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里,那些本来打算穿着单衣献头的官员们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有人一张口想辩驳,却觉得身上一冷。“啊……嚏!”……帝江从太华山中间的无边峡谷飞流而下,汇聚成大江,至中游平稳,收纳百川,最终流入东海。在东海郡前,有处如同北国江南般的地界,名为洛郡。洛郡自古出美人,大魏各地的无名之地,包括炀陵附近的柴家镇,只要以美人出名,都有“小洛郡”的雅称……但终究,大魏就只有这么一个洛郡。枫叶荻花秋瑟瑟,过了秋,百花衰败,除了时人所好的菊花外,洛郡的荻花更是一绝。“客官,买把荻花吧,烘好了的,织席、造纸,都顶用的。”道旁的小童站在冬风里叫卖着,过往的行人匆匆没有多看他一眼,就在他已准备好了饿着肚子回家时,一辆马车停在了他身前。雕花的车窗里伸出来一只修长的手,虽说并不像是贵胄们养尊处优的手,却也颇带贵气。“来一束。”声如冰玉,甚是好听。小童迷迷糊糊地接过一袋明显贵上许多的钱,挑挑拣拣,把最好的一束递过去:“客官,这束好。”马车缓缓远去,驶入洛郡的城池的方向。……洛郡城池的东南角,靠近一处“荻花湖”的地方,有一间极大的宅邸。这间宅邸四周民居虽多,却大都空置,门上虽然清理过,但不难看出大多曾被颜料、墨汁写了许多诟骂之言。人们不敢直接在封条上骂,便迁怒给了周遭,一年年下来,这里的人气便冷淡了。巷子口唯一还开的是一家香料铺子,三三两两的年轻女子趁着难得日头曛暖,在铺子前一边挑香料一边闲聊。说说笑笑之间,一辆马车停在不远处。“姑娘有礼。”驾车的带刀汉子遥遥行礼道,“敢问这条街尾,可是平安里秦府?”姑娘们嬉笑着点头回应。那带刀汉子谢过之后,便翻身下了马车,道:“主公,没找错,就是此地。早前派人收拾过,应不至于荒废。”谈笑的姑娘们好奇地望去那“主公”,只见车上下来的不是什么大腹便便的猎奇富豪,而是一位年轻公子……说是公子,却丝毫没有文弱气,端的是英姿俊朗,叫她们眼前一亮。“年纪轻轻的,就被叫‘主公’了,莫不是什么王孙公子不成?”“倒也不像那么娇气之辈……姐妹们,这公子没佩香囊呐。”“外地人,怕不是没有我们这儿的习惯。”“管他呢,问一问又不会掉块肉。”洛郡的美人,谈笑间自有一股风情,便笑道:“那边的郎君,喜欢什么样的胭脂?看上了,这里随便哪个姐妹,都愿意为郎君试得。”“……”封琰扭过头,见几个年轻姑娘站在胭脂铺前,心想洛郡百姓生活不易,为了卖货连男人都不放过,本着一腔爱民如子的善良,道:“我不买胭脂,等贵店开不下去,改开武器铺了我再来。”“……”枝头上最后一片枯叶打着旋儿落下,姑娘们一阵无语,直到看见马车里有个女人掀开帘子,探出半个身子,然后扯了扯那“主公”的衣袖,似是教训了几句,那主公便听服地跟她回了车上。虽只是半个侧影,却足以让洛郡当地的姑娘们看呆了去。看着那马车驶入秦府的巷子里,姑娘们才缩回发僵硬的脖颈。“哪路的神仙,这般贵气……”车程不远,很快便停在了秦家的府宅之前。官封才被撕下不久,开了红漆大门后,倒也没有想象中那般荒草蔓生,干干净净的石砖镶嵌着一框框雪花,安静地躺在府院里。“什么时候开始收拾的?”“两个月前。”喔,原来那时就知道了。如果不是知道,他就不会专门派人来清扫这里。夏洛荻抱着那一束宛如飞鸟腹羽的荻花穿过堂屋,回到她的绣闺。“我们原来是住一起的,不语大一些了就闹着要自己睡,家里人就又在对面专门盖了个绣闺……”不像现如今,不语一个人睡的时候,晚上总会被噩梦惊醒。她也一样。怕天一黑,闭眼就是地狱。封琰没有打扰她,安静地听她一边絮絮说着旧事,一边从柜子里取出针线,裁了布料开始缝制香囊。“你的名姓……”“我随母姓,时人好春兰秋菊,她好洛上荻花,也是因此嫁来了秦家。”“她是灭族时走的吗?”“不是,我很小的时候她就走了,我爹去前线追击朱明,她也跟去了,不久,驻防的城池闹了时疫……不语的爹娘也是这样没的。”又是封氏的债。说到底,他们两个的姓氏是有仇的,走到一起只能说是天意。夏洛荻像是晓得他想说什么,笑了笑,用银剪剪下一缕刚才拿到的荻花絮,又咬着一根红线将之扎成拇指大的一束,放进了刚刚缝好的香囊里。“人不能选择出身,但可以选择如何做人。乱世里当个好人,太难了,我都以为是话本里才会有的事,却叫我遇见了。”简单的卷草香囊,做工早已生疏了,绣面略有抽丝,连现调的香丸,都是一路上走走停停,看见什么花、什么草,就顺手摘一点糅合成的。“针线生疏了,勉强戴一戴,洛郡没有不带香的人。”她走到他面前,垂首一点点拆开他要腰上的兵符络子,系上自己的香囊。她半裹着雪色的狐裘,从封琰的视线看过去,正好看到她低头为他系香囊时,自然垂落的乌发下露出的苍白后颈。莫名地,他嗓子有些发干,问道:“在洛郡,戴香囊是什么风俗?”夏洛荻系好之后,坐下来,双臂叠在他膝上,一双幽宁的眼睛看着他,启唇轻声道:“就是……这个男人,有主了的意思。”第95章 “明日”夏洛荻的笔悬在牌位上许久, 直至笔上的金漆低落在牌位面上,还是未能落笔写下家人的名字。其实她后来有找过家人的遗体,只是打听到和当时洛郡遭受屠戮的百姓一起被燕军烧了。和洛郡的泥壤一起,随雨水冲进了荻花湖里。想了想, 索性画了朵云, 放在供桌上, 随后点了一炷香。“不写名字吗?”“不写了。”夏洛荻拜了三拜, 走到香炉前,将手上三炷香一一插入炉中。“我的、不语的……这炷算睚眦的。”插完之后,她双手合十,正要再拜一拜,就见旁侧又伸来一炷香。封老二,你怕不是想改姓。然而见他态度理所当然,夏洛荻实在不忍心拒绝这拳拳倒插门之意, 接过来融入了一家三口。现在是四口了。封琰很是满意,跟着拜了三拜,便带着夏洛荻出了祠堂。“你倒也不必太担心秦不语,她在的三江会里有我的人,为求稳妥我把裴谦也卖了过去,待霞州事定, 就把她接过来……”“秦家昔年的一切能留的都留了, 虽不比当年, 但你多少也应该能打理,既然会绣香囊就还不至于全忘了。”“按你们甜水巷的规矩,没种花, 都是丝瓜和石榴。”一言一句, 俱是在交待她……好好过日子。夏洛荻看着自己被紧紧握住的手, 许久,停住步子,反握回去。“你不是想让我回来一次就算了,是准备让我留在这里,对吗?”她手指冰凉,对方的却温热。封琰回望向夏洛荻,道:“现在你可以用回秦不言这个名字了。”“为什么?”“因为夏洛荻骗我,从灵州时就在骗我。”她是越王府里最奇怪的谋士,因为有乐修篁的推荐信,当时的越王才愿意收这个明显柔弱气的谋士进门。她那时也不点卯,白天就在灵州城里乱逛,不出几日,管家就来告状说那姓夏的打算去投灵州刺史。投就投吧,不差这一个。封琰早就准备起事,自顾自练他的兵,并不以为意。孰料没几天,就传出刺史坐下的主簿和刺史夫人偷情被揭发出来。倒是个新鲜事。可这样的新鲜事多了,封琰就不得不在意了……因为他发现那个一直盯着他的刺史,左膀右臂都出事了。刺史的势力一点点被瓦解、分离,最后……被彻底孤立。直到那个到他座下、形貌昳丽的年轻谋士,带着刺史的人头回来。“推荐信不算,这,才是夏某的投名状。”“那刺史近日的怪事都是你一手布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