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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2(1 / 1)

她早点回来,因为他在等着她。寻轩送她至亦晓絮的宿舍,见她们俩有话要说便知趣地到客厅等着她。她拉着亦晓絮的手,紧紧握住,说:“晓絮,我明天就要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亦晓絮有些内疚,明知道寻轶那件事和她无关,而她却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她姐身上。人总是这样,把伤害的矛头指向最亲近的人。当她慢慢想通时,她对她姐的怨气也就消散殆尽了。那股气凭空地消失竟带给了她怅惘,好似她只要憋着那股气她就占了理,她就有把气撒在他人身上的权利。现在想想,真是可笑“姐,对不起。”她其实一直把她们俩那张合照带在身上,虽然皱巴巴的,但她依旧视为珍宝。可现在,她姐却不能看见了。“说什么对不起,我是你的姐姐呀。”因为是她的姐姐,所以她甘心让着她,护着她。亦晓絮有些惭愧,瞬间埋进她的怀里,抱着她,“姐,你要好好的,等我学业结束我就回去看你。”人和人之间最怕离别时,她对她说,姐,明天我就不送你了。她怕她会哭,会不舍。梁实秋在送行中提到的那句“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感情吧。当他们离开时恰好碰到了司其初,于是他们就近找了个咖啡馆坐下。寻轩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关系,但是他一眼看出他们的关系不一般。如果关系一般,谁又会为了一个普通朋友的妹妹而特地跑一趟英国呢由于是阴天,咖啡馆的人很少。天上的乌云一层一层地交叠着,叠得细密,叠得天衣无缝,连给阳光透口气的机会都不给,天色也慢慢被它压得很暗。“不好意思,我能和清语单独说几句吗”他都开口了,寻轩也没有不回避的道理,于是,他找了个离他们稍近的位置而坐。司其初装了满腹的话要对她说,可见到她脑袋突然一片空白,只凭着嘴想先说什么就说什么:“清语,你的眼睛什么时候能好”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惊了,问得这么唐突,说得这么着急又这么毫无头绪。“其初,你别担心。快好了。”快好了是什么时候,她也不清楚。一声闷雷响起。两人面前一勺未动的咖啡微微一动,咖啡的水面漾着一丝不规则的波纹。他这才想起他此行的目的,问:“晓絮怎么样了”“她的事情已经解决了,不好意思,还麻烦你来一趟。”她总是不愿麻烦他人。他也已经习惯她的客气,说:“没事,都是朋友。”天空向地面撒糖般开始下雨,下得小而散,大家乐得其中,但不久后,它收起了小家碧玉的模样露出张牙舞爪的狠样,路上的行人都来不及收拾被它浇灭的情趣赶紧一路狂跑。“叮铃铃”,咖啡馆的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寻轩也随之起身。“清语,我来接你了。”寻轶忽视她对面的司其初,只把一腔的柔情对着亦清语,然后牵住了她在桌面上的手,用这种柔中带刚的方式告诉他,清语,是他的。和他在一起久了,她都能听出他语气里的隐含口吻。于是,她起身向司其初说再见。“其初,我先走了。”“好,清语,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她被他拥在怀里走出去。走到门口处,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说了句:“外面雨这么大,其初没带伞。”寻轶一听火就大,脱下西服外套给寻轩,直接拦腰抱起她往外走。回到车上时,她有些生气对他说:“雨这么大,他又没带伞,你为什么就不能帮他一下”他拉过她的手贴着他的衬衫,随之又放下了她的手。她不再说话了,他的身上已经湿透,雨水浸透衬衫触及皮肤,她的手轻轻一贴就好像能挤压出他衬衫里积蓄的雨水。当时,寻轩打了个电话给他,他就匆匆赶来,他也管不了雨不雨的,只想把她带回来。他从头湿到脚,但却没让雨淋到她。他抱着她时,寻轩就在一旁拿着西服外套为她挡着雨。结果到头来,她什么都不关心,她只关心那个司其初。车里的气氛变得很微妙,寻轶是不想说话,亦清语是不好说话,寻轩是不敢说话。回到宾馆,卧室只有他们俩。寻轶脱下湿透的衣服,拿着浴巾。“对不起。”她说得小声,很是心虚。他走近她,“真觉得对不起”这一天里,她对他说了“谢谢”,说了“对不起”,可他一点都不喜欢,这种客套的话还是留给别人吧,他寻轶从来不屑这个,更何况还是她说出口的。她点头,虽幅度不大但足以让他明了。他把浴巾塞到她手中,傲娇地说:“帮我擦。”她接过浴巾,他乖顺地低头。他的头发全都被打湿了,她才擦了几下,他就紧紧搂住她的腰,把脑袋陷在她的肩窝处,委屈地囔着点鼻音说:“不是让你早点回来的吗为什么还要跟他走。”当他接到寻轩电话时,他又气又急,气的是她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急的是生怕晚了一点她就会随别人走了。她想解释,可仍在委屈劲头上的那人根本听不进她的解释。他头稍偏转,他的唇便贴着她的肌肤不断向上,最后轻咬了她的耳朵,引得她浑身一颤。这哪里还是那个心狠冷峻的寻轶,明明就是个闹别扭的孩子。她一摸他光裸的后背,凉凉的,赶紧将手中的浴巾盖在他的后背上。她想推开他但又怕他的别扭劲没过,委婉地说:“再不擦会感冒的。”他不听,又抱了她好一会儿。渐渐地,他的手开始不老实地在她身上游走,失去视觉后各种感觉就被放大了,她敏感地抓住了他的手。她手一松后,浴巾掉落在地上,随浴巾掉落在地的还有她的上衣,他一个弯腰抱起她便往浴室走。“寻轶。”她紧搂着他的脖颈,不安地喊了他一声。他没有说话,只是在她的眼睛上印上他的吻。浴室里。她的手碰触到了他离胸口处不远的伤疤,她见过几次但始终没有问出口,这回“这是那次留下的吗”他抓着她的手,吻着她葱白的玉指,回:“嗯。”“当时很疼吧”“有你在,不疼。”这一场的欢爱足够缠绵,他吻遍她的全身,一处一处留下他的痕迹,她只要依偎着他,把自己全部交给他便好。第十三章回去后,亦清语动了个小手术,手术前她紧张地捏着寻轶的手,一直到手术室门口她仍不愿松开。她没有像现在这样依赖一个人,那种全心全意只信赖他一人的依赖。寻轶能感觉到她握得很紧,手心里都攥着汗,他问医生:“我可以进去陪着吗”“最好不要。”这是医生的回答。医生和护士一切都准备就绪,可她的手还未松,他也由着她握着,害得现场的医生和护士大眼瞪小眼不知道如何是好。主治医生打了个圆场,说:“寻少,手术时间不是很长,不多会儿你就能看到贵夫人了。”寻轶倾下身吻了吻她的唇,在她耳边细语道:“清语,我在外面等你。”周围的人尴尬地避开目光,谁也没想到他会这般直接地吻她,会这般地与她耳鬓厮磨,大概是爱透了。亦清语被推进手术室,护士明显看出了她极度紧张,有心安慰她,说:“寻太太,你别太紧张,你只要想着你爱的寻先生就行。”她的寻先生今天穿得仍是黑衬衫吗忽而,她的心里泛起酸涩。等待在外的寻轶更不好受,甚至可以说是煎熬,他啊,又是起起坐坐,又是来来回回,总之一秒都停不下来。寻轩看着他都有点泛晕,“哥,你镇定点,嫂子会没事的。”他完全跟失聪了般,依旧不停地踱着步。手术室的灯一暗,他迅速地冲到门口,看着她被推出来时的苍白脸色,他的心被狠狠地揪了一下。“医生,怎么样了”“寻太太的眼睛拖了几天,所以有点棘手。”他来到病房,一见到她那苍白得像白纸的脸,他的心就泛疼,是真的很疼,连带着看周围的心境都不一样了,好像全世界都把他的清语欺负了一样。他很轻很轻地抬起她的手放在他的手中,两只手像包着易碎的陶瓷般捂着她的手直到她醒来。“寻轶”她已经没有了喊他的力气,靠着嘴型无声喊着他。“清语,我在。”他亦喊得很轻,只有她听得见。她睁开眼,眼前仍是她已经熟悉的漆黑,整个人被这深不见底的黑压得喘不过气来,她又闭上眼睛不抱任何期待。抬眼闭合间只剩沉心的黑寂了,以前她还能在一片暗黑中寻到他模糊的身影,现在连他的模糊都被吞噬了。他看出她的心思,说:“这只是个小手术,等休息一阵后才可以动大手术。”他仍然不放弃。回到家中的她变得更加沉默,她好像在努力想着什么,然而又是一副实在想不起来的挫败感。有的时候,她会做噩梦,半夜就被惊醒,惊醒时脸上还挂着泪。他将她整个人纳入怀中,她只有陷在他怀里她才能睡得安稳。有的时候,她会说些呓语,他听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但听得出她很难过。他想尽办法来哄她,想转移她的注意力。“清语,帮我打领带。”他已经低下身来。“是黑衬衫吗”他知道她在问他什么,可他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问这个。他握着她的手,深情地问:“你不喜欢吗”她摇摇头,她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把黑色穿得那么精致与魅惑。黑色好似天生为他而存在,任何一种黑只要落在他身上,便成了一个烙印,印着他寻轶的专属名字。“今天带你去一个地方。”她总爱一个人闷着想自己的小心思,每次见她坐在阳台上发愣他就不安,怕她乱想。她被激发起了好奇心,问:“什么地方”他故作神秘,说:“到了我再告诉你。”今天的天气尤佳,天气好人的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他们的目的地是一幢老房子,从外观来看房子给人气派的感觉。他们走进屋中,古铜色的家具散着年代感,但是依旧整齐干净。他抱着她来到二楼的一间房间,房间的主色调偏暗,屋内一角的橱窗里摆满了各种枪的模型,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个6岁左右的小孩,稚嫩的小脸疑惑地对着镜头,他的手中还拿着正在组装的枪,大概是听到有人喊他,他才回头被拍下了这张照片。“清语,这是我十八岁以前的房间。”他想把自己的所有与他分享。其实,她从踏进房间的那一刻就猜到了。她在想,十八岁的寻轶该是什么样呢那时的他应该很高了,一张酷酷的脸带着稚嫩,想想就觉得可爱,那时的他也肯定很招女生喜欢,会不会收到各种情书呢“清语,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怕黑吗”她的头靠在他的肩上,安静地聆听他说的话,“小时候,晚上都是佣人在家陪着我,但我很不喜欢,所以我干脆关掉灯让他们以为我已经睡了,其实没有。久而久之,我便习惯了呆在黑暗中。”她听出了他的孤独,对他的了解又多了一分。从小,寻轶就和身边的小孩不合群,不是别人不愿意和他玩,而是他排斥着周围的人,不愿别人靠近他。自从遇到亦清语后,他第一次那么想靠近一个人,想给她一个家。“我们到外面走走好不好”他告诉她并不是为了博得她的同情,而是为了让她了解他,他感觉到她眼意的流转,所以他转移话题。“好。”在她印象中,他们从来都没有过这么简简单单地散步。两个人在院子里闲散地走着,他一手握着她的手,一手拥着她的肩。她走得慢,他便慢下步调与她一个频率。“如果我眼睛一直看不见怎么办”那时,她便彻底成了他的负担。“什么怎么办就这样一辈子呗。”如果你先走了,我一定随后就去,因为这世上我再无牵挂。如果我先走了,我一定会是个孤魂野鬼,念念地游荡在这人世间,想着,我的清语可怎么办最好啊,我们一起走,有我陪着你就不用怕了。“寻轶,值得吗”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何必要耗在她这个瞎子身上“什么值不值得的。”爱了就爱了,又是怕这个又是担心这个,那爱了还不如不爱,这就是他寻轶的执着。亦清语偶然间从寻轩那得知过几天就是寻轶的生日。趁着寻轶出去的机会,她求寻轩带他去商场为他买礼物。寻轩一开始很为难,万一他嫂子出了点什么事儿,他可担不起这责任,可他禁不住她求他,再加上她是为他哥买礼物,于是他答应了她。一进入商场,她听着密集的脚步声心里有些害怕,手不自觉地攥紧。寻轩护着她来到二楼的男装店,当店员看到一位戴着墨镜的女子挽着一位着装优雅的帅哥进店时赶紧上前殷勤地介绍新款,他怕她会不舒服,所以他把那些店员打发走。两个人在商店里逛着,她只要摸到一件衬衫,他就在一旁向她详细地说明着款式颜色等以及他的一些建议。他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就先出去接了,走之前嘱托她呆在店里等着他。她循着衣架走着,走着走着她突然感觉到不对劲,伸出手时四周摸到的不是柔软的衣服而是坚硬冰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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