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走着,叶笙弹了下毛团子的脑门,数落它,“你说说你,当一只普通猫多好,非要生的这么漂亮惹人惦记。”
毛团子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蠢奴才长本事了。
用爪子挠已经不解气了,磨了磨尖牙,嗷呜一口咬在他手臂上。咬住了不撒嘴,疼得叶笙直叫唤。
后来没办法了,把小东西举起来,亲了亲它的脑门,也就是自己刚刚弹的地方。
“好了猫爷,我错了。”
这茬儿才算是揭过去了,但是毛团子跳下来不让他抱了,防着蠢奴才再暗害它。
它在前边溜达,叶笙捏着自己扁扁的小钱包在后边跟着,真的跟奴才一毛一样。
毛团子其实会逛街,以前裴谨司总带它逛街。但是裴总裁大方啊,毛团子只要多看一眼,立马包起来带回去。
现在也是这样,毛团子喜欢的,就会站在商品面前,回头看着叶笙。
然后叶老板就认命的上前,去跟人家讨价还价,当然最终还是会买下来。
几次之后,毛团子不逛了,它掉过身往回走。
因为它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找了一个多么穷的奴才。哎,看走眼了。
算了,不买了,再买下去奴才家就该揭不开锅了。
就这样,他们大包小包的回去了。
回家以后收拾着东西,叶笙感觉不对,“哎呀,没买猫粮。”
他看着毛团子,“没给你买吃的,怎么办?”
毛团子心累的趴下了,它是故意没买的,反正它是妖精,吃不吃都没什么要紧,还是省点猫粮钱吧。
第一次,它一只猫也体会到了名叫辛酸的东西。它有点懂了临走之前裴谨司说的话了,当人,哪有那么容易。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叶笙换了套衣服,领着毛团子去店里了。
毛团子记得自己的工作,于是跳上了前台,乖巧的坐着,当一只招财猫。
每次叶笙从后厨出来,都能看到它端正的坐着。
叶笙不忍心了,猫是最好动的,怎么肯老老实实的待在一个位置。“没事儿,你不用坐这么正的,别累到。”
毛团子打了个哈欠,然后继续端坐着。
它当招财猫其实也很有效果的,吸引了不少的客人。人们看它可爱,本来没打算吃这家的,倒也留下来了。
有些妹子还被毛团子的美颜诱惑,一边吃串串,一边看它,反而吃了更多。
就这样,毛团子当了一晚上的招财猫,猫爪子都站酸了。
一瘸一拐的跳下台子,跟着叶笙回家了。叶笙把它抱在怀里,心疼的揉着它的爪爪,“明天别来了,你被解雇了。”
毛团子耳朵耷拉着,有点沮丧。自己勤勤恳恳的上了一天班,还被解雇了。
回家以后,毛团子盘成团团睡觉了,也不再变人了。
叶笙摸着它的头,心里也不是滋味。它欠的债本就该自己替它还,有什么道理让一只猫去工作呢。自己当时真是脑子进水了。
叶笙也关灯睡觉了,把小毯子盖在它身上。
第二天一早,叶笙是被吓醒的,因为他摸到了其他人的身体。没办法,对一个资深单身狗来说,床上有人是一件极其惊恐的事情。
叶笙赶忙睁开眼,欧,原来是小妖精化形了。看着看着,眼睛就不舍得闭上了。
眼前人骨骼纤细,充满着少年人的青涩。奶白色的皮肤通透无暇,散发着无声的引诱。
最重要的是,少年没穿衣服,重要位置仅仅被小毯子遮起来。
叶笙在克制着自己,不要耍流氓。因为他暗戳戳的想把小毯子揭了。
或许是察觉到恶意,少年醒了,眼睛慢慢睁开,他看着叶笙,“早安。”
会心一击,叶老板血槽已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