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外公家那儿带了特产,是一只小麻鸭,味道还不错。你不是让我带特产嘛?今天就吃这个吧~”看来宗财是很想吃那只鸭子。小麻鸭?给自己带了一只鸭子???曹湄心里有些无语,不应该是什么糕点啊小吃啊,再不行就是干货之类的,第一次收到特产是小麻鸭,宗财是真的很直男啊。曹湄走到厨房看到一袋子的剁好的鸭肉,还有一袋血。“这血是怎么回事?”曹湄疑惑道。“是我叫那里的师傅帮我留的,我外公家那边有一道叫做血鸭的菜,不知道你会不会做,所以先跟你留着。”宗财说起血鸭,有些流口水的感觉。听到这里,曹湄想起来了,以前自己是吃过这道菜的,但是自己不喜欢吃辣,又觉得菜里面放血也是有些奇葩,就不常吃了,今天倒是可以试一试做出来。有些不确定的曹湄打开百度,怕自己出错,还是查一下比较保险一点。一查才知道,这道菜是曹湄和宗财所在城市的一道名菜。血鸭的确很多地方有,但是做法会细微的不同。曹湄今天打算按照本地的做法来做。食材就是这只剁好的麻鸭,血的话曹湄也不知道处理好了没有。应该在宰杀时取麻鸭的新鲜的血液,然后倒入混合了盐和水的容器内,盐量一定要恰到好处,盐少了,鸭血难以黏稠,盐过多则味咸色黑。等麻鸭的血流尽以后,马上就要搅和,达到水、盐、血三者交融,以筷子可以挑起黏糊的鸭血为佳。曹湄挑了挑袋子里的血,可以挑起来,嗯不错,今天这道菜有希望做成功了。首先取生茶油放入锅内烧热,用茶油炒菜,菜品会更香,更好的凸显菜品的口感和味道。曹湄将剁好的麻鸭肉片和生姜、辣椒、蒜瓣、桂枝一起放进锅内爆炒至六成熟,然后放入鲜汤闷直快干,此时再将鸭血糊入其中,并不停翻炒鸭肉,边淋边炒,快出锅时放入酱油、盐和少许味精,翻炒一会儿看到鸭血由鲜红变成酱紫色,这时候的鸭血就全部黏糊在鸭肉上面,血鸭就可以上口吃了。曹湄夹起一块尝了尝,唔,味道果然不一样,那个血糊在鸭肉上,有种勾芡似的口感,使得鸭肉的味道变得更为鲜美,鸭肉的味道有些甜沁,本身是很新鲜,口感脆嫩,以前怎么不觉得这道菜好吃呢?做好血鸭这道菜以后,曹湄开始做其他的菜,随便炒一下就行。刚起床还饿着肚子,实在没力气做大菜。弄个西红柿蛋汤,炒个青菜,然后做一个肉丸子,这样就大概差不多了。反正宗财说自己做什么他都喜欢吃。西红柿切丁,放入油锅内翻炒几下,再加水烧开,倒入打散的蛋液,把锅内的汤搅匀,加入盐和鸡精调味,煮个几分钟就可以出锅了。青菜切好清炒一下即可,肉丸子是要把肉切好剁好入味以后捏成一个球,再裹上一层糊去炸,中火,炸至表皮金黄,就可以吃了。曹湄做好四道菜,端到饭桌上喊宗财来吃饭。宗财听曹湄喊,马上到了餐桌旁。“哇,你这血鸭好好看。”宗财第一眼就看到拿到血鸭,鲜红油亮,看上去很诱人。宗财坐好,端起曹湄盛好的饭,开始吃了起来。曹湄做的血鸭做的和外公家的血鸭有些不同,现在吃的血鸭表面像是挂了糊一般,口感也是脆嫩,鲜甜辣咸,鲜甜是因为加了高汤,鲜辣是来源于调味品,香气是茶油的烹制,而鸭肉本身的味道和它们一起融合,在舌尖迸发,向喉头进军,仿佛要把口腔侵占似的。太美妙了!宗财忍不住又多吃了几口。今天的汤很鲜,酸甜可口,吃完血鸭再和这个汤,有种清新宜人的感觉,血鸭浓烈,这汤很清淡,两道菜相得益彰。肉丸子是表皮有些脆,里面是很香甜的肉,鲜美的味道。外面裹了层浆去炸,里面的味道就会被锁住,味道全部留在了里面,咬开的瞬间,香气和味道全部涌到了嘴里,让宗财好吃的要咬了舌头。坐在对面的曹湄每次看到宗财的吃相,都以为自己做的是什么山珍海味。宗财吃的很美味,虽然觉得可能是有些夸张,但自己很是开心。喜欢我做的菜那四舍五入就是喜欢我。曹湄害羞地想着。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技能节我没有参加,但是我吃的看的比他们多,哼唧tut血鸭我很久没吃过了,感觉很血腥,其实味道是这得很不错,口味鸭也好吃!下次就写这个!还有很感谢评论我的小天使!让我很暖心!爱你们(づ ̄3 ̄)づ╭?~以后也请继续支持食仙的文文喔!么么啾!第44章曹湄一如既往吃得很少, 不一会就吃饱了。但是宗财还在吃。曹湄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先一步吃完, 然后看着宗财吃,看着他一口一口地把自己做的菜放进嘴里, 有种莫名的成就感。等到宗财吃饱以后, 饭菜基本全部吃完。两人都吃得心满意足。对于曹湄来说今天的饭菜还有有些太辣, 过于重口味了些。辣的确是有辣的风味,但是不合自己的口味。可是宗财喜欢。他喜欢一天, 自己就做一天。以前觉得做菜是为了自己喜欢,想吃什么就做给自己吃, 现在是别人喜欢吃, 就做给别人吃。其实会烹饪这种技能, 曹湄的看法从来就跟大众不一样。可能别人会觉得厨师就是要会做好吃的给别人吃, 无论是工作或者是兴趣爱好。但是曹湄觉得, 烹饪更多的是提升自己和扩展眼界。从小的心愿就是, 自己想吃什么, 做给自己吃, 并为此努力学习。小说里写的是希望自己做的美食可以带给别人幸福。现实中曹湄希望通过这个技能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是现在曹湄觉得有了一个新的作用, 那就是,为了一个人而做菜。只为了讨他欢喜。这好像就是最简单的一个作用。简单至极,很纯粹。纯粹的让曹湄想到了自己当初决心学厨艺的感觉。像阳光一样温暖的心情。很奇怪的感觉,竟然用阳光来比喻。可能就是有一种付出了什么却是像阳光温暖自己吧。曹湄收拾完碗筷,然后回到沙发,和宗财一起窝着。最近天气变冷了, 秋天的尾巴,就是这样凉凉的。不得已曹湄拿了两床毯子和一个小毯子放到沙发上。大的两床是给曹湄自己和宗财,小的那个则是给宗财家的哈士奇傻狗。绵软的薄被盖在身上,稍微起到了保暖的作用,重点是很舒服。两个人窝在沙发上,玩手机聊天或者是看电视,感觉都是很惬意的。玩着玩着曹湄就有点无聊,想吃点东西,确切的说是嘴巴痒了。前些日子好像用蜂蜜和柠檬泡了一罐东西。买了据说是自己养的蜂场的蜂蜜,然后用新鲜的柠檬一起做的。把柠檬洗干净,晾干水分,连皮一起切成薄片,圆圆的那种。一片片柠檬放进蜂蜜,用蜂蜜把柠檬漫过,这样可以保存很久,夏天放冰箱,冬天可以常温保存。天冷的时候,曹湄就会夹出一片柠檬,舀几勺蜂蜜泡水喝。抱着温温的水杯,吃着小零食,看着电视,也是一种不错的享受。曹湄默不作声的去泡了两杯柠檬水过来喝。宗财看着眼前杯中浅黄色的水,里面还有一片柠檬,没有立刻反应过来。“这是柠檬水吗?”宗财问道。“嗯啊,”曹湄回答道,“这是我自己用柠檬和蜂蜜腌渍的。”应该算是腌渍吧,曹湄也不清楚。“你竟然还会做这个?”宗财有些惊奇道。“这个其实是很简单的,你用柠檬和蜂蜜,放在一起就可以做好的。”这个真的很容易,有柠檬和蜂蜜就可以做出来。以前觉得曹湄很了不起,是做菜方面很了不起,但是现在,没想到他还会做这种东西。这就是所谓的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也有可能是在宗财眼里,曹湄的形象是无比高大的,他做什么都是很厉害。宗财捧起眼前的浅金色的水杯,氤氲的热气在杯口缭绕,显得有几分仙气。浅尝一口,是温温甜甜的味道,带着柠檬的清香,很是润口。一丝清甜的温暖顺着舌头,泛进胃里,再从肚子蔓延直全身。面前的茶几上还摆着曹湄自己做的小零食,一些饼干曲奇什么的。看颜色,棕色的应该是巧克力味,有一丢丢粉色的应该是草莓味,浅黄色的大概是黄油牛奶味。拿起一块饼干塞进嘴里,酥脆的口感,香甜的味道,在嘴里弥漫,那是甜蜜的气息。一尝草莓味的曲奇,就有曹湄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