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优收到了丁元的眼神,点点头,准备退出去,到门口时,他有些不满道:“老大,你都不震惊的吗?食屋耶!”丁元看了他一眼,淡道:“还好吧。”服,大写地服字!不愧是见过世面的老板!*晚上来接丁元的明初自她一上车便一直偷瞄她,似乎等着她说什么。丁元感受到了,也猜到他是什么意思,但她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一句话也不提,最后倒是明初自己憋不住,状似无意道:“你们读书会的场地有新进展了吗?”丁元憋住笑,轻嗯了声,“自然。”“那有合适的吗?”他说。“这个不清楚,是商务部的人在跟进。”“噢。”明初一脸失望的表情。丁元看了他一眼,“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了。”明初轻哼一声,“关心你一下不行嘛!”丁元还未回答,又听他道:“不行也得行!”瞧他这赌气的模样,丁元也不卖关子了,于是说:“今天倒是有个不错的合作对象。”“嗯哼。”明初有气无力地应了声。“你好像也认识。”明初挑挑眉。“想不到你们餐厅公司组织结构也这么完善,都赶上大公司了。”丁元看向开车的他,“平常你应该不是在食屋上班吧?你到底在哪上班。”明初嘿嘿一笑,“胡说八道啥呢,我不当厨子还能当什么。”丁元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没说话。明初撇撇嘴,道:“又不是没想让你知道,是你自己不放心上的。”丁元不太明白明初指的是什么,还想问清楚,这个平常话闸子一打开就关也关不上的人,倒是闭上金口,怎么撬也撬不动了。丁元也不是个纠结的人,问了几次明初一直不说,她也就不问了,倒是憋坏了明初自个儿。二人从食屋回到家后,丁元又钻进书房办公,明初去洗了个澡出来,在客厅里拿着遥控器连续换了好几个台也没发现好看的节目,只能怏怏地扔了遥控器,双手往后一交叉,头靠上去,偏着一边,就着这个角度看书房的状况。丁元两只眼睛就跟黏在电脑上一般,一动不动,手也只会在键盘那一片小地方移动,放在她左手边不远处的那本厚厚的相册,大概是连碰都没碰过。真是没良心,明初想,连自己老公干嘛的都不知道,这个太太,做得实在不称职!丁元在里边安坐如山,明初在外面抓心挠肺,最后自然是他淡定不了,又借着送牛奶去里边试图引起丁元的注意。其实今天晚上因为明初在车上说了一半的话,丁元到书房看到那本相册的时候已经反应过来他指的是什么事。她原本是想着忙完工作再看看这个被明初‘视若珍宝’的相册里到底装了什么,但无奈今儿个事情有点多,忙着忙着倒是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明初端着牛奶进来,不似往常一般放在右手边,而是放在她左手边,还状似无意地推了推那本相册后,丁元才又记起来。她抬头看向那个只差把“快看快看”四个字写在脸上的人,沉默了几秒,将那本放了很久的相册拿了起来,放到自己面前,淡道:“不就是想让我看嘛?”明初忍住上扬的嘴角,嘴硬道:“哪敢,你不是很忙吗,忙完再说。”丁元看着他的表情,觉得自己如果真的把相册放回去继续工作,这人今晚恐怕是要跟她闹一个晚上的脾气。为了自己今晚可以免受他的聒噪,丁元翻开了相册,给他打了个定心剂,“不,已经忙完了。”明初至此,脸上才出现今天晚上第一个舒心的笑容。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啊,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暂时没在一起,但每天都聊得很开心,也一起出去玩过,开心的时候很开心,心情低落的时候也是很低落,像今晚呢,不知道他受了什么刺激心情不好,我也跟着不好,码字的心情也没有了,硬生生憋出这些,没有存稿的日子,真不好过呢。最后我发现,男人的内心啊,有时候比女的还捉摸不透。第三十六章明初的那本相册因为记录着他从小到大的生活,所以非常厚。丁元翻开相册的第一页,便是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躺在婴儿床里,眼睛又圆又亮,像黑葡萄一般,脸上是灿烂的笑容。虽然婴儿肥未褪去,但也看得出明初的影子来。如今英俊帅气的明初小时候的长相自然不逊于常人,小脸白净,胎毛浓密细软,在襁褓里小小一团,可爱至极。看着照片里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丁元又一次好奇自己的孩子会是哪般模样,对于自己的长相,丁元还是有几分把握的,她和明初的孩子,正常的话,应该也不会差到哪去吧?和大多数孩子不一样,明初过了幼儿期身上那肉乎劲还没褪去,一直都是胖嘟嘟的一个小人儿,最胖的时候照片里的人眼睛都快被两颊的肥肉挤得睁不开,饶是如此,每张照片他都笑得非常开心。是真的开心的那种。要说明初身上最吸引丁元的是什么,那大概是他的笑容。笑容是种有感染力的东西,每每看到他脸上的笑容,丁元总会有自己的世界也跟着亮起来的感觉,和一个爱笑的人在一起,似乎自己的生活也充满了阳光。这大概便是明初对于她来讲,最大的特别吧。当然,越往后看,丁元还是发现了点不同来。*南城一中的校服似乎在丁元的记忆里就一直没有变过,当看到穿着校服的明初出现在相册时,那张胖乎乎的脸还是勾起了一点丁元对他贫瘠的校园记忆。读高中之前,丁元的成绩一直都是班里排第一的,这点似乎每次考试都无例外,丁元表面上虽没什么,但对于自己能一直保持着第一名这个位置的能力,还是很满意的。但上了高中后就不一样了,虽然她的成绩依旧优秀,但在她面前顶着的,永远是那个胖子。不是一两分差距的那种,而是完全地碾压。没错,这个胖子就是明初,那时候他还叫温初承。明初大概是丁元认识的胖子里最聪明的一个,不管是大考小考,每门课都能拿第一,不仅是班级第一名,全级亦是。因为在光荣榜第一的位置待了太长时间,他还因此引来了其他班许多同学的关注,当然,那些抱着幻想来观望的女生一到他们班看到明初的样子,往往都败兴而归。明初当时是什么心情丁元是不知道,但她敢肯定的是,明初的成绩从未因此而受过影响,所以她推测,作为一个学霸胖子,明初应该是不在意自己的身材被沦为别人的谈资的吧。但是看了他相册里记录的模样,丁元又有些不确定了。因为从高中开始,明初脸上的笑容明显没有以前那么灿烂,人虽然也胖,但比起之前,还是有瘦了一些的。丁元看着照片里还很青涩的胖脸,凝眉,如果丁元没记错的话,明初的妈妈,好像是在他还在南城一中的时候就去世的,当时这件事在南州市也闹得沸沸扬扬,反正在丁元的记忆里,直到明初这个人不再出现在丁元面前后,周围的人还在讨论着他们家戏剧般的遭遇。明初在南城一中的照片没有以前那么多,大多数都是合影,偶有一两张也是一副不情愿的模样被别人拍下来。明初最大的改变,应该是从他离开南城一中开始,从南城一中最后一张图片到另一个时期的第一张图片时间跨度有些大,以致于他变得丁元差点没认出人来。这个时候的明初是在香港,靠着游轮的栏杆对着镜头,脸上再也没有了那熟悉的笑容,身材虽然没有现在这般结实精瘦,但也与胖字毫无瓜葛。即便只是一张图片,丁元还是能感受得出来他骨子里透出来的那份不开心,就像是一只皮球,被抽去了所有的气,变得蔫蔫的。如果丁元没猜错,大概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便离开了父亲,居住在香港外公外婆家吧,这个事,还是有次睡前聊天时明初提过的。看着照片里笑容不再的他,丁元莫名有些心疼。虽然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但丁元不用想也知道,妈妈在明初那儿,是一道无法治愈的伤疤。到现在明初也没有和她说过他的妈妈是因为什么去世,但是和他爸爸是肯定有关联的,甚至也许就是他爸爸促成了这场悲剧,要不然明初也不会把他爸爸当仇人一样看待。当然,这是他的事,丁元虽然很想了解,可明初自己不提的话,她是不会主动去开这个口的。……随着年龄增长,明初拍照的数量也骤然下降。停留在相册里的只有他人生阶段里比较重要的时刻,譬如毕业典礼,又或者是工作团建的时候。当然,照片虽少,信息量却很足,就十张不到的照片,便让丁元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辉煌的人生。丁元没想到整天嘻嘻哈哈的明初大学居然就读于剑桥大学的数学系,取的是耶2鲁大学的硕士学位,毕业后就职于全球知名投行摩根士丹利,还曾做到投资主管的位置,这还不够,他还是国内知名的投资公司梦启资本的合伙人!作为创业公司的老板,丁元如果不认识梦启资本那真的是白混了。如今商界名声大噪的几个互联网公司,三个中便有两个有梦启资本投资或者参股,在业界,梦启资本被世人曾为“眼睛毒辣的投资手”,一般被梦启资本看中的项目,发展前景总是一片光明。像是前段时间接连倒闭的共享单车项目,梦启资本就没有一个参与过,瞧,眼睛不毒还能是什么?难怪明初偶尔聊天之际老是含沙射影问她们公司需不需要资本支持,丁元还以为是他钱多没处使,没想到人家真的是干这行的!不过说来也是她蠢,她怎么就真的以为明初真的就只是管理着一个餐厅,在餐厅里当个厨子呢?!当然,这也不能怪她。毕竟明初很多所作所为,似乎都像在世人宣告他是个富二代富三代,穿着奢侈品,开着豪车,坐拥好几套房产,在房价高昂的地段开着个小餐馆当个闲散的厨子,怎么看都是个败家子弟的模样啊。不过看到明初这样的履历,丁元在震惊过后还是很快便接受了,或许在她的心里,明初就该是这般的模样,毕竟一个金融界里的投行手比起不求上进的厨子,说出去有面子多了。但是看完这些,丁元又有个疑问。这么优秀的一个人物屈身在一个小餐馆里,图的是什么?还有,这么优秀的一个人,为什么就想着和她结婚呢?为了孩子?也不是。为了她的房子?那更不可能。为了她?可是他们在此之前的交集也就只有高中的那一年,后来的相遇更是纯属意外。还是说,明初早就认出她来了?“咳咳。”被咳嗽声打断思绪的丁元抬起头来,正被丁元剖析着内心的某个人一脸笑眯眯地靠着门框,似乎在等着丁元说些什么。丁元想了想,道:“你好像真的很有钱。”作者有话要说:呜呜呜,赶榜真的太痛苦了!我现在大概是唯一一个不想申请到榜单的人了,想佛系更新呜呜呜……第三十七章“不是好像,是真的有钱。”明初说,“所以,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嫁对人了?”“……”丁元清了清嗓子,“你平常应该不止去食屋上班吧?”明初走了过来,在她对面坐下,一只手撑着下巴,两眼带笑看着她,“看心情,觉得烦了就不去公司。”丁元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明初静静看了她两秒,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伸手轻弹了下她的脑门,道:“怎么可能呢,哪里需要我我就去哪里,放心吧,你先生还是很有责任心的。”丁元揉了揉脑门,定定看了他半晌,道:“今天联系我们公司说要投广告的,该不会是梦启的人吧?”明初静静笑了会,点头,“我太太真是聪明。”丁元脸上无波无痕,心里却翻起了巨浪,毕竟谁能想到,她这小小的公司办个线下读书会,居然还能得到梦启的支持,说出去,怕是没人敢相信吧。这个后门走得,丁元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次合作进程很快,几乎第二天双方便签下协议,也是在见到对方负责人的时候,吴优才知道原来食屋依托的是梦启资本。难怪之前一直拒绝一切广告,连苏琦那个网红博主免费给他们打广告都被他们告上法庭,人家压根就不缺钱啊。别人开餐馆是为了钱,人家开餐馆,那是为了情调啊。总之食屋如今在吴优眼里就是一条大腿,要好好抱着才行。与食屋合作的消息在协议签下的第二天便传遍了整个公司,两天前还跟只斗败的公鸡一般灰头土脸的吴优如今那叫一个雄赳赳气昂昂,走路带风。田心心情也是美滋滋的,“所以我说我自带欧气,看,我刚一回来上班就拿下这么大一广告商,不是好运气是什么?”吴优在一旁嗤之以鼻,“得得得,这项目一直都是我在跟进好不,你顶多就是对一下合同而已。”“那又怎么样,别忘了在我来之前,人家可是拒绝打广告的!”田心不服。“那现在也跟你没关系。”吴优不甘示弱。丁元在一旁默默看着二人忙着邀功,等时间差不多了,才敲敲桌面,适时打断二人非常幼稚的拌嘴,“明晚的新媒体晚会,你们两个谁去。”此话一出,刚刚还争得急赤白脸的二人立马安静下来,田心反应最快,立马道:“老大,我宝宝这两天一直反反复复地发烧,晚上离不开人,我婆婆白天帮我带了一天,晚上真的不忍心让她再看着孩子,所以明天晚上,我应该去不了。”田心话音刚落,吴优立马跳脚,“喂喂喂,干嘛啊干嘛啊,要你出力的时候你比谁都忙,有好事你倒是脚底抹油跑得比谁都快,老大在这呢,你能不能和我一样诚实一点!”他看向丁元,变戏般换了副嘴脸,低声下气道:“老大,我能不能不去啊,最近为了拉广告的事,我忙成狗了,明天真的想好好休息一天。”丁元很同情他的遭遇,但是明天晚上的新媒体晚会,还是得有人去的,“你们抽签吧。”吴优与田心对峙,半晌,二人心有灵犀地伸出手,上演了一场剪刀石头布大战——吴优:“不算不算,刚刚只是试试水而已。”一秒后。吴优:“不行!三局两胜!”两秒后。吴优:“不行不行……”田心:“愿赌服输,大哥。”吴优看着自己手里的拳头,很想锤死自己!两个都当爹当妈的人在办公室里如此幼稚,饶是淡定的丁元也忍不住被逗笑了,和有趣的灵魂待在一起,想不开心也很难。*也不知是明初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晚上一到家他便过来问丁元,明天晚上是不是要去参加新媒体交流大会,得到丁元肯定的回答,那厮笑得贼兮兮的,丁元想到了什么,问道:“你明天也要去?”明初挑眉,“你猜?”丁元脸上瞬间没了兴致。猜来猜去的游戏,向来不是丁元的喜欢的。见丁元不配合,明初有些失望,不过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丁元那里吃瘪了,明初已经习惯了。“你晚上是不是没吃饱?”今天晚上也是在食屋吃的饭,最近她的胃口又开始不好,虽然明初已经做得色香味俱全,在丁元嘴里还是食之无味,以往她都会忍着吃下去,但今天实在吃不下,剩了太多,这才让明初发现。“没胃口。”丁元说。“没胃口要跟我说啊。”明初有些恼,“饿着你怎么办?!”“没关系,我吃了的。”“那也不行,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丁元看了他两秒,嘴唇嗫嚅几下,最后摇头,“还是算了。”明初屈指敲了下她的脑袋,“什么算了!不能算!快说,还有什么我做不出的嘛!”丁元吞了吞口水,“我想吃,想吃酸辣粉。”明初愣了几秒,拿出手机查了一下,皱眉,“微辣行不行?”丁元皱眉,“还是算了。”“不能算!我做!但是吃完你要多喝水啊。”丁元眉头舒展,难得一脸乖巧地点头,“嗯嗯。”做一碗酸辣粉对于明初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因为他的到来,丁元的厨房也开始派上用场,该有的东西一点也不缺。戴上围裙后,明初慢条斯理地从橱柜里拿出需要的调料和食材,做酸辣粉最重要的就是酱汁了。辣椒粉、蒜末、葱和芝麻淋上一勺热油,滋滋作响,伴随着一股浓郁的香味从碗中飘开,除了基本的调料,酸辣粉的酱汁里自然少不了醋的存在,虽然成品还没出来,但就一碗酱汁,已经把丁元勾得味蕾大开,似乎口腔里所有的细胞都因此伸展开来,不断跳跃着。红薯粉冷水下锅煮软捞出沥干水份,加上几片烫熟的生菜,淋上刚刚制成的酱汁,撒上花生米和香菜,一碗酸辣粉便这么做好了。粉刚端到丁元面前,丁元已经忍不住拿起筷子吃起来,平常吃相文雅的她,今日吃得难得有些急,明初看了觉得好笑,只让她吃慢点,没人会跟她抢的。这碗粉很快便见了底,丁元空了多日的肚子似乎也因此被填满了,她取过纸巾擦了擦嘴,眉眼上是温柔的笑意,虽然没有明初那么夸张,但也是开心的表现。明初见她如此,心情又是飘飘然。“这个有些辣,多喝点水。”明初很贴心地为丁元倒上一杯白开水。丁元也觉得自己这一顿吃得有些过,于是很听话地接过来喝了几口。“别人都说,男酸女辣的,你这又吃酸又吃辣的,那咱们孩子到底是男是女,不会是……”丁元看向他。“不会是不男不女吧?”作者有话要说:以后努力每天更个两千字!现在每天晚上要留点时间撩骚o(*////▽////*)q第三十八章乱说话的下场,就是明初人生头一回被人反锁在房门外,睡了一整晚的沙发,第二天感觉脖子都快断了。本来想拿这个在丁元那里抱怨一下,没成想刚说出口,便换来丁元冷漠的两个字:活该。明初从这件事上算是明白了,在这个家,他的地位连丁元的电脑还不如。不过也是,他本来就是靠着孩子娶到人家的,他不应该嘴欠去开孩子玩笑的。明初一脸幽怨地看着副驾驶上的人,委屈巴巴地发动车子,将生气的丁元送到公司楼下。*其实昨晚的事丁元已经不生气了,但她还是不想搭理明初,毕竟他也该吃点教训了,再放任着他乱说话,就他那张嘴,以后保不齐又说出点什么来。今日刚下车便在门口碰到吴优,对方瞄了好几眼明初的座驾,眼睛澄亮澄亮,看向丁元的眼光也跟着不一样了,“老大,早啊。”“早。”丁元回道,瞄了眼他手上的早餐,没话找话,“还没吃吗?”“对啊。”“嗯。”吴优摸摸鼻尖,跟在丁元后边一起等电梯,沉默稍许,又听见他道:“老大,你先生真的是开餐馆的吗?”丁元想起昨天刚知道的明初的履历,斟酌片刻,点头,“主要开餐馆的。”吴优清了清嗓子,心想这得多大的餐馆啊,连宾利都开得起。不过面对少言寡语的丁元,他可是啥也不敢问。*因为剪刀石头布输给田心,今晚要免费加班去出席新媒体晚会的吴优一整天都没精打采,别人找他有事,他手一指,便让那些人找田心去。田心一个人忙成狗,想抱怨,那吴优便先拿今晚上的事压她。总之明明是她赢了赌局,到最后像是她逼.良.为.娼似的,真是忒让人不痛快了。“我就没见过比你更小气的男人了。”田心边工作,嘴上边念叨。吴优喝了口咖啡,砸吧了下嘴,切了一声,“我就是小气怎么滴,有本事今晚你去啊,你不去那今天白天你就得分担多一点任务。”田心一脸嫌弃,“我真想不明白你老婆看上你哪点了,要颜值没颜值,收入一般还抠门,怕是瞎了眼吧。”“你懂什么,这才是真爱!”吴优抖着二郎腿道。田心只觉得不忍直视。“你知道我今天早上看见谁了吗?”“谁啊?”田心懒懒道,话里并不一丝好奇之色。“老大的先生啊。”“噢,上回你不就见过了吗。”“是这样没错,但那时候是晚上,没看清,今天早上我才发现人家开的是宾利哟。”吴优支着下巴望着上方,“你说,我得赚多少年才开得起那种豪车。”田心嗤笑一声,“就你,做做梦倒是有可能。”被泼了一盆凉水的吴优难得没怒,“老大不简单啊。”田心斜睨他一眼,“老大是不简单,但这跟他先生开什么车一点关系都没有,请收起你那套迂腐的大男子主义想法。”“我怎么大男子主义了,这不是感慨嘛!感慨你懂不!”“不懂,也不想懂,别哔哔,要不工作你来。”吴优一听,手指在嘴巴面前划了一横,总算闭上了嘴。*新媒体交流会近两年每年都会举办两次,一次在年中,一次在年尾,主要就是邀请一些知名kol或者创始人上台发表自己的感想,交流经验。丁元基本上每次都会参加,公司其他人一开始也是挤破脑袋想要跟着过来,后来发现这些交流会除了冗长枯燥的报告便是主持人尴尬的二人转,并没有电视上看到的,衣香鬓影,觥筹交错那种盛大的场面,遂没人想来了。不过这次的交流会似乎有所不同,丁元与吴优走进会场时第一眼就发现今儿个会场的布置和以前大相径庭。以往主台前方都会摆放着一排排椅子,会场布置得与学术报告厅没什么两样,但今儿个黑色的排椅都被撤掉,会场两端摆着四条大长桌,上边摆放着精致的点心和酒品,中间摆放着几张白色高脚圆桌,看着倒是真的有点像电视剧上看到的模样。吴优看着眼前的场景,眼前亮了亮,面不改色地对丁元道:“老大,还好今晚我来了。”丁元看着他,假装没想起来他今天因为要过来参加交流会在公司闹脾气的样子,“嗯。”“这次主办方是换了吗?”吴优说,“不对啊,我看过邀请函啊,没变呀。”丁元打量着会场,没有空搭理他,但是吴优还是停不下自己的嘴,“噢,应该是赞助商变了,这次赞助商不错呀,会场布置得很是不错,总算没白跑一趟了,要是再跟以前那样那我干脆去找个地方睡觉得了,老大,你觉得呢?”丁元看到远处有熟人在,便敷衍道:“嗯,对,你自己安排,我过去那边一下。”没了伙伴的吴优有些失落,“啊,这样啊,好吧,待会有事电话联系。”话刚说完,丁元便无情地离开了。其实吴优有个秘密一直没说,之所以大家都不喜欢来参加交流会,那是因为丁元每次都会参加,同样,每次与她一同出席的人都会被无情地抛弃,然后孤苦伶仃地在这里度过一个无聊又寂寞的晚上。没想到,今天他还是被抛弃了。不过没事,他把眼光扫向四周,脸上又洋溢起笑容,今儿个这场合,被抛弃也没关系,老大在旁边他更不能敞开肚子吃了。吴优边想边朝摆放着甜品的区域挪过去。吴优将台上的点心都各尝了一遍,点心做得精致,入口的味道居然也非常不错,一点不亚于他老婆每次去网红店买回来的那些点心,相反,味道甚至要更好一点。他吃得意犹未尽,奈何他这个人一直不嗜甜,到最后还是觉得有些齁了,只能走到酒品区看看有啥饮料可以解渴。放置酒水的吧台还有调酒师在,不过来这的人大多是奔着谈生意来,倒是很少人停留在这,调酒师的前方冷冷清清的,一点生意都没有。正好,让他来暖暖场,吴优这样想。*这大概是吴优见过的最佛系的一个调酒师了,每个动作都慢悠悠,摇起瓶子来也是有气无力。纯透的酒水被倒进高酒杯,吴优目光从酒水上移开,不自觉朝调酒师的脸看去,正好,调酒师的眼睛也朝他这扫来。就这么一对上眼,吴优只觉得自己的心肝颤了颤。妈呀,一个大男人长这么好看干嘛!这是吴优的第一个念头。妈呀,这不是开着宾利那个哥们嘛!这是吴优的第二个念头。妈呀,这不是老大的先生嘛!这是吴优的第三个念头。然后……他便震惊当场了。“哥们,来一杯?”一只修长的手将刚刚调制出来的鸡尾酒往前挪了挪,吴优眼睛随着那杯鸡尾酒移动,半晌,才回过神来双手接住,一脸受宠若惊的模样,“啊,谢谢,谢谢……”平常嘴巴关都关不上的吴优此时难得不知道说啥话。明初倒是无所谓,将酒递过去就收回了手,目光在吴优后边扫了扫,面无表情道:“丁元呢?”吴优又是一副受惊的模样,愣了半晌,才伸手指了指某处,“老大在那,说是碰到熟人了。”明初身量比吴优高,吴优只知道丁元在那里,并没看清楚是谁,但人高马大的明初就不一样了,他看着远处那个笑得温婉的女人,还有站在她对面的男人。皱眉,眯眼。熟人?那个书呆子?叫什么来着,俞景观?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更了!!!!!!对不起大家!上一章更完第二天,我,咳咳咳,总算摆脱了多年单身狗的身份,然后每天就沉浸于谈恋爱不可自拔,一天天堕落没空码字,虽然今天字数不多,但就是想来告诉大家,我,还在的,就是谈恋爱谈得有些忘我了。第三十九章“你们不是来工作的吗,为什么不跟着你老大?”明初收回目光,一脸不悦地看向吴优,有种兴师问罪的味道。吴优没发觉明初情绪的变化,很自然地端起明初刚刚调好的鸡尾酒抿了一口,酒味很淡,果香纯粹,很适合女孩子喝。“老大每次都不让我们跟的。”吴优说。“为什么?”明初问完,很自然地扫了吴优上下两眼,接着道:“因为你们帮不上忙吗?”“咳咳咳……”被酒呛到的吴优捂着嘴,一脸无奈地看向明初。什么人嘛,要不要这么直接啊。见他这副反应,明初一脸了然地哼了哼。他抬了抬下巴,“这杯怎么样?”“非常不错。”吴优竖起大拇指。明初挑眉,“那我再调一杯,你帮我送过去。”吴优一脸傻傻的,“给老大吗?”明初撇嘴,一脸蔑视地瞄了他一眼,淡道:“她不能喝酒。”“噢,那给谁?”明初叹气,就这么蠢的人丁元也能把他带上,她们公司是没人了吧。“那个看起来文化最高的人。”文化最高的人?吴优端着明初调的酒像侍应生一般朝丁元走去,从明初那过来的时候他真的没明白这话的意思,毕竟文化高不高这种东西,肉眼怎么看得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