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在胸口,隔着厚厚的衣料,依然能够感觉到那种深入骨髓的冷度。我蓦地想起出门前母亲的叮嘱:“要小心啊。”要小心。印象里,这句话似乎在耳边出现过不止一次。家里的人都希望自己平安,生活平静一点,再平静一点,至少不要出事,至少那些乱葬岗上腐烂的认不出面貌的尸体中没有她。可是宛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显然不是她想要的。小时候,她向往明星的生活。有很多钱,有很多人崇拜,亮闪闪的像是天边最璀璨的星子。后来渐渐大了,她想做一个侠客,腰间带着一把刀,行侠仗义路见不平,好像拯救世界是她最伟大的梦想。可是后来呢后来她的梦想成了什么她想做强盗。恣意、放纵,仿佛拥有无尽的自由。想要的就抢过来。凭借着强大的实力屹立于某一角,没有人可以从我手上抢走属于我的东西,而我也不会拒绝任何东西。但那只是想象。现实中,她掩盖了自己的另一种疯狂,以一层最平凡不过的伪装,行走着,过最简单的人生。为什么会变呢为什么很小很小的时候,那个天真纯善的孩子会变呢小区外的李大叔靠在长椅上,抱着一瓶酒喝得酩酊大醉,他用浑浊不堪的眼看着这个世界,以所有之力去嘲笑,以能尽之语讥讽:都是社会的错。社会错了。社会错在哪它又为什么会错没有多少人会去思考这个问题。人们更多的会告诉你,前半句的答案,不同的答案。于是你的观念混淆了,你的世界崩塌了,像毫无价值的渣滓一样,碎了一地。我在书里看到了那些答案,所以我拒绝了可能会有的混淆和崩塌,仪表端正地行走,把另一个自己掩埋,偶尔闲来无事翻出来看看,嘴角扬起一抹得意却又冰凉的弧度:看,我多纯粹纯粹的透明。不接受任何人的观念灌输,缩在皮囊之下的天地里,和皮囊透过同一双一眼睛看着这世界。冷漠的、残忍的、毫无怜悯和同情。电视上时常播出什么十佳事迹,寥寥几则勇于献身救人的事,却又在人们眼睛尚未捕捉到之时被更多的诈欺、传销、贩毒、人贩所覆盖。你看,这世界是灰暗的。明明有着法律,可却像是废纸一样,强权者永远霸着别人的财产窝在家里看电视喝咖啡,而其他人只能努力地却挣钱,想要巴上一个更高的位子,体验一把这样的生活。也有人,在做强者。杀人、抢劫、暴乱。却每一起都成了不了了之的不结之案。因为抓不住。可是这样就是真的强吗只因为从来都没有被抓住胸口的刀尖在颤抖,我抬眸,眼前的男人,他的嘴唇也在颤抖。在这雪花飘落的时日,缓慢地颤抖着。我突然想到,自己有没有很恐惧呢这样颤抖的表情是不是恐惧理智的分析告诉我,这是害怕,这个男人在害怕。害怕和恐惧有什么区别经验告诉我们,女孩子有很多害怕昆虫,天牛、蛐蛐、蚱蜢、蜘蛛,因为觉得它们很恶心;也有一些成年人,他们说他们总害怕丢了工作,害怕某天被公司裁员,因为这样就没了工资,失去了生活的资金;老年人说,他们害怕鬼,害怕别人提到,更害怕自己看到,因为他们担心那样自己就会被带走,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还有很多风景没有看过,还有很多美食没有吃过,他们还没有活够。可是恐惧是什么呢有人说,当一把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你时,你的心在颤抖,那就是恐惧。可也有人说这不是,那只是害怕,因为你担心枪口会突然蹦出一颗子弹射向你的脑子,但是一旦知道枪口里不会有子弹,那你就不会害怕。哦,然后我们知道了,害怕是有原因可找的,而恐惧是毫无来由的,就像是来自于灵魂。我抿着唇,垂眸看着胸口的刀尖,毫无预示地出手,捏住了男人的手腕。隔着厚厚的针织手套,我还能感觉到他手腕的冰冷,湿湿的,也许是落上了太多雪花,化掉了。我听到了他手上的刀落在地上“啪”的一声声响,我侧过脸,看到库洛洛在黑暗中依旧漆黑明亮的眼睛,那双眼睛在注视着我,似乎在期待着我动手把眼前的这个男人送入地狱。手上的力道加大,男人的手腕发出“啪哒”的音色,唔,断了吧。“你在犹豫什么呢”低沉而磁性的声音响在耳边,有些像是蛊惑,我微微晃神。犹豫吗没有呢。杀人而已。自己的确没杀过,但是这缺少的是一种感觉还是一种行动还是说需要什么去支撑自己的行为我看向被我紧捏住手腕,同时随意地抬脚踢断了腿的男人的脸。我不是一个对人脸记忆力很好的人,准确来说,除了二次元,三次元里,除非是经常见到的人,否则常常会记不住别人的相貌。而这个人的脸,我记得,很熟悉,在这个小县城里,大街小巷,甚至是贴满了“牛皮癣”的土墙壁上,都会有他照片的一角,听说是在整个市里都“出名”的变态杀人犯。杀人无规律、无节制,老弱病残也好、青春少女也罢,他都有沾染他们的血。看起来不像是以杀人为乐,可是那又怎样呢感觉和自己毫无关系啊。我扯了扯嘴角,下巴微抬,默默回想起了好几个月前,在帝都的车站前,我对库洛洛说的话。“我曾经以为我绝对不会碰到这类人物,但是今天我看到了。有毒贩子就会有人贩子,有人贩子就会有杀人犯我永远也无法预知我一个转身、一个擦肩会碰到怎样的危险。”看,很灵啊遇到了呢一刹间地松开手,男人先是怔了一下,继而凶狠地扑了过来。那两个月被库洛洛打得悲惨的经历在这时候起了作用,我静静地看着他,那一个狠扑,甚至是那一个弯下身迅速拿起刀的动作,都很缓慢单调,单调得让我只是看到了他动作的起头就猜到了结尾,连计划中的假动作都不必用上。侧身,脚步移动,此时我站在他身后,悠闲地捏住了他的脖子。我不知道男人的脖子和女人的脖子有什么不同,一定要说的话,是不是男人的脖子更粗些呢食指上下移动着,我摸到了他微凸的喉管。听说杀人灭口的时候割断这里最容易,也最方便,只不过,不免会被溅得一身血。浑身浴血是什么感觉我从没体会过。好好奇,有点想试试。书上说,大多数人第一次杀人的时候都会很害怕。害怕被发现,害怕死人的温热的血溅到脸上就成了永世难以摆脱的诅咒,那种温热的稠腻总给他们一种会透过皮肤,渗入自己身体每一个角落的错觉,仿佛每个地方都这样被打上了烙印,一个声音在血液里低吟:你是杀人者你是杀人者是你嘛,看上去是很幼稚的想法,但事实上有很多杀人者最初是被这种错觉逼得癫狂的。可是怎么没什么感觉呢我摸了摸手里断掉的脖子,隔着一层还有余温的皮,里面的骨头大概折断了不少,软趴趴的,偶尔摸到一个地方会有些硌人,但那皮下随着我的动作流动着血的感觉却很清晰。比较想把喉管割破试试。脸上会溅血吗那样的话,一身血衣回去会很麻烦。我拍拍手,通过这个动作抖掉一些我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灰尘。我转过头看向飘在旁边的库洛洛,他的目光很平静,和看我之前被刀尖抵住胸口时一样平静。仿佛在审视一样物品,看它有没有符合自己的标准,而从不去在意这样物品在努力达到标准时会不会因为一时的意外而碎裂。突然觉得心里有什么沉了下去,并不空荡,竟是从未有过的,平静。我喜欢你吗,库洛洛而你,现在又有没有喜欢我呢心底霎时有了疑问。而这疑问又很快被打消了。很想说我爱你呢可是得不到回报的爱,说不出口,因为连我自己现在也在怀疑,它是不是。这样说大概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但是对于我这样明明说着只要有陪伴却又私心里奢望更多的人来说,没有回报,便意味着没有必要开始。你看,现在它沉下去了,多好。从没有过的平静。回想起来,也许我又该疑问了。到底我当初那么喜欢迷恋着的是和我隔了一个次元一个屏幕的作为幻影旅团的盗贼头子冷漠残酷但又会为同伴哭泣的你,还是现在在我身边飘着,冷漠、平静,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却又对什么都霸道地握在掌心的你呢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或者说,现在知与不知,都不重要,你喜欢与不喜欢,也不重要了。喜欢呵。我走出小巷,这个时候很冷,漫天飘雪,家家都在过节,一只瘸了腿的小狗一崴一崴地从我眼前走过,带着凄楚的眼神。这只狗,曾经也是被它主人喜欢过的吧。你看,这喜欢,多么廉价。“回去吧。”我伸手接了一片飘落的雪。“好。”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怎么看着好抑郁好黑暗啊、关于库洛洛的喜欢问题之前写到前面几章的时候,貌似是阿樱问的,关于那段情节里,库洛洛是不是吃醋了,我当时的回答是也不算。怎么说呢从一定程度上来分析,吃醋是来源于喜欢,更大程度是建立在喜欢上的占有欲。而库洛洛对路斐尔是什么是有一点喜欢的,所以说是吃醋也差不多。但是正如上一章最后,路斐尔想的那样,库洛洛现在对她的喜欢,太廉价。喜欢也是分很多级的。但是当你喜欢的时候也会比较认真。而你认真的源泉是什么是你为什么会喜欢。库洛洛为什么会喜欢路斐尔,因为他喜欢她的灵魂,能够让他肆意地染色,而她对于他和别人是差别对待的。究其目的,库洛洛其实只是想把路斐尔培养成他喜欢的样子,和他一样肆意、放纵,有实力,不会弱得像掐只蚂蚁一样很容易就死了。这是他给她设下的关卡。而一旦路斐尔在他看来过不了这个关卡会怎么样呢自生自灭。就像是路斐尔在回去前看到的那只狗。咳,当然,这样把女主和狗相比有点别扭,但实质的意思是一样的。你喜欢一只狗,喜欢养它,看它跑跑跳跳,很欢快,可如果有一天这只狗在跑着去捡回你扔给它的一个皮球时被突然过来的车子轧坏了腿,不能再跑跳,你还会一如既往地喜欢吗也许伤心是有的,但是当你在橱窗那里看到一个漂亮的发卡,很喜欢,却没有足够的钱去买,你看着狗窝里那条苟延残喘还能去卖点钱的狗,会怎么做很大几率你会把它拿去卖了,加上自己的钱,买回那个你很喜欢的发卡。你看,那只狗你本来也很喜欢的,可是当它不能够达到你设下的可以令你欢欣的标准,这喜欢就贬值了,和发卡相比,你会觉得那只瘸了腿的狗已经失去了作用。就和库洛洛的喜欢差不多。他喜欢路斐尔,但是如果路斐尔杀不了那个杀人犯,在他看来就是达不到标准。弱者是会死的。这是流星街人的第一印象。当然,我不能否定,也许库洛洛开始是这样想的,后来反应过来,仔细分析,觉得路斐尔和杀人犯的等级不一样,她能够解决掉他。但是我想问问,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更深层次的喜欢上,自己喜欢的人有危险,第一反应应该是出手吧可是正因为层次低了,那喜欢过于廉价,所以占据首位的依旧是条件反射的想法。然后紧接着是路斐尔的想法。对于她的设定,嗯本来是设定成一个隔着屏幕就很喜欢库洛洛的女人,但是,我有时候也会想,人是会变的。你凭什么认为怀着真情得到别人可能只是冷静分析后的冷淡对待,不会变呢有人管这叫心灰意冷,不过我倒是想戏称这叫“你若无情我便休”。人都是有感情的,这点谁也不能否认。所以路斐尔尽管觉得可能性不太大,但她还是期待着库洛洛喜欢上自己。并没走到结果,过程里却窥见了那一点冷漠。那么,她为什么还要继续我喜欢一句话:骄傲是所有人的原罪。不大喜欢一些文章里,男主或女主为了对方把自己低到尘埃里,换回对方怜惜的目光,然后就爱了,就在一起了。感觉太扯了。喜欢这类文或者写这类文的别拍砖,个人观点而已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自己,一点骄傲都没有,那么廉价,连一块面包的价值都没有。面包还能管饿,一个痴心的追求者又能有什么用怜惜也不是喜欢,更不是爱。这样就感动了,爱了,那为什么之前不行就因为没做到这一步这里提醒一下广大读者或者说是看到这一章的人。我是觉得,无论男女,无论是怎样的喜欢,都要有自己的底线,不要为了对方抛却所有,以爱为名,期冀这样唤回怜惜得到对方的爱,我只想说,即使对方真的因此爱了,让你做到这一步才如此,他她真的不值得去爱。对于库洛洛说实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