办,若是这个五爷是当年那个一身血衣,凶巴巴的人,却不愿意收留她又该怎么办,但真是极好的,虽然伍世青早已并非那个一身血衣,凶巴巴的愣头青,但他还是伍世青,他愿意收留她。从头到脚都湿透了的怀瑾坐在伍世青的轿车里,多少有些羞惭,这般狼狈,将好好的车子都弄脏了。她浑身都湿透了,便是衣袋里的帕子也是湿了,想抹把脸也是无法。一旁伍世青倒是像知她心里想的,递过来一条灰白硌纹的帕子。如此她自是感激不尽,轻声道谢,将脸别向窗外,仔细的擦拭两颊额间的水渍。秋雨是极冷的,被秋雨浸湿的衣衫更冷,怀瑾背对着伍世青擦脸的时候,隐隐可见肩背冻得微微颤抖。“开快些。”伍世青对开车的水生吩咐完,又对怀瑾道:“怎么也不知道躲着雨?”说到这个,怀瑾真是委屈至极,道:“我倒是也想躲着雨,但那看门的阿三撵我,不准我站门口,除了这处我也没别的地方找你,那除了白白淋雨外,还能如何。”伍世青自是知道她为何白白站在边上淋雨,此番回话倒是跟他所想没半分出入,但也不知为何,听她委委屈屈的说出来,他便觉得好笑得很。他也知道若是笑出声,只怕这猫儿又要吹胡子瞪眼,总归在心里乐一乐也就完了。怀瑾擦干了脸颊,半天没听伍世青出声,回头看一眼,见伍世青正坐在轿车的另一头,面色冷清的望着窗外,倒退的路灯昏黄的灯光穿过树影,透过车窗照到他的脸庞上,影影绰绰。“你怎么头发都白了?”怀瑾道:“方才我看着你头发都白了,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伍世青是少年白,十几岁的时候就有少许白发了,年纪越大,越发白得厉害,初时他忙着建功立业,也没管,等到有工夫的时候,已然白了一大半,也寻医生讨了药治过些时候,但疗效不佳,索性便没管了,不想今年还未过三十,竟几乎全白了。这倒是没什么不能说的,但伍世青没有答话的意思。怀瑾见他不做声,也不知道是不是惹他不高兴了,便也没有再说话。两人上车前伍世青便吩咐人往伍公馆挂了电话,让准备了姜汤,烧了热水。等到车子开进伍公馆,怀瑾刚从车子里出来,还没站稳,便被几个老妈子丫头用一床大棉被裹了个严实,几近是被人抬进了屋里,迷迷糊糊的被灌了一大碗姜汤,没两分钟便被丢进了满是热水的大浴缸里。浴缸里的水有些太烫了,烫得怀瑾嗷嗷叫,跳着脚欲出去,却被人按了下去。那老妈子厉害得很,按着怀瑾半分都动弹不得,道:“五爷吩咐了,这是专为小姐您煮的姜汤泡了驱寒的,不泡足一刻钟绝不可出来。”怀瑾这一天又是赶路,又是淋雨,早就累得不行,哪里有力气反抗,泡在水里没两分钟便昏昏欲睡,再睁眼的时候便是第二日了。-“你一个人来的?”“嗯,我母亲没了,家里没人了。”第2章第二日,怀瑾是被吴妈叫醒的,吴妈也就是头天晚上把她按在姜汤里,差点儿没把她烫熟了的老妈子。也不算是故意叫醒她,都过了八点了,怀瑾还没起,想着她头天晚上淋了夜雨,怕她睡一觉不好了,吴妈过来探一下她是不是发热了,摸额头的时候她醒了。怀瑾睡得迷迷瞪瞪的,睁开眼,半晌才注意到边上还有个人。吴妈四十出头,穿了一身棕黄色的长衫,脸庞白皙细腻的竟不输双十的少女,只不过到底是上了年纪,眼角有些细纹,眉目间透着清肃之色,让怀瑾有些局促。雨已经停了,明亮的阳光透过阳台的落地门照进来,即便没看钟,怀瑾也知道时候应该不早了。吴妈将床帐钩起来,用带着吴语调调的官话说道:“我是怕小姐着凉了,过来看看,不想吵醒了小姐,小姐要再睡会儿也可以。”年纪轻轻没出嫁的大闺女即便是在自己家也没有睡到日上三竿的道理,何况是在别人家里。怀瑾立时便从床上下来,慌慌张张的开始整理床铺。却听吴妈说道:“小姐不忙着收拾,这被褥本就晾一晾睡起来才舒坦,晚会儿自然有人来收拾。方才我上来的时候见着楼下已经准备摆饭,小姐可是要与爷一同用早饭?若是这样我便要下去吩咐多摆一双碗筷。”怀瑾听了连忙说道:“那是自然的。”吴妈听了点头应了,也未再多言语,便走了,等到吴妈走了,怀瑾才有工夫仔细瞧瞧她住的屋子。白|粉墙,地上铺着波斯地毯,正中靠墙一张西式的大床,挂着深蓝色的天鹅绒床帐,床边的衣架上挂着怀瑾头天晚上湿透的衣裳,都已被洗过烘干了。靠墙立着衣柜,衣架,五斗柜,还有一张金漆案几,上面摆了个景泰蓝的方鐏,屋子靠南连着一个露台,露台上摆着一张蓝色的单人沙发,边上有一个西式的小边几。靠东一扇门连着洗漱间。怀瑾也不及多看,快速的洗漱,梳头,换上衣衫,匆匆下楼。到了一楼,穿过客室,便是餐厅,正中摆了一张八仙桌,一面一张高背椅,伍世青穿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衫,戴着银边眼镜,坐在靠墙的长条沙发里看着报纸,见了她来了,取下眼镜,放下报纸,对着门外候着的人说了一声:“传饭罢。”这显然是专门在等着怀瑾了,难免让怀瑾腮颊发烫,道:“对不住,我睡过头了。”厨房里也候了许久了,传下话去,立时便端上了两碗豆浆,两笼包子和油条。伍世青将油条从中折成两半,递了一半给怀瑾,道:“你昨天肯定是累着了,又睡得晚,本来是想着要睡到中午去的,是我怕你万一发热了,烧迷糊了才没起来,让吴妈去看一看,没想着把你闹醒了。”说完,又道:“这豆浆一直在锅上热着,烫得很,这会儿喝不得,你先蘸了油条吃,别烫着了。”怀瑾听话的用伍世青分给她的半根油条蘸着豆浆吃了一口,别过头看了一眼伍世青。昨日里见的时候便入夜了,看得不清,今日一看伍世青的头发倒也不是全白,还是有少许的黑发藏在其中,面容上倒是跟怀瑾记忆中的差不多,棱角分明,鼻峰高直,只是一双眼睛比她印象中的沉静了许多。伍世青右耳根往后的位置,有一道一指长的刀疤,经年的老疤,歪歪扭扭的,很是难看,这个伤口是金楚玉缝的。这个伤口是当年怀瑾捡到伍世青的时候,他身上最吓人的一处伤口,虽然不如腰腹上的伤口深,但几近到了颈项,若是再歪一点儿,再深一点儿,她捡到的就是一具无头男尸了。这伤口说是不深,但也不是放着不管就能自己长好的伤,伍世青当时自己试着缝了好几次,都够不着,反而牵动了腰腹的伤口,疼得半天才缓过来,缓过来后便对着一边光看着就被吓得脸都白了,比桌子高不了多少的怀瑾喊:“小鬼!过来帮我缝!”怀瑾自然是不愿意,她连衣服都不会缝,竟然要她缝血淋淋的伤口,怎么可能。但伍世青不依不饶,一定让她动手,最后她还是缝了。其实当年怀瑾只要大喊一声,立马会有人把伍世青给带走,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始终也没喊人。当年伍世青明明是被她救了,吃她的用她的,躲在她的屋里,还那么凶,如今这人更是全国数得上的大恶人,怀瑾觉得她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来投奔他。哪里想到,如今这人竟然喝个豆浆还怕她烫到了!怀瑾道:“你怎么和以前不一样。”这话说得伍世青有些想笑,他虽然坏事做了不少,但正因为仇家已经够多了,向来是能不与人结仇,便不与人结仇,不到最后一刻绝不翻脸,看起来最和气了。然而,当年他穷途末路,只能指着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活下去,哪怕是外强中干,也要故意凶狠一些把她治得死死的,毕竟她不听话,他就没命了。这个道理,怀瑾六七岁的时候不懂,没想到十六七岁了,竟然还不懂,岂不是有些好笑。“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伍世青夹了一个汤包到怀瑾面前的醋碟里,道:“里面有汤,仔细别烫着。”怀瑾是北边来的,虽说也吃过小笼包,但从没见过汤包,只觉得这包子皮薄得还不如饺子,缺斤少两的模样,看着便不扛饿,也不懂为何吃包子还要蘸着醋,醋里还几根姜丝,还不如给她几颗大蒜,心里犯着嘀咕,小心翼翼的夹起醋碟里的汤包,低头一头咬下去。滚烫的汤汁从被咬破的面皮里溢出来,烫得怀瑾立时一声呼痛捂住了嘴。这新出笼汤包里的汤是极烫的,烫得深了大半个月好不了也是有的,伍世青见了赶紧的拎着怀瑾便往厨房里跑。伍公馆厨房里当差的人给主家上过了早饭,正悠闲的一边收拾着灶台,一边准备着午饭的食材,不想却见他们家老爷提溜着一个姑娘一阵风般冲进了厨房,将那姑娘拖到水池前,打开了水龙头,掰开那姑娘捂着嘴的手,将那姑娘的脸就往他捧着水的手心里按。外面都说他们家老爷杀人不过点头的工夫,但在伍公馆的佣人眼里,他们家老爷是最和气沉静的,这是闹的哪样?!约莫用水冲了两三分钟,怀瑾不小心呛了一口水,咳了一声,不想水进了鼻子,难受更甚,一把将伍世青推开,自己顺势便倒在了地上,捂着嘴嘤嘤的哭,泪水大颗大颗的往下掉,靠在一旁的橱柜上,好不可怜的样子。伍世青心道自己又没骂她,道:“你哭什么。”怎想的这一问,怀瑾哭得越发厉害了,抽泣着说:“疼!”伍世青听了一时竟无言以对,想着这孩子小时候便是他说句话就能哭半天,不想如今还是这般爱哭,就好像他知道她小时候便傻,没想到如今还是这般傻。如此,伍世青再看厨房里原本的人,加上听到动静过来看热闹的七八个,皆是一副他欺负人大姑娘的神色,再看看自己身上的长衫上的油渍,倒是许久没有的难堪。顿时便想到此前有人与他说,若想人生鸡飞狗跳,只需养个娃。听的时候伍世青觉得这不过是有家室男人的牢骚话,如今看来约莫是肺腑之言。厨房里的大师傅家里也有个十几岁的闺女,看着怀瑾如此可怜的模样,问:“爷,小姐这是怎么了?”“吃汤包,烫着嘴了。”伍世青难免语气不好,又道:“往后不要再准备汤包,寻常小笼包便好。”这话一出,屋子里的佣人一愣,随即难免低头轻笑。伍世青也不愿怀瑾在这厨房里被佣人嘲笑,将她从地上拉起来带走了,出门碰到听见动静过来的吴妈,又吩咐她去准备些烫伤药膏。吴妈得了吩咐,慢悠悠的走进厨房,便被人围上了,问着怀瑾是谁,吴妈道:“这位姓金,昨日晚上到的,是我们爷的救命恩人。”这话说得实在不怎么能让人相信,都道“那小姐看起来顶多十几岁,怎么救我们爷,而且……”而且看起来不太中用的样子。“你们别不信。”吴妈道:“这位六七岁便从阎王手里把爷给抢回来了,论功劳,别说是我,就是齐英跟她比都不够看。”说完白了一众看热闹的一眼,道:“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好好伺候着,你们得罪不起的啦。”-方才冲水的时候,怀瑾的衣服头发也湿了一些,伍世青领着她出了厨房便松了手,一直带着她回了房,拉开房门让她进去,站在门口|交代:“你带来的箱子里的衣裳肯定是不能穿了,昨日你睡得早,没得你同意,也不便让他们开你的箱子,你进去自己开了,需要洗的,就交给佣人帮你洗,早上已经让人去百货公司那边买一些成衣过来,应是快回来了,过会儿便给你送来,许是不大合身,你且穿着。回头再叫裁缝上门做。早饭随后让他们送你房里来。”这会儿伍世青心里那股被蠢疯了的劲也下去了,说话语气也缓和了不少。怀瑾知道自己嘴上定是被烫起泡了,只觉得自己头一天就出了丑,实在难看,低头捂着嘴也不说话,只点头。伍世青见她脸上的泪还没干,可怜兮兮的,又解释道:“我方才也是怕你烫得很了,不及时冲洗,个把月好不了,怎么见人,不是凶你。”话是这么说,但在怀瑾看来,被伍世青这么提到厨房里丢人,还不如烫了就烫了,个把月不好也罢了,顶多她不出门就是了。如此难免有些恼羞成怒,但也不敢说太过的话,只捂着嘴含含糊糊说道:“也没什么,你本来就是这样。”要说伍世青虽然向来喜欢摆出和气的模样,倒还真是从未这般哄过谁,却不想听到这么一句,伍世青顿时便有捋袖子叉腰的冲动,他忍住了,耐着性子问:“我什么样?”既然如此伍世青问了,怀瑾觉得也不能怪她翻旧账了,道:“一不乐意就凶我。那时候也是,我好不容易闹着要厨房做了鸡汤,费好大劲偷留下来端过去给你吃,结果鸡实在太烫了,不小心掉地上了,你骂了我好半天,是我故意掉地上的吗?我那时候才多大,你好意思凶我。”这事不提还好,提起来就算是过了十年了,伍世青心里都冒火,他一个失血过多的重伤病人,躺在一个破房子里等了一整天,饿得都恨不得啃草席了,好不容易等来小鬼给他端来一罐子鸡汤,他说他自己吃,小鬼一定要过家家,‘我是大夫,你是病人,你要听我的话’,一定要喂他吃,他也是一时头昏同意了,谁想到小鬼下一秒就把整只鸡掉在了地上,从屋这头滚到屋那头,每一寸都滚上了灰。他为什么从来没跟人提过他曾经有一个救命恩人是个小孩,因为细节之惨烈实在是罄竹难书,他真的不想人知道他曾经抱着一只鸡,一边吃,一边吐沙子,他幼时在小商店里做童工的时候也没有这般狼狈过。不能想,越想越生气。怀瑾捂着嘴,睁大了眼睛,眼见着伍世青单手扶在门框上,低着头,一会儿皱眉,一会儿长呼气,一副有气没地撒的样子,却忍不住噗嗤噗嗤的笑,怎想的,一笑嘴和舌头都疼得她倒吸气。伍世青本来气得很,见怀瑾这个模样又被蠢笑了,觉得自己怕不是也蠢,跟个半大的小姑娘置气,闲的。第3章伍世青嘱咐怀瑾好好休息,也就走了。怀瑾关上门,坐到梳妆台前,放下手对着镜子仔细的看被烫的嘴和舌头,即便用水冲了那么久,嘴上还是起了泡,舌头也是动一下就疼,不动也还是疼。想着头天晚上一身湿透的进府,便丢了人,早上睡过头让人来叫也是失礼,吃个早饭又被包子烫成这个模样,顿时懊恼得不行,只觉得自己真是不争气。伍世青走的时候嘱咐怀瑾将箱子里湿掉的衣物丢去给佣人洗,怀瑾却是怎么都不敢的,她不过是个逃难的,怎么好意思使唤人家里的佣人。怀瑾带的东西也不多,箱子里也就是几套日常的衣衫,都在头天晚上被雨淋得湿透了,里面还有一套是她在武昌转车的时候,换下来没来得及洗的,都要彻底的洗了晾了才行。怀瑾先将所有的一股脑拿出来丢进洗手间的脸盆里,脸盆太小,放不完,又抱去丢进浴缸里。她打开龙头想放水,却被从花洒里喷出来的水打湿了身上的衣衫。在伍公馆,客房的洗手间显然是不能用来洗衣服的,所以也没有肥皂。所以,当吴妈领着丫头抱着从百货公司刚买回来的成衣敲开门的时候,怀瑾正企图用香胰子清洗她的衣衫。吴妈让丫头将手里的新衣先放下,然后直接将怀瑾还没来得及洗的衣衫都抱走了。等到丫头走了,吴妈将刚从百货公司买回来的衣衫一件件的挂到衣柜里,道:“这些丫头的差事便是洗衣打扫,总归得让她们有些用处,不然怎么对得起爷给她们发的工钱。”又道:“我看小姐也不是做过粗活的人,爷吩咐过了,您是他的恩人,也是贵人,让我们待您便如待他一般,不可怠慢。”怀瑾听了这话,站在床柱的边上,低着头,竟许久没说出话来。吴妈挂好了衣衫,回头见她如此,道:“小姐怎么了?”嘴疼!怀瑾道:“我没想到五爷是这般吩咐的,我当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有些愧不敢当。”“有何愧不敢当的,爷与我说,若不是你,他是指定早就没命了,坟上草都三尺高了。”吴妈笑道:“索性这会儿也无事,你与我说一说当年你是如何救爷的?”如何救的?不过是她顽皮,趁着她娘午睡了,家里的婆子丫头都以为她也午睡了,没管她,便偷摸着出去买糖吃,买完了抱着糖回来,在自己家后门的巷子里看到一个人一身是血,躺在角落里,她走近了一些,这人原本闭着的眼睛忽然就睁开了。这个人便是伍世青。伍世青还活着,但感觉血再流下去就要死了,她听见远远的似乎有人在大喊大叫,她当时完全没意识到那些大喊大叫的人是在找她眼前这个快死的伍世青。直到伍世青有气无力的对她说:“小鬼,还不快走,过会儿那些坏人来了把你抓去卖了。”既然是有坏人,她便问了句:“你能走吗?不然他们来把你抓走了。”然后,她就把伍世青带回了家,她家的宅子大,人少,许多房间从来都没有人进,藏个人极容易的。嘴疼!怀瑾道:“也没什么,就是碰上了,觉得他心好,然后找了个地方让他躲了几天。”吴妈听了有些失望,但也忍不住觉得好笑,自家爷竟然也有靠着心好换了一条生路的时候。-怀瑾这便算是在伍公馆里住下来了。伍世青每日同她一桌用过早饭再出门,近日伍世青的卷烟厂从云南进了一批新烟叶,准备下个月上个新牌子,伍世青每日都要先去烟厂看一看,然后若是无事,便回去同怀瑾一同用午饭,若是事情多了,便在外面用了。这一日下午,伍世青有约,司徒啸风约他去大戏院看霸王别姬。司徒啸风是如今华东军区司令司徒磊的第二个儿子,挂的是上海驻军参谋长的职务,当年伍世青不过是东帮一个小管事的时候两人便相识,后来东帮老大严大鹏死的时候,伍世青能上位也有司徒啸风的帮忙,而司徒啸风能够在大上海站稳脚跟,在他父亲面前和他的大哥司徒啸林平起平坐,也是有伍世青的助力在。这一次,两人约着主要是确实许久没见了,另外也是要说一说让司徒啸风新纳的三姨太詹忆秋给伍世青卷烟厂下个月上的香烟做包装模特的事。伍世青有些事耽搁了,走进包厢的时候已经唱到看大王在帐中了。唱霸王的是冯兰香,司徒啸风是冯兰香的铁杆票友,这出霸王别姬,司徒啸风至少听了数十遍了,一腔一调,一字一句早就烂熟于心,却依旧搂着他的三姨詹忆秋听得津津有味,伍世青进来了也没抬一下眼。这詹忆秋原是堂子里数一数二的人,当年全上海的风流名士拜倒在她的裙下不知道多少,最后还是被司徒啸风赎了身,收了房,至今谁都知道司徒参谋长家里,詹忆秋是擅房专宠。当年司徒啸风去堂子里寻詹忆秋的时候,也经常与伍世青搭伴一块儿去,伍世青倒是也见惯了两人旁若无人,卿卿我我。今日这詹忆秋穿着檀色绣金的旗袍,心口上水滴形的镂空,坐在司徒啸风的腿上,倒是正好让人从上至下一饱眼福。见着伍世青来了,她别过脸,莞尔一笑,娇滴滴的一声“五爷,好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