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自古情深缘浅,爱恨两难。苏清漪跟苏白是爱而不得,相知不能,相爱不能,相守不能。苏白跟小霞则是相知相爱不相守,生生世世错过,不得善终。若说无缘,三人又怎会世世痴缠?若说有缘,可为何三人世世都不得善终?苏清漪对苏白的爱是隐忍,是一种只求他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幸福。第1章 尘世,情动苏白在这忘川河畔已经呆了数百年,日子漫长且慵懒,好在这 百年的光阴并不算寂寞,因为有这河中的小鱼作陪。河中的小鱼是一尾金色的小鲤鱼,已经在这忘川河中呆了数百年,因为懒惰,迟迟无法修炼成人形。但是她的懒惰懈怠,丝毫不影响苏白对她的喜爱。他是一个喜欢桂花糕的男人,他没事就做好桂花糕往这河中投,因为只要他一投进这桂花糕,小鱼便会欣喜的游过来。苏白看到小鱼,则会露出宠溺般的微笑。一日,忘川河畔来了一只受伤的狐狸,善良的苏白用了自己珍藏多年的雪凝膏将狐狸治好。狐狸临走时,痴傻的望着苏白,苏白只是喂着河中的小鱼道:“去你该去的地方吧。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狐狸见他这般坚决,不再多做逗留,只是步步回首望他,狐狸能懂,不是他习惯了一个人,而是他习惯了他跟小鱼在一起。临别时,狐狸深深的看了一眼河中欢快的小鱼,她不禁有几丝羡慕。后来,忘川河外面的青云山便多了一只勤奋修行的狐狸,一只怀着爱情梦想的狐狸。清闲愉悦的日子,悄悄的从指尖溜走,一晃便是百年一过,勤奋的狐狸修炼成了人形。此刻的她不再是满身的狐毛,而是一个有着白皙肌肤,水汪汪大眼的女子,她对着镜子低眸浅笑,顾盼生辉,笑意盈盈的她,仿佛轻捻花朵,花也会为她而醉。不得不承认,这只狐狸是聪明的,是努力的,是勤奋的,是有天赋的。也不得不承认,修炼成人型的渴求对她来说,是无限期盼的。对了,这只修炼成人形的狐狸给自己取了个雅致的名字,“苏清漪”。她是因为喜欢苏白,所以才取了个跟他的同姓,只是这少女心事,在这漫漫的青山荒野之中竟无人可以知晓。一日,她从山下的市集里购置了几套新衣,白衣长纱套在身上,分外清丽,领口还绣了一朵淡淡的雅菊,任是谁看了都会心动几分。她对着镜子,左顾右盼了好几眼,脸上漾着几股娇羞,“他会喜欢我这身装扮吗?”想着想着,便提上篮子往忘川河走去。她来到忘川河畔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太阳已慢慢落下山坡,洒下一地的彩霞映在这河水中。苏白斜倚在河边的睡榻上,整个人微眯着眼,不过手中的桂花糕依然在一点点的往这河中洒去。突然听到细碎的脚步声,他寻声望去,竟然是一个身穿白纱的漂亮姑娘。他微微一笑,礼貌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苏清漪也回了一个淡雅的笑道:“公子,你可还记得我?”苏白闻声,仔细瞧了瞧道:“我是天上的罪仙,被贬下凡尘守护这忘川河多年,天上的事早已忘记,已不记得姑娘是哪位仙子。”苏清漪低眉用手捂着嘴浅笑道:“还仙子呢,小女子不过是一只狐妖修炼成的人形罢了。”苏白听后,只觉诧异,一个妖居然也会有如此出尘的气质。他笑道:“那姑娘是来?”苏清漪慢慢走近,放下菜篮子中的水果,细细将过往讲来。“我本是青云山中的一只狐狸,一日被狼妖袭击,受了伤。当时我误入忘川河畔,是公子你救了我,替我包扎伤口。当日本想陪伴公子左右,却不料公子闲淡惯了,不愿小女子作陪,于是小女子只好独自离开。不过,这一百年里小女子勤学苦练,总算修炼成人形。今日是特地赶来看望公子,亲口向公子道谢的。”苏清漪这么一说,苏白掐指一算,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事。不过都过去百年了,他确实已经忘了,而且这在他心中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她却记了百年。也真难为她了。想到此,苏白内心生出几抹感动。那日,苏白特地弄了一桌小菜款待苏清漪。后来,苏清漪便常常来到忘川河畔陪苏白说话解乏,有的时候,两人共同抚琴作画。有的时候,两人一同赏月弄诗。只是河畔中的小鱼很少露面了。这倒引起了苏白的注意。一日,苏白做了一大份桂花糕,特地放在河边,可是他要等的小鱼迟迟不来。这河中,只有一条金色的鲤鱼,那就是他的小鱼。苏白心想,她迟迟不露面,难道是病了?于是他潜入水中,想要看个究竟,可是当他到了水底,却发现了一个人身鱼尾的姑娘。小鱼连忙双手护胸,害羞道:“苏白哥哥,你看看你,居然不说一声,就跑下来了,你让我这样怎么见你嘛?”苏白转过身去,脸色也是一片潮红,他道歉连连,“对不起啊小鱼,我没想到会是这样。你居然都长成大姑娘了。”小鱼叹口气道:“你看看你,把我全都看完了。还不出去给我找几件新衣服。”苏白连忙点头:“是的,我这就去给你找。”苏白便下山给小鱼购置了几件新衣,恰好那天他碰到了苏清漪,两人高兴的寒暄了一番。苏清漪手中捧着一大摞的胭脂水粉,那是她在一个老婆婆手中买来的,老婆婆告诉她,那些胭脂是老婆婆亲手熬制出来的,擦上绝对娇美。当时苏清漪见老婆婆和蔼,想也没想的,就全买了过来。苏白只是盯着她手中的瓶瓶罐罐疑惑道:“这是什么?”苏清漪答:“女孩子打扮用的。”苏白闻言,接过一盒胭脂道:“可否送我一盒,我有个朋友,她最近刚化作人形,我要给她打扮一番。”苏清漪一听朋友,脸上露出几股担心,他的朋友一定是个女孩子吧,若是化作了人形,那么他以后是不是就陪他朋友去了,而不再跟自己作伴。苏清漪内心虽然不好受,并且还带着对他朋友的嫉妒,但最后还是笑着把胭脂送了出去。她说:“拿去吧,好好打扮你的朋友。”那天,苏白赶回忘川时,小鱼已经找来几片树叶做好了上衣,一个人在水中嬉戏,苏白看着看着,竟然有几分呆了。苏白把衣服递给了小鱼,小鱼一把接过,开心的穿好,再次出现在苏白面前的时候,小鱼已经是一个乖巧伶俐的美丽小姑娘了。苏白疑惑:“狐妖苏清漪修炼了一百年就化作了人形,可是小鱼你为什么修炼了几百年只有上半身才化作人形啊。”小鱼调皮的嘟嘟嘴道:“因为我是美人鱼啊。美人鱼就是人身鱼尾的啊。跟她们狐妖不是一个类别。”苏白似懂非懂,慢慢的点了点头。对于苏白来说,小鱼已经有人形,并且能够说话,他就已经很开心了,至于为什么会像现在这样半人半鱼,他也不想都在思考。苏白最后把胭脂盒递给小鱼的时候,小鱼就像一个看到稀世珍宝的小姑娘,长大了眼睛,“哇塞,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盒子。”苏白答:“拿去用吧,盒子里的东西,可以让你更漂亮。”小鱼点头,当她快要钻进水里的时候,苏白喊住了她,“小鱼,既然你已经化作了人形,那么你就给自己取个人间的名字吧。总不能一直小鱼小鱼的喊你吧。”小鱼抬头看看天边的彩霞,想想道:“那么我就叫余小霞吧。”苏白点头,“小霞,简单清丽,不错的好名字。”余小霞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葱白的小牙,“当然是好名字了,也不看看是谁取的。哈哈哈。”随即,余小霞钻进了水里,只留下一圈圈涟漪在河面荡漾。另一边的苏清漪躲在了不远处的大树底下,把这一切尽收眼底,她心中生出几分羡慕。也只有小鱼余小霞在苏白面前,才会这么大大咧咧,肆无忌惮,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突然想起了人世间的一句话,“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爱的有恃无恐。”她觉得,余小霞就属于被爱的那种人。几日后,苏清漪在家中作画,不料,苏白急匆匆的赶到了家中。他一把拉过苏清漪的手,不由分说,便是责骂:“你给我的到底是什么?”苏清漪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怎么了?我不知道公子是何意思?”苏白冷冷一笑,“上次你给我的胭脂,到底怎么回事。小霞用了后,面色起了红疙瘩不说,现在还昏迷不醒的躺在水里,就连她的鱼尾也开始在腐烂。”苏清漪闻言,睁大了双眼,不敢相信自己的胭脂居然伤害到了余小霞。“那盒胭脂,我也用过,可是我一点事也没有啊。”这是苏清漪的解释。苏白低下头,满脸难过,苏清漪不忍见自己心上人这般难受,于是便让苏白带着她一同回去看小霞。到了忘川时,苏清漪看到小霞被放在了一个大盆子里,整张脸全是红疙瘩,甚至有的红疙瘩已经在腐烂,而她的鱼尾有的也开始泛红,有的甚至出现了腐烂迹象,甚至还微微的伴随着一股恶臭。苏清漪捂着嘴,不敢相信,真的是自己的胭脂造成的。苏白捏着苏清漪的肩认真道:“小霞是我这几百年来唯一的朋友,如果你有办法能治好她,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苏清漪微微一怔,“唯一的朋友?”如果,小霞是苏白唯一的朋友,那么她苏清漪在苏白心中又是什么?苏清漪低头再去检查了一下小霞的身体,她摇头道:“她快不行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你忘川河中的灵石。如果你拿了灵石,后果,你比谁都清楚。接着,就看你怎么选择了?”苏白答:“其实我早就想到了灵石,只是以为还会有别的办法。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么我只能选小霞了。”苏白说完,便往河边走去,他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经过了三天三夜的施法,他在河里总算取下了灵石。可是当他上岸的时候,他却不见苏清漪的身影,就连小霞也不见踪影。他找遍了整个忘川都没有找到她们,于是他往青云山赶,想去苏清漪家中找。可是走到半路,居然见到了苏清漪。她穿着一袭白衣端坐在山石之上,目光清冷的看着他道:“灵石取出来了?”苏白摊开手中的灵石道:“就在这里,快带我去找小霞,我要救她。”苏清漪微微一笑,慢慢朝他走近,温柔道:“找什么小霞啊,还不如拿灵石来助我修炼成仙。”苏白愣了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小霞危在旦夕,你居然拿灵石助你修行。难道这一切都是你步的局?是你想办法害小霞在先,然后再骗我取出灵石帮你修炼?”苏清漪目光突变,眼珠瞬间变成血红色,她狠狠的捏住苏白的脖子,冷冷道:“听你这么说,你是不愿意配合了。既然这样,那我就让你先送你上路,然后再自己修炼吧。”苏白被控制着,喘不过气来,他感觉眼前一黑,感觉自己就要死去,只怪自己当年一时善良,救下了一个害苦小霞和自己的妖怪。他不知道在黑暗中过了多久,只是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天庭的死牢。狱卒告诉他,他虽然被救,但是灵石被盗,他接下来的命运便是等候天帝的安排。在天庭开审的那天,苏白只问了天帝一个问题,“我想知道小霞最后怎样了?”天帝只是摇头感叹道:“死了。”最后,天帝给苏白的安排则是,“苏白过去是天帝的书官,看守天宫的书阁也有多年的功劳,后来犯下大错,贬入忘川守护灵石百年,虽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从此以后,废除仙籍,打入凡间。但是此事又是因为小霞所起,所以小霞也要受此牵连。特决定,两人永生永世相爱不相守,不得善终。”当听到最后一条惩罚时,苏白双目大睁,“相爱不相守,我们这一世,已经是相爱不相守了?我已经够痛苦了,你还要让我们永生永世这样?这样的惩罚会不会重了点?”众仙闻言,纷纷觉得惩罚过重,可是天帝决定已下,不再做改,于是众人皆罢。第2章 尘世,缘聚青云山下,青云城,青云城上首富余老爷家出生了一个女婴,眉目清丽,小脸乖巧,只是在胳膊上有一红色胎记,红色胎记细看,好像是一尾金色的小鱼。余老爷格外喜爱这名女婴,取名“余笙。”余笙从小聪明伶俐,乖巧好学,深得家人喜爱。可惜余老爷余夫人太过宠溺,导致她带着几分调皮任性。比如,她会在王管家熟睡的时候,拿来毛笔,将王管家的脸画成一只癞蛤蟆。又比如,她会在丫鬟茵茵的茶里,撒上几抹辣椒片,辣得茵茵眼泪连连。好在,她的这些调皮任性,都不伤大碍。但是最近,余笙闹了一件事,引得大家头疼连连。那事本是一件好事,关于余笙的终身大事,本来婚姻大事向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余笙偏偏要自己做主,自己寻求真爱。余老爷看好了一大户人家的公子,人也是一表人才,俊美不凡,家里更是家财万贯,跟他们家也可以说是门当户对了。可惜了,这余笙偏偏不爱。余笙不仅不愿意,还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爹,笙儿最近路过书院看到一大群的青年才俊,在里面读书学习,甚是羡慕。笙儿也想去学点东西。”余老爷摇头连连:“你呀你,我让你去成家,你倒好,偏偏想去读书。哪有女孩子读书的理儿?”余笙道:“爹,难道你不知道吗?读书可以知廉耻,明是非,懂人情,识大礼。”余老爷觉得余笙说得也有几分在理,可是他还是想不通,余笙为什么非要读书?“那你不去书院读书,一样可以知晓这些礼仪啊。家里请的先生,不都教过你一些礼义廉耻啊。还有你为什么偏偏非要在给你指婚的时候,跑去念书?”余笙道:“爹啊,家里的教书先生教得不够精,不够好。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吗?你给我找的那户人家的公子宋子铭,也是一个饱读诗书的男人。既然你想让我嫁过去,同他百年修好,那么我总得要跟他在思想上有所共鸣吧。不然,他谈江山明月清时,我只会说我腿短又粗?”这时候余夫人推门而入,她也是知晓了余笙的想法后,特地来劝说余老爷的,“老爷,既然笙儿暂时不想成婚。想学习,你就让她去吧。当初你喜欢我,还不是喜欢我的才思过人吗?其实女孩子多学点东西,也挺好的。”余老爷本还在犹豫的。余笙狡黠一笑道:“爹,你就让我去学嘛,笙儿只学一个学期,学完后,便乖乖听爹的话,老实嫁人。”余老爷见状,只好答应。夜里,丫鬟茵茵在服侍余笙的时候问道:“小姐,你为什么要在快要成婚的这个节骨眼跑去读书呢?”余笙答:“当然是勤奋好学了。”茵茵摇头:“小姐你骗不了我。你不是那种爱学习的人。”余笙掩嘴一笑,“我确实不是那种好学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那种手捧书卷的男人。一生书生气,多儒雅,多帅气。”茵茵嗬嗬一笑,“我懂了,小姐你是想去书院物色自己心中的如意郎君。”余笙点头,把手搭在茵茵的肩上答:“你猜中了其中之一。”茵茵疑惑:“那别的原因呢?”余笙道:“我听说呀那个宋子铭宋少爷,也在得益书院念书,我这次去就是为了去看看这个男人到底如何?是不是真的如大家所说的那般,才貌双全。”茵茵问:“你居然不相信老爷夫人说的话,老爷那么疼爱你,怎么可能不给你找一户好人家呢?”“这不是不相信。老实跟你说吧,你知道王管家吧,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英俊帅气,博学多才。而小儿子呢,因为小时候头部受伤,长大后,智力一直处于孩童状态。后来,小儿子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了,可是却迟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但是王管家就想了个法子,在给小儿子找媳妇的时候,就说是给自己的大儿子找,最后导致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就傻乎乎的嫁了过来。最后,天地拜了,姑娘入洞房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嫁的是小儿子。可是呢,这没办法了啊,天地已拜,已经嫁过来了,那么就只有认命了。”余笙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是自己亲眼所见一般,描述的绘声绘色。茵茵愣了愣,“小姐,你知道的好详细。如果我不知道你是我小姐,那么我肯定会以为你就是那嫁给傻儿子的姑娘。”余笙白了一眼茵茵,从袖中掏出一个香囊道:“这次我专门绣了一个香囊,就为了遇到心上人时,送他一个定情信物。”茵茵看到香囊在自己面前晃了又晃,只见上面绣着两只野鸭子,再抬眼看看小姐那得意的眼神,她真不忍心说出真相,那是野鸭,不是鸳鸯。三日后,余笙带着丫鬟茵茵来到了镇上有名的得益书院,书院的院长是余夫人的旧友,在余笙来这念书之前,余夫人都已经派人打好了招呼。这余笙去,只管念书,别的便什么也不用担心了。当余笙看着得益书院四个大字时,内心一阵澎湃。从她有记忆起,她就一直梦到这么一个男人,手捧经书,儒雅温柔的看着她。她的梦非常清晰,梦中的男人,有着一张温润的脸颊,他常常在她的身边看书,有的时候,还会做一些桂花糕喂至她的嘴边。其实她来这得益书院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想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在这里遇到自己的梦中人。她知道,梦中的男人喜爱读书,那么寻他,就得到整个青云城中最好的书院来寻。当她走进书院的时候,院中书声袅袅,教室中的青年才俊们见有人来,纷纷侧目观望,只见是一个模样乖巧的小姑娘,激起他们心中情愫一片又一片。这得益书院是全城最好的书院,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教育理念是有教无类,不管男女,只要你好学,只要你的才识能够达到他们书院的要求,都可以进来学习。而且学费是全城最便宜的,但是师资力量,以及环境却是全城最好的。余笙进去的时候,学生们正在上古琴课,教课的老师是一个漂亮文静的姑娘,年约二十五六。她一袭淡蓝长裙,清新飘逸,惹得余笙遐想连连,好漂亮的古琴课老师。刚来的时候,听说过她,好像这个老师叫温雅琴。这个温雅琴老师她早就有所耳闻,传闻她琴艺一绝,教出来的学生大部分都考上了宫廷御用乐师。她对古琴向来情有独钟,对宫廷乐师,从小也有所向往,再看看眼前这温雅琴,内心更是生出几股钦佩与喜爱。古琴课老师见是余笙,放下手中的古琴,向同学们介绍道:“这位是新来的同学,余笙。以后就是大家的同学了,你们可要好好照顾这位小姑娘。”其中一个面若美玉的男人起了身,特别有礼的给余笙搬来桌子放在自己的身边,还用手帕擦了擦,“余笙小师妹,你就过来跟我坐吧。”余笙见此人太过热情,她也不好拒绝,于是便走了下去,同他一桌。课后,两人在闲聊时,她才知道,对方叫宋子铭。而这个男人就是爹爹看好的女婿,只是还没来得及去他家谈及此事,她便要求来此书院念书学习了。余笙在心里小声嘀咕,还好没有先行提出,不然此刻在书院遇到,免不了一顿尴尬。看样子,他也不知道自己家有意与他交好,因为他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把自己当做小师妹看待。并没有露出过多的亲昵与讨好。这个男人,虽然谈不上爱,但是也不讨厌。而且他给人一种大哥般的温暖与舒适。她在这里学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课程还是比较难懂,自己的知识还是比较浅薄。尤其是后面坐的男人朱浩,更是一身俗气,没事就看小人书,到处欺负人。班上还有一个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容貌美丽,不过太过刁蛮任性,特别轻视人。还有一个学友跟宋子铭关系不错,叫岳林,善于作画,诗词歌赋也是非常精通。其他的学友,她也没有多做来往,就是路过时互相笑笑以示礼貌。班上还有一个位置,也就是岳林旁边的位置一直空着的,她听身边的人说,那个学友每个月都有一段时间,不会来教室上课,但是成绩依然很好。余笙觉得这里除了朱浩,其他的人,可以说是文采斐然了。她觉得自己跟他们比起来太过平庸,她还是要好好学,不能丢了家人的面子。一日,因为白天学了很多东西,余笙对有些诗词不太能理解,于是到了晚上便去了图书阁看书。毕竟她是靠母亲的关系进来的,而她再怎么懒惰,总不能丢了家族的脸面吧。她觉得不懂还是要学的。当她走进图书阁的时候,正好跟一个白衣飘飘的儒雅男人撞了个满怀,白衣男人手中端着水盆,显然是在图书阁打扫卫生,只是这好生奇怪。这男人明显穿的是书院的衣服,可为什么却要干书院员工干的活呢?因为初次见面,也不好开口询问这些。便微微一笑以示礼貌。倒是白衣男人开口了,“余笙姑娘好,在下书院学生林墨白,跟你一个班。”余笙愣了愣,“那我平日怎么见不着你啊?”郎朗月光,映着林墨白好看的眉眼,他眉间仿佛渡了一层金光,他缓缓开口道:“这几日书院杂务太多,于是在下便放下了几天的学业,在书院打扫。”此刻,传来一个嘲讽的笑声,“呵呵,分明就是你小子穷,交不起学费,想以勤工来罢免学费罢了。还把自己表现成一个勤劳的为书院着想的好学生。你这脸皮厚得可不是一般了。”余笙闻声回头一看,她认识来人,也是一个班的,好像就坐在她的后面,叫朱浩。余笙见来人如此奚落林墨白,内心十分看不惯,本想替他出头,不料林墨白昂首挺胸,一脸正气道:“学友说笑了,这学期的学费,我已经交完了。我是看在林姨最近琐事太多,才想到能帮一点是一点的。还有,虽然我家境清贫,但却不是贪图便宜不思进取之辈。绝不会像某些人拿着家中大把的钱财只为来书院混一个才华横溢的好名声而已。我来书院既不是图他的名声,也不是图他的环境,只求一个好好读书,增长才能的机会。”此话一出,朱浩面露愠色,拂袖而走道:“知道你口才好,我说不过你,但是咱们走着瞧。穷小子一个,还在那里假正经。”茵茵听了这番话后,对林墨白也赞叹连连,她小声在余笙耳边道:“好聪明的公子,不卑不亢。面对富贵,既不攀附,也不认怂,有礼有态。”余笙只是淡淡点头,望向林墨白的眼光,发出了几许赞赏。两人分别后,余笙便进了图书阁看起书来,看着看着,眼睛有几许困倦。而茵茵在一边直接睡着了,余笙想,要不直接回去得了,明日再来学习。正欲开口,突然听到西院女子睡房发出一丝尖叫,“救命啊,有色狼……”第3章 色狼是谁余笙想也没想的第一时间便冲了过去,当她过去时,那里已经围满了人,遇到色狼的是余笙班上的姑娘翠莲。她也算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姑娘,从小娇生惯养,锦衣玉食,跟余笙一样是父母手中的宝。如今面对这等侮辱,自然是接受不了,而且这种事还是发生在青云城最有名气的书院里,传出去,也会让书院蒙羞。余笙看到朱浩,宋子铭,林墨白,岳林,这四个同班学友都在这里,余笙分析了一番,看这情况,如果是同班学友对翠莲有非分之想的话,那么最有嫌疑的应该是现在见到的这四位了。此刻,岳林跟宋子铭站在一块,而朱浩一个人站在翠莲的左边。而林墨白则是站在翠莲的右边,翠莲的身姿明显偏向林墨白这边。从这站姿看,翠莲是完全信任林墨白的,所以林墨白绝对不会是色狼。那么岳林跟宋子铭呢,岳林她今天白天见过,是一个只有诗书的男人,一般是不近女色的。那么宋子铭呢,更加不可能了,才华横溢,为人又英俊帅气,断然是不会做这种事的,那么眼下看来,如果是同班学友对翠莲有非分之想的话,那么嫌疑最大的就是朱浩了。毕竟为人嚣张,又对翠莲想入非非。当然还有一种猜想,有可能是别班的,偷看完后,发现自己被发现,拼命的逃了回去。但逃回去也不可能,逃回去的路只有一条,很容易被赶来的人撞到的。如果是别的班上的学友的话,可能性也比较小,因为听身边的人说,别班的学友都不喜欢翠莲,都是能远离便远离。一般对翠莲感兴趣的绝对是熟悉她的人,并且打她注意很久的人,因为他能知道今天翠莲会洗澡,甚至能在恰好的时机偷跑进女生睡院偷看翠莲洗澡。这个人绝对是班上的人。余笙想了又想,觉得最有嫌疑的就是朱浩了。肯定他看完了翠莲,觉得自己如果往外跑,肯定会被发现,于是只好跑进来,充当英雄救美。谁知,居然贼喊捉贼。朱浩一把推开林墨白,从他手中抢过翠莲往自己怀里放,他吼道:“林墨白,我听到翠莲的尖叫声后,首先进来看到的人就是你。我想你肯定就是色狼。你肯定知道自己跑不掉,于是在被发现后,第一个冲进来,然后再来充当个英雄的角色。”翠莲听到这番话,也是一番莫名其妙,连忙从他怀里挣脱开来,一脸嫌弃。余笙听到这番话,明白了一件事,既然林墨白是第一个进来的,那么朱浩是第二个进来的,她觉得既然不是林墨白的话,那么真的朱浩绝对是最有嫌疑的一个。余笙本想开口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时,不料身边的茵茵拉住了她,在她耳边小语,“小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说谁,都会得罪人的。更何况你还是新来的。最重要的是,也许你并不清楚真实情况啊。”余笙偏偏不听,她还是开口了,不过,她还是懂分寸,并没有说出自己内心的猜想,毕竟那只是猜想,她只是帮林墨白说了几句话,“我觉得林墨白不是,他完全没有动机。”朱浩怒道:“你凭什么这么认为?”余笙答:“就凭你们三个刚刚的站姿啊。翠莲受了惊吓,明显她靠林墨白的姿态要近点。说明她是及其相信,及其依赖林墨白的。试问这么一个男人,怎么可能有动机去偷看一个依赖自己,信任自己的女人。就算他对翠莲有兴趣,那么他完全不必使用偷看这招,他完全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去向翠莲示好,我想如果翠莲有意,她也不会拒绝。我说,对吧?”林墨白听见这么一番后,内心也是一片感激,不仅觉得余生聪明,更觉她为人善良。朱浩冷冷答:“这你就大错特错了,谁不知道啊,这林墨白是书院最穷的学生,而翠莲姑娘家境富裕,就算翠莲喜欢她,她们两个也不可能在一起。就是因为林墨白知道其中厉害关系,所以就想着采用偷看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