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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衣锦还乡(1 / 2)

相反, 沈姣姣的人缘倒是好了起来。

一来,是她当着全系同学的面领了锦旗,得了见义勇为的表彰。

这年头, 大家对热心善良的人都有着天然的崇拜。

三来,大家都听说了她替谭颖出头的事。

跟王红梅相比, 高下立见。

三来嘛,就是考试月到了,沈姣姣的努力众所皆知,她每本书的笔记都记得很详细, 老师划得重点也一字不落地记了下来。

临到考试,沈姣姣的笔记就越发紧俏,跟她借笔记的人也越来越多。

她这学期要考的科目有六门,到一月十八号考完了五门,还有最后一门到一月三十号才考。

考完就放寒假, 因为一月三十八号就是春节了。

一月三十号下午, 考完最后一门,大伙都喜气洋洋地回宿舍准备收拾东西回家。

她们放假算晚的了, 沪市过年早, 年味浓,街上已经挂起了大红灯笼, 街道上还有小孩放鞭炮,处在这种过年的氛围中, 大伙都归心似箭。

沈姣姣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李, 她们放寒假放到三月初,也就一个来月的时间,到时候天气估计还不是很暖,薄一些的冬衣就先留在宿舍, 到时候还得穿。

她手上就提着一个箱子,里面装着厚冬衣,被褥也不带了,等年后提前来学校洗。

跟章晓涵还有谭颖告别后,她提着箱子从宿舍楼走到校门口。

算算时间,宋毅这时候应该还在西省,估计得过两天才回来,今天她要自己回石库门了。

想着,她心底划过一丝惆怅,以前每周都是宋毅来接,冷不丁让她自个回去,还有些不习惯。

不过她的惆怅只持续了一会,刚到校门口,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倚在自行车旁边。

宋毅穿着白衬衫,黑西裤,袖子往上挽了两层,露出骨节分明的手。

高高大大一个人,麦色的皮肤,棱角分明的侧脸,跟东大普遍白瘦清俊的男学生不同,隔着白衬衫都能感受到他微微隆起的肌肉,光是站在那,就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你怎么来了!”沈姣姣小跑两步,跑到他面前,双眼亮闪闪地看着他,还没等他答话,又道,“瘦了。”

确实瘦了很多,不过整个人还是很有精气神的。

宋毅为了能赶回来见她,加班加点的忙毛线的事,一个人恨不能拆成两个用,总算让他及时赶回来了。

这样高强度的忙活,饭都顾不上吃,瘦了很正常,但要说了姣姣肯定心疼。

所以他只是帮她提过箱子,岔开话题,“瘦了好,显五官,你瞧我是不是俊了很多。”

他只是贫嘴,沈姣姣倒是认真地看了看他,“是俊了。”

一举一动比以前更有气势,就像一把随时出鞘的利剑,看来这躺西省之行历练了很多。

回到家,刚进屋子,沈姣姣就被崽崽抱了个满怀。

小家伙好久没见妈妈了,迈着小短腿跑过来,堪堪抱住沈姣姣的大腿,仰着小脸奶声奶气地道,“麻!”

“哎,乖崽。”沈姣姣抱住他,在他脸上香了一口。

宋毅在一旁笑看着,调侃道,“我刚回来那会,这小子见我都没这么亲香。”

沈姣姣笑靥如花,“谁生的跟谁亲嘛。”

“不应当是儿子跟爸亲吗?”宋毅摸了摸崽崽的头。

他出去这一趟,回来一看,崽崽似乎长高了不少,都快有他小腿高了。

小孩子就是这样,一天变一个样。

崽崽仰头懵懂地看着他,逗得宋毅又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说了几句话,就准备吃晚饭了。

用饭的时候免不了提到宋毅去西省的事,宋毅也就随便说了几嘴。

西省那边畜牧业发达,养的牛羊多,羊毛的价格也便宜,他们以低价收购了羊毛,又请人把羊毛梳好纺成毛线。

真正的大头花在买染料上,宋毅跟几个合伙人都出了钱,染出来的毛线颜色鲜亮,成品比现在市面上流通的要好很多。

大部分的毛线都卖给了工厂,小部分的才卖给私人,具体卖了多少钱宋毅没说,不过从他脸上带的笑就知道应该是卖了不少。

宋毅给沈姣姣夹了一筷子菜,“货款都收得差不多了,等我们回公社过完年,就可以看房子了。”

“那太好了。”沈姣姣也很惊喜,没想到做这个毛线生意这么赚钱,回本这么快,本以为要往后挪的买房计划,现在可以按期执行了。

想到梦里见到的,未来沪市房价大涨的情形,沈姣姣道,“早买早好,自个的房子住着也安心。”

不出意外的话,她大学毕业了之后会留在沪市发展,到时候崽崽也大了,小学她打算让他在沪市这边念,跟红旗公社的公社小学相比,这边教育条件要好一些,那有一套能落脚的房子实在太重要了。

讲完生意上的事,就开始说回公社过年的事。

生意上的事宋翠花不懂,但是回公社过年的事她最有发言权,“明天去百货大楼买点时兴东西带回去,还有成衣多买两件,带回去给老头子穿,沪市的衣服时髦,让他也洋气洋气。”

“晓得。”宋毅转了转眼珠,“堂伯母,您要不要也买两件。”

“我?我不买,你都给我买这么多了,衣服够穿就行。”宋翠花摆摆手,她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要这么洋气干嘛,给宋大山买也只是体谅他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带回去开开眼。

宋毅:“真不买?”

“不买。”宋翠花斩钉截铁地道。

宋毅意味深长地笑笑,“那是,我瞧着您也不用买了。”

这孩子,怎么说话的,气的宋翠花扬起蒲扇般的大巴掌想拍他。

宋毅赶紧连连告饶,冲沈姣姣使眼色,“快把你的惊喜拿出来,不然我要给堂伯母打死了。”

沈姣姣嗔他一眼,“打死了好,让你嘴上不把门。”

说归说,她还是起身进了屋,从箱子里拿出了她给宋翠花织的毛衣。

啥?

宋翠花愣住了,接过了毛衣,展开一看,大红色的毛衣,颜色鲜亮,十分衬人,没有一处针脚是不平齐的,看得出来织得很用心。

她心底酸酸的,软软的,嘟囔一声,“怪道人家都说生闺女好呢,闺女是贴心的小棉袄。”

她白了宋毅一眼,“哪天要是你能给我织一件,我死都瞑目了。”

“呸呸呸。”宋毅连忙啐了几声,“堂伯母,快过年了,说什么死死死的,多不吉利,还有,这毛衣我也织了几针的。”

“不信你瞧。”他随手指了指袖口,“这处就是我织的。”

“我信你才有鬼。”宋翠花扬手拍了他两下,等巴掌落到他身上的时候又收了几分力道。

“是真的,堂伯母,我作证,这一处真是他织的。”沈姣姣笑着接话。

沈姣姣说了,宋翠花才信,眯了眯眼睛,“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这手艺,那明年过年你再给我织一条。”

宋毅夸张地大喊,“堂伯母您可饶了我吧,我手笨,真织不来。”

他坏心眼地点了点崽崽,“指望我是不成了,指望这小子还有可能。”

宋翠花白他一眼,“那还用你说,崽崽肯定比你有孝心,到时候别说给我织一件,织十件八件都使得。”

崽崽懵懂地看着大人们,几句话里只听懂了他的名字,但不妨碍他用小肉爪子举着勺子凑热闹,瞎乐呵,丝毫不知道他爸已经给他埋了个坑。

一晚上就说说笑笑地过去了,隔天一家四口又去了百货大楼,买了点时兴的年货和小县城没有的日用品。

回来宋毅找了房东,他们虽然回乡过年,但仍付了这一个月的租金,大部分的东西都寄存在这,付了租金以免房东把房子短租出去,新住进来的人把他们的东西弄乱了或者弄不见了,得不偿失,不必要省那个钱。

打点好沪市这边的事,一月三十三号的早上,就坐了火车回红旗公社。

正好赶上春运,车厢很挤,还好宋毅提前订卧票,回去的路程才不算那么难熬。

这次坐火车不像上次那么跌宕起伏,遇着了小偷,两天一夜除了挤和吵就没有其他感觉了。

下了火车,三人都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火车站在县城,要回红旗公社还得从县城再转路。

他们带了不少东西,宋毅索性在车站找了两个担夫,谈好了价格,帮着一路担回红旗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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