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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1 / 1)

若你有什么难处,我能帮忙的必然相助。”我心惊,抬眼研究他面上的神色,不知那晚自己失言了多少。确定他并不知晓后,不自然的笑了笑,“哦那你可要努力锻炼,好让我早日拿到银子回去修房子。”酒这东西向来误事,看来以后还是要收敛一些。、第四章一连几日不见凌云的影子。这死小子又不知道哪里野去了。李凌志的腿进展迅速,已经可以扶着墙慢慢走几步了。我的名号果然传了出去,不少人慕名前来找我看病。我闲得无事,索性借李家的地界开了个门诊。只是我有两大原则。只治病,不保命;只治无名小卒,不治有名之士。当然还有只治我会治的,不治疑难杂症。所以瞎忙活半天也没有几个银子进账。李凌志啧啧称奇,我自不去解释,只称随心情而已。好不容易打发了病人,五儿来请我。我以为他来叫我吃饭,看了看天色尚早。结果他说,“二公子回来了。”“知道了。”我随他去,心中却想,关我何事李凌云果然回来了,风尘仆仆的。见到我两眼放光,却又面有难色,吞吞吐吐。我奇怪道,“你回来不好好歇着去,叫我何事”李凌志面色沉重,沉吟半晌才说,“宇涵,你的家事可有难言之隐”我一头雾水,为什么要提我的家事凌云接着说,“蓝大夫,乡亲们没人知道你打哪来。只知道你五年前来到洛阳附近,然后便一直独居,不愿让人知道。你可是在躲避仇家”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去我家摸了底细,村里村外的问了个遍,保不齐还搜了我的住处。我一下怒火中烧,戒备的瞪着他们,声音都不稳了,“你们调查我”“呵”我气的哆嗦,话里带刀,“我竟不知李府的规矩连个大夫也要刨根问底家事清白我一介乡村野民,原不配给李大公子看病。别忘了是你们找上我的既然如此,我走便是”李凌云一脸受伤的神色。我知道他是好心,但我不能容忍自己的秘密被人这样的挖掘。说到底还是怪我自己为什么要贪财招惹不该招惹的人我不顾凌云的阻挡,大步向府外走去。冷风灌进我的衣领,让我稍稍冷静了下来。没有马,走回村子真不知要多少时候,何况我的急救包还在客院里,还有我的诊费尚未拿到,我还指望它过冬呢。幸好凌云追了上来。“姐”他抓住我的胳膊,手劲大得吓人,看来真是急了。我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便没有傻到与男人拼力气。“姐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去家里没有生火,很冷的”他果然去过我家了我瞪了他一眼。他自知语失,忙找补道,“姐,我们只是想帮你。你若不想说,我不提了便是”大风乍起,树梢上零星仅存的几片树叶也被吹散了。我心里一阵凄凉。此时此境,我也实在没有准备一个人再次面对冷墙徒壁。古人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骨气正在被蚕食,或者还有别的。我低下头,屈服于软弱。“我啊”我深吸一口气,“我不记得家在哪里。应该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吧。”低下头,努力回想我曾经用来蒙骗乡亲们的解释。“五年前我随族人到访洛阳,不幸病倒,不能随他们回去,便留下独自养病。本以为他们会来接我,谁知从此断了音信。”“很可笑吧,大夫也会得病。”我自嘲。凌云摇摇头,问道:“姐,那你为什么没找个男人嫁了”这个问题出乎我意料,我装作伤心的样子,努力想了好久,“谁愿意娶一个来路不明的病女人,对吧何况后来我年岁也大了,又这样不男不女的,哪有人家会要。”勉强糊弄了过去,凌云突然一张脸涨成猪肝色,支支吾吾了好久,突然说,“姐,你嫁给我吧。我娶你你就不用受苦了”我哭笑不得,看来上次给他的刺激有些过火了。这个年龄的男孩儿,以为爱情就是荷尔蒙,并不懂婚姻为何物。然而必须承认,他这一句话瞬间温暖了我的心,让我不忍伤他。我笑道,“我已经二十七岁了,你不知道吗你才多大你大哥同意吗”他一脸紧张,“大哥恐怕还不知道你是女人莫非你喜欢我大哥”李凌志吗我承认我是喜欢他。一个沉稳的男人,看着就能给人安全感。然而我只是自己意淫一下罢了。我除非是不想回去了,才会嫁给一个古代人。“不说我了,你大哥为什么没有结婚据我所知他也年过三十了吧”凌云一脸挫败,“你果然还是喜欢他。我原来有过一个嫂子,只可惜难产死了,孩子也没留下。”原来如此。我安慰他,“我也不会嫁给你大哥。我太老了。不适合再嫁人。而且我们族规规定,不得与外族通婚。我不回去是不能随便嫁人的。”“姐,你不老。”凌云看着我的眼睛,一脸真诚,“你不知道你那天边歌边舞,有多美”我摸摸他的脸,令他受宠若惊。这个刚成年的男孩儿的爱慕,让我第一次觉得只身古代并没有那么孤苦。新春来临的时候,我过了一个来到这里后最有年味的年。李家上下灯火辉煌,大家一起守岁,年饭,派红利,放花,猜灯谜。我开始眷恋起这种家的感觉,心里却明白是该离开了。凌志的腿已能走路,虽不能说与常人无异,但接下来主要看他自己的锻炼,我能帮助的有限。有时候他看我的眼神,让我觉的他已经洞悉我女人的身份。但他并不点破,大约是不想在复健中尴尬。我也乐得如此。还有几个情窦初开的小丫鬟,见到我就脸红。我总忍不住坏心的逗逗她们,惹得凌云醋意大发。渐渐得天气回暖,李家的生意越来越忙,凌云都尝尝被抓去查账,累得他好一阵子没来烦我。春意渐浓,院子里的牡丹发了新芽,凌云闹着要去踏青,我也想鼓励凌志多出去走走,便忙里偷闲的找了一个下午,带上贴身小厮与侍女们,一行人骑着马到河边散步。两岸垂柳新绿,青草绒绒。河水上涨,碧波荡漾。一群孩子在堤边玩耍,吸引了我的目光。几个孩子不顾水凉,脱了裤子下水摸鱼,其中一个似乎水性颇佳,索性脱掉衣服跳下去游了起来。看着看着,我面色凝重了起来。那孩子在水中翻腾,时而两手伸出水面,时儿两脚伸出水面。周围的孩子大概以为他是在夸耀水性,都在一旁嬉笑,只有我注意到,他怕是遇上麻烦了。所谓医者,生死早已是家常便饭。我尝告诫自己,视而不见,见而不救,才是本分。作为一个外来的人,我没有资格改变任何一个人的命运。今日蝴蝶的一小片翅膀,或许就会在数百年后扇就一场了不得的变革。我的异样还是引起了凌志的注意。他顺着我目光的方向望去,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凌云。”他唤道,于是凌云也发现了。凌云不像我诸多忌惮,打马便冲了过去,利索的翻身而下,拨开那群孩子,几下就游到溺水的孩子身旁,捉住他的脚腕,倒拖了上来。凌志也带马过去,我也只好跟上。拖上来的孩子面色发青,一动不动。凌云提着他的双足头朝下空水,也不见有反应。周围的孩子一下子吓傻了,个边机灵的,飞奔而去,大约是去给大人报信。凌云求助的看着我。他这一看我,所有人的目光便唰的一下汇聚在我身上,仿佛我动动手指,便能起死回生。然而我不能。我早就给自己约法三章,只治病,不救命。我的脸色一定阴晴不定,我不知道要怎样拒绝才能不像个混蛋。“蓝大夫,救救他”随从里开始有人说话,围着的孩子们得知我是大夫,都哭喊着要我救命。我正在被众人的目光凌迟,而摧毁我最后一点坚持的,是凌志也在我背后说着,“蓝大夫,救人吧,看着我的面上,诊金我付。”我成了什么人了我受不了众人的指责。我的孤傲我的不可一世,统统在这样的目光下碎成碎片。我大脑一片空白的上前翻查孩子的瞳孔,探摸他的脉搏,单膝跪地,让其趴在腿上,用力拍打背部,孩子的鼻口中终于空出水来。我将他翻过来平躺于地上,开始争分夺秒的做心肺复苏。我希望他就此死去与我无干,又希望他能活过来好不辜负众人的期待。这两个念头在我脑海里征战了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终于那孩子剧烈的咳嗽起来,脸色苍白却不再发青。众人鼓掌、欢呼,可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那样愣愣的看着因为自己才活下来的一条生命,那脆弱的生命睁着一双迷茫空洞的眼睛也望着我。“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我问。边上的小孩替他答道,“这是孙员外家的小少爷。大名叫做孙晓麒。”我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孙晓麒,你听着。”我听见自己冰冷地说,“今日你命本该绝。我既然救了你,这条命我便记着。他日若来取,也是天意如此。不得怨恨。”周围人顿时鸦雀无声。我再也不想管众人如何看待,逃也似的翻身上马离开了。、第五章在我的坚持下,我离开了李家,回到乡下属于自己的小房子。李凌志果然守信,赠了十两金锭于我。这笔钱足够我在乡下买个像样的宅子了我把我的院子好好修了修。凌云常常溜出来看我,暑气逼人时我便带他去溪水里游泳。若回来的晚,偶尔还能在山里碰到肉肉。肉肉已经拥有两条小母狼了,我由衷的为它高兴。它见到我便扭着屁股跑过来,在我脚下撒娇打滚,留那两只看傻眼的小母狼远远的戒备的看着我们。孙员外曾派人带着孙子登门道谢,那管家贼眉鼠眼的打量我甚是惹人讨厌。这一晚狂风大作,阴沉沉的天似乎孕育着一场大雨,但却迟迟不下。我早早关了门窗,窝在床上,却听院门哐啷作响,大约是风吹的。不一会儿,有人轻轻叩门。我奇怪,若是病人大多心急如焚擂门如鼓,不会这般小心翼翼。披上衣服,我端着蜡烛开了门,却见孙员外的管家带着斗笠站在门外,一对眼睛像肉肉那样闪着光。“您有什么事”我皱起眉头,他一侧身从我身旁挤进来,嘿嘿笑道,“我家老爷让我来看看大夫。”“我有什么好看的天色已晚,您请回吧。”我挑了挑眉,将门让了出来。他却不顾我的不满自己把门掩上了。他笑着过来拉我的手,被我不耐烦的甩开,我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就像豹子盯着一块肥肉。“大夫我自打上次见到你,我,我就睡不着觉我日也想你夜也想你,你治治我吧”话音未落他便扑了上来。我仗着练过一些身手躲开了,背上全是冷汗“你干什么当我是女人吗”我想往门口移动,却被堵了回来。“小哥儿我好久没见过你这样俊的人儿了你别怕,孙家上上下下都是我的人,跟了我保准你吃香的喝辣的”我打心里泛起恶心,若是凌云在就好了现在指望他还不如指望肉肉来得实际。外面雷声滚滚,没人能听到我的呼救。我试着与管家周旋,他显然急火攻心,老鹰一般几个猛扑就把我压在身下我自认比一般女人强悍,却不是中年男子的对手。他一个耳光打得我头晕目眩,随即裂帛声刺痛了我的耳朵,我手上拼死挣扎,心存侥幸只盼他发现我是女人的事实而对我失去兴趣。然而命运从来就不会站在我这一边。他撕开我的衣衫,狞笑道,“原来是个娘们我就说怎么会有那么浪的男人”我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而我在这个不属于我的世界里苦苦挣扎等来的却是更不堪的下场。忍辱偷生,还不如玉石俱焚我假装不敌,节节向床上退去。一手奋力抵抗,一手摸向枕头,下面压有一把精钢所致的防身匕首,是现代科技留给我不多的依靠。我杀心已起,看准机会便向他的颈大动脉割去一切结束的那么突然鲜血喷涌而出,喷向我的脸再顺着头发流到床上,四周一片猩红,口鼻里灌满的腥气令我作呕。我无力将他沉重的身体推开,就那样被他压着直到他的血将近流干。报应。我想。救了一个不该救的人,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我已是罪孽深重。然而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明天一早,看病的人们就会发现凶杀现场。我就会被关进大牢,失掉我仅有的自由。我必须在天亮前离开,而且,毁尸灭迹。我从未这样有行动力。推开他沉重的身体,我用破碎的衣衫擦拭脸上的血迹,然而头发已经被血凝成一团一团。我看了看四周,迅速收拾了打算带走的细软,还好不是许多。我将所有可以燃烧的东西收集起来,用一口薄铁锅做了个简易的炸弹,将尸体摆在上面,希望可以炸碎。将修房子时扒下的旧稻草从院子里拉进来,幸好雨还没开始下。准备好一切,我换了件黑色的衣服,将那件带血的破布扔进稻草中心,开始点火。很快室内火被我点起来了,然而外面又开始下雨,莫非是天要绝我我回头再望一眼这住了五年的房子,来不及留恋。我开始在黑暗中冒雨狂奔,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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