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双重受罪的;佩服却是因为她怕他初到国外有什么事不明白,所以前两个月是经常联系他的,可是每次通话他的语调都十分平和,没有表现出一点异样来,而且程伯母和她聊天时也表示儿子在那边情况不错,所以她一直以为他真的在国外适应良好。“回国后伯母看到你瘦成这个样子是不是特心疼”“还好。”程肴点头,想起母亲在机场抱着自己哭得惊天动地的模样觉得即心疼又无奈。唐修谨看着程肴成熟稳重的模样不由的又羡慕又嫉妒,其实三年前的程肴就已经想当成熟稳重了,只是那时他的身上还有些刚出学院的学生气和一些拘束感,再加上身体的肥胖,让他整个人看起来甚至比普通人还逊色一层。现在自己面前的程肴经过了两年独自的留学生涯和一年的商场实战,身上的成熟、自信、稳重、温和、精明已满十分,再加上出色的外表,走到哪儿都能引来相当大的回头率。程肴被她幽怨的眼神看得有些好笑,“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程肴还记得第一次见她时自己对她的敬佩、崇拜和兴奋,他还以为自己遇到了股神,结果几次接触下来发现这人真是随兴的出奇,有时单纯冲动的像个孩子,有时又复杂的像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只觉得这人矛盾的可以。可没想到这次回国再见她,她不但没有一丝成熟稳重的模样,反而愈加简单的像个孩童,喜怒哀乐通通都不掩饰的表现在脸上。“还不是你咳,还不是小佟,你认识张小佟吧”轻咳一声,唐修谨笑眯眯的问道。“久仰大名。”这几年和母亲的电话中十次中母亲最少有八次会提到张小佟这个名字,对她的夸颂赞扬简直不绝于耳,他想不知道都难。“真的”唐修谨兴奋的身子向前倾了倾,“那你对她印象怎么样”妩媚的双眼中闪着灼热兴奋的光芒。程肴警惕的向后移了移身子,“是个很能干的女孩子。”听母亲说重生设计公司除了起名有自己朋友的功劳外,其余全是那个女孩子的功劳,而在三年前那个女孩不过是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而已。“那当然。”唐修谨得意洋洋,仿佛被夸的是她自己一般,“我看人的眼光那还是很准的”程肴闻言微微一动,心里有念头一闪而过,却没来得及抓住。“怎么了她有什么问题吗”本来高高兴兴的唐修谨闻言脸上的笑容垮了下去,懒洋洋的继续折磨起吸管来,“这丫头让我从后天起,每天按时到公司报道,她要把公司一点一点交接给我,你说我在外面玩了三年我还没缓过来,她就要折磨我,你还笑”想到张小佟说一点一点这四个字时异常轻柔的语调,她心里就忍不住发毛,这丫头显然想整自己啊程肴收敛起脸上的笑,但一双眼眸中仍泛着不可忽视的笑意,“你是老板啊,哪有惧怕员工的道理。”唐修谨低头哼哼两声,公司又不是光有老板就可以运行的,员工才是主要的啊,更何况是张小佟这员大将,她哪里敢得罪啊程肴看她这个模样好笑的同时又有些羡慕,在国外的三年已经让他变得无法轻易相信别人,尤其是曾经受过几的以友谊为名的感情和金钱欺骗后,让他对人虽然面上能保持一副温和友善模样,但心里却是带着只有自己知道的隔离和防备,长久下来,整个人都变得寡情冷漠起来。可她不同,虽然她此刻的表情对张小佟恨得牙痒痒,可是他知道,她心里其实是十分信任张小佟的,所以她才会一去三年且毫不担心。明明知道财帛动人心,可她却依然能如此坚定的信任,也许正是因为这份信任,所以那个张小佟才会更加的尽心尽力吧在这个冷落猜疑的社会里,被人全心全意的信任是一件十分珍贵的事情此刻若论金钱数额,他是绝对不输给她的,可是看着她这般全然不在意的快乐模样,却让他明白,他的财富,不如她,无关金钱。“公司既然早晚都要去,那就早一天去吧,否则越晚她的怒火越大。”虽然母亲对张小佟的印象极好,她也十分信任张小佟,可是金钱是个十分有诱惑力的东西,时间久了,谁也无法保证哪个人能永远不心生贪念,与其到时伤心希望,不如一开始就杜绝这种苗头,即使自认为友情经得起考验,但还是不要考验的好。“对了,小佟这三年的确蛮苦的,我想表示一下,你说我是给她买辆车还是买套房子”这个设计公司,她除了出钱外再没出过力,所以当她看到如今设计公司的规模时,就决定要分给小佟一部分股分,不过那是公事上的,私下里,她对小佟这三年来的努力还是非常惊讶的,可以想见其中的艰辛,所以也想表示一下。正在喝咖啡的程肴闻言差点呛掉,见她神色认真,想了想回道,“还是房子吧,实用一点。”近几年房价不断攀高,早买也好。唐修谨点点头。“对了,你当初出国,学校怎么外理的”“办休学有了”唐修谨高兴的一拍手,双眼明亮,“我还有一年大学没读完呢,正好回学校读书去。”程肴看着她双眼闪闪发光的模样,突然开始同情起那个从未蒙面的张小佟来可怜的家伙,有个这样不负责任的老板,你的苦日子显然还有得熬相比唐修谨的兴奋模样,此刻远在青云县的杜晋南却是一脸苍白震惊的模样。扶着因宿醉隐隐发痛的头,杜晋南看了看自己光裸的胸膛,又看了看躺在身畔仍在睡梦中那张清秀苍白的脸,一瞬间,脑中闪过妻子那张同样清秀文雅的脸。“喂、喂”伸出手,杜晋南狠狠摇醒她。他同情这个女孩子,甚至为她陷身风尘而愤愤不平,但他绝没有想过会和她发生任何友谊以外的关系。纤睫颤微微的轻轻眨动,一双水雾雾的大眼迷蒙的顺着摇晃的力道望过来。结实性感的光裸胸肌上,配着一张俊美出众的脸宠,浓深的墨眉、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双唇,虽然此刻那双唇紧紧抿在一起散发着怒气,但依然无法否认,杜晋南是一个相貌十分出色的男人。“这是怎么回事”压抑的声音因怒气而让人无形中倍感压力,致使本来还有些迷茫的女孩霎时清醒过来,一张苍白清秀的脸瞬间红透,整个身子一弯缩进被中,只留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露在外面。在杜晋南的记忆中,他不忍心朱昆总是为难这个女孩子,所以在女孩颤着手向自己敬酒时,十分给面子的全部饮下,他最后的记忆是,迷迷糊糊的醉过去难道是他酒后乱性感觉到他的怒气,女孩脸上的红晕褪去,一张脸比昨夜见到更加苍白起来,身子卷着被子一滚,瞬间滚落到了地上。褶皱的白色大床上,那床中央已经干涸的鲜红色血迹尤为刺目显眼。杜晋南看到,双眼一紧,抬起头望向那个站在地上裹着被子全身颤抖的女孩子,“我”“对不起对不起”不待杜晋南开口,那女孩已经先流着泪道歉。杜晋南拉过扔在床头台灯上的白色浴巾盖到自己身上,双眼一眨不眨的望向她。“对不起、对不起。”因为女孩低着头,所以他只能看到不断下滑的水珠,想想自己的场景,再看看她不断流泪的颤抖模样,一心间,不知心里是何滋味。“昨天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朱昆逼你”见她只喃喃一句对不起的内疚样子,杜晋南不得不把昨天会发生这件事归咎到朱昆身上。也许是他喝醉了,那个朱昆逼迫她毕竟这样一个女孩子是很难做出如此的事来。女孩站在那儿也不说话,只是泪泪不断滑落,没一会儿,被子上已经湿了一大片。“是不是朱昆逼你的”杜晋南见状,愈发肯定起来。“不是”半晌,女孩轻轻开口,抬头一双哭的红肿的眼睛轻轻望了一眼杜晋南。这样一个香肩玉腿半露、一脸梨花带雨模样的清秀可怜女孩,即使是任何男人见了都忍不住心软,更何况杜晋南本就十分同情怜惜她,见状,心中更是生出了一丝不忍,早先的怒气早已灰飞烟灭。“你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在他的心里,坚信是朱昆逼她的。女孩咬咬唇,看他一眼,忽然啪地一声跪到了地上。杜晋南吓了一跳。女孩跪坐在地上,伸出双手捂住脸,声音沙哑哽咽道,“对不起是我,故意故意的勾勾勾引你的”最后几个字仿佛用尽了全身力道般。他的震惊声,吓得女孩瑟缩了一下,身体更加颤抖起来,“我没办法我需要钱可是那些男人都好可怕经理说,如果我再不、再不就不要我在这里干了”女孩突然抬起头,一双泪雾的眼看着他,“你对我那么温柔我只是想、想把我的第第一次、给我我、我喜欢的人对不起我知道我接下来的日子一定、是一片黑暗我只是想记忆里、能有些光明美好的东西所以对不起我只是想记得、我也曾经纯洁过对不、起”说完,头又紧紧埋了下去,身子也一抽一抽的颤抖着。杜晋南听完她的解释,一时无言。他想了多种可能,这个女孩被朱昆逼迫,这个女孩想要攀上自己,甚至最最恶劣的是想,这个女孩虽然长着一张清秀的脸却有一颗浪荡的心可结果,却是这般的让人心酸竟然是这样一个让他都觉得痛苦的理由。黑暗来临前的最后光明。站起身,杜晋南走到她身边,轻轻将她几乎瘫软的身子拉起来。“别哭了。”看着那张哭的肿肿的眼,他轻叹。女孩愣愣的看着他,见他眼中没有责怪只有温柔,忽然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他,哇的一声哭出来。这一次,不再是默默流泪、无声哽咽,而是惊天动地毫无形象可言的痛哭声就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安心依靠的怀抱。然后,窝在其中,放声大哭。第七十六章宝宝与怕我一道闪光划破沉黑的夜空,伴随着轰隆一声响雷声,豆大的雨点开始噼噼啪啪的砸到玻璃上。唐修谨站在玻璃前看着不断划过的闪电将整个夜空照得尤如白昼般明亮,大风肆虐着几乎要将在风雨中摇曳的树木折断一般。镜市多雨,然而夏季多是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秋季则不同,秋季的雨总是伴着几乎震碎人耳膜的雷声、划破天空的闪电和快要将一起掀飞的巨风。所以唐修谨特别讨厌镜市的秋季的雨天,尤其是夜晚秋季的雨天,不断响在耳边的雷声和风的呼啸声总是让人觉得从心里生出颤抖来。将整个房子里的灯全都打开,窗帘全部拉起,唐修谨转身向绅士寻求安慰。这样恐怖的夜晚还是有个伴比较安心。“绅士。”绅士现在已经是一只大狗了,她已经不能再如从前那般拎着它的两条腿将它抛上抛下了。坐到绅士身边,唐修谨轻轻抚摸着它的头,“你是不是不舒服呀”最近绅士这家伙懒得出奇,每天早晨强拉着它去跑步都不挪窝,天天趴在那儿将它的窝咬得乱七八糟,恨得唐修谨几乎想要踹它两脚,不过看它总是一副无精打彩的趴在那儿的模样,心里有又些心疼。“绅士。”伸出手将它抱到自己腿上,唐修谨将它的头抬起来,对上它黑溜溜的大眼睛,“你是不是不舒服呀,不舒服就叫两声”若说绅士真表现出什么不适来,却又没有,只是这几天小家伙明显的饭量下降,一天到晚不是趴在窝里装深沉要不就是将房间里能够到的东西又抓又咬的拖到窝里去。“你说你这几天吃的少,身体却重了起来。”见它很不给面子的趴回自己腿上,唐修谨伸出手轻轻抓挠着它的下额,让它舒服点,没一会儿,小家伙就舒服的闭上眼了。见它这么懒洋洋没精神的模样,唐修谨心里也跟着不舒服,轻轻将它放回窝里,起身净了手准备到厨房给自己和它弄点吃的。唐修谨的厨艺依然一般,不过也入得了口,所以没一会儿的功夫,一锅冒着香气的排骨就出锅了。给自己打了八十分,她先盛了一碗,拿去喂绅士。将排骨倒尽狗狗的餐盘里,唐修谨也没动身,就坐在一边看着它先用鼻子闻了闻然后才慢慢的上前开始啃了起来,虽然远不如往日见到排骨时的兴奋但好歹也是吃了,所以轻舒口气,也跟着回厨房吃自己那一份。因为超市里什么调料都有,一股脑的放下去,即使她这个手艺不怎么样的人做出来的味道也十分不错。真担心有一天所有菜肴的调味料都包装生产,人们做菜时只需将所有调料和菜品放进锅里时,厨师还有没有用武之地。吃完饭,唐修谨先去看了看绅士,只见一盘排骨非但没有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