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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我深入 第53节(1 / 1)

她捧了一本书坐在客厅,见他回家,便说:“饺子在厨房没有下锅,你还饿吗?”其实是不饿的,可望着她那双盈盈的眼睛,他说不出这样的话来。顾新橙给他下了十个饺子,他都吃完了。好像只要这样,她就不会失望了。那时候的她对他耐心到了极点,说话都是轻声细语。一个很有上进心的姑娘,愿意为他洗手作羹汤,还愿意等他回家。可是后来她再也没有给他做过饭了,他不乐意看她为他这样辛苦,想吃什么出去吃便是了,何必折腾来折腾去。这些事情发生了多少,傅棠舟记不太清了。只不过,分手以后,触碰到某些情景,自然而然会浮现在脑海中。他不禁自嘲,吃个饺子也能神游天外。可这已是他为数不多的休闲时间了。这一年,他的工作愈发忙碌,没有任何牵挂便也不再有任何顾虑。全心全意工作,而不用考虑会不会冷落了她。偶尔一人独处时,他才会想起顾新橙。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实现她的愿望了吗?过上她想要的生活了吗?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他希望他的放手能成全她的人生。窗外又有些吵,傅棠舟放下筷子,再度走到窗前。那几个年轻人正在爬他家门口的那棵大树,有个穿浅色裙子的黑发女孩儿背对着他。她微微仰起头,似乎在叮嘱他们小心。有点儿像顾新橙,可他知道不会是她。美国这么大,即使他们在同一片土地上,也终究无法相遇。这种错觉伴随过他很多次,每次都以失望落空,他早已不再抱有奢望。有时候他甚至会离奇地想,远远看上她一眼也好,哪怕只是背影。这种想法往往只能维持一瞬间,因为他知道即使见到了,现在也没有任何意义。想到这里,傅棠舟一哂。年轻就是爱折腾。他将窗帘拉了起来,隔绝窗外的噪音。*在安东尼家借宿一宿之后,顾新橙第二天的行程是去加州一号沿途玩耍。安东尼开了一辆双座跑车,副驾驶的位置只能坐一个人。其他朋友则开了一辆四座越野车,有天窗可以打开。顾新橙坐上了跑车,安东尼油门一踩,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他一边开车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悄悄观察着顾新橙。她系着安全带,长发扎成一个马尾,露出修长的脖子。马尾被风卷了起来,时而扫过她的脸颊。皓白的手腕松松地垂在膝盖上,上面戴了一小串莹润饱满的珍珠手链。欧美白人很追捧小麦色肌肤,他们觉得这像是被阳光晒过一样健美。反倒是某些亚洲姑娘,一个个皮肤白得赛雪。顾新橙就是其中之一,她的身上有一种东方美的特质,这令安东尼为之着迷——从小到大,他很少接触她这样的女孩儿。顾新橙在车上很安静,没有东张西望,而是一只手捂着裙子,微微偏过头去看临崖的风景。蜿蜒的公路沿着海岸线而建,刺目的阳光下青色的松树耸立在悬崖峭壁之上,汹涌的海浪冲击着岸上的礁石。猎猎的风混合着海浪声从耳边刮过,安东尼问:“你以前来过这吗?”噪声太大,顾新橙一时没听清,她将声音提高一度,问:“你说什么?”安东尼只得扯着嗓门大喊:“你以前来过这吗?”这下顾新橙听明白了,她摇了摇头,说:“没有。”“这儿的景色很美,”安东尼说,“我以前心烦的时候经常开车过来,心情会放松很多。”“确实是个好地方。”“这里是爱车男人自驾游的终极梦想。”安东尼的语气很夸张。“是吗?”顾新橙笑。两人正有说有笑,忽然一道黑影从右侧一闪而过,霹雳一般。安东尼的车速挺快,没想到还有人更极端——那辆黑色法拉利绝尘而过,只留下一个孤傲的背影,以及一串尾气。顾新橙抚了抚胸口,似乎受到了惊吓。这辆车的开法,有点儿不要命,怕是赶着要去火葬场。“哈哈哈哈,”安东尼大笑,“经常有人来这里飙车。”他又问:“要追上他吗?”眼见着他有要把油门踩到底的架势。果然,世界各地的司机都爱暗中和路上的车较劲。顾新橙腹诽道。她摆了摆手,说:“不要,安全第一。”第36章顾新橙在加州度过了一个充实的感恩节假期, 回到波士顿之后,她再度投入到紧张而忙碌的学习生活中。期末考试即将来临,她面临许多paper work。每一年的期末都让人如临大敌, 图书馆的座位也变得紧张起来,颇有国内谣言中哈佛图书馆的架势。繁忙的学习之余, 顾新橙没有忘记社交。她以前的社交圈挺窄,大一大二那会儿, 她光顾着学习, 没有意识到大学人脉是一项宝贵的资源——走上社会以后,甚至比好好学习来得更重要。来到一个新环境的好处是,可以彻底摒弃从前的自己, 重新开始。据说大学有一个不可能三角, 即学习、社交、睡眠之间, 最多三者取其二。趁年轻, 顾新橙牺牲了不少睡眠时间。在哪儿不能睡呢?何必要在哈佛睡大觉?有一句话说得更夸张, 生前无需多睡,死后自可长眠。周末,安东尼邀请她和几个同学去参加校内的露天音乐会。这个音乐会在某个小广场举行,搭了简易的舞台, 来了不少学生。十二月的波士顿天寒地冻,可丝毫浇灭不了大家的热情。乐队的音浪像波涛般席卷而来,听众尽情欢呼摇摆,这是期末考试前的一场狂欢。直到散场,顾新橙的耳膜还在阵痛。“是不是很精彩?”安东尼问。顾新橙心想, 如果声音能小点儿就更好了。可她说出口的话却是:“挺好。”入冬以后,道路两旁的草坪泛着一层枯黄,草叶上挂了寒霜。两人肩并肩走在路上,昏黄的路灯带不来暖意,顾新橙搓着冰凉的手呵着气——她高估了今天夜间的气温,忘记戴手套了。“快看,那栋楼。”安东尼指了指前方。顾新橙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一栋平平无奇的宿舍楼。“那是扎克伯格住过的宿舍。”“真的吗?”“他就是在这个宿舍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创立了facemash(facebook的前身)。”这是一个脍炙人口的创业故事。facemash是扎克伯格的一个恶作剧,谁知这个网站受到了大学生的大肆追捧。哈佛大学要求扎克伯格关闭facemash,后来扎克伯格为了创办facebook从哈佛辍学。可现在,他或许是哈佛最杰出的校友之一,哈佛大学甚至还为他补发了学位。在他之前,另一位众所众知的哈佛校友比尔·盖茨,退学并创立了微软。国内常有毒鸡汤,拿这两位的例子来论证“读书无用论”。可事实上,你从哈佛退学的前提是你能考上哈佛。当一个人的能力强到在哈佛大学都学不到更多对他而言有用的东西时,那么哈佛大学的存在就成为了绊脚石。这种境界是顾新橙可望而不可求的,至少她认为她在这里能学到挺多有用的东西。“顾,你有没有想过创业?”安东尼问。这个问题来得突然,顾新橙愣了下,摇摇头。在她未来的规划里,似乎并没有创业这条路。她是一个有冒险精神的人,但是作为经管类专业的高材生,她深知创业这条路,九死一生。她研究过的成功案例很多,可她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当风险过高时,即使诱惑再大,她也难以心动——尤其是在经历过上一段失败的爱情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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