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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莺来信 第44节(1 / 1)

“好的。”林宋羡点头,“拭目以待。”“......”他顺便看向方祁扬,真诚提议,“你要不要一起?刚好你两还有个伴。”“不了不了。”方祁扬忙不迭的摆手拒绝,无比诚恳,“我甘愿做一个快乐的小笨蛋。”张泽:“.........”锦城已入冬,早晨的空气凝成寒霜,校服外面裹上了厚厚羽绒服,校园草木稍显凋零。教室开着暖融融的空调,稍显沉闷,放学后空气变得通畅起来。林宋羡成绩进步很快,尤其是数学,不知道是男生天然的优势还是他脑子太过聪明,那些宋莺弄了很久都不懂的公式,他在短短几个月就掌握得差不多了。甚至,现在还可以给她讲题。两人并排坐在一起,林宋羡在她右手边,用笔给她划出思路重点。“假设y等于这个值,那在这个位置再做一条辅助线...”他讲解清晰明了,哪怕宋莺数学基础薄弱也能一点就懂,平时让她头疼不已的大题在他眼中轻易迎刃而解。弄完这最后几道题,一旁早已等得不耐烦的方祁扬终于露出如释重负,收起手机叫苦不迭。“搞完没?你们这天天的学习补课我真是受够了!”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麻利地收拾书包,“走走走,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周五去羡哥家打游戏,我容易吗我...”“明年就快高三了,你也应该有点觉悟了。”林宋羡慢悠悠整理着桌子,腔调随意。“什么觉悟?”知道他没什么好话,方祁扬还是忍不住问。“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林宋羡还没开口,宋莺先接话,端着一脸正色。两个人不约而同笑了,方祁扬直拍大腿,对她竖起大拇指比了个赞。“我服气,你说的可太有道理了。”宋莺被他笑得不好意思,有点懊恼,林宋羡在她头上薅了一把,弯起唇角。“他学不学不用管,你管我就行了。”..........元旦那天,张泽他们要去ktv玩,早早开好了包厢,开始呼朋唤友,几个电话叫着林宋羡过去。他对这样的活动兴趣缺缺,又抵不住这两人的纠缠,想了想,给在家的宋莺发了条消息。那会她正在做题,下午时分,日光都变得枯燥,宋莺放下手里的笔,拿着手机给他回复。“好。”约好在楼下见面。这家ktv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商圈,从宋莺家坐公交车过去也才二十分钟,她出门简单收拾了一下,抵达时,林宋羡已经在那里等她。正值节日,人来人往,他穿着一件连帽大毛领的黑色羽绒服,长相出众气质冷淡,站在那里十分引人注目。宋莺朝他走过去,叫了声,“阿羡。”男生抬起了头,方才还清清冷冷的脸庞一瞬间染上笑意,他看着宋莺,“冷不冷?”今天气温偏低,她身上只有件白色棉服,里头毛衣是圆领的,脖子和手都露在外头,脸颊被风吹得红扑扑的。“不冷呀,我穿了很多。”她掀开棉服下摆,朝他展示自己里面的厚厚毛衣和保暖衣,林宋羡看了一眼,立刻伸出手把她的衣服盖回去。“在大街上呢,女孩子家家要注意点形象。”他严肃道。宋莺:“......”“你手怎么这么凉,真的不冷?”林宋羡刚才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皱眉问。宋莺刚想说不冷,就见林宋羡把她的两只手都拿了过去,在手里捂了捂后放进自己羽绒服口袋里。“我帮你暖暖。”宋莺和他面对面,手分开两侧塞着他衣服口袋,看起来就像是从前面抱住他一样,两人这般姿势已经引来了不少路人目光。她忍不住说:“我是女孩子家家。”“嗯?”“得注意点形象。”宋莺放在他口袋里手动了动,示意。“这样像什么样子。”“我是在帮你暖手,这形象再正常不过。”他有理有据。“茵茵,不要太在意别人眼光,要为了自己而活。”“.........”反正无论怎么说,都是他有理。宋莺闭嘴了。ktv在顶层六楼,张泽他们开了间顶配的vip包厢,两人进去时,里头已经气氛十足,灯光五彩斑斓,桌上摆着一打的酒精饮料,玻璃杯折射出耀眼光芒。有人在深情款款唱着,“我多想再见你,哪怕匆匆一眼就别离...”“来来来,让你看个够。”男生端着杯子凑上去,笑嘻嘻,深情演唱瞬间被破坏,歌声戛然而止,那人恼羞成怒一脚踹向他屁股。“滚!你妈的。”中间沙发上坐满了人,有在玩牌有在摇骰子,见到林宋羡进来,张泽连忙把旁边两个赶走,腾出位置。“来,羡哥坐这里。”他热情招呼,同时把零食酒水单子拿过来,递给宋莺。“宋妹妹,看看吃点啥喝点啥,尽管点啊,不用给哥省钱。”“谁是你妹妹呢。”林宋羡见状一眼睨过去,张泽受不了他这劲儿,翻了个白眼。在场的大部分都是他们朋友,有熟的有不太熟的,宋莺跟着林宋羡参加了几次这样场合,有不少人已经能认出脸来。他们玩得很闹,唱歌喝酒,音乐大声。林宋羡被叫去玩了几把骰子,他大概是个天生的玩家,会计算,叫数时表情滴水不漏,几轮下来,一口酒都没喝过,张泽被灌得想吐。宋莺本来在旁边看着他玩,方祁扬硬是叫她过去点歌,大概是怕她闲得无聊,盛情难却,压根不会几首歌曲的宋莺只好点了两首儿歌充数。她能不跑调的也就那么几个唱来唱去的歌,所以当包厢里响起那首熟悉的“小毛驴”时,林宋羡几乎是本能抬起头。昏暗光影里,女生坐在高脚凳上,一只脚晃荡空中,手里拿着话筒,望着前面屏幕。侧脸被映得明亮又清晰。柔软轻缓的嗓音,在可爱地唱着——“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我摔了一身泥...”林宋羡摸出手机放到桌上,鬼使神差的,点开了录音。作者有话要说:逐渐痴汉ps,儿歌部分改一下,相对应前面第十章 茵茵喝醉那里唱得儿歌也改成这个,解释一下,录音这个梗是为了后面剧情想出来的,我个人觉得这是都市言情里面再普通不过的一个情节,撞歌部分纯属巧合,因为作者本人经常脑子抽抽的时候会唱这首儿歌,所以顺手写了。另外,如果写作时觉得某个情节熟悉的话,作者是不会用在自己作品里的,也感谢提醒_(:3」∠)_第41章从白天到黑夜, 包厢里的气氛丝毫没有降下,年轻的身体仿佛不知疲惫般,沉浸在热闹放纵中。宋莺刚才出去了, 拿着手机, 不知道是谁给她打了个电话。林宋羡嘴里咬着一块口香糖,整个人倚在沙发上,眼眸轻眯,打量着面前明明灭灭灯光下的脸庞。内心涌起一阵空虚感。他在过往体会过无数次。快乐得肤浅又毫无意义,哪怕热闹无边,某处依旧像一座安静的孤岛。方祁扬和张泽在打牌, 玩得激情十足, 脚踩在茶几边缘, 袖子撸到了手臂上。唱歌台前两个男生拿着话筒无比投入地唱着撕心裂肺的情歌, 另一处角落在聊天打闹, 时不时端起盛着啤酒的杯子,男女的交谈笑声, 隐隐约约透过嘈杂音响传来。林宋羡靠在那打了个哈欠,眼皮半阖,神情倦倦。包间门被微不可察的动作推开,然后进来一个人,宋莺小心收起手机,轻手轻脚地朝原先位置走去。她在林宋羡身旁坐下, 刚准备拿起桌上水喝一口时,旁边的人靠了过来, 林宋羡头倚着她肩膀,口吻无趣厌倦。“一点也没意思。”“那我们回去?”宋莺顿了片刻问,林宋羡又皱起眉, 摇摇头。“不要。”“嗯?”她低眸看他,疑惑。林宋羡抬起了眼,自下而上的同她对视,两人相距咫尺。“回去了还是一个人。”“现在还有你陪我。”他脑袋动着,蹭进了宋莺怀里。长长的一声叹息。“做人好无趣。”“......”“那你下辈子想当什么?”宋莺问。耳边安静了一会,林宋羡嗓音传来。“我希望没有下辈子吧。”“我特别,想当一只鸟。”她沉默许久后,像是自言自语。“有一双翅膀,不用畏惧高空,可以自由地去到任何一个它想去的地方。”“渴了找个湖泊喝水,累了在树顶上歇脚,饿了去森林寻找食物,每天无忧无虑,没事干就卧在枝头晒太阳。”宋莺弯起嘴角,话里不自觉带了笑意。“而且小鸟还长得这么可爱,啾啾啾~”“那我就勉为其难,也陪你当一只鸟吧。”林宋羡被她逗乐了,状似勉强说,宋莺却开心地点头,掩不住兴奋。“好啊,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做个伴,一起去四处流浪,看遍不同风景。”林宋羡想象了下,觉得似乎还不错,他回答,“好哦。”最后结束时,是晚上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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