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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2 / 2)

和濮真同学四年,程泉太了解她的路数——这是个雷声大、雨点小的人,除了被家中惯出了一副足以开天辟地的大嗓门外,全无什么别的门道。

“程泉,你真是一点都没变!”濮真果然压低了声音,一字一顿,咬牙切齿着说。

“是么?”程泉笑笑,“你倒是老了不少,不知道沈鹿现在见到了你,会怎么想。”濮真对程泉的恨全源于沈鹿这个祸胎。他那张颠倒众生的脸,曾给程泉死水一样,还是结了冰的死水一样的平静生活带来了不少麻烦。一湾冰水,愣是让他煮成了一锅沸水。

程泉记得在沈鹿踏实交上一个女朋友之前,她几乎每隔几天就能收到来自陌生号码的骚扰信息,有托她表白的,有骂她不要脸的,最离谱的是把她约出来要修理她的。

濮真便是这最后一种。

那一回,濮真的脑子发挥了她大概自出生以来的最高水平,以林颂和的口气装模作样地给她发了条信息:“来一下北门,我有些重要的事要跟你说,和高教授有关。我手机没电了,这是借的手机。”

北门与自习室隔着一片建筑工地,彼时已近暑假,早考完的学生们纷纷回家了,学校里留下的人不多。程泉不疑有他,当下收拾书包赴约,众所周知,她想念高教授的研究生,一切与高教授有关的消息她都十分积极。

那天若非罪魁祸首沈鹿适时赶到,她想自己在被打成猪头之余还可能会难逃次生伤害,遭到相邻工地工人们的侵犯——不过所幸,沈鹿的到来像古装剧中“刀下留人”一样及时,她只是被打成了猪头。

沈鹿吓得不轻,一路飞奔着将意识有些模糊的她送去医院。待医生确认她没事,他才松了口气,恶狠狠斥道:“你就那么喜欢林颂和!”

程泉头疼的厉害,懒怠与他分辨。从小到大,沈鹿最差的就是语文,从来抓不住任何一段话的中心思想。古诗词翻译更是把“衣带渐宽终不悔”翻译成“宽衣解带,共赴云雨”,考完试卷子一交还得意洋洋地跟她炫耀,觉得自己解的倍儿诗意。

所以,程泉实在没精力怪他在这件事上偏出地球公转轨迹的脑回路,只虚弱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在那?”

“我去给你送夜宵,平时坐你后面的小姑娘告诉我的。说约你一起回宿舍,你不肯,要去趟北门,有事。”

程泉心有余悸,可仍不忘数落:“什么小姑娘,人家比你大,那是我室友,你还跟人吃过一回饭。”

程泉比沈鹿大一岁——她读大学的时候他还在念高三,那会她是他的语文家教。

这一点,一度让沈鹿耿耿于怀了很多年。

他这时却不以为意,花骨朵一样大小的脸绽出大喇叭花般邪魅狷狂的笑:“每天在我面前晃悠的女生那么多,我哪记得几个!”

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程泉懒怠多想,将思绪拖回眼前的战场。她是个冷漠苛刻的人,不仅对人,对自己也是如此。这几年,青春片的热度甚嚣尘上。但她却一律敬而远之。她没什么可追忆的青春。甚至到底有没有过青春,她也说不上来。

她的大学生活贫瘠的像戈壁荒滩,每天靠五毛钱一包的鹊巢速溶顶着快塌下来的眼皮奔走在教室和打工地的两点一线间。

她永远坐在第一排,不浪费任何一个向教授展现求知若渴眼神的机会。有一回沈鹿路过,笑着打趣她像向日葵,教授的身影到哪,她的眼神就跟到哪。她不予置辩,漠然地将课本从他的手肘下抽出来,走向下一间教室,完成她下一场向麦加的朝拜。

彼时她想,她哪有向日葵那么鲜艳。年轻的生命体赋予她的得天独厚的鲜艳,也早被粉笔的细灰淹没,被令人厌恶的疯狂掩埋。

是的,她是遭人嫉恨的。无论什么时候,一条敏锐而冰冷的毒蛇在身边游走,獠牙若隐若现,总会令人感到警惕而不快。尤其在麻木无知、伤春悲秋的惨绿少年时代,对痛苦的认识尚浅薄地停留在小说中的字里行间,以为谈场恋爱便是一生。

程泉让她们转瞬从舒适安逸、连表演都不用的野生动物园回到了危险密布的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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