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综合其他>春光乍泄> 第91节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91节(1 / 1)

把那个纸箱抱到身前,还挺轻的,她拿剪刀顺着透明胶带的缝隙划拉下去,打开纸板,揭开泡沫保护层,顿时愣住。小时候陪伴过她的那个粉色玩偶,她怎么都找不到同款的那个粉色玩偶,此刻静静地躺在箱子里。乔麦整个人懵掉。良久,她才慢慢伸手,将那个娃娃从箱子里拿出来,上下左右,翻来覆去地看,无论大小还是触感,仿佛都和从前一模一样。这怎么会……她没买过啊……随后,乔麦反应过来,难以置信地望向陆之和,他正好整以暇地靠着椅背,安静地看着她,将她脸上的表情尽数收进眼底。乔麦眼睛开始蓄水,很快泪珠便大滴大滴地掉下来,她把娃娃抱进怀里,脸埋在里面,哭得肩膀一抽一抽。陆之和起身过来,把她抱在怀里哄:“别哭,你一哭我就受不了。”乔麦根本停不下来,娃娃的毛绒表面被打湿了一大片,陆之和抽几张餐桌上的纸巾给她擦泪:“再哭娃娃就湿透了。”乔麦抽泣地:“你从哪儿找到的……”“我托人打听到原来的生产厂家,拜托老师傅给你重新做的。”听他这么一说,乔麦哭得更凶:“你为什么……”她话没说完,陆之和安抚地摸摸她的脸,低声:“我不想你留下遗憾。”小时候她心里的缺憾,他一点一点地,都想给她补回来。第76章 门当户对。……陆之和送给乔麦那个娃娃, 被她很珍惜地放在床上。虽然早已过了抱娃娃睡觉的年纪,但她还是每天抱着睡,尤其当他出差, 家里没有人陪,娃娃就是她的慰藉。尽管已经过去很多年, 乔麦依然记得那天放学回到家,发现娃娃不见, 她妈妈轻飘飘地说太脏已经扔掉时, 她心脏碎掉的那种感受。小时候家里经济不是太宽裕, 父母几乎没有给她买过玩具, 那个洋娃娃还是外公买给她的。明明只是有点脏了, 并没有坏掉,只要洗一下就好, 妈妈却直接扔掉。后来长大,发现网上有些养狗狗的人, 都不会把狗狗喜爱的玩具扔掉,而是洗干净晾好再还给狗狗。乔麦不知道当妈的如何能做到如此忽视女儿的情感需求, 或许就是这些点滴小事, 导致母女之间的关系一直很疏远。同样的小事,陆之和却注意到了,注意到当年的小女孩还停留在原地, 等待她那个永远回不来的洋娃娃。他替她找到同款, 也填补了她心脏上敞着漏风的那个大洞——瞧, 真正喜欢她的人,是会注意到她的情感需求的。自那以后,乔麦发现自己更加喜欢陆之和,仿佛陷入第二次恋爱。看见他会脸红心跳, 牵手内心就欢呼雀跃,甚至在床上被他触碰时,感官都比从前敏锐。他对她这么用心,她也想回赠他礼物,但思来想去,不知道送什么好。乔麦上一段恋情是在大学,那时她只是个穷学生,陈陌家境虽然比她好些,但放在本地人里横向比较,也算不得什么。那时恋人之间互赠的礼物,就是口红,项链,鼠标,键盘之类的小件。显然现在送这些给陆之和是不合适的,价值太低,且不符合他身份。乔麦实在想不出好点子,便去找莫淇淇商量,莫淇淇给她出主意:[你要不送他块表?]此时已晚上十一点多,她宿在顶层公寓。陆之和坐她身边,倚着床头翻看一本外文书,腕骨上的表已经被摘下来,随意地放在床头柜。乔麦视线越过他,看一眼那块表,表盘设计繁复,无数小齿轮咬合相扣,是很贵的牌子。陆之和衣帽间有个很大的玻璃柜,里面摆满了像这样的表。乔麦曾经好奇查过价格,有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这么贵的表在他眼里就是寻常配件,不用时就随意搁在茶几,浴室,或者床头柜。乔麦微微叹气,默默地给莫淇淇发过去一个小人儿举着四十米大刀砍人的表情包。[送表?我疯了吗?你把我两个肾卖了我都送不起。]莫淇淇回了个跪地磕头的表情包:[爸爸我错了。那要不然送他个领带夹?]乔麦想了想,领带夹她倒是负担得起,只是意义稍显不足,不如他送她娃娃那么用心:[还有别的推荐吗?]莫淇淇:[要不送个游戏机,ps5?]乔麦:[他不打游戏。]莫淇淇:[要不然送雪茄?]乔麦:[他不抽烟。]莫淇淇有点没招了:[哎呀我看干脆就把你送给他,别穿衣服身上绑几根红带子,再打个蝴蝶结,保证他喜欢。]乔麦没忍住,噗嗤笑出声。动静引起陆之和注意,他从书中抬起头,侧目看过来:“在聊什么?”乔麦绷着笑,企图掩饰:“没什么没什么。”陆之和眼睛微微眯起,放下书,来夺她手机。乔麦本能地把手举高:“哎呀真的没什么,我跟淇淇在讨论送你礼物。”陆之和狐疑:“这有什么好笑?”乔麦想了想,还是把手机放下来,递到他眼前。屏幕上是微信对话框,陆之和视线停留在莫淇淇最后一句话。须臾,他眸色暗下去,喉结微动:“可以,我想要这个礼物。”乔麦:“……”最终陆之和还是如愿以偿,得到这份礼物,顺便测试了女朋友身体柔韧的极限。-莫淇淇婚礼定在霜叶红尽的深秋,日子是程森妈妈找庙里的大师掐算出的吉日。乔麦提前一天住到莫淇淇家里,到时作为伴娘,要跟她一起早起化妆换衣服。另外两个伴娘是莫淇淇大学同学,以前也打过照面,还算熟悉。乔麦好几年没有回家,跟莫妈妈也是许久未见。念书时她经常去莫淇淇家玩,蹭吃蹭喝一起看漫画,跟莫妈妈也非常熟悉。今天难得见上面,莫妈妈热情地拉着她手,左看右看:“哎哟麦麦,阿姨这都有三四年没见着你了吧,看起来成熟了,不是以前扎马尾的小姑娘了。”乔麦不好意思地笑笑:“阿姨我都二十五了,马上过完年就二十六了,能不成熟吗?”莫妈妈顺理成章地问道:“那你谈朋友了伐?”乔麦点点头:“谈了。”“谈了多久啦?”“没多久,才几个月。”“对方是什么人呀?”乔麦下意识朝莫淇淇看过去,莫淇淇冲她使了个眼色,摇头,乔麦心领神会:“就是普通人,是我公司同事。”莫妈妈点点头:“普通人挺好的,这婚姻呐,讲究门当户对,你看我们淇淇,现在就是去高攀了人家,我特别不愿意,嫁过去得受多少委屈。”莫淇淇无奈地:“妈,你怎么又来了,我都说了无数次了,程森对我挺好的,我没有委屈。”“我说的是程森吗?” 莫妈妈忿忿地:“我说的是他那个妈,一看就特别高傲,说话做事拿腔拿调,摊上这么一个婆婆,以后有你好受的。”莫淇淇不说话了。程森妈妈的确是不好搞,但奈何她太喜欢程森,也只能硬着头皮嫁了。“淇淇我告诉你。” 莫妈妈拉起她的手,语重心长:“结婚跟恋爱不一样,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儿,你喜欢我我喜欢你,这就够了,有情饮水饱,但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儿,这里面复杂着呢。”莫妈妈说着话锋一转:“不过你也别怕,虽然他们家有钱,但咱家也不缺,你要是在他家受半点委屈,千万别忍着,该闹就闹,大不了离婚,以后爸妈养你。”“知道了妈。” 莫淇淇撒娇地过去抱住她:“还有呀,你能不能别总说离婚的事儿,我这还没结呢,你就乌鸦嘴,多影响心情。”乔麦安静地在旁边听着,若有所思。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她不由自主脑补了下她爸妈跟陆之和家人见面的情形,然后打了个寒颤。-婚礼当日。仪式现场已布置完成,是莫淇淇喜爱的星空主题,大量白色与浅蓝色花朵汇成海洋,穹顶是条银河,就连酒店门口迎宾的气球都做成月亮形状。来观礼的大多是程森家的客人,穿着漂亮礼服,看上去非富即贵。乔麦在现场第一次见到程森的亲妈,也就是莫淇淇的未来婆婆。五十出头的年纪,看着像三四十岁,肉毒杆菌令她皮肤看起来几乎没有一丝皱纹。能够维持这样的状态,不是光靠锻炼或者保养就行,金钱堆叠出来的医美buff才最有效。饶是莫淇淇妈妈在她面前,都难免有些露怯。在阳城这样的四线小城市,莫淇淇家的收入已经算得上不错,但跟程森家一比,还是显得微不足道。莫妈妈穿上定制的新衣,戴上她最为昂贵的首饰,好让自己在这场无形较量中不至于输了阵脚。两家父母交谈不多,彼此微笑,维持着基本的体面与礼貌。托陆之和的福,乔麦这次伴娘当得比较轻松。除了起得早一点,跟着婚车车队过来,其余端糖递烟这种事程森他们就没敢让她干。进入婚礼现场,乔麦在伴娘伴郎那桌坐下。陆之和虽然也是伴郎,但身份特殊,早上迎亲活动他没参加,今天任务就是陪她走个花路。快到十二点时,陆之和压轴到场,一袭黑色西装,身姿笔挺,金边眼镜下的眸光,清冷淡漠。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