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漫画”“恩恩,那你就好好加油”“知道啦”帕米拉犹豫了一会儿说:“在家里休息几天我还要回去修行,可能又不能和你联系了。”“没事,你有时间联系我就行。”“嗯,好好保重。”“我会的,你也是啊,订婚那家伙行不行啊,你喜不喜欢”“喜不喜欢有什么用呢”帕米拉说了一句丧气的话,很快缓了口气道:“对方也是家中长子,要继承族长之位的,不过不像你这样喜欢看漫画。”江君考究的摸起了下巴:“那条件不是很好啊,帕米拉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他们双方都知道这就是一个笑话,一旦定好的订婚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的改变。“那就先这样吧,下次再联系。”“嗯。”等到下次再联系,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三年之后,江君十八岁,正直高三,叛逆期加中二病到了极致。他的父母希望他大学直接在现在的贵族校园中直升大学部,可江君却希望去外面的大学学习。他父母一听当然不会同意了,可江君却是硬着心的要往外面闯,这几年他私底下通过投稿攒了不少钱,平常喜欢打着各种名义私底下往外面跑。一想到大学还要在困了自己那么多年的学校里上,反正这次他是死也不会同意的了。帕米拉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她在邀请江君一家来参加她的婚礼。他父母一想刚好趁这个机会让江君好好想一想,别一天到晚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所以也很爽快的答应了。他和帕米拉也有四五年没见面了,再见面真的是大变了样。不过帕米拉看起来却没有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喜悦,相反神情惆怅。找了个机会,帕米拉和江君一起喝了下午茶。“最近过得好吗”帕米拉微笑着为他拿了一块水果。江君熟稔的接过来,塞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就那样吧,在飞机上睡太久我脖子都要僵掉了。”看着江君的作态与分别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区别,还是那么的大大咧咧,但长相已经近于成熟,不禁感慨了一句:“你也长大了啊。”“别这么说引导者。”江君朝她挤挤眼,“你知道的,外表的皮囊只是我们在人类生活生存的假象而已,不要被它迷惑了哟。”就连语言也是那么的相似,听着江君说着童年时的话语,帕米拉不禁眼眶有些发热,但很快又遮掩过去,不露痕迹的用手帕擦去了呼之欲出的泪水。“我之前一直劝你在意些家族的事情,不过现在发现你这个样子也不错。”说着说着她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你总是这么可爱啊。”“不要随随便便用可爱来形容一位男士,我可是守护者啊守护者”江君十分不满她的评价,“虽然你的婚姻是为了顺应人类的规律,但是你的理智可不能被带走啊,守护者”“好啦,我们不纠结这个了,你还在画漫画嘛”“当然在坚持了。”江君一脸骄傲,面对帕米拉他从来不掩饰什么,“我的才能那是毋庸置疑的。”“那你今后打算干什么呢”问完之后帕米拉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些多余,江君身为继承人不继承还能干什么没想到江君却是神神秘秘的凑了过来:“我察觉到了外面有神器的痕迹,我打算过几天偷偷溜出去考察一下,怎么样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江君一本正经的看着她。问的语气还极其认真:“如果不喜欢就一起去外面吧。”帕米拉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她别过头,擦干眼泪不留狼狈,“我我就不去了,你好好的完成这个任务吧守护者。” 她了顿:“不过我帮你,作为引导者,我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江君双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任重而道远的说道:“我信你,一起守护亚特兰蒂斯吧”半年之后,江君高中毕业,在帕米拉的帮助下他偷偷的离开家族,跨洋来到了天朝,最后选择在某省的某市的重点大学成为了一名大学狗。之所以选择这所学校,是因为全国几本最著名的漫画杂志的杂志社就在他所在城市隔壁高斯市。在帕米拉的掩护下,江君很安全的在高斯市生活下去,又过了一年多,已为大二狗的江君打电话给帕米拉。“喂,帕米拉吗,我有一个很重要的决定,需要你的建议引导者”“怎么了”“我想当一名漫画家”“漫画家啊”帕米拉听后,并没有反对,相反很支持他:“好啊,我相信你可以的。”“那必须的,我一定要做到全球制霸,让我的作品像哈菲拉病毒一样传播人类”帕米拉微笑着为江君打气。挂掉电话之后,她在书房沉默的站了许久。最后走到书桌前拿出了一张纸,依然决然的转身走出去。“科德,我想和你谈谈。”帕米拉走到了自己丈夫的房间中,然后将手上的纸递了过去。那纸上的字分外注目离婚协议书。第120章 林暮篇早上七点,林暮从机场回到了嘉乐年华。回来的时候谈不上风尘仆仆,但是她的心情十分的郁闷。她好不容易接的任务结果又给黄了。黄了并不是说她的任务失败了,相反任务目标完美的死于了意外。正如先前介绍所说,林暮是一个杀手,准确来说是一个在世界排名上都能占得一席之地的杀手。这次她远赴国外就是为了暗杀某政要大拿,这个任务在他们论坛上的难度系数是被评为四星,许多同行自认能力不足,都不敢去接这个任务,但林暮接了,她想通过这次任务来挑战一下自己,看看自己的极限究竟在哪里。很可惜的是这位高层政要没有撑到林暮来夺走他的姓名,而他在一家高级餐厅吃牛排的时候,不幸的被自己手中的刀叉刺破了喉咙。就算是现在,林暮想到看到的那一幕还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怎么就这么死了呢”她苦恼的拖着行李进了电梯,嘴里还嘟嘟囔囔的抱怨自己的好运气。“这下可好,战绩又要加一笔败笔了,哎真倒霉。”当她回到自己的屋子时,却发现一向空着的隔壁大门敞开。空气中似乎散发着不安的味道。林暮下意识的警觉起来,难道是来了小偷她顿时停住了脚步,将行李放置好后,不发出一丝声响的向前走去,右手微抖,一把薄如蝉翼的匕首瞬间出现在她手中以备不时之需。林暮控制好自己的呼吸,手中的刀也没有握的太紧,防止因为紧张而出现意外。不过话说回来了,林暮可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怎么可能会出现那么幼稚的意外呢。因为林暮心情正是糟糕的时候,所以她已经在心里暗自下了决定,只要发现真的是有小偷,她决定先把他暴打一顿,看在这小偷奉献自己来纾解林暮内心烦躁的份上,她就不报警了。当她的手都要摸到门框的时候,一个人影忽然从里面走了出来。林暮一看,眼前站着一个长得还挺帅的小伙子,年纪看起来比自己小几岁,衣着打扮也很得体,眼神清澈,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鸡鸣狗盗之辈,当然林暮看到对方的手上拿着开放商统一发的钥匙了。没等她吱声,对方就先开了口,“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林暮暗自在心里评价,听这声音她更能肯定唐且的年纪不大了。判断出自己是虚惊一场后,林暮悄悄将手中的小匕首又塞回了袖子里,脸上扬起友善的微笑。“你是新搬来的住客吧你好,我叫林暮就住在你的隔壁。”对方也很客气的回答:“你好,我叫唐且。”林暮发现唐且的视线似乎在她身上转了一圈,倒不是像痴汉那样不怀好意的猥琐目光,而是单纯的探究式目光,就像她打量唐且那样。这个人不简单。林暮花了几秒钟得到了这个结论,她对唐且不禁产生了好奇心:“看你还这么年轻,是学生嘛”“嗯,还在念大四。”“大四啊。”林暮脸上流露出了怀念的目光,虽然她根本没有读过大学,但是她做出这样的表情是为了迷惑唐且,怀念了片刻之后,她装作不经意的问:“是在x大读吗”高斯市的大学不多,离这里最近的大学就是x大,不过嘉乐年华靠近市中心,所以这边的租金可不菲,普通的大学生承担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而且这边是算高级公寓,也是不允许合租的,由此可见,唐且的家境很不错。“嗯。”“那你是什么专业的让我猜一猜”林暮想了想,“是不是法律系的”唐且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很冷静稳重,这一点看起来很像是理科生。没想到唐且却是回答:“我是中文系的。”两个人又闲聊了一会儿,但发现实在是没什么好聊的,唐且不怎么喜欢聊天,无论林暮问什么,他都会用最简洁的语言回答。总是林暮自认话术过人,但是唐且这么不合作她也实在是聊不下去,于是就假称自己从外地赶回来十分疲惫,需要先回去休息,以此为借口结束了谈话。回家之后,林暮越想越可疑,普通一个大学生根本不会表现的像唐且这么成熟老练,特别是他的眼神,要说大学生二十出头,正是年轻气盛,心火极旺易冲动的年纪,可唐且冷静的超出了一般大学生应有的范畴。实在是太不对劲了。林暮心头一惊,难道是之前的任务家属找到她这里来了尽管她做事一直很小心,但是也不排除阴沟里翻船被人找到的可能。不行,如果她不查清楚,她这几天就甭想好好睡觉了。因为是隔壁,根据户型,林暮家的客厅与唐且家的主卧只有一墙之隔,她借助一些道具,制作了一个可以听到对面动静的小玩意儿,她将仪器贴在墙上,自己连忙将耳朵凑了过去。静下心,将所有的注意力全部放到了这只耳朵后,她开始一心一意的窃听起唐且家的动静。嗯,这咔哒咔哒的声音十分的像是在敲键盘,不过也有可能是在拆子弹。还有那哗啦啦企图用翻书蒙混过去,别以为她没有见识,这明明就是在保养暗器嘛林暮心中越来越谨慎,看来真的是来了个不得了的邻居。原来林暮还说休息几天就再接一单任务出去逛逛,但现在不搞清楚隔壁邻居的底细她是不会随便出门的了。她这几天就一直呆在家里,时刻关注着隔壁的动静,果不其然就让她发现破绽了。不是说是大学生的吗,怎么不去上课呢林暮呆在家里的这两天,唐且就出去了一次,还是为了去买水果,前前后后加起来才花了二十多分钟一开始林暮是以为唐且接着买水果的名义传递消息,可是她的两只眼睛都几乎要贴到唐且的身上去了也没有发现任何破绽,甚至唐且碰过的每一个水果她都有仔细检查。那他出来是为了什么林暮百思不得其解,总不可能真的是为了吃水果吧她都没有看见唐且出来吃饭,肯定是像她一样受过训练,轻易不会随便吃外面的东西,每次任务的时候都会自带干粮。这样的日子一连过了三天,林暮在家里无聊的又开始做起了标本,标本一是她的兴趣,同时也是她自我冷静的一种方法,这门手艺还是她养父教的。说到她的养父,林暮真的是花三天三夜的时间都说不完。这老人家从福利院领回林暮的那一刻就跟跟她说过。“你不要叫我爸爸,我也不是你的爸爸,我只是年纪大了没事干才找个人回来陪我吃饭。”林暮从小被养父这么教导长大,小时候只要一叫他爸爸,养父就会翻脸,等到年纪大点了,她就直接管他叫老头子了。等她稍微大一点,养父就问她要不要跟他学一门手艺,然后林暮就继承了老头子精湛的暗杀技术。再然后,等到她成年之后,她就直接被扫地出门,养父说她要是在外面混的太差就不要回来了,于是林暮就一直混到现在。直到如今她也觉得自己混的太差了。眼前的那只白兔标本无论她去哪里都会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