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吃!在那里磨叽什么呢!”这就是区别待遇。趁着我爸去卫生间的功夫,我赶快坐到樊殊旁边,找他咬耳朵:“哥,我求求你了,你能不能懒一点,早上别起这么早,你这样让我很有压力!你以前在学校不也经常睡懒觉吗!”“可是我觉得去别人家做客要表现得有礼貌一点……”“哥!求你!我太难了!”樊殊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我妈就开始咆哮神功了:“小森,你自己起不来别带坏小樊。小樊,”我妈转向樊殊,立刻就换了一张笑脸,“你别听她的,你想什么时候起,就什么时候起。别客气,就当自己家一样。”“……好。”樊殊领我出门。除旧迎新的时刻,到处都是出来采购的人,还有在街上疯跑的小孩子。菜市场挤得几乎要头掉,要不是樊殊一直在牢牢牵着我,估计我们早就被冲散了。“我妈说的居然是对的,”好容易抢到了卤菜,我心有余悸,“天啊,这才几点啊,怎么都快卖完了。”“买到了就好了。我来提吧。”樊殊接过我手上的卤菜,安慰道。我们去买了晚上吃饭喝的饮料,啤酒也买了一些。樊殊还挑了不少糖,算是把除了大菜之外的零碎年货买得差不多了。路过对联摊的时候,樊殊停下了脚步:“等我一下。”“你别买了,”我提醒道,“我爸昨天就已经买过了。”“我知道。”樊殊指了指摊位上的红包,“买点这个,明天好包红包给小孩子。”他买了一沓,粗略一看估计有十几个。樊殊对金钱一向没有太大的概念,从来是有多少就给多少。一月份他在帝都很是大赚了一笔,我担心他全发光,心疼地说:“你少发点,意思意思就行了。我给你说,按照我们这边的习惯,你现在还是学生,学生都是不用发红包领红包的,要工作了才需要发。”“没事,”樊殊笑笑,“过年开心就行。”我们所住的地方是老旧的家属院,只要踏进院子里,那就是三步一熟人,五步一喊人的地步。正好这个点,小朋友们也都起了,开始围着院子里的健身器材玩。看到了樊殊,他们都飞跑过来,想要拉樊殊过去玩,有一个还因为跑得太快,差点摔了。“不要着急,”樊殊亲自扶住他,蹲下来,让我把口袋给他,“林册姐姐给你们买了好多糖,分给你们好不好?”“好!”我脸上一红:“其实是樊殊哥哥买的……”樊殊搂着我的腰:“我们一起买的。”这年头都挺懂的小孩子起哄:“太甜了吧!”他很耐心地把一整袋糖都发完了,每个小朋友跟他说话,他都会耐心倾听,还陪他们玩了一会儿。他在小孩子中受欢迎的程度,甚至比在长辈那里更甚,因为小孩子不仅是喜欢他,甚至还很听他的话。当樊殊说自己要回去帮忙打下手做饭的时候,连院子里出了名的熊王赵小胖都乖乖松手了,看得他身后跟着的奶奶一愣一愣的。当然,也因此,樊殊不费吹灰之力,便获得了我家之外的全院家长的喜欢。前几天才只是过小年的那几天,樊殊经常被喊去串门,专门给熊孩子做思想工作,“樊老师”三个字如雷贯耳。万众瞩目的樊殊跟我一起回了家。老爸已经贴上了对联,正在挂横批。樊殊接过这个活,一抬手便贴上去了,又稳又平。进了家门,老妈正在边打电话边搅肉圆子的酱,樊殊拿过来,胳膊就像是圆规的支点一样,一圈一圈不疲惫地转着。他全程也没说什么话,只是自然地做着这些事,就好像他已经是这个家的成员很久了。这个冬天的渝城很冷,但樊殊来了,所以渝城也温暖了。我想,这个世界上应该再也找不到这样的一个人,你越多了解一点,就越多觉得他可爱一点。他总是有这么多这么多的亮点,他总是这么的好相处,他总是这么的,在不知不觉之间,就关心了所有的人。“在想什么呢!”突然耳朵一重,原来是我妈过来拧起了我的耳朵,“小樊在这里干活,你就这么看着啊!你该干什么?!”“啊疼疼疼,好的好的,我这就去厨房择菜。”我觉得,他或许也可以不用这么好。他可以适当地坏一点,懒惰一点,笨一点,这样对比下来我就没有那么废了- -老妈买了一筐虾,我把菜择完之后就开始挑虾线。我虽然在干架上面很有心得,但挑虾线不管怎么样都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那根小小的黑线怎么我妈一来就听话刺溜出来,而我一来就断。挑虾线挑得自尊心受挫,正在心里有小猫挠呢,随便往客厅一看,却发现樊殊和老妈都不在了。老爸刚刚临时接了一个电话出警去了,那这两人去干嘛去了?我好奇地走到了客厅,听到了客房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走过去。“小樊呀,我们小森有的时候不懂事,你可要多多包容。”我哪儿不懂事了?我满脑袋黑线。“没有,”是樊殊的声音,“小森很好。她一直都很包容我。”“她父亲工作危险,我呢,身体也不是很好。我们老两口就这一个孩子,有的时候,我就很担心,等到我们都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一个人,该有多孤单啊……现在她有了你,我就放心了。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和动辄嗷嗷叫的平时不同,老妈现在说话颇为语重心长。老妈这说的,真是……我老脸一红,就听到樊殊很认真地回答:“阿姨,您和叔叔的身体会越来越好的,我们都会照顾你们的。”我还打算继续听,就感觉门被打开了:“不说这个了,阿姨去给你煮番茄肉圆子汤……林册!你在这里干什么!”“啊,这个……”偷听被抓包,我尴尬得一批,“我就是问您虾线全断在里面了能不能将就吃……”老妈差点爆锤我一顿,我赶忙落荒而逃。最后,虾线还是樊殊挑的,唉。…………午饭的时候,老爸还是没能赶回来,我们很是批判了一番犯罪分子们趁着过年要绩效的行为。好在晚饭的时候,老爸总算是赶了回来,把已经放得有点凉了的菜热热,刚好可以一起吃年夜饭。我们家一直有看春晚的习惯。虽然时至今日,大家早已没有耐心专心致志地看一个又一个的尿点节目,很多时候就是听着背景音乐玩手机发短信,但能聚在一台电视机前,就算是不看,大家也觉得心情会好很多。樊殊倒是一直看得很认真,他说他从来都没有看过春晚,因为他们家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过年的传统了。他们只过元旦,而到春节的时候,大家就像往常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所谓和往常一样的意思就是,家里没有人。“所以,”他跟我说,“老头那天说要你来年过去过年,你听听就行,别当真。别去了,没意思。”我倒是觉得这是樊殊的父亲决定改变自己的一个征兆。顺便说一句,樊殊才到的第一天,就跟我爸妈坦白了他的家世。出乎意料地是,我爸妈淡定得惊人,只是惊讶了几分钟就恢复了正常,私底下还让我多多照顾樊殊,“成为他的退路”,而看向樊殊的眼神,也带有几分怜悯。后来我才知道,我爸局里那段时间办了几个商人行贿的大案,他们局里好几个都在见惯了“大厦哗啦啦塌了”之后大彻大悟,胸怀宇宙,顿悟财富不过是过眼云烟- -樊殊不时地看手机。终于,在快到十二点的时候,他接到了电话。樊殊走到了阳台上。才刚给狗师兄、鹤师兄还有鹿子他们都发完拜年短信的我也接到了一个电话。恰在此时,辞旧迎新的礼花在窗外绽开,震耳欲聋的声音盖过了电视,让我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清:“喂?”“小森,我……”居然是虞白:“虞白?你说什么!我听不见!新年快乐!”“我说,新年快乐!”虞白挂了电话。我摸摸脑袋,心想他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他不是去参加春晚了吗?之前才唱了一首歌呢。算了,不管了,明天再问吧,现在太吵了。我走到阳台上,听着周围的爆破声,还有漫天之间的璀璨。恍惚之间,我有一种我在地雷阵里穿梭的错觉。樊殊趴在阳台上的栏杆,他刚接完电话。我也凑到他旁边:“心情不错?”我偏头看他。樊殊点点头:“我爸和姐姐给我打电话了。他们祝我新年快乐。让我……”他看向我,眼神缱绻,“让我也祝你新年快乐。”他一直在等这个电话,我知道的。漂泊了多年的少年,终于等到了这个电话。我靠在他的肩膀上,觉得毛衣毛绒绒地,让全世界都温暖了起来:“新年快乐。”我轻声道。“新年快乐。”我们入神地看着这个欢乐的世界,就好像他们是在为我们欢乐一样:“说起来,”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你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我的啊?”樊殊回以我一个吻。漫天花火之中,黑暗点缀着,而再往下,便是孩子们高兴的声音。我们只是轻轻地吻了一下,俄而分开,但所有的承诺已经封存在其中了。“那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情,”樊殊的眼睛弯弯,里面有无限爱意,“小册你回忆回忆。”“喂!你就告诉我嘛!”“我说了你回忆回忆啊,想到了就告诉你了。”“想什么想啊!”我真的想不起来啊!我绞尽脑汁的尝试被老妈的喊声给打断:“你要看的小品开始了!还看不看啊小森!”“来了来了!”我立刻将刚才的事情忘到了脑后。……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余生有你,从今以后,年年岁岁,岁岁皆是今朝。-全文完-作者有话要说:完结了。明天会连放两个番外,以及明天会开新文。感谢的话和后记也明天放啦爱所有人。ps:我是个傻瓜,我刚刚才发现,我看错月份了,科技兴国的征文是9.30结束不是8.30- -我是不是脑子有泡啊不过都完结了,大家也不用投了。感兴趣的话,支持我的新文吧给所有人比心!☆、番外一:虞白“……新年快乐。”我挂了电话。后台里, 有人在化妆,有人在准备着上场。还有些人则趁着难得的机会,不动声色地扩展着自己的人际关系。我也应该这样的,可是为什么我会偷跑出来呢?又为什么, 当我在后台的门口处吹了快半个小时冷风, 终于下定决心打电话之后, 我却在她的声音面前节节败退,最后仓皇地结束了期待已久的通话?不知道。我一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就好像, 我其实早就想起那个女孩了,却一直假装着忘记一般。失忆, 的确是失忆了。但是没有那么严重。大概是在大学校园, 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在人群中望着自己泪流满面的女孩时,我就全部想起来了。那个夏天,那条江边, 还有曾经那些差一点说出的话, 我都想起来了。但我装作没有。——为什么要想起来呢?我已经进入娱乐圈了, 未来会有很多的钱, 有很多的名望。我有野心,也有能力,我可以阶级无限跃迁, 并有信心不会落回原来的平庸。对于注定辉煌的我来说,那个女孩,太普通了。她已经配不上我了。后来我的逐步走红, 更是坚定了我的想法。我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够仁慈了,如果不爱,就不要给别人虚伪的想象。我假装不认识她,其实是对她最大的温柔。我是银杏少年, 可是我看着那个忙着帮自己筹备活动、小心翼翼的女孩,什么也没说。哪怕我最初的走红有那个女孩很大的功劳,哪怕后来我终于知道,自己能突然签到那么好的公司,有那么多的资源,并从此平步青云,其实是与那个女孩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也恍若未觉,并暗示自己心安理得。她是我的粉丝,她隔着人浪看向我,她为了看演唱会,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所以呢?她的执念和我无关。我有我对未来的执着。我就这样错过了一次又一次,在名利的漩涡之中逐渐迷失。我成为了虞白,却也再也不是虞白。……“小森,对不起,我骗了你。我要告诉你真相。”“真相是,樊殊喜欢你,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他知道你一直在追星,于是他力劝自己的姐姐签下了我,他的姐姐正准备进军娱乐圈,扩展公司业务。因为你的缘故,他给了我很多很多的优质资源,让我能够在这个混浊的圈子里干净地崛起。”“真相是,他真的很爱你。”“真相是,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所以我才在樊殊告诉我你一直在想念着我的时候,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来找你,甚至于要给你表白,也全是基于算计。我知道,他那种痴情的傻子,可能会心碎,却绝对做不出任何恶行;他只会看在我是你男朋友的份上,给我更多的资源。他不可能让你不幸福,所以,他就一定会让我幸福。”“真相是,从头到尾,我一直在算计你。”……可是,这些早就想好的坦白,到最后,我还是没有说出口。……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后悔的呢?是从那个女孩傻乎乎地趴在我肩头哭开始的吗?是从她站在台上统筹着全局的活动,神采飞扬到简直不可思议开始的吗?还是从刚一接触到她就开始了?所以,会突然打破了自己的计划,用赌上自己全部职业生涯的方式,轰轰烈烈地表白。或许我早该明白,少年时期的一切,对她来说是枷锁,对我更是。我从来就没有走出去过,我只是假装自己走出去了。我爱她。但是等我恍然大悟的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错过便是错过,一念便是千年万年,沧海桑田。她终于挣脱了枷锁,奔向了那个深爱他的少年。而我回到了原地,悔之晚矣。……不想告诉她真相,想要保留她对于我美好的印象,希望在她的心中,我还是曾经年少时的模样,而不是一个早已面目全非的怪物。“阿白,”经纪人喊我,“总算找到你了。你怎么在这里?李导在喊你呢!”“我有点累了,”我听到自己说,“想回家了。”说完之后,没有再理他,径直就朝着街上走去。空荡的街道。万家灯火葳蕤。寒冷的空气。无边的黑暗中,怪物一直在走。他走进空无,走进绝望,走进了堪比黑洞般乌有的未来。最后,怪物蹲在地上,开始了长长久久的哭泣。作者有话要说:这就是本文最后的反转了。原本想的是放正文,但因为正文是第一人称视角,而虞白的性格是不可能告诉女主这件事的,所以放番外大家还记得田梦女士吗?田梦女士说她不喜欢虞白,因为心思太重指的就是这个了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奇迹☆、番外二:樊殊生活本来就是虚伪的, 人人都带着面具。此刻站在你面前说着关心的人,其实很可能转过身,就会跟另一个人说你怎么这么矫情,但他当着你面的时候, 却又是那么的真挚, 真挚到连他自己都相信了。以前还爱你的人, 可能下一刻就突然不爱了。爱和恨可以并存,可以既深爱一个人, 又同时痛恨并算计着这个人,且两者皆是出于真心。鲁迅说:绝望之为虚妄, 正与希望相同。年少时读书偶然知道这句话, 并从此深以为然。……这些道理,我早就知道。我知道,我的父亲很爱我, 因为我是他最爱的女人唯一的孩子;我知道, 我的父亲很恨我, 因为他最爱的女人因为我丢了命。我知道, 王婶很爱我,因为她从十岁开始就陪伴着我;我知道,王婶很恨我, 因为我有反骨,让她的主人常常不高兴。我知道,我的姐姐很爱我, 因为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知道,我的姐姐很恨我,因为我时时刻刻在威胁着她的位子。这个世界上,唯一纯粹爱过我的, 应该就是我的爷爷。可是爷爷已经死了,被我亲手害死了。他们都告诉我,爷爷的死是意外,不能怪我,可是我指的,并不全是这个。是我。如果不是我,爷爷不会被爸爸逼到海参崴。他为了我,离开了自己所有的老同事,失去了自己前半生的轨迹,他的世界只剩下了我,多么狭小,多么可悲。我要是一出生就死了就好了,要是我从来不曾存在过,至少爷爷会是快乐的。爷爷死了。爸爸过来大操大办,却为了自己安全考虑,没有送爷爷的骨灰回国;王婶觉得给爷爷操办葬礼,让爸爸陷入到了危险之中,因此颇有微词;姐姐……姐姐倒还好,她一直在安慰我,在坟前也哭了很久。可是转过身,她就问自己的心腹,说爸爸对爷爷感情深厚,而爷爷又这么喜欢樊殊,这一切会不会影响她的继承权。所以从那以后,我就一直无悲无喜。我看透了人心,很快就学会了让自己只看好的那一半,然后假装另一半不存在。很多人评价我,说我是一个善良的人。其实我并不善良,我只是对人心没什么期待。既然没什么期待,也就没什么好苛求、好失望、好执着的了。……我故意输了那场比赛。不是对姐姐还心存幻想,只是觉得,她当时在坟前哭得还算用心。后来她也帮忙把骨灰送回了爷爷的老单位,尽管她是为了在父亲面前卖好,而对老人全程只是算计。但是无所谓,只要做了事就好了。你对人心不能要求太多。……遇见那个女孩,完全是一个意外。那个时候我还在读大三,已经跟爸爸彻底闹翻。他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我也无所谓,反正什么样的生活我都能适应。十岁以前在海参崴的时候,我也并非像之后那么锦衣玉食,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罢了。暑假我无处可去,只能在学校附近转悠。正好学院发出公告,说中国bn大的一批学生将要来我们学校进行暑期交换,期间会进行一系列讲座。如果学生化感兴趣的,可以报名,到时候会有共同吃饭、出游、听讲座等活动。百无聊赖的我报了名,但没有出席吃饭、出游等活动。我只是想听听讲座,因为那个时候我对化颇有兴趣,而那些讲座中,有一个负责讲演的教授,是我们学校最好的汉学家之一,他已经退休了,平时根本见不到。我坐在最后一排听讲。在我面前坐着一个短发女孩,她好像很困,全程都在打瞌睡,头像是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的。中途休息的时候,女孩的朋友问她怎么这么困,她说:“昨晚做功课太晚了。”“怎么样?我昨天也看了好久,还是觉得有些不可行……”“放心吧,给你整的明明白白的。”女孩比了个ok的手势,语气里止不住地得意,“格但斯克,非去不可!”听到“格但斯克”这个词,我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因为格但斯克额在波兰,但我们学校在德国柏林,离得不能说远,但也是搁着国界,更别提语言上面的障碍了。我心想这怎么能去呢。没想到那个女孩还真的给出了一套可行的方案。她们在来之前就办好了签证;她不会说波兰语也不会说德语,但她还会一些英语,并且她已经把沿途关键地点的多语种表述都查好了;她知道怎么买火车票,通过互联网订好了酒店;她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了,连找什么样的借口瞒过老师都想得一清二楚——显然,他们学校是不允许这种中途脱队的。而这些,除了签证,都是她在一个晚上办完的,还是两份。“小册子,谢谢你了,”女孩的朋友很感动地说,“是我喜欢二战史想去,还要麻烦你帮我查。”“没事鹿子,反正我也想去。”叫“小册子”的女孩豪迈地拍着胸口。她的声音很清脆。后来讲座结束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的脸,很秀气的长相,但也并不算突出,只是小虎牙和黑框眼镜很可爱。——原来是她朋友想去。——可是她就像是替自己办事一样尽心尽力。——她也太有执行力了吧,说做就做啊?想着这些问题,我在讲座的后半程史无前例地走神了。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不光没听进去,我还订好了去格但斯克的票,连酒店也办妥了。简直是不知所谓!就这样,我到了格但斯克,也就是但泽。这里曾是斯拉夫人最早的定居地,1793年被普鲁士占领,改名为但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但泽因《凡尔赛条约》而为自由城市。二战时期,德国要求收回但泽,并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它恢复了格但斯克的原名。这座城市有过这么复杂的历史,可我走在港口边,望着岸边的船只渔民,又觉得,这好像只是一座普通的城市,至少现在,它太普通了,以至于我觉得很无聊,以至于我就在这个港口等了整整两天。这里是格但斯克港,这里是格但斯克的经典景点,是游客必去的。她……应该会来吧。星期天的早上,我终于看到了她。她果然很有执行力,奔着这么大的双肩包都能健步如飞,还能不时加速吓广场上的鸽子。她朋友也真行,居然就这么让她拿包——多重啊。我靠着河堤,正在发着呆,忽然听到有人在给我打招呼:“cze?”她说的是波兰语,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啊,你会,那太好了。”那个女孩站在我面前,短发利索,眼睛里像是有星星:“您好,我想问一下这里是不是格但斯克港。我按照手机地图走的,但是不太确定。”“嗯,是格但斯克港。”“那能麻烦您再帮我看看,这堆字母代表的酒店是不是就在那边的街道。”“是的,但……算了,说不清,我带你们去吧。”“谢谢您!”她这样说着,却和我隔着一定的距离,并且时刻保持着警惕。但她又真诚地看着我,小心地不让我感受到她的戒备。很聪明的女孩,有防备心,这样的女孩才能在外面独自旅行,我心想。也是在路上聊天我才知道,为什么我整整两天没看到他们。因为她们临时改了计划,先跑华沙玩了一天,然后才过来的。我不爱说话,但她很喜欢说话。她同我不停搭着话,让我们之间不会存在冷场。但同时,她又一直没有忘记她沉默寡言的朋友,一直胳膊勾着的同时,也不时递话过去,让两头都不会感受到冷落。一瞬间,她努力活跃着周围人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我自己。我想,某种程度上,我们或许是一类人。很快就到了目的地。我见他们在办理入住了,这里又提供英文服务,就准备离开。“等一下!”快走过拐角的时候,有人喊住了我。我回过头。那个女孩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一晃神就不见了,我还没给您说谢谢呢。”“啊……其实,不用了。”我低声道,“只是举手之劳。”“那也要说谢谢。谢谢您。”“……不用谢。”手心被放了一个东西。她说这是在波兰买的巧克力,“巨好吃!”然后她就边挥手地离开了,眼睛弯弯。我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我剥开了糖,放进了嘴里。真的很好吃。自从爷爷去世后,就再也没有笑过的少年,第一次露出了笑容。……因为那颗巧克力,我决定回国了。孟子义听到的时候,一开始很不理解我的决定:“我回国是因为爱情,你回什么国啊!你不是喜欢什么文学理论吗?那个东西在国外学更好吧!而且你已经收到巴黎高师的邀请函了啊!”我没有跟他解释,只是默默办好了回国的手续。然后,就是考试;然后,就是入学。然后开学了我才知道,那个女孩居然没有考上,因为她跑去参加一个明星工作室的面试去了。真让我哭笑不得。对了,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她叫林册。……孟子义不会明白的。他不会明白,对于一个早已经绝望了的人来说,光是多么重要的一种东西。哪怕只是一缕微光,哪怕它不属于我,哪怕它终会消失。但只要它还亮着,我就想要去靠近它。因为那就是光啊。作者有话要说:后记后记1.这篇文终于写完了。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完结的长篇。以前也写过两篇篇幅很长的文章,但是一篇是快穿,一篇是神展开,完全没有任何架构逻辑可言。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讲完了一个长故事。很感动。我是从一年前开始构思这篇小说的。当时我想,医生、律师、甚至科学家……这么多职业都有文了,为什么文艺学没有呢?我们的生活也挺有意思的啊。带着这样的想法,我开始拟大纲构思。大概在今年三月的时候,我开始了写作。这是我最忙的一个学期。课业是最多的;周末还在学俄语;七月打算考n1;在无数论文与单词的间隙,我每天坚持存两千字,一直坚持到了5月20号,我发文的前一天。我算好了存稿,我有十万字,应该够我日更撑过这个期末了。比较心酸的是,十万字的存稿只有不到三万字发挥了用处,因为在我正式发表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写的不好,全部推翻重写了。为什么要推翻呢?很简单。我觉得第一版不好——那个时候,我只想好了樊殊、狗师兄、鹤师兄三者的形象、性格与背景,但是最重要的女主林册,却一直是模糊的。虽说很多人都说,言情小说的关键就在于成功塑造男主,女主的话凑合就行,但我还是觉得,不行。她也要活起来。否则我无法说服自己,为什么樊殊会喜欢她,为什么狗师兄、鹤师兄都愿意做她的朋友,又为什么,这个故事会围绕着她展开。这里必须补充一下,这篇文虽然是第一人称,但原型并不是我。她没有原型,是我融合了很多个朋友,独立设计出来的。我用第一人称也仅仅是因为我更擅长写第一人称,觉得第一篇文以此出发,会比较简单,不太容易坑。(当然,下一本我肯定不写第一人称了。第一人称的局限性太大,以至于部分情节无论怎么调整都没法展开。)我对现在呈现的效果比较满意。也有不足,比如虞白前期铺垫还是不够,比如仇闻笛的描写还是太少,比如樊殊和林册的前期还是有些拧巴。但是我觉得整体而言,这是最完美的状态了。所有人都立起来了。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这是一个完整的小说世界,这就够了。2.如果说,我从来没想过一炮而红,那这是假话。当然,我没有红,而是糊穿了地心,这也是事实。但我从来没想过放弃,并且坚持到了最后,一点也没有打折扣,幸不辱命,这里面有两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