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没什么问题了,我明天就收拾东西回英国。”甩完话,涟舞转身,手被白涟风一把拉住,床上的人委屈道:“姐,你真不要我了”背对着他的脸上勾起一抹笑,涟舞继续冷声问道:“那你打还是不打”白涟风狡黠一笑,墨绿色的眼眸中光芒更甚,“那你陪我睡还是不陪我睡”涟舞嘴角抽了抽,心里暗骂:妈的这个死小子,谁说他傻了趁机耍流氓是吧睡你妹啊“你要不打,我现在就走,也不用等明天了。”白涟风拉住她不放,作势就要哭,“你明明答应了会陪着我的。姐姐说话不算数,姐姐不要小风了。”涟舞只觉得头疼,最后举手投降,“行行行,今天晚上给你讲故事,行了吧”“不准趁我睡着了偷偷溜走。”“行。”我的小祖宗。拨通季月莲的电话,涟舞把手机递给他。号码还是白涟风原来用的那个,只是换了手机。“告诉季月莲,让她放人。”季宅。这个时间点,季月莲已经吃完早餐准备去公司了。她跟白涟风一样,天生劳苦命。十五岁就被她爸丢到公司,这几年各方面的成长也隐隐有压倒凌圣钦的趋势。只是她天生性子冷淡,平日里连个玩笑都不开。除了白涟风这个朋友,也没人敢跟她做朋友。看着来电显示,跨进驾驶座里的季月莲皱了皱眉,犹豫一下还是接了。“有什么事大清早的。”手机声音开了外放。白涟风慢腾腾的坐起身,在涟舞催促的目光中才慢慢开口道:“小月,放人。”电话那端的季月莲脚下一个急刹车,车子猛地停在路边。整个人迟缓了几秒,声音才飘忽不定的传过来:“放什么人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碰壁的白涟风委屈的看着涟舞:“姐,她不放人,那你晚上还陪我睡吗”涟舞瞬间石化。电话那端一瞬间的沉默后,季月莲突然气急败坏的吼了一句:“白涟风你这个混蛋、王八蛋。我要跟你绝交”然后“啪”的一声摔了电话。王八蛋。她为他做的,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他眼里只有那个白涟舞。她明明早就知道的。可是亲耳听到了,心里怎么还是这么难受。看着黑屏的手机,白涟风似乎并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发火,明明他才是被骂的那个。“姐 ,她骂我。”活该她也想骂。随身的东西都被收了去,yanna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她已经被关了一晚上。夜里冷,屋里没有暖气,只能抱紧身体缩在角落里。她后悔了。她不该偷偷跑出来,不该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怎么办,她想回家,想见哥哥,还有他。喊了一晚上,嗓子已经哑了。她现在又困又饿,好想睡觉。大清早才从外面回来的凌圣钦回房间洗掉一身的烟酒味儿。披着浴袍出来,茶褐色的头发上沾着水汽,顺着脖颈滑落进浴衣里,整个人有种别样的性感。正打算倒床上睡一觉。手下人前来请示,说是有重大发现。凌圣钦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红酒打开,倒进高脚杯醒着。听完手下人的汇报,坐在沙发上的凌圣钦凛冽桀骜的眼神扫了一眼面前的人,细细长长的丹凤眼微挑,这个动作通常表示他对某件事产生了兴趣。“你是说,季月莲昨个儿抓了个外国妞”这倒是稀奇。这丫头平日里除了上学、上班,偶尔唾弃一下他的所作所为,还从没做过这么出格的事儿。“回少爷,是季总管亲自带回来的。不过大小姐只是把人暂时关着,还不知道会如何处置。”薄唇噙着一丝冷笑,凌圣钦拨了拨湿发,把玩着高脚杯,“不知道我想听的可不是这些。下次,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再来找我。”“滚吧”后者立刻规规矩矩的滚出房间。凌圣钦小睡了半小时,手下人的调查报告也送上来了。手指点着面前的几张薄纸,凌圣钦的语气极为愉悦:“原来白涟风失踪一个多月,是被人拿车撞了。就是可惜了,怎么没死呢啧啧”不过这下,他手里倒是有了个翻牌的机会。“少爷,您打算怎么做”怎么做当然是趁机打击报复喽“查清楚白涟风住的医院。找人多拍几张照片,咱们给这位少爷登个丧报。”显然,这几年的水火不容,让凌圣钦对白涟风积怨已久。他做事可从来不在乎公平正义,只要能打压对方,他一向不择手段。“对了,顺便查查那个外国妞。”他不是傻子。那外国妞开车撞了白涟风,还敢明目张胆的来t市。以白家护短的作风,怎么可能放任她安然无恙到现在除非,这外国妞的来头也不小。那边季月莲一怒之下摔了电话,涟舞一直联系不到她。接到凌圣钦电话的时候,正打算亲自去季家要人。“嗨,小舞。还记得你凌哥哥吗”涟舞嘴角抽了抽,“有屁快放。”“啧怎么这么不斯文”凌圣钦也很纳闷儿。貌似从第一次见面起,涟舞对他就有一种敌意。可他完全想不起自己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得罪了她。涟舞不吭声,等着他说出自己的目的。一脚踹开面前的木门,凌圣钦讲着电话进去,扫了一眼昏暗的屋子,角落里有个人缩着身体蹲在那里。手下的人立刻上前去,确认就是被大小姐抓回来的那个外国妞。点了点头,凌圣钦总算不拐弯抹角了。“就是想告诉你,我手上有你想要的人,不过得拿点东西来换。”“我凭什么相信你证据呢”早就意料到她的反应,凌圣钦轻笑一声,点开视频,将手机摄像头转向yanna。“这次,相信了吗”透过摄像头确认的确是失踪的yanna,涟舞并没有立刻松口,反而学着他噙着冷笑讽刺道:“凌圣钦,你既然是给我打电话,那想必你也应该知道她的身份。如果我将这次绑架的事说出去,以季家目前的承受能力,季伯伯应该不希望周游世界回来后看到的是一个摇摇欲坠的季家。”凌圣钦冷哼一声,显然不以为然。这次的绑架季月莲做得很干净,yanna也并没有受伤。而且,事情的起因也是因为她那宝贝弟弟。以他的了解,白涟舞会毫不留情的对付他,却不会这样对待作为白涟风朋友的季月莲。舔了舔唇瓣,凌圣钦笑得有些邪恶:“不过是个英国贵族小姐,难道还能吃了我不成要不是太you chi,我倒是不介意尝尝味道。”变态不过这次的事,她的确不想闹大。不管是从哪一方面,她都宁愿息事宁人。“你想要什么”“一个约会。”“明天下午三点,海伦餐厅。答应,人现在就给你送过来,不答应,我这就把她扔出去,你派人慢慢找吧”涟舞冷笑,她有选择的余地吗以凌圣钦的冷酷,把人剥光了丢雪地里的这种事他绝对做得出来。“我答应。”yanna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受了点风寒。未免wiia起疑,涟舞只说是在医院里找到了她。暂时没心情追究的wiia,赶在去医院之前递给她一个袋子。“这个,是我从警方那里拿回来的手机。”这段时间太忙,涟舞都快忘了这事儿了。接过袋子,朝他道了声谢。wiia摆摆手,示意无妨,“能告诉我,这里面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吗”不过是部屏幕摔碎的手机,他不明白涟舞当时为何要那般郑重的请他帮忙。“没什么重要的,就是想拿回来。”送走了wiia,涟舞上楼关上门,拿手机接上充电器。当时出车祸时候,手机被扔在车后座上,撞击的时候掉到了车座下。屏幕损坏得很严重,不过还能用。开了机,屏幕设置了指纹解锁。早有准备的涟舞拿出白涟风的指纹膜,手指隔着按上去。解锁成功。手机壁纸是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子在落地窗前侧坐着,露出的侧脸白皙秀美,细长的手指正在翻阅着面前的书籍。手边搁着一个马克杯。看背景,应该是图书馆。涟舞却觉得心惊。这不是她在学院图书馆的照片吗白涟风的手机里怎么会有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不出意外应该会有加更因为有亲亲用收藏给了我动力,爱你们下章揭秘关于白涟风童鞋的秘密。扮猪吃老虎的某位终于要现原形。感谢亲们的支持,么么、chater 24chater 24站在穿衣镜前,涟舞拿着一条红色露背裙在身上比划了两下,随手扔到一边。颜色太艳,露太多,不要。距离下午的约会只剩一个小时,但她显然还没决定好穿哪条裙子合适。在英国时因为学业紧张,她很少去逛街买衣服。回来后为了照顾白涟风,身上穿来穿去的也就那么几套。自然没有发现,她的衣帽间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成了某人的私人收藏室。鞋子,衣服,香水,化妆品每到换季,这间屋子里更是堆满各大时装周的顶级品牌时装。淑女装、少女风、森林系、御女范儿、公主范儿她竟不知道,白涟风还有这样的嗜好。各式各样的裙子堆了一床,涟舞只觉得心口烦闷,心情躁得慌。顺着床沿滑坐在地毯上,涟舞抱着膝盖放任思绪四处神游。一直以为身边养着一只羊,谁曾想竟然是头大灰狼。这般的处心积虑,步步为营,她感觉自己就像被蛛丝缠在网中的猎物,无处可逃。楼下汽车的喇叭声惊醒了涟舞。凌圣钦之前打过电话,说他会来接她。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不愿碰那堆贴着标签的高级时装,涟舞最终还是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外面套上一件卡其色风衣出门。凌圣钦身边的女伴,每次跟他约会的时候总要提前打扮几个小时。所谓“女为悦己者容”,他也一直很享受这种被人重视的优越感。不过很可惜,这种优越感他在涟舞身上暂时还看不到。最近刚换了一辆布加迪,凌圣钦修长的身形倚靠着炫酷的车身。低头点了根烟,打火机发出的微黄火光映着他茶褐色的碎发,极为漂亮的颜色,像是会发光。薄唇咬着烟吸了一口,静静的看着涟舞走近。迎面走来的人身段苗条,身形偏瘦。素白的脸,素雅别致的衣着,漆黑的长发与玉色的肌肤。饶是见惯了美人儿的凌圣钦也不得不承认,白涟舞的确有让人一见钟情的魅力。三年前的她已经初显绝色傲人之姿。三年后的她,依旧青春,却美得更让人移不开眼。稚嫩的五官已经长开。清秀的眉眼,挺鼻红唇,称得上天生丽质。气质空灵飘渺,仿佛带着仙气。明明是这世间的人,却总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如斯美人儿,又怎能怪他们这些凡夫俗子心性不坚呢“不请我进去坐坐”涟舞摇头拒绝,“没那个必要。”又不是她白家的客人,坐什么坐。走过去拽了两下后座的车门,却打不开。凌圣钦站在那里吹了一声口哨,得意的甩着手上的车钥匙。显然,他早就料到涟舞会有此举。将烟蒂扔在地上踩灭,凌圣钦绕过车身帮她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顺便做了个“请”的姿势。“请吧”昨天下午被送回医院的白涟风,一早起来就开始等人。眼看都快下午三点了,等的人还是没有出现。躺在病床上烦躁的翻了个身,突然发脾气,伸手就将床柜上的东西全部扫下去。手脚上的石膏在今早的时候已经拆掉,他浑身积攒着一股气,正没处发泄。走到门口的刑夜听到立面的动静,赶紧推门冲进来。“少爷,发生了什么事了”嫌弃的看了一眼大惊小怪的刑夜,白涟风翻身坐起,不打算再等了。既然等的人不来,那他就自己出去找。下了床,白涟风进浴室洗了个澡,换下身上的病号服。在衣柜里挑了挑,最后选了件酒红色的衬衫,搭配藏蓝色大衣。酒红色号称时尚界最难驾驭的颜色,但穿在白涟风这个妖孽美男身上,只会更添奢华、性感。刑夜一直认为,他家主子就是天生的衣架子,从来没有驾驭不了衣服。只是,他们当真要去掺合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