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里,太原会遭到异族的肆虐。太原百姓的日子过不好,他这富贵闲人的日子能好吗他倒是能够搬家,远离太原,可凭什么他要为那群异族让路萧明晟的脸不禁黑了黑,一旁的李寻欢抬手拍了拍萧明晟的肩膀,以示安慰。萧明晟依旧一脸深沉。李寻欢犹豫了一下,忍不住问道:“阿晟,你在想什么”萧明晟阴测测地一笑,道:“我在想,要不要提前造个反,反正没几年他们也要完。”李寻欢:“别的吧。”父亲是朝廷命官,颇有些忠君思想的李寻欢犹豫地道,“这些多不好。”萧明晟叹了口气,道:“我也不想将时间浪费在造反和当皇帝上,再说吧,反正还有六十年的时间。”与其考虑这个,不如想想怎样将李寻欢彻底拽到他这边的世界来。萧明晟若有所思。萧明晟在太原安顿好的第三日,无争山庄递了名帖。萧园管事被无争山庄的名头吓了一跳,虽说他们不混江湖,但似无争山庄这样的太原势力还是有所耳闻的,连忙通知了萧明晟。萧明晟拿过名帖,原是无争山庄的主人原东园想要在三日后上门一叙。这摆出来的态度十分有礼,走的是世家会面的礼节,萧明晟也就答应了。等到三日后原东园亲自上门,还带着不少上了年头的名贵药材时,萧明晟这才知道,那晚客栈中,他和李寻欢救下的孩子竟是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原随云,此番原东园是专程上门道谢的。萧明晟没有什么压力地收下了这些药材。真正聪明的江湖人是不会以年龄与外表来判断一个人,虽然萧明晟瞧着也就是个小少年,但原东园拿出来的态度是对待一方主人的,这顿时就让萧明晟觉得原东园很上道,看他也很顺眼。在太原,与无争山庄交好绝对是有利的,萧明晟名下的铺子在太原开展的十分顺利,就是官府方面都给了三分便利。萧园顺顺当当地搭上了无争山庄这条大船,等原随云都跑来萧园做客,被萧明晟扔到后院跟南宫兄弟俩在一处的时候,正过着苦逼而艰难幼儿生活的前妙僧无花现南宫轩都惊呆了。谁原随云虽然南宫轩听说他们要搬去太原的时候,他还想着会不会跟无争山庄有上交集,但这才几天,他那位不走寻常路的兄长竟连无争山庄的少庄主都带回家了尤其原随云并非表面那般光风霁月,这位可是他都十分忌惮的蝙蝠公子南宫轩默默瞅着小男孩戳向自己脸蛋的手,嘴角抽了抽,毫不犹豫地一巴掌拍开。好吧,不管未来蝙蝠公子有多赫赫的名声,他现在只是一个三岁的小鬼,哼,三岁。南宫轩爬过身体,背对着一脸好奇盯着自己的原随云,默默回想上一辈子的情报。蝙蝠公子的那一部分是秘密,但与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原随云相关的事情却是江湖皆知毋庸置疑的天才,让人惋惜的天才。因为他是一个瞎子。三岁一场大病,夺去了原随云的眼睛。至此之后,无论他表现得多么出色,所有人都会在赞叹之后惋惜他瞎子的身份。久而久之,光风霁月的少庄主就多了蝙蝠公子这一层身份,在海外建造了蝙蝠岛,成立了江湖人闻之色变的销金窟。南宫轩会知道这个,是因为他也曾去过那销金窟,卖过他当初从神水宫偷来的天一神水。蝙蝠岛是一个能够让人肆意释放内心黑暗,忍不住沉沦,越陷越深的地方。几乎是只要去过一次就很难摆脱,就像是母亲用来控制手下的那些莺粟花。只不过一个靠的是对人心的侵蚀,一个是以药物来控制。没有人说话的时候会避讳一个才一岁多的孩子,南宫轩自然而然地听了萧园下人的墙角,旋即震惊地发现,他这辈子的兄长之所以跟无争山庄有上了牵连,是因为在车队停在祁县一家客栈的晚上,他出手救下了被贼人掳劫的原随云。合理推测,致使原随云一场大病的根源是这一次的绑架,人现在提前救下来的,那场导致原随云失明的大病就这样跨过,那原随云岂不是不会再失明不会失明的原随云会不会成为蝙蝠公子他不知道,但他清楚的是,未来二十年里,待得原随云长成,他必然是这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之一,鉴于上辈子他失明状态下还修成了诸多绝技,武学资质之高,南宫轩生平仅见。正暗自感慨未来又发生了一项改变时,南宫轩敏锐地感觉到了臀部的异样。他霍地转过头,葡萄似的大眼睛近乎不敢置信地瞪视着身后的原随云。而原随云正若无其事地收回刚戳了一下南宫轩屁股的手指,见南宫轩瞪圆了眼睛看过来,原随云讪讪一笑,还不忘评价道:“弟弟的屁股上好多肉。”弟弟的屁股上好多肉屁股好多肉“呜哇”一声震天的嚎叫声自房中响起,嘹亮的响声几乎掀翻了屋顶。小原随云显然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被南宫轩这么一嚎,吓得直接从床上翻下去,好在一旁有乳母在,连忙扶住了无争山庄的小公子。不好意思,他还小,所以控制不住自己的本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南宫轩这般想着,更加卖力地嚎了起来。而一旁的南宫灵被同胞兄长这么一嚎,顿时跟着呼应起来,开始大哭起来。原随云几乎是逃出了南宫兄弟所在的后院,从此他对孩童这类生物避而远之,未尝不是今日他们兄弟俩的功劳。萧明晟人在前庭,后院南宫轩那一嗓子他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不禁嘴角微抽,就说他是不是一个取名大家什么南宫轩,有萧别豪这个名字贴切恰当吗他这二弟从来干打雷不下雨,偏生一嚎,老三就跟着大哭起来,老二欠缺的那点眼泪都被他补了过来,萧明晟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说真的,官府真该给他颁一个大宋最佳兄长的牌匾,他带着两个熊弟弟真的是太不容易了。好在他有钱,好在他雇得起人照顾他们。慢慢地吐出一口气,萧明晟一脸淡定地看向一旁的两人,道:“两位的来意我已经知晓,说句实话,萧某连夜带着两个弟弟来到这太原府,就是为了避开家父的安排。”萧明晟的态度十分诚恳,“天峰大师,你佛法高深,当世圣僧,只是萧某实在对青灯古佛不感兴趣,也不想舍了这满头的烦恼丝。”萧明晟对面那个须眉洁白的蓝衣僧人双手合十,口诵佛号,道:“小施主有慧根,可惜与佛无缘。”萧明晟满意点头,复又看向另一个身形高大,穿着粗布衣裳的男人,道:“任帮主,你的来意我也清楚,我也不怕告诉你,我父亲找你比武的时候已经受了内伤,临终前他将小轩和小灵托付给你也算是一番拳拳慈父之心”勉强算是,私心终究太多,只是萧明晟不好多说什么。顿了一下,萧明晟继续道:“你是当世英雄人物,小轩和小灵跟着你生活自不会埋没。”萧明晟恰当的恭维让任慈微微涨红了脸,他连连摆手,道:“小公子说笑了,任某只是一个粗人,当不得你口中的英雄人物。”“任帮主过谦啦。”在天枫十四郎告知萧明晟自己的打算时,萧明晟虽不愿按着他安排的路子走,但也派人搜集了一些任慈和天峰大师的资料。不得不说,无怪天枫十四郎会盯上他们两个碰瓷,无论是本身威望、身后势力以及本身武功,这两位都是当世翘楚。若得他们教导,再顺利继承他们手中势力,他们兄弟便能够掌控了大半个中原武林。这些江湖势力最终是冲着谁去的,萧明晟心知肚明,并没有纵着那位的打算。“只是,小轩和小灵年纪还小,还没有定性,无论是拜师习武还是其他,我觉得都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思,你说呢”作者有话要说:这才几天,怎么过去进程就不一样了我勒个去,原随云,你的爪子往哪里放,合着不知道我萧别豪的实力是不是反正我还小,这脸可以暂时不要竖起你们的耳朵都给我听好了:呜哇哇原随云:救命莺粟罂粟,宋朝的诗词提起这花的时候都用莺粟,应该是这个时期用名就是莺粟。有关朝代:李寻欢是明朝人,应该没跑。但楚留香传奇发生的年代没有明确标注,这里就私设成北宋吧。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道可道 3个;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瑾衍 10瓶;水墨翎 6瓶;梁高洁、谈笑、顾七弋、陌陌、克蘿克絲 1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第72章 双魂07“公子说得有理。”任慈愿意收养南宫兄弟,原是因为他误杀天枫十四郎后心中愧疚, 又怜他留下孩儿无所依靠。可万万没有想到, 天枫十四郎的长子年纪不大却是行事有度, 自己置办下了一番产业,还跟无争山庄有了交情, 根本不必他出面庇护。若是执意收养南宫兄弟,反而不美。一旁的天峰大师也看出萧明晟态度坚决,他微微一笑, 似是玩笑一般道:“贫僧方才听着, 那位小公子的哭声倒是与我佛有缘, 颇有佛门金刚狮子吼的风采。”萧明晟嘴角微抽,道:“大师说笑了。”天枫十四郎死在了任慈的手上, 他临终之时, 一求任慈照料一双幼儿, 二便是焚其身躯, 骨灰则洒在山涧中,随风而去。萧明晟并没有对天枫十四郎的选择评价什么, 求仁得仁, 不过如此。只不过, 萧明晟看着千里迢迢赶到太原的任慈和天峰大师, 忽然意识到他就这么带着弟弟们离开了凤阳府, 不仅让这两位扑了个空,还让他们这段时日不间断地寻找他们的踪迹这事儿做得不地道啊。送走了任慈和天峰大师后,萧明晟叫来管事, 吩咐他做些事情。莆田少林寺那边,多捐些香油钱,帮着少林寺修葺一番。而丐帮这边,萧明晟左思右想,脑海中莫名跳出了“物流”二字。萧明晟摸了摸下颌,隐约明了其中含义,合作一番,倒是能够达成双赢。干了。一切都是为了日后富贵闲人的美好生活。等南宫轩知道南少林方丈天峰大师和丐帮帮主任慈来过萧园,坐了一阵就离开后,他顿时就想起了兄长带着他们连夜离开凤阳府的用意。所以,这就翻篇了父亲用性命换来触碰中原武林两大门派势力的机会,就这么被兄长给放弃了虽然论感情,南宫轩前后两世对天枫十四郎都是趋近于零的。但现在,他也不禁同情天枫十四郎一刻钟。计划得再好有什么用,执行人拒绝配合,什么都白扯。他这位兄长可不像是他,那么听话地按着父亲的路,入了少林寺,做了一个清风雅韵的和尚。看起来清风雅韵的和尚。将捐香油钱和跟丐帮合作物流一事交给了手下人去办后,萧明晟还特意去了一趟南宫轩和南宫灵住着的小院。他挨个拍了拍他们的脑袋,一脸慈爱地道:“不要太感谢哥,谁叫我是你们哥呢。”直让南宫轩嘴角抽搐。好在南宫轩行事警惕,不吝舍了脸皮装普通孩子,萧明晟对他们兄弟的关注度又不算高,暂时就没有发现南宫轩身上的异常。时如流水,转眼便是半年后。入冬后的第一场大雪,整个萧园覆盖上了厚厚的白雪。萧园的下人们将通行的小道收拾出来后,剩下的地方就留着观景。萧明晟倒没觉得这雪景有哪里好看,但那晚换过来的李寻欢却是眼睛一亮,欢呼一声冲进了雪地上。萧明晟嫌弃三秒,却还是唤人过来在院中的树枝上挂着灯笼,然后屏退了所有人。于是,萧明晟继续嫌弃李寻欢的幼稚,一边蹲下身卖力地滚雪团,堆雪人。两人合力,很快就堆出了一个跟他们身量相当的雪人,就差为这雪人安一双眼睛了。这是李寻欢最喜欢的步骤。他其实并不喜欢堆雪人,他喜欢的是为雪人安上眼睛的这个过程。有如画龙点睛,平凡庸碌的东西因为这样一双眼睛而有了生命,这是李寻欢所喜爱的。李寻欢其实是一个喜静的人,喜欢在自己的天地里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安安静静,不被人打扰,也不需跟人分享。与萧明晟换魂是一个意外,超出了他所有的认知,以至于在他猝不及防间就跟他分享了十分私人的东西。他的身体,他的秘密,他的喜好。意外地,这个感觉不错。终于,冬天到了,下雪了。轮到了李寻欢最为私密喜好。李寻欢用力地抓住那两颗他费心挑选出来的煤,又黑又亮的煤。就如同进行一种神圣的仪式,李寻欢用力地握了一下手中的煤,然后递给了萧明晟,道:“给你,阿晟你来给它安上眼睛吧。”萧明晟看了李寻欢一眼,伸手拿起其中一块煤。他审视着眼前雪人圆圆的脸蛋,将这块煤按了上去,道:“一起。”一起。李寻欢看着手心里仅剩下的那一块煤,没留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