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左看着我,终于也放下了伪装,瘫软的坐在地上,静静的诉说着我们的曾经。
“嘉晴,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感情,竟然会走到今天这样的地步,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没有资格多说什么,只是嘉晴请你相信,我真的曾经视你唯一,也真的一直都爱着你。”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严左的声音在我耳边回旋,只是我再也没听见什么,泪眼婆娑,心如同被几百只针同时穿透一样,好疼。
我知道,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第二天我去了警察局,将所有的事巧妙的转化成了一场最最普通的家庭纠纷,面对警察蜀黍的责备和批评,我只是默默的听着,就算是我和严左相爱一场,我做的最后一点点事情吧,毕竟我相信,严左这么做,不管初衷是什么,目的真的是不离婚,我愿意相信严左真的是因为爱我,才这么做。
而严左,也信守承诺把证件都还给了我,至此,我们只要有一份离婚协议,就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
之前当然有一份离婚协议,可是那份协议写的仓促,有很多细节没有体现,比如说,房子。
我只写到了房子一人一半,却没有写明白究竟应该怎么分。
那栋房子有80平米,大概值70万左右,房子这种东西,当然不能劈开了一人给一半,同时,现在让我和严左中任何一个人,拿出35万来给对方,也是不现实的。
最后我们请了律师作证,签署了一份正式的财产分割协议,协议中明明白白的写着,这栋80平米的房子归严左所有,严左须在三年内支付40万现金给我。
三年这个期限,是折中的办法,因为严左实在没办法拿出这么多钱来,卖房子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卖的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