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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1 / 1)

此外,玉镜还有另外一层含义,便是指人间清明之道。取这个名字,倒让这出戏文,显得是天生掉下来主持正义的。沈柔点头应了,自己拿起另一支笔,直接在书稿上写,“玉镜先生作于建安二十五年暮春。”卫景朝自上而下俯视着她。看她眼角眉梢的满足,看她提笔写字时的力道,缓缓移开了目光。他轻声道:“沈柔,世人不会知道,玉镜先生是你。”沈柔笑笑,“我自己知道啊。”旁人夸玉镜先生时,她知道是在夸她。旁人骂玉镜先生时,她知道是在骂她。若是有幸,玉镜先生能够流传千古,她也知道,这个流传千古的人是她。这篇流传千古的戏文,是她写的。沈柔已经“死”了,若能用玉镜先生的名字,续上未完的生命,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卫景朝蓦然无声。他的心,像是一座钟,被人用锤子狠狠地敲了一下,发出振聋发聩的声响。这声响让他一时之间失了所有的语言。他此生自诩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出口成章,倚马成文。到了此刻,所学所知,却完全形容不出自己复杂难言的心绪。他有千言万苦萦于心头,无法诉说。此时此刻,他只是望着沈柔的眉与眼,轻声道:“会有人知道的。”总会有那么一天的。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待到来日,一切都会大白于天下。————————————暮春方过,很快便迎来了夏日,燥热的空气伴随着蝉鸣,聒噪得人心烦。一出戏文,从京畿萌芽,比夏日蔓延的速度更快,不过月余光景,四散至朝野内外,全国遍地。全国各地,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戏班子,都排上了演上了这出“燕燕于飞”。反而是距离京畿最近的京城,到了之后的六月份,才第一次从一个外地来的戏班子里,听到这出戏。随即,这出戏便风靡京城,引来无数夸赞。而戏文中的两个男人,齐王章昀和江燕燕的未婚夫,则遭到了无数谩骂。两个男人,一个暴虐无道,不堪为人。一个懦弱无用,背信弃义。他们怎么配得上那么好的江燕燕。夏日的阳光亮得晃眼,哪怕已是黄昏,仍旧热腾腾的。于是,沈柔便抛弃了窗下的书台,斜靠在美人榻上看书。踏歌从外面进来,满头大汗,却还是遮不住脸上的怒火。沈柔不解扬眉:“怎么了?”踏歌怒道:“今儿我慕名去听了那出燕燕于飞,真是气死我了。该死的齐王!该死的未婚夫!江燕燕碰上这两个男的,真是晦气,倒霉!”沈柔手中的书,便翻不下去了。鹿鸣苑事事都在卫景朝眼皮子底下,她这间屋子里发生的事儿,他全都一清二楚。也不知道踏歌今儿的话,会不会传进他耳中。等他听见“该死的未婚夫”这六个字,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表情。再听见“晦气”“倒霉”这些字眼,会不会恼羞成怒?只求他别生气,毕竟这戏文,是他自个儿点头发出去的。怨不得她。踏歌见她不说话,反而坐在那儿发起呆,有些奇怪,问道:“姑娘怎么了?”沈柔蓦然回神,摇头道:“没事。”踏歌却误会了,低声道:“姑娘若是也想听戏,不如求一求侯爷,让他将戏班子请到家里头来。”沈柔的身份,断然不适合出门,否则,但凡被某个曾认识的人看见,就是欺君的死罪。反而是请戏班子来家里,更安全些。最近这些日子,侯爷对姑娘更好了些,若是姑娘开口求一求,侯爷肯定会答应。沈柔摇了摇头:“我没想听戏,只是在想,侯爷今儿没有大朝会,怎么回的这样晚?”踏歌望了望天色,也有些纳闷,最终只道:“许是有事耽搁了。被她惦记着的卫景朝,此时此刻并不在枢密院,而是被同僚们请到戏班子里,坐在雅间里等听戏。今儿的主家,是左都御史陈善舟,陪客的是长乐侯世子于逸恒,九门提督程越。卫景朝进门时,陈善舟去方便,程越未至,室内只于逸恒一人。瞧见他,卫景朝略有三分讶然:“何时回来的?”于逸恒笑一声:“昨儿才从江宁府回来。今天慕名来听戏,谁知道一进门先碰上陈大人,就被拉来陪客了。”卫景朝摇摇头:“这戏文早已在江南传遍,只怕你早就听出花来了,又何必非得来这一趟。”于逸恒以折扇抵住下巴,如妖似孽的桃花眼微微眯起,漫不经心笑:“戏不戏的不要紧,我主要是想看看,我们背信弃义的未婚夫是个什么表情。”卫景朝瞥他一眼:“不是被临时拉来的?”于逸恒哈哈大笑:“当然是骗你的,我哪有那个闲工夫,去听一出破戏。”卫景朝冷笑:“我看你闲得很。”于逸恒俯身,趴到他跟前,压低了声音问:“说真的,这戏文到底是何方神圣写的?竟将弘亲王、圣上和你一起骂了,胆子大得很啊。”卫景朝侧目,眼神微凉,慢慢问:“谁告诉你,这戏骂的是我们?”于逸恒桃花眼迷离带笑,“好弟弟,哥哥我呢,虽然不及你聪明,但也不是个傻子,不至于连一出戏都听不懂。”卫景朝道:“你不是个傻子么?”他讽刺得毫不留情,“那你说,为什么旁人都不戳破,单你一个人冒头来显摆自己聪明?”“莫非全天下就你一个人能听出来?”于逸恒顿住,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暗自唾骂自己。果然还是心急了,又被这小子羞辱一顿。还是他自己白送上门的羞辱。卫景朝冷笑,收回目光,垂目看向戏台。又过了片刻,程越与陈善舟一同进门。这波人里头,程越年最长,如今也不过不惑之年,陈善舟年三十又八,于逸恒与卫景朝同年,早生了三天,常年以哥哥自居。几人坐下后,寒暄几句。楼下锣鼓喧天,乐声起,戏已开场。先出来的,是扮演江燕燕的花旦,油彩勾勒出少女清丽妩媚的脸庞,身姿窈窕,摇曳生姿,回眸便是国色。紧接着,是扮演他未婚夫的小生,亦是年轻俊俏,姿容俊美。于逸恒笑着打量卫景朝,片刻后凑近他,低声评价道:“这小戏子倒不像你,没有你半分神韵。”太瘦弱,太斯文,太温柔了些,半分不像卫景朝这个冷脸煞神。认识的人看了,绝不会将他们联系在一起。卫景朝默默抬手推开他,嫌弃地掸了掸衣袖。于逸恒嗤了一声:“你再嫌弃我,我就劝长公主,早日给你娶个媳妇,最好是个丑的。”卫景朝道:“姑娘家再丑,也不及你。”于逸恒冷哼一声,撩了撩头发,问一旁的程越:“程大人,我丑吗?”程越一个三十几岁的大老粗,闻言沉默片刻,拍了拍他的肩膀:“于世子,您还年轻,千万别自暴自弃,男人还是要阳刚一些。”于逸恒反手指着自己,一脸不可置信,“我不阳刚?”戏文唱到高潮处,卫景朝微微蹙眉,制止他的无理取闹:“住口。”戏台上的小花旦双眼亮晶晶的,含着无尽的绵绵情意,望向远处。那一刻,戏台上好似生出无形的花灯,好像天上真的有一轮明月。明月照着她的情郎,让她情不自禁,说出要嫁给他的话。她独自唱出心里话:十里长街一眼难望,花灯比月亮。我一眼望见情郎,他好像是我的神仙郎。她做出奔跑的姿态,奔向站在不远处的小生,在他面前停下,唱出最后一句词。“郎啊郎,六月上,荷花开,等我与你做一个新嫁娘。”语气欢快,欣喜不已。那小生红了脸,回道:“六月上,荷花开,我骑高头大马拜高堂,牵红绫,饮美酒,与你做一个新官郎。”正胡闹的于逸恒,听到此处,倏然沉默下来,看卫景朝一眼。去岁冬日,卫景朝奉命至苏州剿匪。彼时,他正在苏州游玩,他们见面时,他说等回京便要与沈家女成婚。邀他早日回京,喝他的喜酒。多年好友,于逸恒看的一清二楚,卫景朝当时是真心实意要娶妻,没有别的算计。是真的真的,有些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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