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后劲过大,炉底的火从锅下溢出,热浪蒸腾。权术,纵横捭阖,运筹帷幄。逐鹿,万里江山,谁主沉浮。我望着宋泽淡漠的眼眸,突然惊觉自己从未了解过这个男子。他的绝代风华,他的冷若冰霜,又或许,他的温文尔雅,他的无微不至,皆是虚与委蛇很多年后我亲眼看着宋泽登上了帝位,那一刻才恍然明白了君临天下的意义。宋泽是遮不住的璞玉,总是没有我的一臂之力,他也能坐拥江山,百侯来觐。只是此刻,我暂时还无法抉择,我想象不出宋泽到底从何处看出我有王侯将相之才。虽说我承认这些日子以来宋泽院子里的花草树木被我侍弄的井井有条,但这并不代表我有能力帮着他料理那些密信中错综复杂的势力党羽。当然,若是他们自愿降级为菠菜萝卜,我倒可以舀几瓢粪来泼泼。作者有话要说:龟苓粉那个,沉沉编的啦,因为沉沉这两天吃中药,吃到了龟甲粉,尊的很讨厌,跟沙子一样化不开来,就同我文里说的那样哦还有萐莆fu,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一种草,沉沉在此借用一下啦、第 9 章只是此刻,我暂时还无法抉择,我想象不出宋泽到底从何处看出我有王侯将相之才。虽说我承认这些日子以来宋泽院子里的花草树木被我侍弄的井井有条,但这并不代表我有能力帮着他料理那些密信中错综复杂的势力党羽。当然,若是他们自愿降级为菠菜萝卜,我倒可以舀几瓢粪来泼泼。“合纵连横绥宁王还是高启忠”宋泽眯起了眼睛,此刻却是凌厉而危险,与先前的温文尔雅判若两人。“你怎的知晓”“耳聪目明。”宋泽的神色变得极为古怪,眸色深沉意味不明。末了,他轻笑一声,勾起了唇角,漂亮又不失英气,声音并不似先前那般清冷如同天籁,而是低沉魅惑。“过目不忘,真是,有意思呢。”该反驳的。难道先前我便是个没有意思的人自小到大二十几年来嫌我烦嫌我啰嗦嫌我吵的数不胜数,还未曾有过嫌我没意思的,我私下里反省了好几遍,莫不是我见着宋泽,竟是沉闷的连话也不想说了不过先下手头的要紧事儿便是炉子。蒸腾的水汽推得瓦罐儿砰砰作响。我揭开了瓦罐盖子,药汁不稀不稠,迎面而来的是阿胶的清香,毫无药材的苦涩之感。“带你病好了,我便要回天宫。”我将药碗端给宋泽,翻起他面前的书随便看了几页,甚觉索然无味,晦涩难懂。“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宋泽突然面不改色的开口。我愣了愣,顺口接道:“不以礼节之,亦不可为也。”“你先前背过”我老老实实地想了一阵子:“未曾,方才在你那书里瞥见的。”宋泽拭去唇角残余的药汁,状似漫不经心。“若我的病久不痊愈,你是否便永远呆在此处”我被憋了许久,方才想起他这是承接我先前的问话,复又忆起先前对他服药拖延病症的猜测,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红晕在脸上蔓延开去。自此,宋泽对我也再无隐瞒,甚至有时还来向我讨教。从他口中,我得知,如今的楚皇,也便是宋泽的皇叔,对二人最为忌惮。一是拥兵一方割地为侯的绥宁王,一是大权在握党羽众多的高启忠。宋泽自己也有一些心腹,奈何此刻羽翼未丰,自然也无人注目。但似乎近来,绥宁王与高启忠皆有谋反之势,但谋朝篡位乃是奸臣贼子所为,不合立法,他们便想了个自以为万全之计,私下避开对方耳目欲拉拢宋泽,许诺他将来做一个傀儡皇帝。宋泽自是不屑,但他认为,此行却是一举铲除异己的良机。但无论同哪一方结盟都会招致对立,甚至乎导致苍龙楚国二极鼎立之格局,不容乐观。“你今日怎的这般捉襟见肘”我皱着眉头瞧着棋盘上的战局,宋泽的黑子团团围住了我的白子这是没错,但他近日走棋总有些不和章法,有几次犯忌我都未曾点出,似乎他有意要将这局棋走的乱糟糟一团,求胜心切吗“以后日日都是。”宋泽不慌不忙的又望他黑子的死气中走了一招。我终于知晓为何宋泽纵使面不改色气定神闲了,因为这般耍无赖便毫无顾忌。“你是要坏了下棋的规矩吗”宋泽的唇角勾起。“因为这般我便可以保护你。”放恣的情谊让我羞得双颊通红。虽说宋泽这话是于棋子儿说的。黑子紧围白子,寸土不松,确有守护之势在。但我很快镇定下来,收了他四个官子,还了他一个棋头。“有时候联系过密也会决裂,顺其自然,分崩离析,各个击破。”宋泽定定的望了一眼缺了一口的棋局,眉头紧锁,若有所思。我实在是无心之语,不过这几日宋泽因着绥宁王与高启忠的步步紧逼而心力交瘁,日趋削瘦,我略加点拨,聊发妇人之见而已。“今后莫再服食萐莆了。”宋泽抬眼,又将目光移向了别处。“早知瞒不过你。”“既已脱了凡身,我便终究要回到天宫去。”宋泽不语,眸光散漫延远至山路深处,同山间云气一般朦朦胧胧飘忽不定。我起身离开。终该是要回去的。况且孟离至今都未曾来找过我,我有些放不下心来。我照顾宋泽的第六日孟离来过一次,活蹦乱跳生龙活虎,大大咧咧的坐在我的榻上品我的茶。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等了超过三日的人。“我不是人。”我反驳道。孟离的手指一顿,嘴角不由自主的抽搐了一下,背过甚去抹了一把脸,又转过头来正对着我。“总之,本尊现下十分恼怒。”我努力的从孟离阴险狡诈装作面无表情的脸上找出一星半点儿恼怒的蛛丝马迹,结果一无所获。“那第一个让你等了三日的人是谁”我俯首帖耳做出虚心认错的模样,孟离被我噎的回不了话,面色发黑。“是你。”“”“那日你掉进缚兽崖的结界里,让本尊在明渊殿等了你三日。”“宋泽的病一好,我便即刻回去。”孟离的脸色稍霁:“本尊顶多再留你五日,五日之后若在明渊殿未看见你”他顿了顿,我的小心肝顿时提了起来:“你会作甚”“本尊便亲自下凡来把你拎回去。”可如今已过了数月,节气数变,孟离也毫无动静。他送我的那块锁云玦却莫名其妙的显出异象,入夜便会有血色灵光,抚之温热。故自然我回天宫是夹带着一丝私心的。孟离虽蛮横不可理喻,但我总心觉那是小儿任性,便同马尾村里那个拖着鼻涕光屁股的小孩儿拽着我跟我玩儿一般。如今他似是出了点意外,身为朋友自然是要讲义气。自那以后,宋泽一连几日闭门不出。或许我的话真真正正触了他的逆鳞。我本想同他道歉,大那也实在是想不出到底哪里出了差错,为了避霉头,也安安分分的瑟缩在了客房中,只每日煎了药,让童子送到宋泽那处儿去。“叶姑娘。”僮子从门后探头探脑的出来,一脸的懊丧与谨慎。宋泽身边统共便就只有三个使唤的人,但通常留在山上服侍的,便就只有一个未得弱冠的僮子。“何事”“我家公子请您去下一局棋。”“啪嗒”僮子迟疑的看着我用力扣在桌上的茶碗。我咧开了嘴:“这就去。”老地方,一盘棋。宋泽依旧一袭白衣,分尘不染,眉宇间罥着淡淡的倦意,面色略显苍白,却明媚如日光。我落座,手边一盅清茶。我突然感到肚子有些胀。方才在房中一时气急喝多了水,腹中隐隐可听见哔哔的水声。“明日高家长子亲自前来同我议事。”我老大一会儿才醒转过来,高家,高启忠。先前两只老狐狸与宋泽皆是书信往来,自然是他们骚扰的居多,宋泽鲜少回复。“那明日我上山采药,顺便避一避。”宋泽抿唇:“其实不必。”“正好你的药也快没了,服了这么些日子的龟苓粉,也该换了。”宋泽不语,精神又集中于棋盘之上。我方才因着同宋泽讲话分心,腹中又涨得难受,走法虚浮毫无章法,败势稳成。“你有心事。”宋泽皱了皱眉,淡淡开口。急于解手算是心事吗宋泽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俊眉微蹙。“若你真要离开,便早些个儿回来。”语罢,他起身,甚至都未曾整理棋子儿,便悠悠离开。白衣胜雪,背影如霜。山间木色苍翠,溪水澪淙,奈何再多良辰美景,皆不及宋泽惊艳如斯。我也忘了人之三急,安静的把棋子儿一粒粒收入掌中,投到棋钵里。棋声哒哒,万籁俱寂之中格外动人心弦。我情不自禁的大咧开了嘴,宋泽他方才说,早些个儿,回来。是回来。翌日一大早,我便草草的梳洗了一番,拎着宋泽的药篓与药锄进了山。离开前我特地在宋泽的房门前晃悠了半天,可他的房门紧闭,我连一鼻子灰都未曾碰到。花果山虽然人迹罕至,却并不荒芜,其间杂草丛生,枸杞子、忍冬花随处可见。我尽量挑珍稀的药草挖掘,饶是如此,药篓也已是满满当当。我心满意足的转身,预备着到这林子里找个平坦空旷的地儿好来打个盹儿,忽的便察觉到了一丝不浓不薄的妖气,不远处有一个长相清俊的男子在原地打转,面色焦急。我循着那妖气,寻到了一棵冬椿树,伸手轻轻在树干上一点,一个身着碧色罗裙的女子便从树干上躑仆倒地,惊慌失措。“神仙奶奶。”那女子哆哆嗦嗦的冲我拜了三拜,面庞羞似娇花,双眼噙着委屈的泪。我抬头望天,心中暗想回去一定要狠狠地照一番镜子,看看自个儿是否真的那般少年老成。“不知神仙奶奶大驾光临,有何贵干”那女子伏在地上,却只抬了一双眼睛滴溜溜的瞄着我,甚是活泼有趣。见她此状,我方才除恶扬善的心思一扫而光,语调不禁柔和了下来:“你为何要为难一个路人”作者有话要说:下面一章男二和女二都会出场了哦什么,你问孟离难道不是男二gtt 我不舍得让孟离做男二呢,亲亲们也可以看看更喜欢谁一点,是宋泽呢还是孟离gtt 结局未定哦、第 10 章见她此状,我方才除恶扬善的心思一扫而光,语调不禁柔和了下来:“你为何要为难一个路人”那女子抬头,便心知我指的是她给方才那男子鬼打墙的事儿,霎时间脸又红透了一层。“我见、见他一表人才,风度翩翩,便想戏弄一番。”我哑然失笑。被山妖看上的凡人也不算少,大都稀里糊涂的娶了个妖怪为妻,又稀里糊涂的同妖怪过了一辈子。料想这女妖该是看上人家了。“现下去把那墙解了吧,此事我便不予追究了。”那女子抬头,可怜巴儿巴儿的望了我一眼,见我不为所动,便扁了扁嘴,转身,一头撞进了原先那棵冬椿树里。山妖修为浅显,但也识时务,重诺言。那女妖离开后,男子的身形顿了顿,随即眼神清明起来,四处张望,便望到了我这处来。“姑娘。”两三步他便跨到了我的面前。近看更觉着不可方物。身姿修长,却不乏气度,既有儒生的文质彬彬,又有游侠的豪迈气魄。不过我成日里对着宋泽、孟离这两个美人,对眼前这个男子也无太多惊叹。我不动声色的后退一步:“我只是上山来采药的。”花果山地处偏僻,不大可能会有无聊之人来此游玩。我眯起眼睛打量这眼前的人,会不会是高家长子呢但宋泽说过,高家世代位居三公九卿,位高权重,若是出游,再不济身边也要带十七八个随从。这人虽衣着不凡,但仍未张扬到穷奢极欲的地步,反倒是低调内敛。那男子见状,知我是警惕,也不加以抚慰,只是微微做了个揖。“请问这附近可有人家”“没有。”有是有,不过那是宋泽的居所,我岂可乱说“我只是偶尔途经此处,想找个人家讨口水喝。”我斜眼觑着他,见他的确身无旁物。靴脚上泥边一滚,似乎风尘仆仆。虽说理由有些勉强,但我也信了他七八分。“跟我来。”那男子寸步不离的尾随在我的身后。他的步子大,我的步子小,他只得拘谨的迁就着我的脚程。一路走,我一路告诫他。“待会儿我带你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