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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TXT全集下载_28(1 / 1)

不过特训的成果显而易见,陆迩自己和兽人们日夜相处没察觉出来,实和守这些新加入的兽人能够明显感觉到,红木部落的兽人们不论体魄和气势都和这么小的部落人口格格不入。倒像是黑河部落那种大部落里锻炼出的精壮兽人。守还好,一直都对自己的瘦弱有清晰的认知;实就觉得有些不服气——想他在巨牙部落也算是实力前列的兽人,以前和红木部落这些友好部落也交手过,胜率都差不多。没道理现在自己到了红木部落反而成了被吊打的那种!为了追上红木部落的平均水平,实特训时比一般的兽人反而刻苦了几分。角不在的这段时间里,监督兽人们保持特训的工作落到了烈的头上。烈平时不生气,看人的眼神都会让人觉得有些害怕,担任督查的职位再合适不过。穿着橙黄色毛衣的烈看起来暖了很多,气质变得有些柔和,但督促兽人们特训仍然没有一丝留情。……除了部落里加紧了准备,陆迩也在研究带回来的那一包神罚废土。最初对玄奥迹象的震惊过后,陆迩开始考虑:能不能用科学的手段判明神罚废土的特质?“神罚”把正常土壤转变为毫无生机的神罚废土的原理能不能通过这包土块分析出来?神罚的本质究竟是重金属污染、微生物繁殖,还是真的是“神”的玄幻力量?因为担忧神罚废土的土块具有“传播性”,陆迩在离开黑河部落之后,曾经把牢固包裹着的土块放在距离各个部落都有些距离的地方观察了半日,发现隔着一层包裹之外的土地完全没有被同化的迹象,这才放心地带回了红木部落。回来之后,陆迩尝试对神罚废土的土壤做了多种实验。首先最重要的是确定单独的废土土壤是否具有同化正常土壤的能力。把废土的土块放进陶盆,然后将正常土壤铲进去静置观察。结果几天过去,废土的土壤和普通的土壤之间泾渭分明,完全没有互相转换的表现。——这样至少说明,“神罚”对土壤的影响是外在、物理的,废土本身不具有传播性。之后陆迩把废土浸泡出土壤萃取液,拿一部分植株做了测试,发现废土萃取液和普通的清水一模一样,对植物没有负面作用、也没有明显的正面作用。——说明神罚废土上那些骤然枯死的植物不是因为脚下的土地变化而死亡,应当是被“神罚”直接杀死。多种尝试之后,陆迩大致总结了神罚废土的特点:除了外表和土壤的质感一模一样之外,完全没有土壤应该有的性质。仿佛只剩下空洞的外壳,内里已虚无一物。这样的“土壤”,哪怕单独带出来,也无法养活任何植物。当然,按照陆迩的猜测,“神罚”应当是一股外来的力量,直接把吞噬的土地上包括土地、动物、植物的所有生命力全部掠夺。被夺取生命力之后的土地也无法变回、至少短期内不能变回普通的土地,因此神罚肆虐过后的地方完全就算废了,比土地荒漠化、厄尔尼诺等问题还要严重。令陆迩最在意的,还是当他靠近神罚时手上那枚灵水指环蓦然的震动。灵水指环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的第一件不科学的物品,而且在原身的记忆中从未出现过,极有可能是他穿越时带过来的。这枚指环除了创造灵水之外一直十分安分,唯有靠近神罚时有了反应,让陆迩不得不猜测,指环和神罚有关联。最初陆迩以为灵水是解决神罚的手段,但上次偷偷浇灌了一点灵水在神罚废土上,也没看到土壤有任何变化。这次陆迩直接接了一满盆灵水,取了一小截废土的土壤丢进去。——说起来,角不在身边倒是有一个好处,陆迩取用灵水不用再顾忌会不会被角发现了。等了半天,什么都没有发生。废土的土壤还是失去生机的枯黄色,灵水也还是清凌凌的透明。陆迩皱着眉坐在凳子上,轻轻拨弄着手指上的指环,望着面前的水盆陷入沉思。如果灵水能够解决神罚,那他们就不必迁徙部落,甚至可以在能够自保的情况,利用灵水指环把废土重新改造成沃土。但是现在……灵水对废土没有用,那灵水指环为什么会对神罚产生反应呢?——难道对神罚有用处的不是指环产生的灵水,而是指环本身?陆迩按着下巴,仔细端详起这枚神奇的指环。指环本身没有任何花纹,黝黑古朴,仿佛只是一个简单的铁环,表面光滑不似天然,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最关键的是,这枚指环没法从他的手上拿下来。陆迩试着把带着指环的手插进废土的土壤中,依然什么都没有发生。如果指环不是对废土这些神罚的“结果”有反应,而是对神罚产生的“原因”有反应,那就有点麻烦了。他可不觉得自己能够在那片可怕的土地上行走。但陆迩也没圣母到愿意把自己的手指割下来,拿指环去试验。反复尝试之后都毫无所获,陆迩最后只能把废土的土块暂且收纳起来,看以后有没有别的发现。……腾去了一趟巨牙部落,回来之后和陆迩聊了一下与巨牙部落首领面谈的结果。“巨牙部落听说神罚的事情之后,也打算开始准备迁徙。”腾拿起陆迩带来的红薯,轻轻嗅了嗅,递给了一旁的茫。茫钟爱甜食,陆迩培育出来的红薯甜度很不错,捧着一个烤红薯坐在椅子上“啊呜啊呜”啃得十分专注。陆迩摸了一把茫的头发,抬头看向腾:“他们打算迁到哪里?”“还没决定,估计到时候随走随定。”腾摇了摇头,随后又笑了一声,“其实要不是因为我们现在还要种植粮食,红木部落大概也是这样。”兽人们对于部落的位置没有太大的需求,只要毗邻水源、食物充沛即可,不论山谷还是平原都可以扎下帐篷。倒是农业对于地势和土壤的质量要求比较高,才需要角去探查。聊到这里,陆迩不免又想起了角,不由得出了一下神。腾注意到自己这个孩子的走神,接过红云递来的热水,轻轻喝了一口,笑道:“想角吗?”陆迩回过神来,也接过红云端上来的水,道谢一声,才有些尴尬地摆摆手:“没有。”腾自以为看透了陆迩的羞涩,哈哈笑了一声,宽慰他:“放心,角这么强不会出事的。”停顿了一会,腾又关切地看向陆迩的肚子,问了一句:“怎么样,今年能生下幼崽吗?”“啊?”陆迩呆愣片刻,旋即有些哭笑不得,干咳一声摆摆手,“没有,父亲你在想什么?”他和角又不是那种关系。谁料腾皱了皱眉,神色变得有些担忧:“没有怀上吗?不是听说你们寒季里白天晚上都在帐篷里交配吗?”“交配”这个词太过直白,饶是陆迩都有些吃不消,耳后忍不住泛起一丝嫣红,赶紧喝了一口水压压惊:“没有,我和角……很清白。”腾有些不赞同地看着他,虽然身为父亲说这个有些尴尬,但想着陆迩和红云关系没有那么亲密,还是多说了一句:“让角多努力,你这个年纪生幼崽比较安全。”原始时期的医疗条件极差,导致分娩成为一道生死难关。因此陆迩这个年纪的亚兽生育幼崽是死亡率最低的时候。亚兽们体质和人类不一样,分娩难产等问题出现得相对较少,可比起现代社会的产妇来说仍旧是九死一生。当然,按照陆迩的了解,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有亚兽们营养不良的原因。随着农业的发展,粮食、蔬菜、家畜的多样性,想必以后亚兽们的健康也能得到保障,怀孕生子也不会像以前那么危险。但是这跟他是一个单身主义者又有什么关系呢?陆迩维持着自己的微笑,感谢了老父亲的关怀,赶紧找了理由回了自己的帐篷。——生崽是不可能生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生的。……在角离开部落一个多月之后,陆迩每天照常去小菜园里劳作,去溪边挑水的是活,忽然一道庞大的身影从溪流那边跃过来,稳稳地停在了陆迩的面前。一别月余,纯白的大狮子全身的毛发还是那么光鲜亮丽,碧色的狮眸也一如既往的霸气冷傲。威风的大狮子的气场只持续了不过一秒,就迅速变成兽人,大跨步上前,一把把陆迩搂进了怀里。一个多月没能见到他的亚兽,紧赶慢赶终于赶了回来,面对魂牵梦萦的伴侣,角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陆迩感受到这个兽人收紧的臂膀、耳畔厮磨呼出的热气,还有那一声声饱含着思念的“绿耳”,下意识反手也抱住了角的后背。感受到光裸的皮肤下紧实的肌肉,陆迩忽然觉得自己手似乎有点烫,脸上的欣喜之情慢慢消散。如果说之前还只是猜测,那现在陆迩可以确定,角确实对自己怀着喜爱之情,还是兽人和亚兽之间的那种。令他有些诧异的是,在自己的内心中,除了纠结、无措、排斥之外,竟然还隐约松了一口气。抱了一会儿,角心中热血稍霁,猛然意识到自己这样亲密地抱着陆迩,已经超出了“同居室友”的界限,连忙松开手,咳嗽一声试图亡羊补牢:“刚回来看到咱们部落的人,碰巧是你有点激动。”陆迩看着角脸上还未完全收起的兴奋和喜悦,心里微微叹口气。角离去时的方向和自己这个小菜园所在的位置并不一致,这只狮子特意绕到他这边来,根本就不是碰巧吧?没有揭穿角的把戏,陆迩稍微理了一下自己被角抱皱的毛衣,伸手指了指部落的方向:“回去吧。”“对了,这个给你看。”角忽然想起了什么,神色又变得兴奋了不少,把包袱从脖子上摘了下来,递给陆迩。临行之前陆迩给角装的东西不是很多,包裹原本是瘪瘪的,但现在鼓鼓囊囊,看起来不知装满了什么。陆迩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簇簇纯白柔软的长毛。愣了一下,陆迩反应过来,低头看了一眼角身上的兽皮裙,果然发现角的兽皮裙已经换了暖季专属的短毛。——这些都是大狮子换下来的毛毛?角有些得意:“这些毛毛可以织一条毛裤给你。”随后他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好意思,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过我不太会,你能教我吗?”陆迩寒季的时候用普通的兽毛搓成毛线给自己织了毛裤。在角的眼里,那条灰不拉几的毛裤跟纯白的毛衣根本不搭,最好还是再用自己的毛毛给他的亚兽织一条!这次出去寻找新家的路上,角开始了换毛,便小心地把自己换下来的所有毛毛一根不落地收集起来,满怀期待地抱回来,打算亲手给他的亚兽织一条毛裤。想象着属于自己身体一部分的毛毛织成的毛裤紧紧地裹着他的亚兽那漂亮的双腿……角恨不得一个晚上就把毛裤织出来。本来打算给陆迩一个惊喜,但角思忖良久之后,决定以自己“不擅长织毛裤”为名向陆迩请教。这样织毛裤的全部过程,都可以跟他的亚兽黏在一起……时至今日,陆迩已经对眼前这个有点心眼儿的兽人有了清晰的认识,一眼就看透了角的“狼子野心”。陆迩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最后才委婉拒绝:“天气热了,我穿不着毛裤了。”角微微有些失望,还是想挣扎一下:“下一个寒季可以穿。”“那就寒季再说吧。”陆迩摆摆手,把包袱重新包起来,神色认真了些,“现在迁徙才是最重要的事。”……角出去这一个多月,足迹踏遍了各处平原山谷,探查了许多没有部落占据的地点,牢牢地记在了脑袋里,回来之后在地上画出了大约三个地形图:“这三个地方是我看着感觉最合适的。”陆迩有些惊讶地看着地上大致的路线图,抬眸扫了角一眼。——这只大狮子对于地理位置成图的天分不错啊!这已经有地图的雏形了。听角大约讲述了一遍三个地点的特点,陆迩最中意的是靠着一座大湖的平原。按照角的描述,那个湖泊是活水湖,有河流穿过,稍远处还有一片树林,平原地上的植被也比较密集,显然土质不错。老实说,以陆迩的角度看,红木部落如今所在的地方,土地质量其实很差,是最难适应农耕文明的类型。如果这次能迁徙到腐殖质丰富的沃土上,那短期的阵痛之后红木部落的农业发展说不定会迎来一个飞速的跃升期。新的这几个地点,显然角在调查的时候认真考虑过农耕的重要性,依山傍水自然条件都不错。虽然陆迩没有去看过,但从角描述的周围水源和植被看,这几个地点都很适合部落将来驻扎发展。而靠近湖泊的平原地点,是条件最好的一个。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地点也是直线距离上距离黑河部落——也就是神罚所在的位置最近的一个。陆迩有些担心地看了一眼角,意思不言而喻。角看懂了陆迩的担忧,解释起来:“按照以前的经验,神罚前进速度越慢,意味着吞噬的土地会越少;以我们在黑河部落看到的神罚来看,这三个地点都不会受到影响。”“这个地点,我们过去要多久?”陆迩确认了一下。角思索了片刻,手指在地上轻轻划了两下,回答:“按照我们去黑河部落的速度,大概要接近二十天。”去黑河部落时他们只有一辆车,还有好几个兽人护送,路上基本没出什么岔子,速度其实还挺快。如果是整个部落搬迁,速度肯定没有这么快,起码要匀出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在路上。陆迩心算了一下大概的时间:如今寒季结束已经两个月了,预计再过一两个月,他们手头的这茬粮食就能收获。到那时,距离他们在黑河部落发现神罚的踪影,也差不多三个月过去,神罚会不会波及红木部落,届时一定能水落石出。几个红木部落的最高领导商量了一会,最终下了决定:等这茬粮食收割之后,确认神罚的位置后,立刻举部落搬迁!“迁徙的消息要公布出去吗?”陆迩问了一句。腾按着下巴沉思了一会,摇摇头:“先做准备,提前一个月告诉大家吧。”暂时隐藏消息除了是为了避免引起部落内的恐慌,也为了消息不泄露——万一被小石部落这种敌对部落得知了他们具体的迁徙时间,到时候带着一堆辎重的他们很难应对敌人的袭击。……回到家里,陆迩下厨为角做了一顿美味的洗尘饭,特意把红薯和小米一起蒸成饭,吃得角大口不停,称赞不已。食物的美味还在其次,主要还是因为这是他的亚兽亲手为他做的。美美地饱餐一顿,角满足地抹抹嘴,主动把餐具拿去外面洗干净,回来眼巴巴地看着陆迩,有心想和自己的亚兽亲热亲热,又找不到理由,便打算故技重施,盘算着找什么理由变回兽型。还没等他那句“我背上有点痒,你能不能帮我挠一下”说出口,冷不丁听到陆迩说了一句话:“角,一路赶回来你也累,今晚睡床上吧。”——睡、睡床上?巨大的惊喜瞬间砸中角的脑袋,让他一时甚至有些结巴,猛地站起来,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陆迩:“真、真的?”难道是这段时间他不在部落,他的亚兽离别太久也思念他了?亏他在外头的一个月天天都在担心会不会有其他的兽人趁虚而入呢!陆迩看到角脸上毫无遮掩的期待和喜悦,心里又叹口气,甚至还有些奇怪:角表现得如此明显,自己之前怎么就没察觉到呢?他从床上站起来,一手指了指木床,“你睡床。”一手指了指角之前的窝,“我睡这。”角惊喜的神色瞬间凝固,下意识询问:“为什么不一起睡?”陆迩前阵子才被老父亲问过怀崽的事情,听到角的话神色顿时波动了一瞬,旋即恢复正常,神态自若地道:“你以前嫌过床太小,只能睡下一个人。”角看了看那张床,很想给当初说这个理由的自己一巴掌,但还是有些不甘心地挣扎了一句:“我可以往外靠。”挤一点刚好可以抱在一起,不是很好么!陆迩态度十分坚决,把自己当作被子的兽皮扯下来,把角的毛毯放到了床上。角的气势顿时萎靡了下来,神色恹恹地坐到了床上,过了一会才打起精神,又开始琢磨要变回兽型撒撒娇。“绿耳,我兽型后背有点痒,能帮我挠一下吗?”给白白的大狮子挠痒痒?陆迩心中一瞬间蠢蠢欲动,一个“好”字差点脱口而出,好在立刻清醒过来,迎上角殷切的目光,猜中了角的心思。想着不能让角再这么深陷下去,陆迩轻轻低了下头,忽略掉自己心里的异样感,神情严肃地看着角,准备直接摊牌。还没等他说出口,等得有些心急的角直接跳下床,摇身变成了庞大的狮子,把一身特意提前洗干净的白毛毛凑到了陆迩面前。陆迩的话被堵在了口中,习惯性地伸出手抚摸了一下大狮子的鬃毛。入手还是那熟悉的柔软丝滑,令人沉醉。等到陆迩顺着狮子的姿势把大狮子的鬃毛和后背都撸了一遍之后,才猛然惊醒:不对,自己可不能再跟角这么撸毛撸下去了!说不定角就是被自己撸毛的熟练手法误会的!陆迩有心冷酷地推开狮子,但对上大狮子因为惬意而半眯起的眼眸,还有那条悠闲地拍打着的长尾巴,心里莫名一软。——算了,角刚刚辛苦回来,立刻就拒绝他,似乎也有些残忍。——自己暂且装作不知道,等明天再跟角摊牌吧。……第二天,陆迩是在白毛大狮子的怀里醒来的。昨天晚上他给自己找了理由之后心安理得地撸起了狮子,和大狮子玩累之后直接就在角的窝里睡下了。而那只大狮子也没有变回人型躺回木床去,反而用身体圈住他,一起睡在了地上。陆迩坐起身,看着狮子雪白的鬃毛安静地伏着,听着他平稳而绵长的呼吸声,刚刚苏醒的脑袋微微还有些懵懂。昨天晚上他一觉睡到天亮,整个夜晚睡得都特别安心。好久都没有睡得这么舒服了。以前他都只跟自己养过的猫咪一起睡,从来没想过和另外一个人同床共枕,竟然能够睡得十分香甜。清晨的阳光透过帐篷的缝隙洒进来,落在沉睡狮子银白的毛发上,让那些柔软的发尖镀上了一层金光,甚至变得有些透明。这一幕实在有些过于美丽,陆迩忍不住凑上前,伸手轻轻抚摸了一下。许是被陆迩惊醒,大狮子忽然睁开双眼,兽瞳中很快就从茫然变得清亮,眨眨眼变回了兽人,坐起身看着近在身前的陆迩:“你醒了?”陆迩伸出的手刚好搭在角的肩膀上,角变回人型的姿势仍旧把陆迩环抱在怀里。两个人距离如此之近,这个英俊的兽人的睫毛都能数得清。陆迩忽然意识到一个对他来说有些可怕的事实。——这样亲密的姿势,他竟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满怀着排斥感。第49章 晋江独发(49)这一点让陆迩莫名觉得有些心慌,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都竭力避免着跟角有近距离接触。角一开始委屈得要命,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亚兽忽然就对他冷淡了不少。他思来想去, 都没想到自己哪里做错事情。但陆迩对他的排斥没有作假,现在他连跟陆迩玩撸毛毛的机会都不多了!最让角百思不得其解的是, 明明他刚回来的那个晚上,陆迩对他还很温柔来着, 跟他一起玩耍了很久,晚上还凑在一起睡着。可第二天起来之后陆迩的态度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难道是他晚上睡觉压着他的亚兽了?角有些沮丧, 不能跟他的亚兽亲热, 只好拿喂猪打发时间。他提着一桶猪饲料,走进猪圈。寒季结束之后, 猪圈上覆盖的兽皮也都拆了下来,保证猪圈里能够通风顺畅。拆下来的兽皮沾满了猪圈的味道,角嫌弃这种臭烘烘的味道,全都拿出去丢了。反正他想要什么兽皮打不到?猪圈里的猪个头都长得不小了,两只劁过的公猪胖得根本看不出它们的同类以前在野外那蛮横的样子,每天就知道吃和睡;两只母猪倒是因为困在猪圈里显得有些焦躁,偶尔会撞拦,把木制的栏杆撞得“哐哐”响。每次陆迩都用甜味的食物安抚它们, 又有角压制,长久下来它们倒还算安分。角嫌弃这几头猪太吵, 进猪圈的时候一直释放出自己的气势。这本来是用来威吓敌人和猎物的,现在倒也能用在驯猪上。小噜作为陆迩最早开始蓄养的矮原猪,如今已经长大成猪, 獠牙和体型都有了几分成年矮原猪的模样。令陆迩和角感觉稀奇的是,小噜虽然越长越像它的成年同类,可性子却没有野生的矮原猪那么暴躁。虽然一直被困在猪圈里,但小噜完全不像它的小伙伴们那样焦虑,快快乐乐地吃了睡睡了吃,对角身上不自觉散发的狮子气场几近免疫,特别喜欢撞到角身上玩。虽然小噜的脑袋比较笨,但自从它有一次把“爸爸”撞倒之后被“哥哥”狠狠修理一顿,小噜就记住了“爸爸”是一种脆弱的动物,撑不住自己的撞击。——但是皮糙肉厚的“哥哥”可以!角提着饲料罐子进猪圈的时候,小噜就快乐地一头撞了过来。给小噜喂了这么久食,角早就习惯了这头蠢猪对他莫名其妙的亲近,做好了心理准备,不像一开始一样被撞得失去平衡。他对小噜视若无睹,自顾自把饲料倒进猪食槽,看着几头猪热切地扑上去开始吃。角的视线在那两头劁过的公猪身上打量了一下,心里盘算着这两头猪什么时候可以杀来吃掉。他的亚兽曾经说过,劁过的猪猪肉会更肥,也不会有那么多腥臊味……普通的矮原猪猪肉已经很好吃了,这种饲养的猪肉会有多美味?想到陆迩,角心情又有些低落。不知道他的亚兽是怎么回事,对他的排斥太过明显,比他刚以人型回来的那段时间还要刻意。要不是角变成兽型吸引陆迩去撸他的时候,能够在陆迩的眼中看到清晰的渴望和更加浓烈的抑制,角甚至会以为陆迩开始讨厌他了。百试百灵的撸毛大法如今成功率也变得很低,角心中出现了浓重的危机感。他离开这个月,到底发生什么了?!喂完猪,角找到了烈,重点询问了一下他离开部落之前让烈盯着的人:“守他们有没有小动作?”烈不太懂:“什么小动作?”“就是有没有跟绿耳走得太近?”烈思索了片刻:“绿耳偶尔会找他们讨论工具的改良。”——那就是了!角握起了拳头,有些咬牙切齿:“不是让你盯着他吗?”他离开部落之前特意嘱咐过烈,让烈盯着点靠近陆迩的任何兽人。——尤其是有毛的!烈皱了皱眉:“他们只是讨论正事罢了。”明明陆迩对角一心一意的美名整个部落人尽皆知,烈不懂角为什么还要紧盯着陆迩周围的兽人不放。他对勇都没盯得这么紧呢。角跟烈说不通,又不能明说自己到现在还没拿下他的亚兽,只能憋着气自己暗中留意陆迩和那几个兽人之间的关系。……陆迩这些日子和守打交道的机会确实不少。这个世界的兽人们对自身力量的重视远远超出了对工具的重视,尽管贴合这个世界的实际情况,但对于陆迩这个来自现代社会、习惯工具妙用的人来说还是感到有些不适应。这次逮到一个相对来说在工具方面比较专精的兽人,陆迩常来跟他探讨农具和武器的优化改良。陆迩在现代社会里主攻的方向是育种优选,对于农具仅仅停留在正常使用的了解程度,来到这个世界后造出的各种农具大都是凭着记忆磨出的大致形状。红木部落也没有第二个人有使用或者创造工具的经验,没法给他参考意见。守的出现给了陆迩很大的惊喜,在守的帮助下,陆迩改良了不少农具外形,让这些农具在使用的时候使力更小、重量更轻。除此之外,陆迩还造出了他第一次可以使用的防身武器——弩。部落的大迁移势必要走出舒适圈,在野外一切危险都有可能出现,陆迩不想把自己、把部落的安危全部压到兽人们的双肩上。弩机整体用木头削成,弦的部分用的是从一部分野牛身上抽出泡过的牛筋,弹性和力度都很不错;箭大都是削出的木箭,还有一小部分镶嵌了磨得极为锋利的石制或骨制的箭头。制造弓弩花费陆迩不少功夫。他以前对弓弩仅仅只见过图片,内部结构和原理全靠猜测和推论。好在有守他们几个对只要工具和武器颇有经验的兽人们帮忙,群策群力好久,最后才做出能用的成品。弩机制造成功之后,陆迩在部落附近的树上试过,效果很不错,虽然没有角那种几无破绽的强悍杀伤力,但用来防身已经足够。弩机的制造陆迩没有告诉其他人,只让腾和角见识了一下,就连试验过程都挑大家都在忙的时间段进行,保证不会走漏消息。武器不比工具,在实际投入使用之前能保密还是保密最好。制造弓弩的过程中,守对陆迩佩服得五体投地,完全明白为什么这个深藏不露的部落为什么对一个亚兽如此推崇备至,完全成了陆迩的小迷弟。这个亚兽比他知道的任何巫医都要厉害!这天守和陆迩又出去试验了一版调整后的弩机,道别之后返回自己的帐篷,快到家的时候一头撞上了神色冷漠的银发兽人。角的气场全开,红木部落里没几个能撑得住,更别提瘦弱的守了。看这个“情敌”被自己的气场压得差点瘫倒,角心里多少舒服了一些,神色还是不变,盯着守:“你和绿耳干什么去了?”守战战兢兢看着角气势逼人的靠近,搞不懂角这个问题的意思。来到红木部落之后,他知道了陆迩和角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对这对伴侣之间的感情羡慕不已,也后悔自己当初当着角的面追求陆迩的举动。肯定让他们对自己的印象变差了!知道陆迩和角的感情后,守下意识认为陆迩和角之间肯定没有秘密、无话不谈,那陆迩跟他去部落外面试弩的行为不可能瞒着角,角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考验他能不能守住秘密?!守恍然大悟,咳嗽一声,神色严肃:“放心,角,绿耳嘱咐过我的,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他的嘴巴绝对很严!角:“……”怎么还有小秘密了?一直以来都以为只有自己和陆迩之间拥有小秘密的角心中警铃大作,恨不得捏着守的脖子揍他一顿。只是还没等他真的动手,陆迩就从那边扛着锄头绕了出来,有些奇怪地看过来:“你们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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