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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逍遥行(三)(1 / 2)

诚然, 二十年后的乔峰确实是武功盖世,酒量豪爽惊人,与段誉客栈斗酒那一幕更是展现出嗜酒如命,洒脱不羁的个性, 引无数人击节赞叹。

不过, 现在的乔峰才十岁出头, 即便幼承名师,天赋又高, 但受年龄限制, 到底功力有限。而逍遥派武功奥妙无穷,其中不乏速成捷径, 白苏作为无崖子的关门弟子,享受着整个门派艳羡不已的资源倾斜, 莫说是未及舞勺之年的乔峰,就是与现任丐帮帮主汪剑通,也有一战之力。

所以,这次斗酒, 白苏毫无悬念地赢了。

“白苏兄弟海量, 我输了。”意识到再喝下去就要昏倒, 难得被酒意冲击得大脑迟缓的乔峰适时喊停,毫不避讳道,“不瞒白苏兄弟, 在下天生一副好酒量, 丐帮那些兄弟也时常豪饮。在此之前, 乔峰还未尝败绩,不想今天却险些醉倒,实在惭愧, 惭愧……”

白苏与乔峰一见如故,在将严老二交由丐帮弟子押送走,并妥当安置好严老二的两个儿子后,两人就随意找了一个食肆,喝了个不醉不休。

外面灯火通明,白亮如昼,白苏嫩生生的脸颊也染上些绯红,“不不,我胜之不武,其实一直用内力化解酒水。”

原著中,段誉用六脉神剑将酒水逼出体内,因此险胜乔峰,白苏不会六脉神剑,但他却自无崖子那里继承了北冥神功,可以将酒水化解蒸发,以无形无色的气体散逸到空中。

白苏将大致原理一讲,乔峰惊叹道:“果然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乔某今天算是开了眼界。贵派武功高明,世所罕见。不过,师父教导过我,大丈夫应言而有信,乔某技不如人,输了就是输了。小兄弟想要什么赌约,尽管说。”

两人斗酒之前,白苏故意以言语相邀,约定输了的人必须答应赢家一件事。之所以这么做,本就是料定了乔峰今天必输无疑,更是料定,以乔峰心胸品性,即便是知道白苏暗中作弊,也不会失信反悔。

白苏微微一笑,熏熏然道:“你且记着今日之事,却也不必立刻兑现。”

乔峰想了一想,慨然道:“好,你若想到了,只管来说。”

少年人意气相投,言谈欢洽,又秉烛夜游灯市,直闹到三更天才兴尽而归。

隔天中午,乔峰来寻白苏,想要同他切磋武艺。乔峰是武痴,拳脚功夫及内家功法已小有所成,丐帮里那些五袋弟子已不是他对手,昨天见白苏出手不俗,自然有些心痒,明知不敌也执意要讨教。

谁知店家却转告乔峰,说是住店的那位少年客人一早就已经离开了。

乔峰暗自犯疑:“怪哉,他怎么说走就走,赌约也一句不提?”只他素喜结交朋友,这些年来跟着师父走南闯北,也见识了不少江湖上能人异士,很有容人之心,白苏虽不告而别,他却丝毫不以为意,只想着什么时候遇到了,早日兑现了承诺才好,以免心里牵挂着事,睡觉都不踏实。

大丈夫一诺千金,可不能毁在这区区小事上。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三月时节的曼陀山庄,无疑是一年当中最美的时候,绿波盈盈,芳草萋萋,远山含黛,翠色入微。让前来观礼的宾客如痴如醉,流连忘返。

然而,这一切钟造化神秀之所在的青山绿水,碧草红花,若与身着凤冠霞帔,袅娜纤弱的新嫁娘一比,恐怕立时就要黯然失色。

人们都说,成婚当天是一个女人一辈子最美的时候。

可是白苏却敏锐地发觉,新娘子并不快乐,起码在白苏无声无息地潜入卧房,在妆奁前找到李青萝时,她脸上所凝聚的,绝非一个得偿所愿,能够与爱人长相厮守的女子理应浮现出的幸福与娇羞。

女子长眉若蹙,对镜垂泪,尤其还是在拜堂之前。这其中的含义可实在太耐人寻味了。

白苏猜到了一些,但他作为外人,实在不宜插手别人隐私之事,唯有装作不知,将无崖子准备好的礼物奉上。

李青萝生得很美,生起气来的样子尤其明艳,眼波潋滟,似怨似怒,“谁要他的东西,他竟还记得有我这个女儿么?”

白苏抿唇:“师父他,也是身不由己。”

那味叫做“眠醉”的毒侵蚀了无崖子身体内脏,使他终日精力不济,寸步难行,纵有旷世奇才,也只能困守一隅,在逐渐模糊的回忆中渡日。

东西送到,该说的话也已说完,白苏退了出来,等到吉时,混在人群中亲眼见证了李青萝的婚礼。新郎儒雅斯文,一表人才,言行举止间似是极为爱慕新夫人,眼中全是不避人的脉脉情意,甚至蕴藏着一丝若有似无的不敢置信与受宠若惊。

白苏颔首,觉得回去也能对师父交差,请他老人家安心了。前厅宾客欢聚,白苏不欲惊动众人,绕到后院,就要逾墙而去,却冷不丁瞅见一锦袍玉带的小小男童,独自一人站在墙角,手里拿着梅花镖,一言不发地朝远处的稻草人甩去。

整座曼陀山庄人声鼎沸,处处张灯结彩,欢声笑语,唯有这一片不起眼的角落,清冷孤寂,安静得与他人格格不入。

这男童看起来年岁尚小,至多不过五六岁,放在寻常老百姓家里,只怕还在父母身边撒娇卖乖,调皮捣乱,可这小男孩一举一动间却已颇有章法,表情认真严肃,目不斜视,心无旁骛,似乎对外间的盛事毫不感兴趣。

白苏来了点兴趣,躲在芙蓉花丛后面,静静旁观了半晌。

不知不觉已到午时,前院摆开宴席,流水儿的山珍海味不要钱似的往外端。曼陀山庄财大气粗,少主新婚,请的自然是整个江南首屈一指的徐大厨,一手独门秘技,享誉南北,做出来的饭香飘十里,引得人食指大动。

宾客陆陆续续入席,饱吃畅饮,个个心满意足,就连丫鬟仆从也另外了几桌席面,作为辛苦几天的犒赏。

可是,一直等了很久,很久很久,从始至终都没有人唤小男孩去用饭。那个小男孩,莫说是琳琅满目的各色菜品,就连一个干巴巴的馒头都不曾得到。

白苏隐约记得,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最喜欢去亲戚家吃酒席了。有时候,倒不见得酒席上的食物多么珍惜美味,单纯是那种意味着新鲜奇特、不同与自家饭菜的探索感,就已经让人心向往之了。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一个身着灰褐色短打,戴着小帽的男仆走了过来,一边剔牙,一边打着饱嗝道:“少爷,夫人让我过来问问,您中了几手?”

小男孩偏首看过来,明净的视线从朵朵粉白的芙蓉花上蜻蜓点水般掠过,“九百八十二手。”

男仆摇了摇头,有些惋惜地说道:“夫人说这一千手,您一手都不能错,否则就罚您不准用午饭。夫人还说,您练习任何暗器,都不能给自己留犯错的机会,一次都不可以。”

小男孩抿了抿唇,一丝羞愤浮现于眼底。

男仆走后,小男孩仍旧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运势、提气、瞄准、出镖的动作,仿佛永远都不知倦怠一般。

随着时间流逝,小男孩手中暗器的准头越来越高,而他提腕出手也肉眼可见地迟滞了。

前院的宴席还在继续,男人们喝酒划拳声此起彼伏。白苏揉了揉肚子,自言自语道:“来都来了,吃顿饭不过分吧?”

一个时辰后,小男孩终于做到了例无虚发,连续一千枚梅花镖都不脱手。他悄悄嘘了口气,迈动着僵硬的双腿来到石桌边。

家中父母对他寄予厚望,庭训严苛,为防他耽于享乐,好逸恶劳,甚少允许下人贴身服侍,尤其是练功时。

整整五千次的暗器练习,已经耗尽了他所有力气,小男孩踉踉跄跄地走到石椅边,肿胀的双臂垂在身侧,连手指都不能再勾动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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